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高级财务会计是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的一门专业主干课程,其先修课程是初级财务会计(基础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与初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共同构成财务会计学科的完整体系。如何根据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来确定高级财务会计教材的内容,是探究会计领域的前沿问题(如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是解决会计领域的难点问题(如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等),是回答会计领域的特殊问题(如合伙企业会计、清算会计等),这些是国内高校相关会计教学人员一直在考虑和探讨的问题,但至今尚无定论。从实际情况看,因为学者对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定位不同,有的认为中级财务会计没有涉及的内容都应纳入高级财务会计,有的认为高级财务会计在理论的深度、内容的复杂性方面应体现其特点,导致各种版本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的内容也不尽相同。本教材在借鉴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研究成果及各版本《高级财务会计》教材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进行教材内容的选择。
1.《高级财务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教材内容的衔接
中级财务会计解决的是所有企业都会遇到的财务会计问题,即企业一般财务会计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第二,单个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一般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主要反映企业“特殊业务”“特殊行业”“特殊报告”“特殊环境”和“特殊组织”的会计处理问题。在遵循这一原则的前提下,我们对本教材的内容进行了取舍。本教材的编排上也考虑了这一因素,其中第二章外币业务会计、第三章股份支付会计、第四章政府补助会计、第五章租赁会计、第六章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属于“特殊业务”。第八章合并财务报表、第九章中期财务报告、第十章分部报告属于“特殊报告”。第十一章特殊行业会计属于“特殊行业”。第十二章企业清算会计属于“特殊环境”(“特殊时期”)。
2.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
本教材在内容的选择上注重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尽可能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依据。这不仅有利于学生掌握相关的会计理论,而且也满足学生参加相关会计资格考试的需要。考虑到这一因素,因“特殊组织”情形下的独资企业会计及合伙企业会计尚无统一规范,本教材未列入此内容。
3.考虑教学安排的需要
一般来说,高级财务会计教学课时安排在32~54学时。考虑到学时的限制及内容的难度,本教材在目录的章节后标上☆号,供授课教师讲授时取舍。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准则的修订,也在本教材得到及时反映。
本教材由巴雅尔、刘胜天担任主编,写作分工如下:第一、三、六、七、八、十一、十二章由巴雅尔编写;第二、四、五、九、十章由刘胜天编写。巴雅尔撰写了全书大纲,负责对全书初稿进行修改、补充和总纂定稿。
本教材的适用对象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的学生以及致力于财务会计领域的学习、研究与工作的读者。
本教材的编写得益于同类优秀教材的思路启发,得益于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的有力支持和相关编辑人员的尽心尽力,在此一并表示敬意和深深的谢意。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本身的不成熟性,书中难免存在错漏和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教材初稿修改之际,正处于全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之时;待全书基本定稿之日,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缓解之势。留此言,意在记住2020年年初这一非常时期,并由衷地敬畏自然,热爱生命!
编者
2020年5月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