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永和,男,湖南庙溆浦县人,法学博士,中南民族大学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民族法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民族法研究。在《民族研究》《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期刊和报纸发表论文六十多屈,出版专著两部,主持国家社科、省部级项目十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四项。多次应国家主管部门邀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专利法》修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等立法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