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探索交接班制度
实现政权平稳过渡,确保独立后第一代领导人开创的事业获得继承和发展,这对所有原苏联加盟共和国都是一个严峻且现实的重大课题。苏联解体后,欧亚地区的新独立国家出现多种政权交接模式,如阿塞拜疆的子承父业、普京和梅德韦杰夫的“梅普组合”、格鲁吉亚的“颜色革命”等。哈萨克斯坦根据本国国情,创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政权交接模式。2019年3月19日,纳扎尔巴耶夫发表电视讲话,宣布于3月20日辞去总统职务(正常应该到2020年年底届满)。3月20日,议会上下两院一致同意托卡耶夫接任总统。6月9日,哈萨克斯坦举行新一届总统选举,托卡耶夫顺利当选。哈萨克斯坦独立史上完成了首次政权交接。
纵观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政治发展历程可知,纳扎尔巴耶夫提前交出总统权力并非一时性起,而是对政权交接的制度与法律设计早有安排:
第一,“颜色革命”加速纳扎尔巴耶夫考虑政权交接班事宜。2003—2005年,格鲁吉亚、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发生“颜色革命”,反对派利用民众不满心理,通过街头暴力,在总统或议会选举之际,以现任总统自独立后长期执政为由,试图借机夺取政权,造成社会动荡。2005年12月,纳扎尔巴耶夫以91.15%的得票率获得连任,打破了原苏联地区“逢选必乱”的“颜色革命”咒语。尽管成功连任,但“颜色革命”也促使纳扎尔巴耶夫开始认真思考接班人问题,着手为未来政权交接进行法律和制度上的准备。
第二,2007年宪法改革促进国家权力结构平衡发展,总统、政府和议会三者权力更加均衡,相互制衡能力增强。宪法修正案将一部分原属总统的权力转交议会和政府,扩大议会和政府的权力与职能范围,赋予议会多数派组阁权,提高了政党和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宪法修订案虽取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的连任限制,但明确规定此条仅限于纳扎尔巴耶夫本人,不适用其他人。这项规定使得“后纳扎尔巴耶夫时代”不会再出现“长期执政”的超级总统,各政治集团也不会再纠结于连任问题。
2011年1月,哈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组成的修宪动议小组收集了超过500万名选民的签名,要求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将纳扎尔巴耶夫的总统任期延长至2020年12月6日。该修订案在议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获得通过,并赋予总统提前举行总统选举的权力。纳扎尔巴耶夫则建议提前举行总统选举,不同意通过全民公决延长总统任期。此举回避了民众和议会对其“终身总统”地位的动议,也避免了被西方将其与西亚、北非地区的部分领导人进行类比[26]。
第三,2010年纳扎尔巴耶夫获得“民族领袖”称号,解决了历史地位和卸任后的待遇问题。早在2000年,哈议会就通过了宪法性法律《首任总统法》。纳扎尔巴耶夫卸任后的地位不是“前总统”,而是“首任总统”。该法赋予纳扎尔巴耶夫 “首任总统”独特的政治权力。2010年,执政的祖国之光党向议会提议授予纳扎尔巴耶夫“民族领袖”称号,议会随即将宪法性法律《首任总统法》修订为《首任总统——民族领袖法》。
“民族领袖”即国父,通常是对国家政权奠基者和开创者的称谓。除政治待遇外,“民族领袖”的最主要价值是对纳扎尔巴耶夫历史功绩的肯定,说明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家,而是一个带领国民开创一代伟业的领袖。在历经近两个世纪生活在沙俄和苏联体制内之后,纳扎尔巴耶夫带领人民建立了独立的主权国家“哈萨克斯坦”。这份功绩无人可以替代。正如哈尔穆拉托夫议员(Р.Халмурадов)所说[27]:“世界因伟人而了解某民族,而哈萨克斯坦则因纳扎尔巴耶夫才被世人所了解。我们应向文明国家学习如何尊敬与景仰自己的领袖。”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领袖”称号是民众自发的和习惯性的对纳扎尔巴耶夫的称谓。2010年,哈议会本想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正式赋予纳扎尔巴耶夫“民族领袖”称号并写进宪法,但遭到纳扎尔巴耶夫拒绝。纳扎尔巴耶夫2010年6月4日在《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发表致议会两院的公开信。信中说道[28]:“民意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哈萨克斯坦公民支持这一法案。我衷心感谢议会决定以法律形式确立我的‘民族领袖’地位,也感谢哈萨克斯坦民众对我的支持以及对我工作的高度评价。尽管这一法案旨在维护哈萨克斯坦的稳定和发展,但我仍决定予以否决,请两院议员对我的决定予以理解。因为‘民族领袖’的地位不应通过法律、命令或其他司法手段来确立。”
第四,2018年7月12日通过的宪法性法律《安全委员会法》为卸任后的纳扎尔巴耶夫继续发挥政治影响力提供了法律保障。根据该法律,安全委员会是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重要部门,拥有维护国内政治稳定,保护国家宪法秩序、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以及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保障哈萨克斯坦国家利益等职责。安全委员会由哈萨克斯坦总统组建,鉴于首任总统的历史地位,授予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安全委员会终身主席权力。这意味着,纳扎尔巴耶夫在2019年3月卸任总统职务后,从台前走到幕后,但依然拥有调动国内安全力量的权力,依旧保留着对国家政局的影响力。
由此可见,政权交接的“哈萨克斯坦模式”重视交接的制度建设,而不是简单地选择接班人。首先,法律建设为权力交接提供制度安排与保障,使权力交接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哈萨克斯坦多次修改宪法,同时还颁布了宪法性法律《首任总统——民族领袖法》和《安全委员会法》等,为总统权力的平稳交接提供了法律依据。其次,没有选择终身制。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纳扎尔巴耶夫无连任限制,其个人威望在哈萨克斯坦也无人能及,但他没有选择终身制,而是适时隐退到幕后,平稳地完成了政权更替,从而既避免了终身制,又防止了可能出现的政治动荡和权力危机。最后,让贤举能。虽然哈萨克民族的传统文化观念中有子承父业和家族承袭的传统,但纳扎尔巴耶夫最终没有将权力交给自己的家人,而是根据宪法规定程序,完成政权交接。
纳扎尔巴耶夫高度评价他的继任者托卡耶夫。他说:“自哈萨克斯坦独立的第一天起,他就一直和我在一起工作。我很了解他。他是一个诚实、负责任和勤奋的人。他完全支持我国正在实行的国内外政策。所有计划都是在他的参与下制订和通过的。我相信,托卡耶夫是可以将哈萨克斯坦托付给他的人。”
辞职之后,针对国内外关于哈萨克斯坦存在“双重政权”的说法(即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和现任总统托卡耶夫),纳扎尔巴耶夫予以坚决驳斥。在接受哈萨克斯坦哈巴尔电视台记者采访时,他解释道:“关于‘双重政权’的说法不过是庸人自扰。这些谣言八卦都是由那些不希望哈萨克斯坦稳定的人故意放出来的消息。他们希望哈萨克斯坦出现纷争打架、分裂等。这些说法都是那些逃亡在外的盗贼、祖国的叛徒——他们这些人从国外散布出来,目的是破坏人民的宁静生活。哈萨克斯坦是一个总统制和单一制的国家,在法国、俄罗斯、美国也是这样的政体。因此双重政权的说法没有根据。托卡耶夫总统是全民选举出来的总统。至于我,你们也知道,根据法律,我是安全委员会主席。是的,这个机构负责解决内政和外交问题,委员会成员讨论这些事情。但它是一个合议机构。我只是委员会的主席,所有国家领导人都是该机构的成员。我们共同决策,避免错误。我作为首任总统和民族领袖的地位由宪法性法律确定。我的任务是保障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领导祖国之光党,领导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此外,我参与创建的许多国际机构建议我担任这些机构的名誉主席。这些工作足够我做的了。如果他们邀请我,我就去参加,因为在那里有哈萨克斯坦的利益,为哈萨克斯坦找到新朋友和投资者,所以我会继续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然,托卡耶夫总统遇事会与我协商。当他们找我时,我会从我的生活和实践经验的高度出发,为国家着想,给出我的建议。不过建议就是建议而已,决定则是由接受这些建议的人作出。现任总统本人也宣布总统日程的第一要务是‘连续性’,即接续和继承已经开始的事业。我也希望国家有连续性,将国家的发展与稳定继续进行下去。丘吉尔有句话说得非常好,他说:‘毫无疑问,给予权力比接受权力要愉快得多。’我认同这个说法。因为接受就意味着承担责任,为了人民,为了所有人而承担重大责任。所以要想好能否做到这一点。如果不能,就不要做这事。希腊哲学家曾经说过这样的谚语:‘必须将权力赋予愿意为之努力工作的人,而不是给予那些对其有欲望的人。’我就是从这些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权力)问题。”[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