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消遣:毛姆谈英国文学(双语译林·壹力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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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译序 并毛姆小传

一八七四年,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出生于巴黎,父亲是英国驻法国使馆的律师,母亲是巴黎社交界的名人,据说是个美女,也写作,因此家里爱举办文学沙龙。小说家莫泊桑和版画家、插画家古斯塔夫·多雷都曾是他家的座上客。毛姆八岁时,母亲死于肺结核,从此毛姆终生都把母亲的照片放在床头以表怀念。肺结核是十九世纪的不治之症,二十世纪上半叶也还有无数人死于此病,如著名作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和劳伦斯。毛姆也得过肺结核,因此“一战”期间到苏格兰疗养了两年,但他自言“非常享受他的疾病”,因为他爱那病中的孤寂和他病房大窗外的璀璨的星空。

一八八四年,毛姆的父亲死于癌症,十岁的毛姆成了孤儿,生活仅依赖一百五十镑的年金,因此只好回英国和没有孩子的叔叔婶婶同住。他叔叔是个教区牧师,在肯特郡海边怀特斯德布地区的万圣教堂任职,为人冷淡,被他抚养的日子并不好过。进坎特伯雷国王学校后,毛姆的日子仍不好过,在学校里颇受欺负,部分原因是那时他只会说法语。紧张和难过造成毛姆终生口吃,同时也使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对那些惹他不高兴的人,他很会说伤害他们的话。十六岁时他终于拒绝再上国王学校,转而跑去德国的海德堡大学学了一年文学、哲学和德语。

他家是律师世家。毛姆祖父是英格兰与威尔士律师协会的创建人之一,父亲是律师,三个哥哥也都是著名律师,大哥后来更是做了英国上议院的大法官。可是毛姆不想当律师,他也不想当牧师,口吃本也无法布道。他还不想当公务员,当时他叔叔认为公务员已经不再是个绅士职业,于是他学了医。他进了伦敦南部贫民窟兰贝斯的圣托马斯医院的医学院,学了五年,这所学校如今成了伦敦国王学院的一部分。毛姆当住院医生时接生过六十三个孩子,但是拿到医生资格后却从未行过医,因为当时(一八九七年)他的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出版了。小说基于他在贫民窟和医院的行医见闻,描写了工人阶级的痛苦、疾病,以及他们对爱情的绝望追求。《兰贝斯的丽莎》和左拉的《娜娜》、斯蒂芬·克莱恩的《街头女郎玛吉》以及乔治·吉辛的《新寒士街》一样用自然主义手法写成。书在几周内售罄,证明颇为成功,于是毛姆彻底放弃行医,全职写作。他自言“我写作如鸭入水”。有人说这段学医的经历于他的写作事业无益,毛姆却说:“我见过人如何死亡,如何忍受疼痛,我见过希望什么样,恐惧和放松又是什么样。”

接下来的十年间,毛姆游历了伦敦、巴黎、西班牙的塞维利亚和意大利南部的卡普里岛,旅行和写作成了他终生的模式。但他这一阶段的作品不再有《兰贝斯的丽莎》的成功,直到一九〇七年他的戏剧《弗里德里克夫人》上演。次年,毛姆更是有四部戏同时上演,以至于《笨拙》杂志都刊登了一幅漫画,画中莎士比亚一边咬指甲一边紧张地看着有毛姆戏剧的布告牌。今人只以为毛姆是名小说家,其实他的戏剧一样成功。

“一战”爆发时毛姆已是著名作家,早过了征兵年龄,因此他加入了红十字会“文学救护车司机队”,去法国服务。这支队伍由二十四位著名作家组成,包括美国作家多斯·帕索斯、海明威和诗人E.E.卡明斯。毛姆在敦刻尔克附近开救护车的间隙里校对了《人生的枷锁》的出版校样。此书被公认为毛姆的代表作,起初名叫“斯蒂芬·凯利的艺术气质”,也想过叫“灰烬中的美”,具自传色彩,主人公菲利普·凯利是个孤儿,一个足部畸形的医学生,由他虔诚的叔叔抚养长大。之所以写《人生的枷锁》,毛姆自言是因为从前那些记忆让他不安,记忆变成了折磨。为了祛魅,为了从那些令他难以忍受的执念中解脱出来,他写了两年,还不介意书越写越长。写完后他认为那些鬼魂都被他打倒了,那些人和事将不会再出现。没想到三十年后当他为一家唱片公司朗读此书将之录音时,却又一次忍不住崩溃痛哭起来,导致音也没录成。

一九一五年《人生的枷锁》出版,起初英美批评界都不看好,《纽约世界》说凯利的浪漫执着是“一个可怜傻瓜的感伤奴性”。美国作家、《嘉莉妹妹》的作者德莱塞挽救了它,说此书是天才之作,将它与贝多芬的交响乐作比,从此这书才长销不衰起来,并且再未断卖。《人生的枷锁》书名源于斯宾诺莎《伦理学》第四部分“关于人生的枷锁,或情感的力量”的小标题,对此斯宾诺莎有如此题解:“我管人类没有能力控制或约束情感叫作枷锁,受情感控制的人不是自己的主人。”

作家身份据说是情报工作的最好掩护,加之情报工作具有吸引毛姆的“浪漫感和滑稽感”,因此“一战”时毛姆被英国情报部门录用,一九一五年去了瑞士开展工作,旨在对抗德国。一九一七年六月,他又被军情六处派去俄国执行秘密任务,目的是想维持临时政府的统治。但是仅仅两个半月后,布尔什维克就掌了权。毛姆说他如果能早到六个月,他就很有可能成功。真如此,则十月革命不会有,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会有。一个小说家的话真实性有多大,姑妄听之。不过毛姆为人安静,敏于观察,有一种冷静判断的天赋,还有一种不被表象欺骗的能力(他认为这点继承自他的律师父亲),使他觉得自己适合做情报工作。这段经历后来被他写进了短篇小说集《英国间谍阿兴登》(一九二八年),文学史上因此第一次有了一个老练、淡漠的绅士型间谍。这个人物的刻画据说后来影响了伊安·弗莱明的零零七,弗莱明更是明言《量子危机》就是为了向毛姆的文风致敬。《英国间谍阿兴登》是个反浪漫的间谍故事,类似约翰·勒卡雷的《柏林谍影》,而非约翰·巴肯的《三十九级台阶》。

毛姆是个世界旅行者。一九一六年他去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为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一九一九年)搜集素材,写一个股票经纪人如何放弃欧洲、放弃家庭,追寻自然与艺术的事,事迹影射法国画家高更。一九二二年出版的《在中国屏风上》是一部短篇随笔集,写的是毛姆在中国的旅行见闻。《面纱》(一九二五年)描述了一个女人在爱情与婚姻中的自我成长,因书中写到在香港的英国人这一群体,毛姆至少改了两次,删去了一些人物,以免被当时仍住在香港的一些人误会写的是自己。《客厅里的绅士》(一九三〇年)写的是毛姆在缅甸、暹罗(泰国)、柬埔寨和越南的游历。以一个中国仆人命名的《阿金》(一九三三年)也是一本以毛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游历东南亚的见闻为素材写的短篇小说集。这些书中描写了殖民主义在印度、中国、东南亚和太平洋的最后时光。终于,倦游了的毛姆在一九二六年买下了位于法属里维埃拉的费拉角的摩尔别墅,这里成了他的家。除了“二战”那些年的漂泊,他在这里一直住到死。他广邀朋友来此,摩尔别墅因此成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欧美最大的文学沙龙之一。一九四〇年法国战败后毛姆离开里维埃拉,在美国度过了“二战”的大部分时间。他开始在好莱坞编剧本,他是最早从电影改编中挣了大钱的作家之一,仅短篇小说《雨》就拍了三次。

感情方面,毛姆应该是个双性恋者,因为他曾结婚生女,但又有两个长期的同性伴侣。第一个延续了三十年,直至对方去世;第二个维系了二十年,直至毛姆去世。毛姆在印度、中国、东南亚、太平洋的游历全都有第一位的陪伴,那人在伴侣之外,还是个能干的秘书。不过毛姆自觉爱情生活从来不顺,他承认:“我爱的人一般都不爱我,有人爱我时,我又觉得尴尬……为了不伤害这些人的感情,我经常表演我根本没有的激情。”

毛姆在世时,同性恋被广泛认为是道德缺陷和非法行为,加之一八九五年对王尔德的审判及其入狱造成的震动太大,毛姆终生未公开自己的性向。有评论家认为同性情结在毛姆身上产生了一种矛盾效果。一方面,不知是他的性向令自己难堪,还是他故意遮掩,总之他对同性恋艺术家从无好评。他说:“不可否认,同性恋的世界观较常人狭隘。人类在某些方面的自然反应他没有。至少人类的某些普通、典型的情感他永远无法体验。不管他如何微妙地看待生活,他都无法完整地看待生活……如今我禁不住要问我自己,我在格列柯的画作中看到的那种受折磨的幻想和邪恶的怪异感是否就是这样的性变态所致。”格列柯指的是十六世纪的那位西班牙画家。另一方面,毛姆常常赋予他的女性人物时代少见的性欲,《兰贝斯的丽莎》、《寻欢作乐》、《面纱》和《刀锋》里都有一个不计后果、决心要满足自己性欲的女主人公。

冷淡疏远大概是毛姆性格的最大特色,家人看不透他,五十年的友谊也不能使朋友明白他。有评论者认为这种冷淡疏远是毛姆精心营造的一个恶作剧,一重假面具,一层保护色。道德家和感伤者说他的作品中有太多不必要的残酷、暴力和复仇,说他对恶太宽容,太不加批判。毛姆自己也说,的确,别人的罪恶很少影响到他,除非妨碍到了他个人。曾为他作传的一个侄子说毛姆家族有种英国中上阶层的尊严感。终其一生,毛姆都不觉得作家是个体面职业,再加上他同性恋的隐秘身份,他跟侄子说他觉得自己“四分之三不正常,只有四分之一正常”。这种气质一定影响到了他作品的精神气质:在表面的见多识广和精于世故之下总是涌动着一股紧张和焦虑的暗流。

毛姆极其多产。他著有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约一百篇,剧本约三十个,此外尚有多种游记、回忆录和文艺评论。他的书几乎全都大卖,《人生的枷锁》和《刀锋》被公认为他的代表作,生前就卖了四千万册。他的戏剧上演后也很成功,还有一长串的电影改编,再加上精明的股票投资,他无疑是作家中的富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收入最高的英国作家,光是短篇小说《雨》就让他赚了百万美元。但在写作质量上,他却从未能从批评家和同代人那里赢得最高级别的尊重。毛姆认为这是因为自己“没有抒情素质,词汇量小,我想扩大我的词汇量,可是试过什么办法都没用。我没有暗喻的天赋,也很难弄出新颖的、令人震惊的明喻”。如此自知,作家中不多见。福克纳、托马斯·曼、乔伊斯和伍尔夫走红时,毛姆也曾一度尝试现代主义的写作手法,但他平淡朴实的文风却招致“连篇累牍的陈词滥调,最后不禁令人感叹作者说废话的能力和不会表达个性的无能”的批评。能这么勇于革新又敢于这么现眼,也是种可爱。

在文学价值上,《人生的枷锁》被认为无法和同时期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或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相比。毛姆自嘲他是那种“一招鲜,吃遍天”的人,晚年还说自己也就能“在二流作家里坐到最前排”。曾有批评家将他与萨克雷、纪德、哈代、康拉德、阿诺德·班尼特和高尔斯华绥并列,这实在不妥。又有人认为毛姆应该和班尼特、奥尔德斯·赫胥黎、格雷厄姆·格林并列,但这似乎也还是不妥。总之,无论怎样给作家排序都很难合了每个人的意。

美国作家、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说毛姆是个“半垃圾的小说家,写得很差,但是受到不怎么严肃的、基本不在乎写作的读者的追捧”。这话非常狠,也不公平,因为后世有很多很在乎写作的作家都给了毛姆很高的评价。张爱玲曾多次谈到她嗜读毛姆,对之念念不忘。公认非常严肃、非常有内涵的乔治·奥威尔说毛姆是对他影响最大的现代作家,他最欣赏毛姆直截了当、毫不做作的讲故事的能力。美国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也称赞毛姆讲故事的能力。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尘世权力》(一九八〇年)的主人公更是以毛姆作为原型。

不管同行和批评家的意见是褒是贬,毛姆在普通读者那里一直都很受欢迎。他不是个复杂难读的作家,行文没有冗长的感伤,用词简约,文风生动,充满讽刺。换句话说,他的作品可读性强,读者只要拿起他的作品就会放不下。即使读者觉得写得最不好的作品,比如《卡特琳娜》,也还是有人认为自有其趣。毛姆还有一个优点是,虽然他的不少小说故事都发生在外国,但他对异国情调把握得很好,并不显摆外国名字,也不像有些作家那样对异国风俗表现出一种炫耀式的熟悉。

现在该谈谈毛姆的文学评论了。西方学界普遍认为毛姆的文学批评不够好,太过“常识”,讲作家生平多于分析作品,好读但易忘。说的都对,可是生逢一个后理论时代,读多了那些披着理论外衣、充满难词术语的学院派著作,读者会禁不住怀疑这些评论其实根本就不关乎文学,也偏离了文学批评的初衷。在这种情况下再读写于二十世纪三十到五十年代的毛姆的文学批评,会发现他的坦荡率真,毫无包袱。毛姆最大的优点有两个,一是从“人”的角度体贴作者和人物,知道他们并非完人,只是会犯错的人类,于是不故意美化菲尔丁为不酗酒胡闹、不背叛妻子的道德先生,还能依据社会史还原奥斯汀的“不文雅”,指出她重道德完善和良好教养的个人原因,这是对目前早被庞大的文化工业“神化”了的奥斯汀的“祛魅”,于读者而言是个有益的提醒。他还反对传记作者和评论家对勃朗特家悲惨生活的一贯渲染,认为约克郡的气候和风景自有可爱之处,牧师的收入也没有少到不能维持体面生活的地步。二是毛姆能从作家的角度看作家,不强为作家圆谎,比如他不附和萨克雷认为菲尔丁在写作《汤姆·琼斯》之前就已经有了全局规划的观点,反而指出菲尔丁每章前的引言纯属蛇足,书中的几处情节也很多余。至于他对艾米莉·勃朗特是同性恋因而导致《呼啸山庄》独特构思的阐发,结合他自己隐秘的同性恋历史,大概很难定论其背后的真实态度。读者不妨姑妄读之听之。

毛姆的文学评论之所以好读,除他自身原因外,还因为最初发表时,这些评论都刊载在报刊之上,面向“普通读者”,没有高深的必要。《总结》(一九三八年)可算是毛姆的文学自传,写的是他从一八九〇年到一九三八年的生活,包括童年、初登剧坛时的成功,以及如何从写戏剧转向写小说。这是本充满隽语的小书。小薄书《书与你》(一九四〇年)是毛姆为《星期六晚邮报》所作的三篇文章的合集。《作家笔记》(一九四九年)记录了毛姆五十年间的观察与思考,展示了毛姆很多作品发生发展的过程。《随性而至》(一九五三年)是六篇文章的合集,其中既有对康德的探讨,也有对侦探小说的评论。《十本小说及其作者》(一九五四年)是毛姆为《红皮书》杂志所作文章的合集,是他对他心目中最伟大的十本小说及其作者的评论。此处不妨全体列举出来,以示毛姆在文学上的品位与判断: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高老头》,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麦尔维尔的《白鲸》,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以及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十本小说及其作者》一书在美国有个版本叫《小说的艺术》,中译名多作《巨匠与杰作》。)《观点:五篇文章》(一九五九年),内容同毛姆之前的批评合集一样多样。

以上几乎涵盖了毛姆的所有文学批评。这些书全有中译本,有的还不止一个版本,不过各版本内容不尽相同,有时文字出入还很大。有的因译者有意节选,有的则因译文所本的原文本就不同。这也说明毛姆的文字虽然看似平实流畅,好像随笔写来,但其实大约每次出版前都会再增删修改一番。既然珠玉在前,本译本不再针对某本书进行翻译。又因为迄今为止还未有一部译著将毛姆谈英国文学的文字系统整理成书,因此本书从英国文学的角度选取篇目,不再关注美国文学和欧陆文学。虽然旨在补缺,但为完整计,本书有一编选原则,即片段不选,如讲散文的部分(散见于毛姆写十七世纪末坎特伯雷大主教蒂洛森的文章)不选;只讲作家不讲作品,或主讲作家少讲作品的也不选,如写阿诺德·班尼特、H.G.威尔斯和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文章不选。

因此本书包括常见的《书与你》的第一篇,作为毛姆对英国文学的概论,也包括《十本小说及其作者》中的《汤姆·琼斯》、《傲慢与偏见》、《大卫·科波菲尔》和《呼啸山庄》四篇,还包括一篇国内迄今未有翻译但其实非常重要的“吉卜林与其短篇小说”,以及两篇迄今也未有翻译但也同样重要的毛姆为个人两卷本短篇小说全集所作的序。毛姆在这两篇序言中不仅谈了他的短篇小说创作,也谈了莫泊桑和契诃夫对他的影响。就这两大短篇小说流派在英语文学中的发展而言,一般认为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代表契诃夫一派,毛姆则代表莫泊桑一派。

关于后三篇,即谈吉卜林的一篇和两篇短篇小说的自序,均收录于一九六三年美国阿诺出版社出版的一个名为《毛姆序言与导言选集》的合集中。顾名思义,此书所选都是毛姆为自己文集或别人文集所作的序,其中颇有一些中国学界以前没太注意的毛姆的散佚文字。其中由毛姆自序的短篇小说全集是他众多短篇小说选集中的标定本,意义自不必说。吉卜林一篇是毛姆为《吉卜林散文选》(一九五二年)所作的序。所谓“散文”,在英文中的概念是指非“韵文”,即非诗歌的文体,并非中文理解的“散文”,在《吉卜林散文选》中实则指短篇小说。毛姆为此书编选了若干他认为重要的吉卜林短篇小说,在序中说明了编选原则,并对吉卜林的小说成就做出了评价。

在编排顺序上,《书与你》是对英国文学的概述,理当位列第一,五篇谈作家(菲尔丁、奥斯汀、狄更斯、艾米莉·勃朗特和吉卜林)作品的文章则按所涉作家的生年排列,最后两篇自序写于毛姆人生末年,语气也有盖棺论定之意,因此位列最后。

本书书名《聪明的消遣》来自毛姆自语,是他对小说功用的总结。通读此书的读者还会发现毛姆其他一些被不断提及的想法:人生在世,不如读书;不爱读文学无可指摘,谁也没有义务必须读文学,读文学也没有一定之法,但是要读就读那些“有益有趣”的作品。“益”“趣”并重的提法似乎有些矛盾,因为在“益”“趣”二者间,毛姆更倾向于“趣”。他直言作家不是教师,不是牧师,而是艺术家。可他所读之人和所介绍之书又都无出西方正典之外的,说明他的品位其实还是最正统、最正确的。如果说作为译者的我对毛姆的文学批评有任何失望之处,那就是除了希望他的批评能多些洞察外,还能多表露一些他真实的个人癖好和当代趣味。

李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