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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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通史

第一章 契丹族的崛起与部落联盟的建立

一 契丹族源

契丹族属东胡族系,为鲜卑宇文部别支。东胡自春秋战国以来,与燕国为邻,后被燕灭。秦末,东胡强盛,后被匈奴冒顿击败:“大破东胡王,而虏其民人及畜产。”[1]剩下的东胡人分为两支,一支退居乌桓山,称乌桓;一支退居鲜卑山,称鲜卑。[2]

鲜卑分为三部:宇文部、慕容部和段部。公元4世纪初,慕容部势力强大,建燕国(前燕)称王。前燕王慕容皝联结赵王石虎,攻灭段部。东晋建元二年(344),又北攻宇文部,宇文部单于逸豆归走死漠北,其残部分为契丹和库莫奚,而独立于世。

北魏登国三年(389),契丹和库莫奚相继为北魏所破。契丹败退到潢河(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以南,土河(内蒙古老哈河)以北,从这时起,契丹之名正式见于史籍。契丹的族称,始见于北齐时成书的《魏书》。《魏书》记载契丹的族源:“契丹国,在库莫奚东,异种同类。”“库莫奚国之先,东部宇文之别也。初为慕容元真所破,遗落者窜匿松漠之间。”[3]《辽史·世表》中同样记载着:“契丹国在库莫奚东,异族同类,东部鲜卑之别支,至是(元魏)始自号契丹。”可知,契丹源出东胡,为鲜卑宇文部之别支。今辽宁义县万佛堂景明三年(502)北魏石刻《慰喻契丹使韩贞等造窟题记》,是契丹名称见实物的最早记载,说明《魏书》的记载是可信的。而同属东胡族系的乌丸,人“俗善骑射,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宅,皆东向”。“日戈猎禽兽,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4]而《三国志·魏书》记载:鲜卑,“其言语习俗与乌丸同。其地东接辽水,西当西域。常以季春大会,作乐水上,嫁女娶妇,髡头饮宴。”契丹族同样是:“顺寒暑,逐水草畜牧。”“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时,车马为家。”[5]其习俗相近,说明契丹族源出东胡的鲜卑别支是有其依据的。而东胡自先秦以来就是中国北方民族的一支。《史记·匈奴列传》:“晋北有林胡、楼烦之戎,燕北有东胡、山戎。”《赵世家》记武灵王说赵“东有燕,东胡之境,而西有楼烦、秦、韩之边”[6]。东胡为中国境内北方民族,其支系拓跋鲜卑建立了北魏政权、契丹建立了辽朝,而蒙古族则建立了元朝,之后,契丹民族遂逐渐融于周邻各民族中。其大多数与汉族融为一体。[7]

二 奇首可汗与古八部

契丹族有一个流传久远的历史传说:“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而东,有天女驾青牛自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上,至木叶山,二水合流,相遇为配偶,生八子,其后族属渐盛,分为八部。”[8]这八部是:悉万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郁部、羽陵部,日连部,匹絜部,黎部,吐六于部。这八部是以白马、青牛两个互为婚姻的氏族繁衍而来。八子为八部说,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古八部之间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彼此之间互为兄弟;二是此时契丹族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依父系计算,因此才有八子所属之部落的记载,而母系则被湮没无闻。

北魏太武帝时期,契丹古八部“各以其名马、文皮入献天府,岁以为常,皆得交市于和龙、密云之间,贡献不绝”。说明此时的契丹,是各部单独与北魏发生朝贡关系,各部不相统属,分散活动,契丹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

隋朝时期,隋联结突厥偷袭契丹部落,“尽获其男女四万口,杀其男子,以女装及畜产之半赐突厥,余收之以归。”[9]为了抵御外部侵扰,维护各部落的安全,各个部落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就成为当时契丹族头等重要的事情了。

三 契丹族的崛起与大贺氏部落联盟的建立

大贺氏部落联盟大约建立在唐武德年间(618—628)。最初是由于暂时的紧急需要而结成,因此很不巩固。“凡调发攻战,则诸部毕会,猎则部得自行”。[10]其时大贺氏有胜兵四万,分为八部。其中有大帅孙敖曹所属之部,与大帅辱纥主据曲所属之部等。

据《契丹国志》卷23《并合部落》记载:“初,契丹有八部,族之大者曰大贺氏。后分为八部,部之长号‘大人’,而常推一人为王,建旗鼓,以统八部。每三年则以次相代,或其部有灾疾而畜牧衰,则八部聚议,以旗鼓立其次而代之。被代者以为元约如此,不敢争。”

从以上史料可知:契丹部落联盟是以强大部落为核心而建立的。契丹部落联盟内存在着三级权力机构:一为“王”,即部落联盟长,统领八部。部落联盟长每三年重新选举一次。二为议事会,由八部的部长组成。部落联盟内的军政大事,要由议事会来决定。三为人民大会,人民大会有任免部落联盟长的权力。“八部聚议”,就是召开八部成员在内的人民大会,重新讨论、决定部落联盟长的人选。《辽史·世表》记载:“邵固,咄于之弟,国人共立之。”“国人”,是指契丹部民,他们用民主公选的方式,推选出契丹部落联盟长。

在契丹部落联盟内,除“王”(部落联盟长)之外,还有一名专管征讨的军事首长——夷离堇。从大贺氏部落联盟后期开始,军事首长夷离堇的权力逐步增强,管辖范围已大大超过了军事职权方面。如唐开元年间担任大贺氏部落联盟军事首长的可突于,除担任军事征讨任务外,还对部落联盟长实行控制。据《辽史》和《资治通鉴》记载,他的权力甚至超过了部落联盟长。可以随心所欲地对部落联盟长或攻、或杀、或撤换,左右着大贺氏部落联盟的局势。值得一提的是,军事首长有时甚至可以破例升任部落联盟长。唐贞观二十二年(648),曾担任大贺氏部落联盟军事首长的据曲担任了大贺氏部落联盟的联盟长,被唐朝封为松漠都督府都督,封无极男,赐姓李氏。[11]唐显庆五年(660)前,曾任大贺氏部落联盟军事首长的阿不固,在大贺氏部落联盟长窟哥之后,任大贺氏部落联盟长。唐万岁通天元年(696),曾任联盟内军事首长的孙万荣,继李尽忠之后,任部落联盟长。[12]

据上可知,大贺氏部落联盟有如下的特点:

一是联盟内实行两头首长制,设部落联盟长与军事首长各一人。二是联盟长实行兄终弟及的世选制,即部落联盟长都在同一家族内选出。新的部落联盟长为前任部落联盟长之弟。三是后期军事首长可直接升任部落联盟长。军事首长的权力大大超过其职权范围,甚至可以独揽联盟内的军事、行政大权。四是部落联盟长握有军事统率权、祭祀权、军政大事的决定权。但在可突于专权时期,部落联盟长则受制于军事首长。五是设有议事会,由契丹各部部长所组成,统领部民,平时畋猎,战时作战,有商讨、参与、决定部落联盟军政大事的权力。六是设有人民大会。在大贺氏联盟初期,契丹部民有参政、议政,实行民主公选的权力。后期,人民大会遭到破坏,可突于的专权擅政,使部民丧失了民主议政、参政的权利。[13]

大贺氏部落联盟与唐王朝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唐贞观二年(628),契丹首领摩会背弃突厥,率契丹各部依附唐朝。唐太宗把象征部落联盟最高权力的旗鼓给了摩会,表示对于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的认可。贞观二十二年(648),唐朝在契丹内地设置松漠都督府,以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为松漠都督。封“无极男”,赐姓“李氏”。“唐太宗置玄州,以契丹大帅据曲为刺史,又置松漠都督府,以窟哥为都督,分八部,并玄州为十州,则十部在其中矣。”[14]

松漠都督府隶属东夷都护府,下辖十个州,契丹把八部分为九州,加上松漠都督府,大贺氏共十州:达稽部,峭落州;纥便部,弹汗州;独活部,无逢州;芬问部,羽陵州;突便部,日连州;芮奚部,徒河州;坠斤部,万丹州;伏部,州二,匹黎州、赤山州;唐太宗置玄州,以契丹大帅据曲为刺史,共计十州。各部酋长(夷离堇)称为刺史,各部俱隶属于松漠都督府,受窟哥统辖。

说明此时契丹部落联盟有了新的发展,设置了唐王朝的地方行政建制,同时接受唐王朝的管辖。

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唐王朝和契丹曾经发生过几次大的战争。武则天统治时期(690—705),唐王朝营州都督赵文翙,实施民族压迫政策,激起了契丹人的激烈反抗,大贺氏部落联盟长李尽忠联合契丹归诚州刺史孙万荣,杀死赵文翙,进犯幽州、瀛州等地,唐朝依靠奚兵的援助,袭击了契丹的后路,才把契丹击败。契丹中衰,依附于突厥。

唐开元三年(715),李尽忠的父亲失活又率部归附唐朝,唐玄宗依照旧例,封失活为松漠都督,授予左金吾卫大将军、八部落长和刺史。失活死后,其弟李娑固于开元七年(719)来朝,袭失活官爵,被授予静析军经略大使。此时,在契丹部落联盟内,掌握契丹军事领导权的可突于,杀死契丹部落联盟长娑固,大贺氏最后一个联盟长李邵固,在开元十八年(730),又被可突于所杀,大贺氏部落联盟最终解体。

四 遥辇氏部落联盟

大贺氏部落联盟瓦解之后,唐天宝四年(745),当时任契丹八部大帅的迪辇阻里建立了遥辇氏部落联盟,并任遥辇氏部落联盟的首君——阻午可汗。遥辇氏部落联盟的结构如下:

部落联盟长一人,部落联盟长统领部民,掌有军事大权。阻午可汗曾“发兵十万,与(安)禄山战潢水南,禄山大败……”[15]部落联盟长有制定礼仪、祭祀的权力。部落联盟长(可汗)即位仪式“柴册仪”,就是首任联盟长阻午可汗制定的。部落联盟长握有任命下属的权力。痕德堇可汗“拜太祖为于越,总知军国事”[16]

军事首长一人。军事首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部落联盟长处理联盟内部军国大事,有领兵作战的权力;率领部民进行生产,掌握刑法大权。涅里担任部落联盟军事首长时,既统兵,又领民,“刻木为契,穴地为牢”[17],“教耕织,而后盐铁诸利日以滋殖”[18]

设立部落联盟议事会。部落联盟议事会由各部大人(部长)组成,议事会参与、决定联盟内军政大事。阿保机在担任部落联盟长第九年,“诸部以其久不代,共责诮之”[19]。辽建国初期,在帝位继承仪式上,仍留有联盟议事会民主公选联盟长的遗迹。“述律后爱中子德光,欲立之,至西楼,命与突欲俱乘马立帐前,谓诸将曰:‘二子吾皆爱之,莫知所立,汝曹择可立者执其辔。’诸将知其意,争欢跃曰:‘愿事元帅太子。’后曰:‘众之所欲,吾安敢违?’遂立之。”[20]诸臣执辔,推选其可立者,正是部落联盟议事会推选联盟长仪式的残余。但也只是徒具民主的形式而已。述律太后在立耶律德光的过程中,“杀酋长及诸将数百人”[21],已无丝毫民主可言。

遥辇氏部落联盟内设有人民大会。人民大会有参政、议政的权力。辽建国前夕,安端、迭剌等人发动叛乱,耶律阿保机“召父老群臣正其罪,并其子戮之,分其财以给卫士”[22]。这里的“父老群臣”包括普通部民与联盟内的头领。正是人民大会行使参政议政权利的缩影。但是,到了遥辇氏部落联盟的后期,在刀光剑影、血腥镇压反对派的斗争中,人民大会也只是徒具形式而已。[23]

在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契丹社会内已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变革,第一,在联盟内部,特权阶级已出现,同时已有贫富的差别与阶级分化。各部首领在对外族征讨过程中,俘获了大量的人口、牲畜,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成为部落中的显贵。而被俘获的人口以及部落中的普通部民,因犯罪而籍没为奴的,因风雪牛马死伤、畜产减少沦为贫民与奴隶的,也为数不少。常年的对外族的战争,让契丹部落俘获了大批的奴隶和牲畜。鲜质可汗时期,征伐奚族,“俘其拒敌者七百户”。阿保机父亲为部落酋长时,“俘其七千户”,德祖弟述澜为夷离堇,“北征于阙、室韦、南略易、定、奚、霫。”[24]痕德堇可汗时期,契丹侵袭周边各族:“鞑靼、奚、室韦之属,咸被驱役,族帐寝盛,有时入寇。”[25]俘获的大批俘虏,都成为部落贵族的奴隶。此外,还有数量不等的罪犯,沦为“罪奴”,被契丹贵族以“籍没之法”,“籍没家属入瓦里”。例如,蒲古只等三族谋害阿保机叔父释鲁,事觉,痕德堇可汗命阿保机惩治凶手,“籍没家属入瓦里”。这样,犯罪之人从原来的部族之中分离出来,变为奴隶身份。[26]

与此同时,部落联盟内部中的特权阶层也逐渐形成。契丹可汗和各部夷离堇通过世选而出。但是,世选是在固定的家族中选拔,这些家族逐步成为特权家族,有的部落酋长可以连任,世选家族世代把持部落联盟内的重要官职。在对外战争中,部落联盟内的大大小小的首领,从战争中获得财富、人口和牲畜,成为部落之中的富有者。部落联盟内阶级分化日益明显。

第二,出现了初期国家的萌芽。契丹部落联盟内设置官吏进行管理。“契丹国自唐太宗置都督、刺史,武后加以王封,玄宗置经略使,始有唐官爵矣。其后习闻河北藩镇受唐官名,于是太师、太保、司徒、司空施于部族。”[27]同时,设立了本族主管刑狱的官员、夷离堇、决狱官等,以解决联盟内由于财富、争斗所引起的各种纷争。而太祖耶律阿保机的家族世代为迭剌部的夷离堇,执掌政柄。

第三,农业、纺织业、矿冶业与畜牧业的发展。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已有农业、纺织与矿冶业。《辽史·百官志》记载,部落联盟初期的军事长官涅里,“究心农工之事”,“教民耕织”。这时期,契丹社会生产力已有很大的提高,到阿保机伯父述澜为夷离堇时,“始兴板筑,置城邑,教民种桑麻,习组织”。[28]

第四,各部落已划分固定的“分地”,开始定居、半定居的生活。“契丹之初,草居野次,靡有定所。至涅里始制部族,各有分地”。[29]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契丹已由血缘组织向地缘组织转化。[30]


[1] (汉)司马迁:《史记》卷110《匈奴列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19页。

[2] 金毓黻:《东北通史》第一期·汉族开发时代,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1980年翻印本,第89页。

[3] 魏收:《魏书》卷100《契丹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56页。

[4] (晋)陈寿撰:《三国志·魏书》卷30《乌丸鲜卑东夷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886年版。

[5] (元)脱脱等:《辽史》卷32《营卫志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78页。

[6] (汉)司马迁:《史记》卷43《赵世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15页。

[7] 武玉环:《契丹部落联盟与辽初政体》,《松辽学刊》2000年第1期。

[8] (元)脱脱等:《辽史》卷37《地理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45页。

[9]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81《隋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204页。

[10]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144《契丹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661页。

[11] (元)脱脱等:《辽史》卷63《世表》,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53页。

[12] 武玉环:《契丹部落联盟与辽初政体》,《松辽学刊》2000年第1期。

[13] 武玉环:《论北方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黑龙江文物丛刊》1984年第2期。

[14] (元)脱脱等:《辽史》卷32《营卫志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76页。

[15] (元)脱脱等:《辽史》卷63《世表》,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55页。

[16] (元)脱脱等:《辽史》卷1《太祖纪上》,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页。

[17] (元)脱脱等:《辽史》卷2《太祖纪下》,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4页。

[18] (元)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22页。

[19]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卷72《四夷附录》,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86页。

[20] (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4《东丹王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50页。

[21] (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3页。

[22] (元)脱脱等:《辽史》卷1《太祖纪上》,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页。

[23] 武玉环:《契丹部落联盟与辽初政体》,《松辽学刊》2000年第1期。

[24] (元)脱脱等:《辽史》卷2《太祖纪》,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4页。

[25] (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137《契丹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07页。

[26] 武玉环:《辽代的部族制度》,《史学集刊》2000年第1期。

[27] (元)脱脱等:《辽史》卷47《百官志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71页。

[28] (元)脱脱等:《辽史》卷2《太祖纪》,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4页。

[29] (元)脱脱等:《辽史》卷32《营卫志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77页。

[30] 武玉环:《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看北方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吉林省历史学会编《马克思主义与历史科学论文集》,198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