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宗周政制衰退与礼乐文化之转型
三代贵族封建制度,至周而臻于极盛,盛极而衰,至春秋战国而趋于瓦解。春秋战国因此成为中国历史的重大分水岭,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文化思想全方位根本变革的时期。由于宗周封建贵族制乃通过礼乐落实,使礼乐具有了封建宗法特征,故而封建制度的衰落,便呈现为周代礼乐典制的衰废,即所谓“礼坏乐崩”。
一 贵族封建制的解体与宗周礼制的破坏
贵族政治的衰落在一定程度上可谓历史的必然。一个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要求其领导者和中坚力量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德行。尽管从理论上讲,贵族政体本身具有其他政体所无法取代的优势,但历史上贵族作为一个狭小而封闭的群体,无法保证其能始终承担这一政体对其素质的高度要求。由于贵族阶层全面掌握社会财富和权力,养尊处优的生活环境容易使之趋于腐化,追求侈靡的生活享受,日渐丧失其最初赢得贵族身份时所展现的德性、才能。尽管贵族阶层也努力通过对教养生活的极度重视以竭力保持其整体素质,但仍无法遏抑其衰落势头在全社会的蔓延,最终导致封建贵族体制的总崩溃。就周代历史而言,先是周天子的政治德性之丧失,之后便是各诸侯国君主普遍的失礼和堕落,导致各诸侯国普遍形成“政在家门”的局面,大夫的僭越和腐坏更使权柄落入家臣之手。
与贵族阶层之腐坏相伴随的,是封建制度的破坏。[18]随着周天子政治德性之堕落而来的是周王室威信的丧失:穆王征犬戎而荒服者不至,厉王止谤而国人流诸彘,周天子势力急剧衰退。东周以后,天子不得不依靠晋、郑等诸侯的支持,在封建制传统的庇护下勉力撑持局面。与周室衰微形成对照的,是大国诸侯的崛起,五霸取代周天子成为天下形势的实际掌控者。诸侯因立国形势不同和统治政策的差异而日渐呈现实力不平衡格局,随着岁月迁流,原先紧密的宗族姻娅关系所形成的血亲纽带日渐松弛,加之周天子控制局势能力的丧失,诸侯国间的攻伐兼并,使原来的封建秩序不断被破坏。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小国被攻灭吞并者无数,齐、晋、秦、楚等大国兴起。在急剧的形势变化和激烈的政治、军事冲突中,原来的封建体制完全不能适应诸侯争霸的需求。在诸侯国内部,卿大夫阶层也迅速扩张其实力,对国君的地位构成威胁。于是,各大诸侯国基本只有两条路可选择:或者国君打击、削弱传统贵族势力以强化君权,如秦、楚等国所为;或者卿大夫取国君而代之,如齐、晋等国所为。最终的归宿则是封建制度的彻底破坏和君主集权制度的兴起,其标志便是郡县制和官僚制的出现并逐步取代周代的贵族封建制。封建政治秩序的破坏,使西周以来已经宗法封建化了的礼乐典制面临空前的合法性危机,此即“礼坏乐崩”之由来。
发生在春秋战国之际的“礼坏乐崩”,作为一个政治、文化事件,其内容主要是宗周封建秩序和相应文化、价值观念的衰敝废坏。《国语》首叙穆王征犬戎一事,正是为了表明,因天子非礼行师,故至王室威信扫地。礼的废弃也意味着一系列政治、价值秩序的破坏。到春秋后期,知礼反而成为少数贤达之人才具备的品行,许多诸侯显贵对各类礼制懵然无知,每每成为笑柄。[19]一些重大礼制疏略草率:告朔礼废,子贡欲去其羊;禘自既灌,夫子不欲复观。与礼之荒忽废怠相对的,是对传统礼制的公然僭越,如季氏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徹。随着封建秩序的解体,君主权威的丧失,这一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
二 春秋战国的社会转型与礼乐变迁
周代礼乐秩序的衰落意味着封建制度的解体,与之相伴而至的是战争频仍、政局动荡和制度、文化、思想的急剧变迁。与宗周封建体制的江河日下形成对照的,是方兴未艾的战国新政体。今日学界或基于政体结构形式而称之为“官僚帝国制”,或着眼于社会基层结构形态而称之为“四民社会”,或立足于政治运作模式而称之为“选举社会”“士大夫政治”等,不一而足。秦汉以后中国社会政治亦处于不断的变迁中,本难以某种特定模式和观念简单概括。若采用古人的自我理解,则此转变之关键可谓由封建向郡县的演替,与之相联系的是政治社会领域一系列根本性变革。
这场变革在春秋时代已悄然来临:郡县制在晋、楚等国的出现,成为封建制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预兆。郑国、晋国先后铸刑书,更标志着社会文化重大变革的来临。进入战国时代,封建政体完全崩溃,战争成为时代主题,为了应对愈加激烈的竞争局势,春秋时代缓慢酝酿的社会裂变演化成为疾风骤雨的政治革新。由李悝到商鞅,变法的浪潮席卷列国,其矛头所指,正是周代贵族宗法封建体制。变法的动因,是至为现实的富强攻取,获得战争的主动与优势,其背后则是集权君主的贪欲和野心。这由变法的核心内容可见一斑:首先是建立君主专制政体,法家鼓吹“一切一断之以法”,其潜台词则是一切权力归于君主,君主利益至高无上。相应地,打击和消灭传统封建贵族成为变法的首要目标。其次是奖励耕战,以图富强。耕的目的是战,富的目的是强。为了保障耕战,各国发明了严酷的民众管控方法如连坐制、告奸制、首功制等,将百姓变成从事生产和战争的机器。
今日重新审视和评价春秋、战国间的历史变迁,诚如前述,封建制的弊端可谓昭昭朗朗,其衰歇乃势所必至。战国以下的新兴制度,恰针对封建制之弊而起:其一,郡县制与官僚制所体现的权力集中能有效克服封建体制潜在的分裂和离心倾向,也使统一政府在应对各类危机时变得更强有力,更加高效。其二,官僚制的出现使国家治理从宗法家族式管理逐渐演变成公共行政。封建世袭的废除,选贤与能——官员的选拔制度——使得社会阶层的流动成为可能,政制结构和政治行为因此更趋合理化,封建时代静态的社会分层模式被打破。凡此种种,皆针对封建政治弊端,对中国政治历史形态之演进有重大推进意义。
在春秋战国制度文化的剧烈变迁中,与宗法封建制密合的周礼陷入崩坏,但若由此断言华夏礼乐文明已整体败落则绝非事实。其一,华夏礼乐渊源上古,植根先民生活整体,内涵广大,初非封建宗法形态。演变至周,宗法封建精神虽融入礼乐仪制,但也仅为其全体之一端而已。诸如冠、昏、丧、祭等重大礼制,大多本原上古,即便加入封建内容,亦不构成其核心原则。此类礼仪意蕴深广,乃华夏民族基本生活方式,故虽经各类社会变迁而相沿不衰。其二,礼乐文明承载着华夏民族的制度与生活理想,即便在贵族封建秩序形态中,其价值与魅力也不曾减退。汉以后,由儒家知识分子组成的士大夫群体成为大一统王朝官僚阶层的主要来源。儒家作为先王礼乐政教传统精神的热诚继承者和坚定守护者,致力于礼乐教化精神的阐扬和践行。士大夫政治的形成使儒家礼乐政教精神仍然深刻影响着后世的王朝政治理念,修起礼乐仍是历代王朝确立其统治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根本途径。其三,即以周制而论,封建制的衰亡,贵族阶层的没落,并不意味着贵族文化精神完全失去了其独特的价值与意义,贵族时代所发展出的教养体制和人格理想作为人类所企慕的文化形态和精神生活方式,仍然值得后人推崇和向往。礼乐文化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传统成为中华文化的根基,持续作用于此后华夏民族的生活世界。
三 秦汉以降中华礼乐文化演变大势
春秋战国数百年的社会裂变在秦之统一中走向完成。秦国的崛起,始于商鞅变法,这是一场基于法家精神的彻底的社会改造,使秦国最终成为中央集权的军国主义国家。今天不少文化人将秦的统一解读为法家思想的胜利,甚至鼓吹中国重走法家政治路线,此类历史叙事中同样洋溢着不可遏抑的政治野心和权力欲望。然而这些人似乎忘了,历史并未眷睐秦王朝,仅仅十余年后,不可一世的秦帝国便在起义的烈焰中灰飞烟灭,恰恰是法家政治将秦朝推入绝境。
汉高祖入关之初,即宣布悉除秦朝苛政,唯与民众约法三章,正是针对法家政治严酷暴虐而发,由此奠立了汉初崇尚宽简,与民休息的治国方针。汉初王公大臣多好黄老,正与此相应。然而黄老之学所提供的,只是一种政治理念,缺乏制度细节建构力和实际操作形式,故而在现实政治运作方面呈现“汉承秦制”的格局。黄老道家与法家的结合是否能成为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别样选择?今天仍有人向往这种执政理念的清静无为和操作层面“一断以法”的理想图景,并极力论证其与西方现代法治精神之相似。黄老和法家之间虽有高度的思想亲和力,然而黄老的无为而治思想和法家的严刑峻法观念之间并非不存在裂痕。更重要的是,它们都基于不同的理由而主张“愚民”,故而在社会文化和道德教化方面完全落空,这显然与人类文明的内在走势南辕北辙。因此,至汉景帝时,这种政治模式在面对汉朝的日渐富裕强盛及由此衍生的新问题时已捉襟见肘。正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中,儒家的文化优势得以充分彰显。
儒家在先秦即为显学,其所以成为显学,乃根源于其“守先王之道”的深广文化底蕴,而绝非近世诬枉之辞所谓“符合君主专制需要”。真正与新兴君主专制政体更具亲和力的是黄老和法家思想。儒家继承三代贵族民主的精神传统,主张“从道不从君”(《荀子·臣道》),反而一直与新兴政体疏离,而被战国君主们视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崇尚法家绝对专制思想的秦始皇最终无法容忍儒生“以古非今”,选择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彻底法家政治,也由此最终葬送了秦王朝。
与秦始皇不同,出身微末的刘邦最初对儒生抱持极强的偏见,然而一大批他曾认为迂阔无用的儒生在楚汉之争中的突出表现令其刮目相看。特别是项羽败亡,天下服从之后,以儒家文化为底色的孤城曲阜却因为其曾是项王初封地而坚守不下,一定对刘邦形成了强烈的心理震撼。刘邦与陆贾之间的著名对话更是汉朝立国以后政治反思的起点:
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史记·郦生陆贾传》)
陆贾向汉高帝指明了秦政失败的根源和天下由战乱走向和平之后治国方略转换的必要性。与道家不同,儒家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其制度设计以教化为本,又根本不同于法家。从陆贾开始,汉代儒者便极力向朝廷陈说礼乐政教制度与秩序重建的必要性,最著名者首推贾谊提倡的改革计划:
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汉书·贾谊传》)
这些努力最终推动了影响深远的汉武帝“复古更化”时代的到来。尽管人们对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详情尚存在争议,但有一点应该毫无疑问,儒术从此成为进身之阶,儒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主导地位再无动摇。同样,由于政治参与者的儒家思想背景,礼乐教化为治国之本的政治观念得以延续。
但秦汉以后,中国的社会与政治变迁使得礼乐制度的各方面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一方面,后世官僚体制建构所形成的复杂制度模式使礼乐之影响力受到各种限制。另一方面,大一统王朝的君主们在实际决策中往往呈现教化政治之理想信念与阳儒阴法的政治权谋相交织的复杂心态。这一点,汉宣帝教训元帝时有颇为露骨的表述:
(孝元皇帝)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爱淮阳王,曰:“淮阳王明察好法,宜为吾子。”(《汉书·元帝纪》)
东汉以后,由于朝廷“名教治国”理念的推动,礼法观念在全社会产生普泛的影响。然而察举制的弊端和士人的浮华交会也使名教、礼法日益流于虚浮文饰,最终引发魏晋名士群体否弃礼法、任诞放纵的思想行动,将名教与自然对立起来。然而清谈玄理究竟只是少数人的行为,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士族占据主导地位,同样重视宗法礼制,特别是丧服制度成为当时礼学研究的重点。经过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演变,至隋唐统一时,中国文化的格局已经发生极大变化。在思想文化上,体现为儒、道、释三教的并立与会通。传统礼仪在唐朝前期由于士族的继续存在而仍有保留,但也发生不少变化,许多古礼渐趋失落。中唐以后,士族没落,中国社会结构发生新的转变,社会文化更趋平民化和世俗化。这一形势在宋朝进一步发展,中华礼乐文化传统也因此经历了一场相对平和但同样深刻的变化:承自先秦的带有浓烈贵族化色彩的古老礼俗日渐淡化,礼乐向更多凸显平民化精神的方向演变,主要体现为仪式的简化,这从宋代民间的礼仪重整运动即可见一斑。宋代许多著名儒者如司马光、张载、朱熹等都曾参考古礼,结合时代特性和需要,重新修定部分生活礼仪,成为明清时代日常礼仪的重要渊源。
宋以后数百年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朝代更替,礼乐文化由上到下都经历着不断的变化。如孔子所言,这是在“因”与“损”“益”间的变化发展,尽管其中有过扭曲变形,但中华礼乐之精神内涵,始终未衰。直到近代,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传统陷入前所未有的深重危机,对此本书绪论中已有描述。华夏礼乐文明是否已纯属历史陈迹,抑或仍拥有某种未来前景?如前所述,回答的前提是重新深入理解礼乐文化之精神义理。类似的危机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发生过,由此展开的对礼乐文化的理解与思考,特别是儒家礼乐释义理论,成为后世礼学的源头,也是《礼记》的直接思想来源。下一章我们将概述礼乐反思在春秋战国的发生和儒家礼乐释义的早期形态,以期理解《礼记》诞生的思想语境。
[1]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八佾》)
[2]《刘申叔遗书》(上),凤凰出版社1997年版,第678页下、679页上。
[3]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95页。
[4]邹昌林:《中国礼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页。
[5]参见[法]马塞尔·莫斯《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10页。
[6]参见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38页。
[7]王锦民:《古学经子——十一朝学术史述林》,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134页。
[8]邹昌林:《中国礼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页。
[9]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25页。
[12]柳诒徴:《中国文化史》(上),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203页。
[14]《观堂集林》卷第十,《王国维遗书》第2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
[15]牟宗三:《历史哲学》,《牟宗三先生全集》第10册,台湾联经出版社2003年版,第36—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