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以释“礼”(禮)
“礼”“义”均是儒家思想的重要概念,或者说核心价值观念。号称“国之四维”的“礼、义、廉、耻”,“礼”“义”居前两位;作为中华伦常万世不移的道德规范,即儒家“五常”的“仁、义、礼、智、信”,“礼”“义”亦均在其中。其余如“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属,“礼”“义”皆不可无。
先释“礼”。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礼”字的解释是这样的:“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礼”是一个假借字,是从“履”假借来的。履即人们穿的鞋子。段注曰:“履,足之所依也,引申之凡所依皆曰履。此假借之法。”而“礼”的义涵即“所以事神致福”,也就是通过祭祀以达福祉。所以“从示”,“从豊”(段注:“豊,行礼之器也”),二者都决定了“礼”的意义范畴,都是“礼”的意符。而“豊亦声”是说它身兼二任,既是这个字的意符(决定其意义范畴),又是这个字的声符(决定其读音)。
以上是从字义、字源解释“礼”字,而典籍中对“礼”的定义和阐释颇为丰富,如《释名》曰:“礼,体也,得事体也。”《礼记·曲礼上》曰:“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等等。我们从“礼”在古籍中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不仅出现频率极高,而且含义也极为丰富。例如,据杨伯峻《论语译注》统计,孔子论“礼”就多达74处,更不用说“三礼”等专门论述礼乐制度的著作了。归纳起来,“礼”在典籍中有这样三层义涵。
首先,社会层面,这是“礼”的基本含义——礼节(此含义相当于“礼仪”)。如《礼记·曲礼上》曰:“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庄公十八年》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九)认为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郭沫若《十批判书》认为礼起源于祭神:“礼之起,起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其后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等各种仪制。”所以古来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五礼的内容相当广泛,从反映人与天、地、鬼神关系的祭祀之礼,到体现人际关系的家族、亲友、君臣上下之间的交际之礼;从表现人生历程的冠、婚、丧、葬诸礼,到人与人之间在喜庆、灾祸、丧葬时表示的庆祝、凭吊、慰问、抚恤之礼,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充分反映了古代中华民族的尚礼精神。
其次,政治层面,这是治国平天下的含义——礼法。如《礼记·礼运》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又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左传·僖公十一年》曰:“礼不行则上下昏。”《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曰:“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又《左传·隐公十一年》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论语·先进》:“为国以礼。”《礼记·解经》:“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荀子·议兵》:“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荀子·修身》又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礼记·仲尼燕居》强调: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最后,道德层面,这是人的修养和立身的含义——礼义。如《论语·尧曰》:“不学礼,无以立也。”《论语·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为政》:“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荀子·礼论篇》:“礼者界也。”“礼者,人道之极也。”又如《礼记·曲礼上》:“行修言道,礼之质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白虎通义》: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