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列宁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探讨原初的国家是怎样产生的,这对于认清国家的本质、作用及未来发展趋势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的起源问题是近代以来的思想家和理论家们都热衷讨论的问题。启蒙学者根据人类历史进化的观点,提出了与中世纪主流观点完全背道而驰的国家起源论。例如,霍布斯认为原始社会的人们生活在野蛮和恐惧之中,最后人们按照“社会契约”建立了行使公共权力的国家。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其《古代社会》一书中,研究了人类社会史前社会发展规律,在野蛮社会生产力的限制下,国家不可能从氏族制度下产生,国家是由于部落联盟的军事需要而产生的,而部落联盟产生的基础就是氏族的分裂。摩尔根的思想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产生了巨大影响,马克思对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作了详细的摘录和笔记,恩格斯于1891年写下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列宁没有研究原始社会和国家起源问题的专著,但他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基础上,多次对这个问题展开了论述,阐述了他对国家起源问题的看法。
一 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
列宁从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直接继承了原始社会没有国家的观点。要研究国家的起源,就必须研究国家出现以前的人类社会的状况,人们在19世纪中叶以前对于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几乎一无所知。在摩尔根对氏族社会的研究成果出现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对原始社会的状况进行了大致的推测,揭示了其发展的基本规律,后来摩尔根用科学研究的方法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所揭示的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客观规律,至此原始社会的真实状况才得以展示出来。列宁没有读过马克思关于原始社会理论的相关笔记,但对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有深入研究,也吸收了其中的基本观点。
第一,原始社会是生产力极端低下、生活必需品极端匮乏的社会。有许多理论家都对原始社会的实际状况抱有不正确的猜想和推断,如俄国的哲学家布尔加科夫就认为原始社会是有着良好的自然条件、充足的肥沃的土地,人们可以无偿地从自然界索取所需要的一切物品。列宁批判了这种天真的思想,揭示了原始社会另外一番完全不同的场景:“过去从来没有过什么黄金时代,原始人完全被生存的困难,同自然斗争的困难所压倒。”[1]如果原始社会真是物产丰富、随意索取的黄金时代,社会就不会出现分化,人类就不会出现阶级的差别和斗争,国家也就没有产生的必要。正是由于原始社会每一个人都没有足够的能力从自然界获取生存所需的必需品,人们才按血缘关系结成了一定的集体共同劳动,以抵御恶劣的生存条件。
第二,原始社会是以氏族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氏族是按血缘联系建立的组织,但是家庭并不是氏族制度的基础。列宁在批判自由主义民粹派米海洛夫斯基关于社会历史观念时,就提出了这一观点。米海洛夫斯基认为,家庭是任何社会的基础。列宁指出,这种观念是纯粹的资产阶级观念,因为在原始社会,现代意义上的家庭是不存在的,它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才占统治地位。列宁虽然没有读过马克思关于《古代社会》一书的笔记,但是他的观点和马克思在这里的观点完全一致。马克思指出:“按起源来说,氏族要早于专偶制和对偶制家庭;它是和普那路亚家庭大致同时的东西,但是这些家庭形式没有一个是氏族的基础。每一个家庭,不管是古老的或不是古老的,都是一半在氏族之内,一半在氏族之外,因为丈夫和妻子属于不同氏族。”[2]丈夫和妻子属于不同氏族的原因在于原始社会氏族内部是禁止通婚的。可见,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家庭,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私有制。原始人不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去保护私有财产或者强迫他人去劳动,因为在原始生产条件下,强迫他人劳动也不可能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料。因此,在这个没有阶级和剥削的社会里,国家这种复杂的组织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存在。
二 国家产生的根源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随着阶级和剥削的出现而出现的。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从事农业劳动的人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的产品量,这部分剩余产品就为一部人剥削另一部分人创造了可能。当然,人类并非一夜之间突然就出现了剩余产品,人类在整个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的发展速度都相当缓慢。当剥削从可能变为现实的时候,剥削者便需要一种专门的机构来巩固自己的剥削地位,强迫被剥削者服从自己的意志。列宁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3]
列宁关于国家产生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的观点遭到了诸多质疑。首先,有学者认为列宁这个观点是对马克思国家起源理论的歪曲。这种观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国家的起源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国家起源于阶级统治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家起源于公共权力调节社会的需要。列宁只是片面地把国家的起源理解为阶级斗争的需要,而把马克思强调的公共权力抛之脑后。从列宁的著作来看,列宁的确更多地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而不是其他的角度去谈论国家的起源。但是,列宁从来没有否定和抛弃国家同样产生于社会的观念,针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列宁也曾提出国家产生于社会,是从社会中分化出来履行管理职责的组织,“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机构,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一种机构”[4]。对于列宁来说,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起源于社会管理的需要这一观点与国家产生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观点并不冲突。产生这种差别的原因只是论述的角度和研究的对象不同。在革命与战争的年代,列宁研究国家的目的是号召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起来革命夺得政权,他自然更加强调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产生的国家。而列宁的批评者却故意忽视了这一点,把它从具体的历史条件中抽象出来加以批判,显然有失公允。
其次,也有人认为列宁关于国家起源于阶级矛盾的思想歪曲了恩格斯的原意。国家是阶级出现之后才出现的,这个被客观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观点是难以反驳的。但机会主义者却对国家和阶级矛盾的关系做了完全不同的理解。恩格斯曾指出,国家“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5]。资产阶级的学者以此为依据认为,恩格斯在这里指的“秩序”就是调节阶级矛盾之后的秩序,国家是为调和阶级矛盾而产生的,这样他们就把国家说成阶级调和的机关,以此来掩盖阶级对抗。在二月革命之后,俄国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就出现了这种阶级调和的妥协论调。在这种妥协论调的影响下,国家政权最终完全落入了资产阶级手中。为什么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不是阶级矛盾调和的机关呢?列宁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历史发展事实中找到答案。实际上在人类社会第一次大分工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奴隶,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的时候奴隶已经成为主要的劳动力,这个时候国家却依然没有出现。直到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这两大阶级形成之后,他们之间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的时候才出现了国家。列宁指出,很多人把恩格斯这里指的秩序理解为阶级调和是完全错误的,这里的秩序指的是阶级压迫而不是调和,缓和冲突是指防止被剥削阶级起来反抗而不是调和阶级矛盾。
三 国家产生的标志
国家产生的两个重大标志是存在着掌握权力的特殊阶级和地域的联合。这一思想直接来源于恩格斯,但列宁赋予了它新的论据。
国家的第一个标志是存在着把公共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的特殊阶级,而不是这种公共权力本身。“合法马克思主义”的代表司徒卢威就把这种公共权力本身看作国家的特征,认为国家首先是秩序的组织,也就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性质,然后才是阶级统治的组织。列宁引证了恩格斯的原话来反驳这种歪曲恩格斯的理论:“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6]列宁认为,如果要把这种公共权力或者强制权力看作国家的特征,那么国家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存在了,因为原始社会也存在这种公共权力,比如氏族内部分配工作或者食物、解决氏族成员内部矛盾和争端、决定同其他部落的联盟或战争等问题的时候都存在公共权力。但是,原始社会显然是没有国家的,这就说明公共权力或强制权力本身并非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共权力掌握在谁的手中。原始社会的公共权力依靠的是传统习俗、对长老或妇女的尊敬来实现,“在任何地方我们都看不到一种特殊等级的人分化出来管理他人并为了管理而系统地一贯地掌握着某种强制机构即暴力机构”[7],而现代社会公共权力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因此,“国家的特征就是存在着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的特殊阶级”[8]。
国家的第二个标志是实现地域的联合。自由主义民粹派的代表米海洛夫斯基认为现代的民族联系实质上是氏族联系的延续和普遍化。列宁认为这种社会历史观念既没有科学的依据,也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事实。列宁用俄国的例子来驳斥这种从部落发展到国家的粗陋的观点。俄国古代的基辅罗斯的确存在过氏族生活,但是到15世纪后莫斯科公国时期这些氏族的联系就不复存在了。因此,说现代国家的民族联系是由古代的氏族联系发展而来是完全说不通的。那么后来的民族联系是怎么产生的呢?列宁认为,这是由于农民从各个地方集中到寺院和地主周围,进而组成村社。这样的村社与氏族完全不同,首先,商品经济在村社中占首要地位。其次,这种村社的联合基础是地缘而非血缘。但是这个时候的地域性的联合也很难准确地定义为民族联系,因为15—17世纪莫斯科公国时期还保留着自治制度的痕迹,具有高度自治权力的公国甚至保留着自己的军队和税收制度。这些领地和公国的联系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日渐频繁,市场的不断扩大而逐渐融合一起的,直到17世纪这些分散的公国和领地才真正联合为一个整体。列宁指出,从这个过程就可以看出“国家完全不是建立在氏族的联合上,而是建立在地域的联合上”[9]。因为整个过程可以说是与商品经济发展、资产阶级联系建立的过程紧密相连,而与15世纪就中断的氏族联系没有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