13.乡镇党委人员配置及职责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乡镇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应当进行合理分工,保证各项工作有人负责。”乡镇党委成员人数应为单数。
(1)乡镇党委书记
乡镇党委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书记作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不仅是抓好农民基层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更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路人”。
乡镇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乡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①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抓好乡村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②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积极推动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③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重视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完善乡村矛盾排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④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⑤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抓好乡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村“两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乡村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2)乡镇党委副书记
乡镇党委副书记除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外,还可负责党委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3)组织委员
乡镇组织委员作为乡镇党委组织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对乡镇党委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乡镇组织工作年度规划与措施,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②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工作制度,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准备工作;③协助乡镇党委抓好乡镇干部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④加强对农村、乡镇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与督促,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⑤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收缴党费和党员统计工作;⑥协助党委抓好村级班子考察、任免与考核工作;⑦及时撰写信息、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⑧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⑨大力配合纪检部门,搞好端正党风工作;⑩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4)宣传委员
宣传委员在本组织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②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方略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乡镇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④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5)纪委书记
乡镇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其主要职责是:①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及行政法规;②针对全乡(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③针对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④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⑤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⑥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⑦组织对全乡(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⑧负责组织对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⑨协助镇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⑩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⑪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