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料、理论与方法
本书作为地方财政史研究著作,所用史料以明清两代地方志为主,并辅之以明代的正史、政书、实录以及明人文集等史料。以下对本书使用史料的若干特点作简要说明。
(一)明清两代地方志书
明代地方财政数据和相关记载一般收录在明清两代地方志中,其中嘉靖以前的地方志史料记载数据比较简单且存世量很小,具体的赋役支出结构也基本没有记载,史料价值相对较低。嘉靖以后,明代地方志的纂修水平显著提高,其中嘉靖时期的地方志主要收在《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及《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两套从书中,史料价值极高,具有其他地方志丛书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一条鞭法的推行,万历以后的地方志书记载的财政收支数据都很详细,除天一阁所藏地方志以外,一般收录在《中国方志丛书》《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等几部丛书中,其中南直隶各府数据主要依据《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中的相关方志,浙江各府数据主要依据《中国方志丛书》中的相关方志。清代地方志书中保留了大量的明代资料,地方财政数据也有很多保留,可作为补充与修正之用。明代地方志由于抄录与保存等原因,造成很多数据或残缺或模糊不清。在这种情况下,利用纂修质量较好的清代方志保存下来的明代数据是比较理想的做法,本书使用的清代地方志一般收在《中国地方志集成》中。
(二)实录、政书与正史资料
《明实录》记载的内容与地方财政关系不大,但浙直地方财政的变迁涉及嘉靖东南抗倭问题,这方面的情况《明实录》中的记载比较详细。明代的政书对笔者的研究作用更大,地方财政结构的变迁很大一部分源自中央的命令,所以《明会典》中户部、工部记载的田赋和物料方面的数据与指令对我们的研究十分重要。除《明会典》外,《万历会计录》中保留的财政数据也很重要,尤其涉及明代地方卫所的屯田数据是本书考察地方存留粮支出结构时使用的主要史料。
(三)文集、奏议与笔记资料
本书使用的文集首先涉及在浙直地区主持变法的诸人,包括在南直隶推行征一法的欧阳铎《欧阳恭简公文集》,主持浙江一条鞭法的庞尚鹏《百可亭摘稿》以及参与各类改革活动的明人,如唐顺之的《荆川先生集》和顾鼎臣的《顾文康公集》等。其次涉及任职于浙直地区地方官的文集,如况锺的《况太守集》、海瑞的《海瑞集》以及张选的《忠谏静思张公遗集》等。
奏议类主要涉及与明代赋役变迁相关的明人奏议,一般收录在《明经世文编》中,或者收录在相关人物的文集中,在此不一一列举。此外,生活在江南地区的明代文人留有一定数量的笔记史料,如顾启元《客座赘语》、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何良俊《四友斋丛说》等,都是本书写作时使用的重要史料。
财政史研究是一门重视理论和方法的学科,没有清晰的理论思路是无法深入分析繁复的财政数据的。前文已经指出,明史学者在分析明代地方财政结构变迁时秉持着社会经济发展推动财政体系变迁的思路,注重分析田赋与徭役的渐次银纳化进程,以及一条鞭法的集成效应。本书写作时更注意吸取财政社会学的思考方式,把财政结构看成国家政权汲取社会资源的一种方式,明王朝的赋役财政体制最初的思考就是以强制的人身控制为基础,汲取国家财政所需的粮料和人力。该财政体制的确立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市场经济的繁荣只会让既有财政结构以一种衍生的方式去与之融合,在没有外力冲击的情况下,本质上不会被颠覆。笔者即持有此种理论思路分析明代的地方财政结构。
在分析方法上,本书尊重历史学的实证主义分析方式,认真梳理比较各类地方志数据,厘清各类数据之间的关系;财政史还注重数据的统计方法,本书各章的写作首先梳理明代田赋、徭役和公费的收支数据,并设计出几种统计口径,将各类数据制成简洁明了的表格,再依据数据对每项收支的计算方式、银纳化过程和具体的收支方式进行说明,勾勒出明代地方财政中存留粮、公费银、上供物料、均徭役和驿传役的实际收支结构。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书将综合学界既有研究成果,分析明代地方赋役财政体系的运行原理以及一条鞭法的财政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