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者前言
卢梭(1712—1778),法国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先驱,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卢梭哲学观的基础,是尊重感觉,坚持“自然神论”。他认为“天赋人权”,人生来自由,有按本性发展的权利。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自然人。其关键是儿童的教育,必须顺应儿童的本性,让身心自由发展。卢梭的教育观集中体现在《爱弥儿》这部著作中。
《爱弥儿》(Émile:ou De l'éducation)完整译为《爱弥儿:论教育》,卢梭自认为是“我所有作品中最好、最重要的一部”。此书的意图,是探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旨在找到一条可行的道路,使人在堕落的社会中保持善良的天性。这本书思想性极强,可以说是一篇关于人类天性的论文。不过,因为采取了小说的写作形式,可读性也很强。
本书讲述的是爱弥儿与家庭教师的故事。这是西方第一部教育小说,而且第一次提出了完整的教育体系思想。其教育观念的核心就是顺应自然法则,听任身心的自由发展。
卢梭主张,儿童学习知识的方式,不应该是直接灌输,而应是让他们参与生活实践,并根据生活实践的需要进而生出对知识的渴求。基于此,《爱弥儿》根据儿童的年龄划分出阶段,有的放矢地讨论体育教育、感官教育、智育教育、道德教育、爱情教育,这在教育史上是具有独创性的。
卢梭尊重儿童的天性,而且重视每个人不同的个性。他认为传统教育模式塑造的是千人一面的傀儡,受教育者的个性无从施展,只能日益平庸,天赋被白白浪费。他说:“上帝创造出来的东西本来都是好的,但是一经过人手就完全变了性质。人们意图让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在这种土地上生长,让另一种树木的果实出现在这种树木上。”
卢梭教育观的主旨是非常清晰的,那就是——顺应天性。无论对于卢梭所处的年代,还是当今时代,这一观念都至关重要。不过,卢梭过于放任天性,而刻意对抗社会需求,也是矫枉过正之举。对此,当代读者应该合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