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器·技术·文化交流:以二里头文化为中心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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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里头文化的发现与确认及二里头遗址的持续发掘

二里头文化的遗存最早于1953年在河南登封玉村发现。调查者当时注意到,玉村下层出土陶器以沙质陶鼎、陶罐类和篮纹陶片较多,还出土有印纹陶片、黑色磨光陶片和白陶爵。“下层文化中所出之物,从型式与作风上看,都比较陌生,不惟与安阳小屯的出土物不同,即与郑州二里冈的遗物相比,亦大有区别”。二里冈出土的鬲斝类器、“将军盔”形器、尊类等,在玉村遗址中都没有见到。玉村的篮纹陶鼎类器片在二里冈遗址中也没见过。从以上各方面看,“玉村与二里冈遗址似属两个文化系统,可是拿它的印纹陶片和白陶爵的成就来衡量,似可与二里冈遗址的文化水准相提并论”[3]。应该说,玉村遗址下层文化遗物特征的辨识,对之后的同类发现与认识有着重要的提示作用。但由于考古资料的不足,学者们对其时代、分布区域等性质都还不明了。

1954年到1957年,洛阳东干沟也发现了这类文化遗存,并且发现了这类文化的灰坑和墓葬打破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灰坑的现象,初步揭示了其相对年代早晚关系[4]

1954年在郑州西郊的洛达庙村也发现了这类文化的遗址,1956年至1958年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第一队对其进行了发掘,发现有灰坑、陶窑、埋人坑、兽坑、墓葬等文化遗迹,以及大量的石器、骨器、陶器等文化遗物,确认这是一处较为典型的遗址,并把此种遗存的文化性质判断为商代早期文化[5]。随后在荥阳上街[6]、偃师灰嘴[7]、陕县七里铺[8]等遗址也发现这类文化遗存。多处遗址的发掘表明,这种文化遗存在年代上晚于河南龙山文化而早于郑州二里冈期文化。由于洛达庙村的发掘面积较大,出土遗物较丰富,有的学者将这类文化遗存称为“洛达庙类型”文化[9]。洛达庙类型文化的面貌和当时已知的商文化二里冈期非常接近,且地层叠压关系和碳十四测年数据均表明其年代早于二里冈期商文化,因此被一些学者认为是早商文化,而将二里冈期作为中商文化。这二者与安阳殷墟代表的晚商文化一起,构成了较完整的商代考古学文化序列[10]。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学界多数人认可商代考古文化三分说,即洛达庙类型(二里头文化)为早商,二里冈文化为中商,殷墟文化为晚商。

郑州洛达庙遗址面积约3万平方米,发现有灰坑、陶窑、埋人坑、兽坑、墓葬等文化遗迹,而且还发现了大量的石器、骨器、陶器等文化遗物。遗存可分为三期,洛达庙一期与二里头遗址二期大体相同,洛达庙二期与二里头遗址三期相近,洛达庙三期与二里头遗址四期相当或稍晚[11]

由于二里头遗址的重要性,从1959年起,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这处遗址进行了长期的发掘。二里头遗址初步发掘揭示,其文化面貌与洛达庙遗址的有很大的相似性,文化遗存可划分为早、中、晚三期,而发掘者判断其晚期相当于洛达庙类型“商文化”,绝对年代可能相当成汤建立亳都于此的时期,而更早的遗存则可能是商汤以前的[12]。进一步调查与发掘表明,二里头遗址面积广大,文化层堆积厚,除了少量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二里冈文化遗存外,以“洛达庙类型”文化遗存最为丰富也最重要。由于二里头遗址异常丰富的文化内涵,在同类文化遗址中比洛达庙遗址更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夏鼐于1962年把此类文化遗存命名为“二里头类型文化”,到1977年又根据新的发掘进展而将这类考古遗存命名为“二里头文化”[13]

毫无疑问,在所有的同类遗址田野考古发掘工作中,学术价值最为重要因而也是最受学术界重视的,还是二里头遗址的发掘成果。从1959年到1978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二里头遗址及二里头文化相关遗址的发掘,除了“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几年以外,基本上没有停止。其间共进行了20次发掘,前三次为试掘,发掘面积达1230平方米,揭露出房基、灰坑和墓葬等遗迹,在遗址中部还钻探到大面积夯土建筑基址;发现了早、中、晚三个时期的文化堆积,获得了大批文化遗物,并对遗址的布局和文化层堆积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从第四次以后,发掘者以田间道路、沟渠等为界线,将整个遗址划分为九个工作区,进行长期有计划的发掘。第四到九次发掘面积达6545平方米以上,主要发掘目标是位于遗址中部V区的一号宫殿建筑基址东半部,基本上搞清了这一大型宫殿基址的平面形制。此外,还在IV区发现坩埚残片、铜渣和残陶范,在Ⅸ区发现陶窑[14]

“文化大革命”后期,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工作得以恢复,第十到二十次的发掘面积达7100平方米,一号宫殿建筑基址被全面发掘出来,一座宏伟壮观的早期(堪称王朝时代最早)宫殿建筑平面结构呈现在世人面前。其间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在一号宫殿基址东面和南面钻探出大大小小的夯土基址33处,包括后来发掘的第二号宫殿建筑基址。大型宫殿建筑基址的发现,为二里头遗址和二里头文化性质的判定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依据,使二里头遗址“亳都说”及二里头文化为早商文化的观点具有了看起来更为坚实的基础。此外还清理了一批墓葬,获得了重要的有关二里头文化墓葬的资料。这一段发掘工作的重要收获之一是从原来所划分的三期文化的晚段分出一期,成为第四期,从此二里头文化的四期分法为学术界所广泛接受,成为其他二里头文化遗址分期断代的标尺[15]

1977年到1978年,二里头考古队发掘了二号宫殿建筑基址,不仅揭示了一个由四周围墙、廊房围绕、前有门塾、后为殿堂、中间为庭院、殿堂后还有大墓、结构复杂且布局严整的大型宫殿或宗庙的平面形制,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文化遗物,还发现了叠压在此建筑基址之下的二期的夯土及晚于第四期的地层单位,更加有力地证明了二里头遗址的王都地位[16]

1980—1981年,二里头考古队在遗址Ⅲ区发掘建筑基址,发掘面积910平方米,清理到中型房基1座和灰坑23个。同时在Ⅲ、Ⅴ、Ⅵ区发掘149平方米。发现居住址、石子路、路土面,水井、墓葬等遗迹和一批重要的陶、石、玉、铜器,进一步丰富了遗址的文化内涵[17]

1981年,二里头队在Ⅴ区发掘建筑基址的同时清理了一批墓葬,共6座,其中3座有棺木,底部均铺有朱砂,出土了一批重要的铜器、玉器、绿松石饰、漆器物及陶器,使人们初次认识到二里头文化高等级埋葬的形制、葬俗、随葬品等面貌特征[18]

1982年,二里头队在遗址Ⅸ区发掘210平方米,清理出较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小型房基、灰坑、窖穴、墓葬等遗迹及陶器、铜器、玉器、绿松石饰、象牙器等,将大型建筑基址的分布范围进一步扩展到Ⅴ区以外,对于了解二里头遗址的聚落布局具有重要价值[19]

1984年,二里头队发掘位于IV区的铸铜作坊遗址,同时在Ⅲ、Ⅴ等区发掘中小型房基。在Ⅵ区发掘250平方米,清理出几座灰坑、十余座墓葬及一座大房基。大型铸铜作坊基址的面世,使二里头遗址王朝都城的地位更加稳固,并加强了二里头文化为青铜时代文化的认识[20]

1984—1985年,二里头队在二号宫殿遗址的西南,接近一号宫殿处,发掘了近1000平方米,发现二期偏早阶段的大型建筑夯土基址。根据此次发掘的成果,并结合二号宫殿基址的发掘认识,主持发掘者将二里头遗址的文化遗存又分出一个第五期,即晚于四期的另一期,并且认为二里头作为王都应该从二期开始,对二里头遗址和二里头文化的认识得到了深化[21]

1986—1987年,二里头队在第Ⅵ区的发掘揭露面积1200平方米,清理出二里头文化房基8座、墓葬58座、灰坑93个,出土的铜、玉、石、骨、蚌、竹、漆器等遗物相当丰富,为二里头遗址文化分期的细化提供了重要资料依据[22]

1990—1992年,二里头队为配合农民建房,在六区、九区(即Ⅵ区、Ⅸ区)进行了四次发掘,发现了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有人推断其为二期的,还有人认为可能早到二里头文化一期。这一发现对于二里头遗址作为王朝都城的起始时间判定具有重要作用[23]

1995年两个季度在第九区的发掘,揭露面积约1000平方米,清理灰坑20余个,灰沟2条,墓葬30座,房基数座及形制、结构和内涵十分特殊的遗迹数处,主要反映在特殊的埋葬和特殊的遗迹。在一条四期的大灰沟里有不少非正常的人骨架。在发掘区内普遍发现类似半地穴式建筑的遗迹:在地上挖一长方形大坑,坑深六、七十厘米,一般为东西长、南北宽。坑内由下而上铺垫一层层路土,直到坑口,不同层次的路土中夹有一些墓葬,并有一些位置、形状不固定的红烧土面,有的南、北边缘有向上的坡道或阶梯道;其周围和中间未见墙和柱洞,不应属房基。根据其形制、结构和内涵看,应属于某种特殊的埋葬和祭祀场所。随葬品有陶、漆、铜、玉、绿松石饰等。显然,这处可能为祭祀区的重要发现再次补齐了二里头遗址作为都城的礼制要素[24]

1997年,二里头队为配合“夏商周断代工程”之“二里头文化年代与分期”专题研究,选择适应课题需要的地点,即有各文化期的连续地层、有丰富的陶器和碳十四测年标本的地点,进行发掘。在Ⅱ区和Ⅴ区,发掘面积220余平方米。发掘到二里头一至五期的连续地层,在各层中采集到测年木炭标本一百多个。清理灰坑60余个,墓葬5座,房基若干座。此次发掘的地层资料的丰富完备是历次发掘中少有的,各期遗存中第一期的仍很少,二期的最为丰富,三期较少,五期较丰富。遗物方面,出土了一些过去未见过的陶器标本,包括釉陶、硬陶,特别是第五期增加了新的资料。这里所说的釉陶,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瓷器,即多数学者所称的原始瓷器[25]

1999年秋至2000年秋,围绕二里头遗址的聚落结构及其所处的环境等课题,二里头队对遗址进行深入调查、钻探和重点发掘,确定了遗址的范围和现存规模:遗址所在的高地略呈西北—东南向,北到洛河滩,东缘大致在圪垱头村东,南到四角楼村南,西抵北许村,东西最长2400,南北最宽1900米,总面积约3平方千米。原先认为处于遗址中部的宫殿区实际上位于遗址的东部,是重要遗存的集中分布区。这一工作堪称在聚落考古理念指导之下对二里头遗址进行研究的起手式[26]

2001年秋季起,二里头考古队对宫殿区作了大规模的考古钻探和发掘。经过4个季度的发掘,揭露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钻探和发掘工作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初步探明了宫殿区周围道路网络系统;二是确认了二号宫殿基址下面叠压着时代更早、规模更大、结构更为复杂的二里头文化早期大型建筑基址,编号为3号、5号;两座基址之间以宽约3米的通道相隔,通道的路土下发现有长逾百米的木结构排水暗渠。三是在3号基址中院和南院院内分别发现了成排的中型墓葬,已经清理的5座均为土坑竖穴,多铺朱砂、有棺痕,出土有铜、玉、漆、白陶、印纹釉陶器(或原始青瓷)、嵌绿松石工艺品、蚌、贝制品等大批精美随葬品,这些墓葬的年代均为二里头文化二期,为3号基址使用时期的遗迹;四是揭露了一座三期的大型夯土台基(4号基址)。该基址位于2号宫殿的正前方,是一单体夯土建筑,东西长近40、南北宽逾12米,大于已经发掘的1号、2号宫殿基址的主殿的面积。从已有迹象推测,该建筑与2号宫殿有较密切的关系,二者或属同一建筑组群。五是首次发现始建于二里头文化四期的大型建筑的基址(6号基址),该基址位于2号宫殿北墙外,因后世破坏严重,又未进行全面揭露,其具体状况有待进一步探明[27]

2003年,又在宫殿区周围发现了建于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宫城墙基和墙外侧的道路,这是目前可以确认的中国最早的宫城[28]。宫城城垣及墙外侧道路的确认,使这一都城遗址的布局更加清晰。

2004—2006年,二里头队进一步确认了宫城城垣的走向、规模和结构,在三号宫殿院内发现贵族墓及大批文化遗物,特别重要的是绿松石摆塑的龙形器和铜铃及白陶器。另外,在宫城区以南发现绿松石废料坑及绿松石作坊,以及作坊外围垣的片断[29]。绿松石作坊的发现,是继铸铜作坊之后又一重大收获,大量与绿松石相关的遗存与三号宫殿院内的贵族墓葬,再次突出了二里头遗址崇高的都城地位。

2010年,在宫殿区东北角发现I号巨型坑,面积约2200平方米,发掘198平方米。发现陶片铺垫的活动面、路面,房址及灶,特别是用于祭祀的猪骨架多具。发掘者判断该坑最初为修建宫殿取土坑,后来作为祭祀场所使用[30]

2010—2011年,对5号基址进行了发掘,确认其为迄今发现的保存最好的二里头文化早期大型夯土基址,整体是一座规模较大的夯土台基,至少经过三次修建或增建,总面积超过2100平方米。至少由三进院落及东围墙、东庑组成,北院和中院内分别发现有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的贵族墓葬,出土有绿松石器、漆器、白陶器等较高规格的器物,以及较多的普通陶器[31]

可以说,进入21世纪以来的二里头遗址考古,不断给人以惊奇,不断刷新着人们的认识。毫无疑问,在所有已经发掘的二里头时代考古遗址中,二里头遗址是最为重要的一处。因为二里头遗址所发现的文化遗存最为丰富多样:遗迹方面,发现了宫城和多组大型宫殿建筑基址、中型夯土建筑基址、铸铜、制玉(绿松石)等高等级手工业作坊及围垣设施,小型房址(有地面建筑,也有大量的半地穴居室),多种形态的祭祀类遗迹,道路、窖穴、灰坑、水井、中小型墓葬、烧灶、陶窑等。遗物类别之丰富、数量之巨大、等级之高贵,也是同时期任何其他遗址都无法比拟的,以质地分,有铜、玉、石、陶瓷、骨、蚌、角、象牙、漆木器以及竹、草编织物、纹织品;以用途分则有礼乐器、兵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用品、占卜用品、货币等。所以,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时刻引领着二里头文化的研究方向和趋势,是推动二里头文化及中国早期国家与文明起源研究的引擎。几乎所有对二里头文化的研究都是以二里头遗址的资料为依据的,其他同类遗址的文化分期及性质判定无一不是参照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发掘与研究成果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