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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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子系统之一,是社会保障这个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建立和完善作为“最后一道安全网”的社会救助制度,符合实现“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维护人权,实现社会公正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受传统城乡二元化社会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直滞后,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尤甚,这显然不利于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现代社会,社会救助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责任,而完备的制度设计是一个国家履行好这一责任的基础与前提,也是社会得以良性有序运行的重要条件。因此,科学评价我国新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效果,对于推进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本书在分析整理社会救助理论和我国新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状况的基础上,以覆盖面、受益度和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指标,通过对湖南省长沙、郴州、邵阳三地的农村社会救助实施情况的抽样调查,分析了当前新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并就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提出了具体构想。

本书的研究结论如下。在覆盖率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率目前已经完全达到国际通行的当地人口总量的5%的标准;农村医疗救助体系的覆盖率近几年来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新农合的参合率、医疗救助的救助率均有了质的突破;农村临时救助的救助率偏小。在受益度方面,农村居民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临时救助的评价不高,而对农村医疗救助的评价较高,大多数农村居民认为新农合能基本满足其基本医疗需求、医疗救助对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作用较大。在满意度方面,农村居民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满意度均较高,对农村临时救助的满意度偏低。影响最低生活保障效果的因素有救助标准、低保对象的瞄准率、低保制度的管理体制;影响医疗救助效果的因素有救助对象的瞄准率、保障范围、医疗救助管理体制;影响临时救助效果的因素有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的瞄准率、临时救助管理体制。

要完善新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救助标准与救助对象;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补助制度;三要创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体系;四要制定和落实与农村最低社会保障相配套的救助政策。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方面,一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确保农村医疗救助顺利实施;二要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拓宽农村医疗救助筹资渠道;三要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四要设立医疗救助政策管理的专门部门,实行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医疗救助管理体制。在农村临时救助制度方面,一要构建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二要创新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临时救助运作机制;三要多渠道、多途径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的来源,构建科学有效的临时救助筹资机制;四要丰富和拓展临时救助的内容和方式,构建切实可行的临时救助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