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
中韩20年经贸合作历史简要回顾及展望
张东明
【内容提要】中韩两国一衣带水,具有悠久的经济、社会、文化交往历史,二战后的冷战使两国关系一度处于隔绝状态,直到1992年中韩外交关系才恢复正常,这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对两国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此后,中韩两国的贸易方式由间接贸易转为直接贸易,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当前已成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至2012年,中韩两国经贸合作已走过20年的历程,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亦面临诸如贸易不平衡、投资不足、知识产权纠纷、海洋权益争端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要求中韩两国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密切协作,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应对挑战,进一步提升中韩经贸合作水平,加快推进中韩自由贸易区的早日实现,为中韩经贸关系谱写新的篇章。
【关键词】中韩 经贸合作 问题 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张东明,经济学博士,辽宁大学教授,东北亚研究院院长。
一 中韩经贸合作发展概况
(一)贸易发展状况
自1992年中韩正式建交以来,双边贸易增长迅速,两国进出口贸易额从1992年的50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2139亿美元,贸易规模增长了40多倍,进入21世纪,中韩贸易以年均将近20%的速度增长,高于同期韩国对外贸易年均16%的增长水平,中国成为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并成为韩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国之一,而韩国则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第三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
自中韩建交以来,伴随中韩贸易额的增长,中韩贸易额占韩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基本亦呈增长趋势,而在2009年以后,受韩欧、韩美自由贸易区的影响,尽管中韩贸易额仍在增加,但其占韩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呈现小幅下跌的势头。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及科技发展水平的反映,中韩两国都在积极推进本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两国之间的贸易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伴随传统货物贸易的增长,服务贸易也在不断发展,例如2011年韩国济州岛的中国游客约占外国游客人数的一半,带来的旅游收入比2010年同期增长1倍以上。而且鉴于中国和韩国分别是亚洲第一大、第二大保险市场,两国在保险领域存在广阔的合作前景。
在两国贸易中,中国对韩出口商品中SITC6即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以及SITC3即矿物原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所占比重大幅下降,而SITC7即机械及运输设备已成为中国对韩出口的主导产品;韩国对华出口商品中SITC5即化学品及有关产品与SITC6呈现下降趋势,而SITC8即杂项制品及SITC7所占比重则是越来越大,表明中韩两国逐渐由产业间贸易逐渐演变为产业内贸易,两国间的贸易结构得以优化,贸易层次得以提高。
(二)直接投资发展状况
中韩两国在投资领域的合作不断扩大。韩国对华投资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2年后,中国超过美国成为韩国最大的投资地区。2010年,韩在华投资新批项目1695个,同比增长1.6%,中国实际使用韩资26.9亿美元,同比减少0.3%。截至2010年底,韩国累计对华投资项目数52172个,实际投资金额473亿美元。韩国是中国第三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国,而且近期韩国累计对华投资有望超过对美投资,使中国成为韩国第一大投资对象国。
韩国知识经济部2012年1月发布的《2011年外国人直接投资动向》显示,中国对韩直接投资额为6.51亿美元,同比增长57.2%。截至2011年底,中国对韩累计直接投资金额为37.36亿美元。但相对于韩国企业对华投资,中国企业对韩国的投资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方面目前仍存在较大差距,投资行业多集中于批发、餐饮、住宿、旅游等服务业方面,对制造业投资较为滞后,但相信随着中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对韩国制造业的投资必将呈现逐渐增加态势。而且中国对韩金融服务行业的投资亦呈现增长势头,目前,中国的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等均已进驻韩国。
从行业上看,韩国先前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以中小项目为主,而且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方式主要采用外商独资形式;从地域上看,多集中于环渤海地区——占据了韩国对华直接投资额80%以上的份额。而近几年,韩资企业在华投资地区从环渤海及东北地区逐渐扩展到长江三角洲和中西部地区,投资项目趋于大型化;同时,鉴于中国劳动成本的上升,投资领域开始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
韩国对华直接投资虽然涉及许多领域,但制造业的投资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对金融业、批发零售业及交通运输业的投资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不过,却是韩国对华投资拓展的重要领域,其中韩国对华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增长尤为迅猛,其占韩国对华投资的比重10年间增长超过30倍。
当前韩国对华投资主要集中于环渤海一带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但随着韩国企业在华投资重心从原先的“成本导向型”投资转向面对中国市场的“产业链投资”,对东北地区的投资尤其是对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投资呈下降趋势;华东地区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吸引了众多韩国投资者,因此中韩贸易和投资重点已开始向华东地区转移,其中韩资企业对江苏省的投资飞速增长,经贸与人员往来更加密切。与此同时,中韩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及人员流动等诸方面已进行着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例如2010年,中韩新签劳务和工程承包合同额3.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6亿美元,派出5978人。截至2010年12月底,累计完成营业额55.6亿美元,期末在外人数3.8万名。
二 中韩经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贸易不平衡渐趋扩大
随着中韩经贸往来的不断深入,在中韩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双边贸易额绝对数量持续增长、贸易结构不断优化的同时,贸易逆差额也同步增加且呈扩大趋势,已成为中韩经贸合作中的突出问题。2011年韩国成为中国贸易逆差最大来源国,总逆差为457亿美元,几乎和2010年持平。1992~2011年中国对韩逆差额已达4380亿美元,占同期中韩贸易总额的28%以上,占同期中国对韩出口额的79%左右。
除个别年份外,中韩贸易逆差额基本延续增长势头,特别是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几年里,韩对华贸易顺差增长加快;中韩贸易逆差额占中韩贸易总额的比重则波动较为剧烈,可以看出近几年受欧债危机及韩美、韩欧FTA的影响,中国对韩进口增速减缓,使得中韩贸易逆差占贸易总额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贸易不平衡问题的深化、持续的巨额贸易逆差导致双边贸易摩擦不断,促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两国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以致阻碍了中韩FTA的早日建立,应引起中韩两国政府的高度关注。
(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作为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要素显得日益重要,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一国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其对国家利益的影响越发明显。随着全球性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之间围绕知识产权的竞争也在逐渐增大。
由于经济发展阶段、法律制度、市场环境等不同,中韩两国在知识产权认识、保护等方面存在差异。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效法日本,并于80年代加入巴黎公约,经过1985年与美国的知识产权协商和20世纪90年代世界贸易组织TRIPs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协定的加入,目前已达到国际标准。而中国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关注知识产权问题的,2001年加入WTO以后,中国的知识产权法根据TRIPs协定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尽管在多数年份中韩两国的专利申请都呈现出增长趋势,但韩国企业在华的专利申请数量远高于中国企业在韩国的专利申请数量,而且在当前欧债债务危机持续、世界经济增长充满变数的情况下,两国企业的专利申请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
国际上韩国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虽然占上风,但是属于世界一流先进技术的还不多,以现有的技术水平进入中国市场,很容易遭到外观设计和商标模仿等知识产权侵害——韩国产品在中国遭到的侵权以模仿商标、高新技术产品侵权以及著作权侵害等为主。据韩国企划财政部数据,2000~2006年,225个韩国企业在国外遭受侵权,共290件,其中中国为侵权最多的国家,达65件。其中,三星电子的手机、MP3播放器等排在首位。
(三)投资合作相对滞后
20世纪90年代,中国为了推动出口贸易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开始向海外转移国内成熟的技术和产业,鼓励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到海外投资。当前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主要依赖政府的积极鼓励政策,以并购方式为主。中国对外投资动机与发展中国家海外投资相似,一是为了扩大出口,拓展海外市场;二是为了学习和掌握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三是为了开发利用国外的自然资源、保障本国的资源供应。
相对于欧盟、美国、日本间的投资,中韩投资合作形式单一,企业并购即M&A和绿地投资不足,中韩之间缺少大型合作项目,大多数投资合作不足百亿美元,投资技术水平偏低,缺乏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而且中韩之间的相互直接投资波动剧烈,具有不确定性,容易受外部经济状况主要是美国、欧盟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
中国对韩国投资相对于中国对外总投资十分滞后,与中韩经贸合作也不相称,主要原因在于韩国投资条件与中国企业海外进军的目的相背离。而且韩国对华投资占韩国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自2004年后大幅下降,主要因为中国劳动力及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挫伤了成本导向型的韩国企业对华投资的积极性。
(四)海洋资源开发存在争端
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端已成为近年来困扰中国外交的最大问题之一,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其中以中日东海划界与钓鱼岛争端、中国与某些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争端最为突出,中韩在海洋方面的分歧,相对而言,长期处于遮蔽或半遮蔽状态。中韩相邻海洋宽度不足以使两国各自划定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分歧较大。中国主张公平原则、自然延伸原则,韩国主张中间线原则。海域界限的不清晰必然使得中韩在海洋资源开发方面存在争端。
《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7月1日生效,韩国开始据此管制在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捕鱼的中国渔船,中国渔船的捕鱼海域大大缩小,导致中国渔民与韩国警察之间冲突频发。
三 推动中韩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中韩自贸区建设
在2004年11月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中韩两国领导人就启动FTA可行性民间联合研究达成共识,并于2005年3月正式启动。2007~2008年,中韩两国共举办了5次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就构建中韩FTA所涉及的诸如建立中韩FTA的宏观经济影响、自贸协定涵盖的领域、两国贸易投资自由化对产业的影响、敏感产品及敏感领域的处理方式,以及确定两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形式和时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协商和讨论。2010年5月,中韩两国政府宣布结束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2012年5月,中韩两国在北京举行第一轮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设立了以双方首席代表为共同秘书长的贸易谈判委员会(TNC)。2014年11月10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和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于北京人民大会堂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结束后的中韩两国政府之间的会议记录上签名。韩国总统朴槿惠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见证了这一仪式。
中韩之间生产要素禀赋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为两国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奠定了基础。为推动中韩FTA进程,应优化中韩出口商品结构、推动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为此,中国应加大科技创新,改变中韩传统的国际分工结构,努力推进产业价值链的升级,促进中韩之间产业链条的衔接。中国还应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改变出口商品所谓“低价倾销”的状况,减少中韩之间的贸易纠纷。为促进韩国对华出口,中国方面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在华韩国企业遇到的诸如供给过剩引发的过度竞争、流通系统复杂、信息搜集难等经营上的难题;为促进中国对韩国的出口,韩国方面应逐步减少调节关税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在对双方都有利的条件下,适时开展对等贸易,逐步扭转中韩贸易逆差扩大的趋势,实现贸易收支平衡。
(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2010年宣布建立美日欧中韩五国知识产权纠纷判例数据库。2011年,第十一次中日韩局长会议更新了合作路线图,并签署了《中日韩三国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声明》,标志着三国知识产权合作进入新阶段。在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知识产权谈判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中韩两国政府应尽快制定各自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应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中韩两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交易,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产权规则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增进和维护中韩两国的利益;完善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通过大力宣传、培训及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全社会充分认知与了解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切实把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推动中韩技术贸易的发展、扩大中国对韩国的技术出口,相关政府部门应为企业的技术革新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技术及政策扶持,同时企业自身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自觉、切实把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研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
(三)扩大深化中韩相互直接投资
为了解决中韩贸易收支失衡问题,中国应加快向韩国投资的步伐。目前双方的资金流动更多地表现为韩国对中国的单向投资,不利于中韩经贸合作的持久稳固发展。而且,中国拥有巨额外汇储备大量资金滞留国内容易造成资产泡沫,也不利于投资的多样化。中国企业应积极实施“走出去”的策略,加大对韩国的生产性投资,这样不仅可以使双方合作更加深入,而且可以带动对韩国的出口,减少中方逆差,从而促进双边贸易的均衡发展。同时,中国对韩投资的增加有利于降低韩国的失业率,刺激韩国经济的复苏,特别是在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下,欧盟和日本对韩投资均呈下降趋势,为中国增加对韩投资提供了机遇。
由于吸引外资不仅在于提供优惠的税收、廉价的生产要素,更在于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完善的法律环境和监管框架及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扩大深化中韩相互直接投资,中韩两国政府都应在上述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为扩大中国对韩投资,应建立健全中国海外投资保障法律体系,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信息、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服务;面对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和不断增长的工业技术水平,韩国则应积极进行产业结构重组以适应中国的投资需求。同时,应建立一个切实反映双边贸易状况的金融合作体系,加大彼此间的外汇持有量以减少对美元的依赖。应按照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中韩签订的双边货币互换协定即《清迈协定》(CMI),逐步扩大中韩货币互换合作,建立共同应对外部冲击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有效磋商机制,加强政策协调
中韩自1992年建交以来,保持着密切的睦邻友好政治关系,两国建立并完善了政治和安全对话机制,特别是建立了两国领导人之间的互访和会晤机制。1998年,两国确立了面向21世纪的合作伙伴关系;2003年7月,中韩领导人签署联合声明,将这一关系提升为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2年5月,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北京举行,发表了关于提升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受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在当前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存在的情况下,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矛盾依然存在,世界经济的全面复苏将是一个缓慢和曲折的过程。中国和韩国作为亚洲重要的两大经济体,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应进一步加强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加强涉及经贸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执行程序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沟通,妥善处理分歧,共同采取行动,同各方一道推动世界经济早日复苏。
虽然中韩之间签有渔业协定且就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两国在海上的联合执法等方面达成了相关协议,两国的渔业纠纷仍在升级。面对当前不断升级的渔业纠纷,韩国单方面采取高压政策,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造成双方更加激烈的对抗。两国有关渔业部门应加强沟通,实行海上联合执法和管理,建立相关的信息数据库,以实现信息共享及政策协调。
四 结语
中韩两国作为东亚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在当前欧债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复苏势头减缓的背景下,韩国应充分利用中国的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把握东北地区生产技术更新、工业设施改造所带来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合作水平,建立面向未来的经贸合作伙伴关系。这不仅是双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两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应对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挑战的要求,有利于两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也有利于推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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