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近代汉语中的复杂“被”字句
第一节 关于近代汉语的复杂“被”字句
主动和被动是语言中的两种重要的表达方式,或者说是一对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语法形式。一般来说,主动式的应用范围比较广,而被动式的应用范围则窄得多,并且视语言的不同而略有差异;一个普遍的看法是:汉语中被动式的运用比英语等西洋语言中被动式的运用要少而且容易受限制。对于汉语的被动式,特别是“被”字句的研究是汉语语法研究(包括古代汉语、近代汉语、现代汉语)的热点之一,近年来研究成果颇丰,但也有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仅就“被”字句的研究而论,学者对“被”字句的产生和发展脉络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对各个时期的材料的描写和分析也很细致,结论大多可信;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被”字句的发展演变规律也较有说服力。另外,学术界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句式,如不表示被动语义的“被”字句、零主语“被”字句、“被”字表原因,以及“被”字句所表示的语义色彩等问题也进行了较多的研究。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有:对“被”字句(“被”字结构)发展的整体规律性把握不足;对“被”字结构不表示被动的情况认识尚不深入,没有将这类句子放在“被”字句的整体的发展演变历史中进行考察;对“被”字句所表示的语义色彩问题有较大的争议;某些特殊形式的句子结构的形成机制尚需进一步论证;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探讨能进一步深化我们对汉语被动式的认识,推动对“被”字句历史发展演变的研究,在汉语史研究中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书选择近代汉语复杂“被”字句研究,力图在把握“被”字句(“被”字结构)发展的整体规律性的前提下探讨“被”字句的复杂格式,描述“被”字句在近代汉语时期的各种表现形式,探索这类句子形成机制、发展演变的规律,争取较合理地解释学术界关于近代汉语“被”字句中一些看法不甚统一的问题。本书所探讨的“复杂被字句”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是学术界所说的“特殊被字句”。之所以不采用“特殊”而代之以“复杂”二字,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名称问题。我们今天感觉近代汉语中的“被”字句有些“特殊”,是因为我们的出发点是将它与现代汉语中的“被”字句相比较。从文献来看,这些“特殊”的“被”字句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中的使用比较普遍,当时的说话人大概不会感觉这些句子是“特殊”的;既然是“特殊”的,在当时也应该很少有人使用才对。所以,我们选择了“复杂被字句”的名称而不用“特殊被字句”的叫法。
二是“复杂”问题。“复杂”是相对的,相对于“被”字句的最初形式“N被V”而言,“N被某V”就是复杂的,在这个基础上“被”字句进一步复杂化。
三是历史问题。现代汉语中也有复杂“被”字句的格式,是从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中继承与发展而来的,例如,“被”字后动词带宾式和“被”字后多VP结构在现代汉语中也是常见的。但是,这些古今都有的格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一定的发展变化。这些变化正是我们应该着重加以研究的。
从“被”字句的历史来看,后代的各种格式都是从最初的“N被V”格式发展而来的。从上古、中古、近代到现代,“被”字句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又从复杂到相对简单的过程。某种“特殊”形式的“被”字句式(如不表示被动的“被”字句、主语与“被”字后动词所带的宾语同形的“被”字句等)表现了该时期“被”字句在语法结构上的特点;这些表现形式是“被”字句在其发展演变历史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推进“被”字句式向下一个环节发展演变的重要因素。近代汉语时期(尤其是宋元明时期)是“被”字句在结构上最复杂的阶段,但到了现代汉语又趋于简单化。[1]因此,研究近代汉语中“被”字句的复杂格式的语法特点并进一步摸索促使这些格式出现、发展以至消失的内在因素,是探讨“被”字句发展演变规律所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从以上几个方面考虑,本书选择为近代汉语复杂“被”字句研究。
学术界所探讨的“特殊被字句”大体上有以下五种。
(1)不表示被动关系的“被”字句(包括表示原因的“被”字句);
(2)主语与“被”字后动词所带的宾语同形的“被”字句;
(3)受动者在“被”字句动词之后的“被”字句(“零主语被字句”);
(4)“被”字和“将”“把”结合的“被”字句;
(5)否定词位于“被”字之后的“被”字句。
我们所讨论的“复杂被字句”指的是以下五种。
(1)“NP1+被+NP2+CF”格式的“被”字句;
(2)“被”字后为多VP结构的“被”字句;
(3)“被”字后动词带宾语的“被”字句;
(4)主语和“被”字之间被其他VP隔开、有时候省略主语的“被”字句;
(5)“被”字后动词带补语的“被”字句。
复杂“被”字句的格式并不仅仅限于本书第三章至第七章所讨论的几种,其他复杂格式也值得进一步研究,比如,“被”字句和“把”“将”字结合的格式、“被”字后的递系式结构(兼语结构)等。
“被”字句和“把”“将”字结合的格式在近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也很常见,我们在讨论的时候将其归于其他格式之中而没有单独列出。学术界对此进行了较多的研究。
“被”字后的递系式结构(兼语结构)也较为常见。例如:
王婆是他儿子领去,止有妇人尸首,丢了三四日,被守备府中买了一口棺木,差人抬出城外永福寺那里葬去了。(《金瓶梅》词话:88)
小张被我派小李去追了。(此例引自吴庚堂,1999)
这样的句子,“被”字后构成被动关系的VP并不是施事者NP2发出的,如第一例“妇人尸首”不是“守备府中”所“抬出”和“葬”的,而是由“守备府中”所差的“人”“抬出”和“葬”的。第二例的“小张”同样,是“我”“派小李”,然后“小李”去“追”的。这样的句式也值得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