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与规范竞争相关的其他研究
正如本书的第二章将要深入论述的,规范竞争是指发生在来自不同国际规范体系的规范之间的竞争性互动。规范竞争的本质,表现为来自不同国际体系的规范供应者/倡导者之间的竞争。按照权力派的理论逻辑,就是挑战国/崛起国与霸权国之间的竞争,或者说是与国际体系转型相关的权力竞争。从一些关于权力更替、体系转型和中国崛起等话题的研究中,也可以发现与规范竞争相关的观点。下文将介绍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围绕“北京共识”的争论,以及有关“中国威胁论”命题的研究。
一 历史终结论
1989年,福山在美国新保守主义刊物《国家利益》杂志上发表《历史的终结?》一文,提出了“历史终结论”的命题。1992 年,他在《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一书中进一步阐述了该命题。福山认为,冷战结束标志着共产主义的终结和西方资本主义的全面胜利,所以历史只有一条道路,即实行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自由民主制度。在福山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自由民主制度作为普世制度传播,成为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的最后一种统治形式。[32] 福山的“历史终结论”思想观点生成于冷战结束的历史节点,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苏联和东欧发生的剧变以及新一轮的民主化浪潮兴起,使得西方政策界、学术界以及民众中的一些人更加坚信了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优越性,进而确信人类政治必将不可逆转地朝着自由民主的同质化方向发展。按照“历史终结论”的理论逻辑,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将要一统天下的过程就是那些非西方制度被消灭的过程,也就是西方规范战胜非西方规范的过程。因而,规范竞争的结果必然是西方规范胜出。
二 文明冲突论
1992年,亨廷顿在美国企业研究所做的一次报告中初步提出了“文明的冲突”(clash of civilizations)的概念。之后,他于1993 年在《外交》季刊夏季号上发表了《文明的冲突?》一文,并于1996 年出版《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深入阐述了“文明冲突论”。亨廷顿批评了福山的“历史终结论”等一些冷战结束后关于国际政治发展走向的命题,指出在冷战结束后新的世界里,最普遍、重要和危险的冲突不是发生在按照阶级、财富或者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33] 亨廷顿认为当代世界主要存在八大文明:西方文明、伊斯兰文明、中华文明、日本文明、东正教文明、印度文明、拉丁美洲文明以及非洲文明。亨廷顿相信,随着冷战结束,文化和宗教上的差异而非意识形态或者经济利益的分歧将导致世界几大文明之间的竞争和冲突,西方文明将面对与包括伊斯兰文明和中华文明在内异质文明的冲突。亨廷顿否认有普世文明的存在,不赞同文明趋同,认为八大文明之间的差异是引发世界冲突的根本原因,文明间的断层线将是国际冲突爆发的前线。[34] 按照“文明冲突论”的逻辑,源于西方文明之外的其他文明实践场域的规范,与现有以西方文明为核心的国际规范体系内的规范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结构性矛盾,规范竞争的本质是文明的冲突,其结果必然是其中一方规范取得胜利。
三 北京共识
2004年,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高盛公司资深顾问乔苏亚·库珀·雷默在英国外交政策中心发表《北京共识》一文,提出了“北京共识”的概念。雷默总结了中国20 多年的经济改革成就,指出中国探索出了一套属于自己,但是同时也适合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35] 这个模式就是北京共识。雷默认为北京共识体现的是中国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前提下,通过创新和“摸着石头过河”式的大胆试验,寻取公正与高质量的增长,循序渐进地积聚力量,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
雷默的北京共识是针对华盛顿共识提出来的。1989 年,一些拉丁美洲国家陷入了债务危机。在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牵头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美洲开发银行以及美国财政部的人员在华盛顿开会,就拉美国家进行国内经济改革的十个政策工具达成共识,华盛顿共识由此而得名。本书的第四章将要进行详细论述,华盛顿共识是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经济转型国家的简单化应用。它主张政府的角色最小化以及经济的快速私有化和自由化,通过简单的经济指标引导经济政策。
北京共识的提出引发了围绕发展模式的争论。以雷默和斯蒂芬·哈佩尔为代表的一方认为北京共识能够在竞争中胜出;[36] 而包括华盛顿共识的提出者约翰·威廉姆森在内的另一方,则从长远上更看好经过改良了的华盛顿共识。[37] 这两派观点虽然存在不同,但是也有相同之处,即认为中国的发展模式与西方倡导的发展模式截然不同,两者相遇必然出现一方战胜另一方的零和结果。
四 中国威胁论
有关中西规范竞争的论争,最直接、最能全面反映各种悲观观点的是“中国威胁论”(China threat theory)的命题。该命题最初的理论背景是权力派的理论观点,特别是约翰·米尔斯海默的“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38] 权力派强调物质上的相对收益,认为崛起大国必然与现有大国在物质利益上发生根本冲突,对后者及其领导的国际秩序构成挑战和威胁。这样的理论观点经过舆论发酵,往往能够影响到政策层面。1992年9月17日,美国《政策研究》杂志刊登了费城对外政策研究所亚洲计划协调员罗斯·芒罗的《正在崛起的巨龙——亚洲真正的威胁来自中国》一文。该文认为:中国崛起将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39] 从此,中国威胁论正式进入国际政治话语系统。中国威胁论反映出面对一个快速崛起的中国时,西方感到的不适应和焦虑。它已经成为西方特别是美国学术界和政策界认识中国崛起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命题之一。
如果说早期的中国威胁论担忧的是崛起的中国在硬实力领域可能对美国乃至西方构成挑战,那么,随着中国崛起的图景日渐清晰,这个担忧的重心开始转向了以制度和文化为核心的软实力领域。如前文所述,伊肯伯里担心中国崛起可能对西方主导的国际制度秩序造成冲击。伊肯伯里认为,崛起的中国只有全面接受西方制度而别无选择。[40]可见,按照中国威胁论的逻辑,中国是一个存在于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之外的国家,中、西两种规范存在结构性矛盾和冲突,两者之间竞争的结果将是而且应当是西方规范获得全面胜利。
五 修昔底德陷阱
2012年,哈佛大学教授格雷厄姆·艾利森在《修昔底德陷阱已经在太平洋地区凸显》一文,提出了“修昔底德陷阱”的概念。艾利森教授指出,古希腊时期由于雅典的崛起让斯巴达感到恐惧,所以两个城邦之间爆发了历时30 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他宣称研究了16个类似的案例,发现其中只有4个没有爆发战争。艾利森教授进而认为,新兴大国在挑战守成大国时战争将不可避免,中国崛起将可能引发与美国的霸权战争。实际上,修昔底德陷阱不过是中国威胁论的另一张面孔。
不难发现,无论是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和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还是围绕北京共识的争论以及“中国威胁论”的命题,在对体系间规范竞争这一问题的认识上都具有共同点:都被用来解读崛起的中国与西方在全球治理的规范领域存在的竞争关系,并且都相信这样的规范竞争必然会出现一方战胜另一方的零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