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然而有时她想,现在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是人们所称的“蜜月”。要领略蜜月的甜蜜,无疑应该去那些名字最响亮的地方,去那些能给新婚夫妇带来最愉快的闲情逸致的地方!人坐在驿车里,蓝绸子窗帘遮住阳光,沿着陡峭山路,缓缓驶去,听驭手的歌声在层峦叠嶂间回荡,应和着山羊的铃铛声和飞瀑低沉的喧响。夕阳西下,站在海湾边,闻着柠檬树的芳香;而后夜幕降临,只有他们两个人,坐在别墅的凉台上,四只手握在一起,一边眺望璀璨星空,一边计划着未来。她觉得,世间某些地方应能出产幸福,就像一种植物,适宜于某地的土壤,移植到另一个地方就长不茂盛。她怎么就不能倚在一座瑞士山区木屋的阳台上,或者把她的烦愁锁在一所苏格兰茅屋里,而她丈夫穿着活袖口、长尾垂的青绒燕尾服,足蹬软皮靴,头戴尖顶帽!
也许她希望对某个男人倾吐这些心声。可是,这种难以捉摸的骚动不安,像云一样变幻,像风一样旋转,在人前怎么出口呢?她找不到适当的措辞,也没有这种机会和勇气。
然而,假如夏尔希望听她的倾诉,假如他想到了这一点,或者假如他看穿了她的心思,哪怕只有一次,她觉得话语就会滔滔不绝地从她心里涌流出来,一如树上熟透的累累果实,手一探就会纷纷掉落一样。可是他们两个人,生活上越接近,心却离得越远了。
夏尔这个人,谈吐就像街边的人行道一样平板,见解又庸俗,恰似过往行人,连衣着也普普通通,引不起你半点激情、笑意或遐想。他自己就说过,他住在卢昂的时候,从来没有起过好奇心,想去戏院看看巴黎来的演员。他不会游泳,不会击剑,不会放枪。有一天,她在一本小说里遇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他张口结舌解释不了。
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相反,事事在行,无所不能,善于启发你领会爱情的力量、生活的意趣和种种奥秘?可是他这个人,什么也不能教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企求。他以为她快乐,而她怨怼他的,正是他这种安之若素的平静,这种泰然自若的迟钝,甚至于她给予他的幸福。
爱玛不时绘画。这在夏尔,不啻是一个极大的乐趣,他直挺挺站在旁边,看她俯向画幅,眨动眼睛,运思于她的作品,要不然就拿点面包心子,用大拇指搓成小球[1]。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他就越惊叹不已。爱玛叩击音键,娴熟自如,上下左右,弹遍整个键盘,一刻不停。那架老掉牙的钢琴,钢丝歪歪扭扭,经她一弹,声音洪亮,窗户若是开着,村头也听得清晰;承发吏的见习生,光着头,穿双布鞋,手里拿着公文从大路上经过,常常驻足倾听。
另一方面,爱玛善于管家。她打发人向病人催索诊费,总是附一封信,措辞委婉,一点不露讨账痕迹。星期天,有邻居来家里吃晚饭,她总有办法弄出一盘体面的菜来,还会拿青梅在葡萄叶子上码成金字塔,将蜜饯罐倒扣在盘子上端出来。她甚至说要买几只漱口盅,供吃果点之后漱口用。凡此种种,博得了人们对包法利的极大尊重。
夏尔有了这样一位太太,最终也不免自命不凡了。爱玛有两幅小小的铅笔速写,他拿很宽的框子镶起来,用长长的绿色丝带挂在厅房的墙上,骄傲地指给人看。大家做完弥撒回来,经常看见他穿一双漂亮的绣花拖鞋,站在门口。
他每天回家很晚,常常十点钟,有时半夜,一到家就要东西吃,女用人已经睡下,便由爱玛伺候。为了吃得舒坦,他脱掉大衣。他把自己见过的人、到过的村庄和开出的药方,一五一十讲给爱玛听,一副自鸣得意的神态,吃完洋葱烧牛肉,又吃光一片奶酪,啃掉一个苹果,喝干壶里的酒,然后便上床,仰面一躺,鼾声如雷。
他长年养成了戴棉睡帽的习惯,包头丝巾在耳朵边系不牢实,早晨头发会乱蓬蓬搭在脸上,加之枕套带子夜里弄松了,羽绒粘得满头白花花的。他总穿一双结实的靴子,从脚背到脚踝有两条斜厚褶子,靴筒硬挺挺的,像紧绷在木头脚上。他说:“在乡下,这就相当讲究啦!”
他母亲赞成他这样节俭。她像往常一样,家里吵得凶了点,就来看儿子。但是,包法利老太太对儿媳似乎有成见,觉得她“派头太大,和他们的家境不相称”;柴呀,白糖呀,蜡烛呀,“用得那样快,就像大户人家似的”,灶里塞的木炭,足够炒二十五个菜!她替儿媳整理衣柜,屠户送肉来,也嘱咐她瞧着点。这些教诲爱玛只好听着,老太太更唠叨个没完。婆媳俩整天“媳妇呀”“妈呀”叫个不停,嘴唇却不免有些哆嗦,双方说的话都是温和的,但颤颤的声音却透着怒气。
杜布克夫人在世时,老太太觉得儿子是偏向她的。而今呢,夏尔对爱玛的恩爱,在她看来,不啻是对她的慈爱的背弃,是对属于她的感情的侵犯。她伤心地默默注视着儿子的幸福,就像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旧宅吃饭。她用回忆往事的方式,提醒儿子她所付出的辛苦和所做出的牺牲,并将之与爱玛的漫不经心进行比较,证明他把爱全部倾注在爱玛身上,是不明智的。
夏尔无言以对,他尊敬母亲,更无比钟爱妻子。他觉得她俩的看法,一个无懈可击,一个无可指责。老太太一走,他试着把从母亲那里听到的一两句最无关紧要的批评,原原本本说给爱玛听。爱玛一句话就驳得他低头认错,打发他去看病人。
然而,爱玛根据自以为正确的理论,还是愿意培养自己的爱情的。明月皎皎的夜晚,她常常在花园里,给夏尔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或者一面叹息,一面给他唱忧伤的小调。可是,事后她发现自己仍和往常一样平静;夏尔呢,也看不出增添了一分爱情或激情。
就这样,她像在自己心灵上敲击着打火石,却没有迸发出一点火星。况且,没有体验过的东西,她不可能理解,正如没有以习惯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东西,她无法相信一样。她轻易地认定,夏尔的爱情没有丝毫超乎寻常的成分。他表示感情,早已成了例行公事,只在一定的时刻吻她一下。这仅仅是许多习惯中的一个习惯。如同在单调乏味的晚餐结束时,照例要上果点一样。
一位猎场看守人得了肺炎,经包法利先生治好了,送给他太太一只意大利种小猎兔狗。爱玛散步时便带上它。她有时出去走走,一则为了单独待一会儿,二则免得一天到晚所看见的,老是那个花园和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溜达到巴纳维尔山毛榉林子,即靠田野的墙角旁边废弃的小屋附近。那里杂草丛生的界沟里,生长着高高的、叶子锋利的芦苇。
她先望望四周,看自她上次来过之后有什么变化。洋地黄和田芥菜仍在原地,大卵石堆周围生长着一丛丛野荨麻,三个窗户框上覆盖着一片片地衣;窗板总是关着,朽烂木屑落在锈迹斑斑的铁挡上。她的思想起初飘忽不定,漫无目标,宛似那只小猎兔狗,在田野上兜着圈子。忽而吠黄蝴蝶,忽而追逐田鼠,忽而又去叼麦畦边的红罂粟。渐渐地,意识集中了,爱玛在草地上坐下,用阳伞柄尖轻轻地刨着土,心里一次又一次问自己:
“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
她思忖,巧遇的机缘是否有可能让她遇上另一个男人?她下意识地想象那未曾发生的情景,那不同的另一种生活,那个她不认识的丈夫。是的,那一位绝不像一般男人。他可能相貌英俊,才气横溢,出类拔萃,人见人爱,大概就像昔日女修道院她的同学们所嫁的男人。那些老同学现在都干什么呢?城市里,街道热热闹闹,戏院人声鼎沸,舞厅灯光飞旋,她们生活在那种地方,一定心花怒放,精神百倍。可是她呢,她的生活冷冰冰的,一如那天窗朝北开的阁楼;烦愁像一只蜘蛛,在她的心灵各个幽暗的角落,无声无息地结着网。她记起一次次发奖的日子,她走上台去,接受小花冠。那时,她结着发辫,穿着白袍和敞口斜纹呢鞋,举止招人喜爱;当她回到座位上时,男宾们都探过身子来恭维她。院子里挤满各种马车,人们临走了,还从车门里探出头来和她说再见;音乐教员挟着提琴匣,经过她身边时还向她打招呼。这一切已多么遥远啊!多么遥远!
她唤回小狗佳丽,抱在双膝之间,抚摸着它细长的脑袋,对它说:
“来,亲亲你的女主人,你这个无忧无虑的小东西!”
瘦小的狗懒懒地打着哈欠,她端详着它忧愁的面孔,不禁起了怜悯之心,把它比作自己,大声和它说话,仿佛安慰一个落难的人。
有时,狂飙骤起,海风一下子扫过科地区的整个高原,把带咸味的凉飕飕的空气,一直送到远方的田野。灯芯草伏在地面,簌簌作响,山毛榉叶子飒飒地迅速抖动,而树梢带着呼啸不停地摇摆。爱玛赶忙裹紧披肩,站起来。
林荫道上,树叶滤下泛绿的阳光,映照着贴在地面的青苔;青苔在她脚下微微发出沙沙声。夕阳西沉,树枝间露出的天空红彤彤的,路两旁排列笔直的树干,宛如金色底子衬托出两排廊柱。爱玛突然感到恐惧,叫了佳丽,顺大道匆匆返回道斯特,倒在一张扶手软椅里,整个傍晚一言不发。
可是将近9月末,她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昂戴维里耶侯爵邀请她去沃比萨尔做客。
这位侯爵在复辟时期当过国务大臣,正力图重返政治生活,早就在准备竞选众议院议员。冬天他布施过不少木柴;每次省议会开会,他都慷慨激昂,要求为本区修几条路。三伏天他生了一个口疮,经夏尔用柳叶刀恰到好处拉了一刀,竟奇迹般好了。管家到道斯特送手术费,傍晚回去禀报说,他看见医生的小园子里有极好的樱桃。可是,那种樱桃树在沃比萨尔生长不好,侯爵便向包法利讨了几枝去嫁接,因此觉得应当亲自登门致谢,正好看见爱玛,认为她体态袅娜,礼数上又丝毫看不出是个乡下女人。所以侯爵动了邀请这对年轻夫妇到古堡做客的念头,觉得既不至于失身份,也不至造成别的不便。
一个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夫妇坐上他们的轻便马车,动身去沃比萨尔。车子后面放了一个大行李箱,挡板前面一个帽盒,夏尔两膝之间还夹了一个纸匣。
他们抵达沃比萨尔,天刚擦黑,大花园里掌了灯,给车子照亮。
注释:
[1] 充作橡皮,供爱玛擦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