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同盟关系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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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一)国内外研究的视角

从总体状况看,国内外以“日美同盟关系”为主题的研究,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视角或称方法。

1.以同盟条约(日美安保条约)为核心的日美安保体制研究

从安保条约出发研究日美同盟,实际是将日美同盟仅仅看作一种军事性的合作,只局限于安全领域,而且是传统安全。在日本、美国以及许多国家的学者中,日美的这种安全关系通常被称作是“日美安保关系”,其研究的主题也是“日美安保体制”“日美军事体制”“日美防卫体制”等。在日本,20世纪80年代以前很少有人使用“同盟”这个字眼来描述日美这种安全关系,以安保条约、安保体制、安保关系为主题的研究占据着绝对的垄断地位。日本最早以“日美同盟”为题的著作,是国际关系研究会于1982年1月出版的《日美同盟的逻辑》一书,但该书只是少量地介绍了日本官厅的政策分歧,并没有涉及更深的实质内容。以“同盟”为主题的论文,更是少见。田中明彦指出,“此后,如果不是中曾根康弘积极推动‘日美同盟关系’建设,恐怕今天说‘日美同盟’都会使人联想起我是不是一个军国主义者”。[13]20世纪90年代后,这方面的著作才逐渐增多。不过,在许多情况下其被称为“安保同盟”。

2.以“同盟”为切入点的“日美关系”研究

这种研究的价值取向是日美是“国家层次”的同盟国,同盟关系决定了日美关系整体的发展,同盟不仅仅是军事协同与军事联合,还是安全合作、经济合作、政治合作,乃至于共同的民主价值取向等国家所有问题上的合作关系。同盟尽管不是唯一决定两国关系的因素,却是最根本、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一切思考必须首先从同盟这个大前提出发才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这种研究最突出的特点是从二战后的日美同盟的利弊得失出发,或反思二战前,或展望未来。与前一种观点相比,它立论的前提是:在同盟内部关系认识上,强调美日在同盟中的非平等性、非对称性、非相互性,认为“美主日从”特性对日本国家发展和国家战略制定的决定性影响力;在日本对外关系上,认为同盟关系决定了日本同其他国家的敌对与友好关系,并强调了敌对与友好的程度,既从中认识日本的“跟随”特性,又从日本“跟随”与“自主”的选择看美日同盟关系的变化;在日美同盟的参照体系方面,多倾向于从美国同其他国家的同盟关系来对比日美同盟的变化与进行评价,目标是探讨日美同盟向“标准性的”“样板式的”同盟进化问题。同盟本身被看作一种制度、一种机制、一种框架性的安排。日美安保体制只不过是同盟内的一个层面,是同盟关系的基础,是最核心的组成部分。

3.以日美关系为中心的“日美同盟研究”

日美同盟关系被看作日美关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这样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战后时间范畴,而且将同盟关系看作广义日美两国冲突与协调历史,是与冲突、战争关系相对而言的,属于协调、友好关系的一种特定的形态。其本质是广义的日美政治关系的研究,是有别于文化交流、经济贸易往来关系等的一种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史视角的研究。

4.日美安保体制、日美同盟关系、日美关系的相互关系的研究

这种研究强调的是日美安保体制——日美同盟关系——(战后)日美关系三者是无法分清具体“边界”的。在以三者任意一个为主题的研究中,都必然要涉及其他二者。也就是说,从战后的发展演变状况看,将日美关系称作“同盟关系”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如果从1951年两国签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与美日行政地位协定算起,也只不过是短短的57年,而从政治层面使用“同盟关系”应该比这还短,只有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时间。在150年的日美关系史中,同盟关系只是历史的一个特例,而更长时间是二者在世界中的协调与冲突。

5.广义“同盟研究”下的日美同盟研究

冷战的结束使日美同盟关系的研究前提、重点等都发生了变化,狭义的安保体制研究、广义的日美关系研究正开始向一个“广义的同盟研究”方向发展。日美同盟也开始被用“同盟理论”进行解释和分析。这种动向主要体现在以下5方面。①冷战后对日美同盟关系研究的大前提是:苏联威胁的消失,使同盟失去了目标,冷战型同盟必将随冷战的结束而宣告终结,随之而来的是日美是合作还是冲突,怎样合作乃至怎样冲突的问题。②日本本身已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日本作为一个大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它是体系的稳定者还是破坏者成为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日本的自主性不断提高,日本已经不再被许多人看作一个“反应国家”,[14]它对国际环境的变动更积极。③正如“北约战略新概念”“北约由军事同盟向政治同盟转换”的命题所隐含的欧洲地区安全概念的变化那样,日美同盟与“崛起的亚洲”“21世纪的亚洲太平洋”这样的问题意识紧密相关,地区合作与双边合作、地区多边安全机制与双边同盟体制、地区主义与国家主义等,与“日美同盟战略”的概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④国际关系中的安全、威胁、权力、利益等概念与内涵发生了变化。安全的指涉对象发生了变化,安全关系也会发生变化。[15]一方面,“日美同盟”是作为地区意义上的“对抗”因素还是“合作”因素,需要从理论上予以定位;另一方面,同盟的战略规划与实践同地区安全秩序的相容性与冲突性,也成为理论上需要解释和思考的问题。⑤同盟的政治学、同盟的经济学在冷战后逐渐引入了日美关系的范例,同盟困境理论、安全困境理论,以及“卷入”与“牵连”、“叠加”与“制衡”等分析概念与研究方法,被应用于解析日美同盟。公共选择理论、集体行动理论以及建构主义理论等,也被用以解释日美同盟中的合作与冲突问题。由此,日美同盟研究更加理论化,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化。

(二)国外的研究现状

1.同盟及其研究

在国际关系领域,有关“同盟”(也称“联盟”,Alliance)的研究是最基础的、最重要的课题之一。乔治·利斯卡(George Liska)曾经指出:“同盟与争端一样,是政治领域独特的现象。也就是说,所谓的同盟,是在希望战胜竞争对手时,与目的共有者进行的一种合作。抛开了同盟,就无法谈国际关系”。[16]布鲁斯·拉西特也指出:“联盟可以告诉我们关于国际体系的政治和军事结构的许多事情:如国家之间的地缘政治关系、友好和敌对的状况,军事能力的分配”“如果像我们所说过的,系统就是一系列因素以及它们的互动,那么联盟已经恰当地被当作国际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加以研究(了)”。[17]格林·斯奈德指出,同盟实质上是一种国际系统。联盟的稳定与否取决于它所代表的国际系统结构与进程状况。不能脱离联盟所在的国际体系来理解联盟。国际体系为联盟提供更多的动力,联盟的特性随国际体系的特征不同而有所差异。联盟的形成和维持是一种基本的系统进程。联盟所处的体系可以通过结构、关系、互动和单元4个实体来分析。[18]他更强调系统结构和系统进程。布鲁斯·拉西特则指出,联盟的关键之处是它反映了成员对彼此间行为的一系列相互期望。联盟对于体系的结构来说非常重要,由国际体系所提供的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很重要,如力量分配和势力均衡体制。[19]由此可见,同盟关系研究对于当代国际关系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国际关系领域,有关同盟的研究是一个既老又新的课题。同盟的研究概括起来可以说主要由3部分构成:同盟的形成、同盟的管理和同盟的效果。[20]同盟的形成,主要是研究国家结盟的动因、条件,考察当时的体系状况以及国家面临的威胁、危险,在自立与依存、增加军备实力与寻求外在支持之间做出以及如何做出选择的问题;同盟的管理,主要研究同盟内在的发展、维持动力问题,研究包括条约、承诺、作用、责任以及合作样式等盟友间合作、摩擦、冲突的等问题;同盟的效果,主要是研究同盟与战争频率、同盟与体系稳定程度、同盟与安全状态、同盟与和平维持手段等多种相关关系,将联盟与体系的结构、体系的稳定相结合,探讨国际秩序与力量均衡问题。[21]但是,正如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 L. Schweller)所指出的那样,政治学研究者、国际关系研究者尽管对同盟问题的解答各不相同,但是二者都认为同盟研究有几个最核心的、最重要的问题,即为什么国家间会形成同盟?国家因何做出结盟的决断?与弱者结盟有利(“平衡”)还是依赖强者有利(“见风使舵”)?驱使采取这样行动(选择)的条件是什么?“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同样问题的核心命题的认识完全一致是非常少见的,尽管如此,非常令人吃惊的是围绕这些问题的研究‘几乎没有’。而且,以同盟行动的整体为对象的研究也几乎没有,(现存的研究)都只是力图通过某一侧面的研究部分地构建起同盟理论”。[22]由此也可以看出,同盟研究仍然有许多值得去思考、探究的空间。

同盟研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同盟影响国际体系的结构,国际体系的变动也影响着同盟的形态。体系变化无常,国家聚散离合也无常规。安德鲁·M.斯科特对20世纪后期国际体系的描述对于同盟与体系关系的思考同样适用,即“数以百计的行为者同时在国际舞台上活动着,它们的行为相互影响而发生各种变化、凝聚和组合……在一个杂乱无章的聚合过程中,单个行为体的行为是有目的的,但整个聚合过程却是无目的、无方向的。……一个部分受控的聚合过程不会因受控不足而停止,而是继续发挥作用并产生结果,但是只有部分结果是预期的”。[23]从这样的视角看,在两极体系崩溃的初期,现实主义者对同盟的前途都做出了非常悲观的预测,但是事实恰恰证明了现实主义解释的局限。

国家为什么要结盟?主要原因、目标是什么?这是充满争议的问题。笼统、概括地说可以包括10个方面。①积聚力量,使国家能够通过获得别国的军事力量来增加自己的军事力量(或阻止对手获得别国的力量)。②权力平衡,通过联盟使军事力量和敌人相等或超过敌人(或者发动战争的代价太大,得不偿失),从而威吓敌人不敢做出某些行为(通常是战争)。③增加威慑的可信度,联盟具有可预见性,一个条约是以一种正式的方式向其敌国明确表示,“这个国家是我的盟友,如果你攻击它,那么你也要考虑怎么样来对付我。”④联盟可以看作是共同政策优惠的标志,[24]表明A国的安全是和B国一致的,如果攻击B国,那么A国会予以援助。⑤阻止对手获得别国的力量,用联盟先发制人,防止敌人用同样的方式扩展其势力,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国家应该跟任何国家联盟,只有这有助于抵消敌国的力量,或拒绝将别国的力量交给敌人。⑥增强安全和军事地位,而不是获得新盟友,通过获得有利的战略地位,扩大自己的投放力量,克服距离和地理的限制。⑦联盟被大国利用来控制和统治小的同盟伙伴,它也被小的同盟伙伴利用来操纵大的联盟伙伴。⑧联盟可以被领袖国所利用,创造某种国际秩序,控制或限制盟国的挑战。⑨为未来的盟友提供附加报偿,或通过责任分摊获得盟友必要的支持。[25]⑩从总体上说,结盟的目的在于顺利实现目标。罗伯特·罗斯坦说,实现目标的方法是:提出实现目标的具体承诺;在一定限度内将具体承诺写入条约,使其具有合法性;承诺会增大各方努力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因为同盟的成立将造就一种新的环境,使各方背信弃义变得更困难。之所以更困难,不仅在于这样做的成员违背了承诺,会背上不守信用的名声,而且在于外部世界会对此种新环境做出反应,例如成立一个同盟与之抗衡,这样将增强原来同盟的团结。承诺可能会使局势稳定,因为它会迫使敌方决策者增强本方的同盟力量。[26]

同盟关系是一种盟国之间的合作方式。格林·斯奈德指出,“不要忘记分析的核心或者说理应是核心的不是同盟关系,而是合作关系。……比较稳定的互利和对立关系或者建立在条约基础上的同盟形成与同盟管理关系等,都存在着纷繁复杂的政治上的相互作用”。[27]这种“合作”可以因同盟的目的、性质不同而不同,也因同盟作用的发挥而产生地位、影响与评价的不同。无论同盟是为获得权力还是获得安全;无论其是为制衡强者,还是应对共同威胁,其本质都在于对国家利益的追求,“利益的一致是同盟最可靠的联系纽带”(霍夫曼)。可以说,尽管有共同利益未必一定结成正式同盟,但是没有共同利益就没有同盟,[28]结成的同盟必然是实现利益的手段,是一种制度或机制手段,是一种联合起来谋取利益的手段,是一种以对抗或竞争为前提的合作。

国际合作是国际政治中最复杂的、最有争议的命题。国家间能否合作,是现实主义与自由制度主义的理论区别之一;国家因何而合作,为了利益、安全还是权力、声望、地位?这也一直存在争议。即便认为存在合作,合作的长久性与实用性、合作的方式、进程以及评价等也存在争论。为此,国际关系理论家寻求对合作本源性解释,重新对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乃至无政府状态本身进行再思考,也就出现了目前的3种合作文化以及合作样态的学理求证。同盟关系应该是对国际政治中合作问题思考最具有典型性的例子。同盟或结盟,是一种“权宜行为”还是一种“长久谋划”,是对威胁的反应还是出于实力均衡的考量,是谋求相对获益还是绝对利益,是受集体行动困境驱使还是受制于安全困境的驱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回答的不同,客观上决定了对同盟的定性与定位。有人将同盟看作“造极”行为,也有人将其看作国际社会中的“公共物品”,还有人将之看作价值观认同与契合的共同体。由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同盟既是解释合作如何进行的例子,也是国际合作不能够平等进行的例子。

同盟国间的合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对外方面,合作涉及对威胁与安全知识的共有,涉及采取具体行动的理念、方式与方案;在同盟内部,合作涉及盟国间的协商、沟通与联系机制,涉及对利益的计算与风险的评估。在表层,合作体现为军事力量的部署与协同,经济手段、政治手段等多种手段的运用,其核心是应对外在具体的危险或威胁上采取步调一致的行动;在深层,合作体现为基于战略文化、战略心理的价值观与利益观的整合,涉及与实力判断相关的权力、利益、威望的获取,其核心倾向在于趋利避害,或通过以小博大或通过强强联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

同盟合作转型问题比具体的合作更复杂。它不但涉及对原同盟合理性、合目的性的判断,还涉及变化的国家利益需求;不但涉及共有威胁、共有知识基础的重建,还涉及从内在合作机制、协同样态到行动方案的重新规划;不但涉及国际体系与结构的因素,还需考虑国内政治与政策因素。从同盟关系的历史看,它涉及是转换同盟,还是维持现状;是采用激烈的变革方式,还是渐进的变革方式;是从主从型向平等型发展,还是从平等型向主从型演化;是从军事型向政治型转变,还是向相反的方向发展;是单一领域或单一功能的深化、强化,还是多领域、多层次的全面转型;是维持双边型、多边型的传统方式,还是向灵活的网络联盟发展。

冷战后日美同盟的变革与以上问题休戚相关。结构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肯尼斯·沃尔兹曾指出:“获胜的同盟必将伴随胜利的到来而崩溃,胜利越具有决定性,崩溃也就越具有必然性。”[29]在他看来,日美同盟在冷战后将会解体,因为“日本的领袖倾向于日本发挥更大的军事作用,从日本具有的经济力看,这是理所当然的”“在世界多极化的进程中……像日本这样的大国,在国防上日渐自主是极其自然的”“日本核武装的可能性非常高……或许(从日本储存大量的钚看)应该说日本已经是核武器国(A Nuclear Power)”。由此,日美关系将变得越来越严峻,安保体制必然将逐渐“空洞化”。[30]战略家乔治·凯南也认为,“伴随冷战的结束,现行的(日美)防卫体制本身的合法性丧失也是理所当然的”。[31]阿隆·费德拜也预言,位于亚太大国争端策源地(The Cockpit of Great Power Conflict)的日本必然会军事大国化,“冷战后的亚太同盟重组的可能性很大,日美安保体制和中日友好关系今后能否持续发展值得怀疑。日本如果军事大国化,中国、韩国以及根据事态发展美国的加入,将形成一个‘对日包围网’”。[32]他称,“东亚的军备竞赛已经开始,今后必将因情势变化而升级”“如若美军从亚洲过早撤退、日美经济摩擦进一步恶化的话,日本必然会军事大国化。那样一来,东亚军备竞赛也将迅速升温。美国的军事力量将成为抑制日本膨胀的制动器(Linchpin)”。[33]爱德华·奥尔森(Edward Olsen)则坦言,“既然共同的敌人已经不复存在,就应该解散同盟”。[34]

但是,事实恰恰相反,日美同盟在冷战后非但没有解体,而且得到了强化。在同时期,北约确立了战略新概念,开始讨论东扩问题;美韩同盟也在“重塑未来同盟”的宗旨下进行着积极的探讨,美澳、美新(新西兰)同盟也逐渐为建立亚太同盟网络而寻求变革。日美同盟在1996年以“再定义”的名义进行了新战略定位,1997年制定了新范围合作指针、2005年又确立“共同战略目标”,日美同盟不是在弱化而是迅速地在强化。

从战后总体进程看,日美同盟的转型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同盟转型的实质是同盟关系的转型,同盟关系变革的实质是合作关系的变革。总体上,日美同盟关系的变革可概括为:①在合作的方式上,日美同盟由最初的“人(驻日美军)与物(基地)”的合作关系,向“人(驻日美军)与人(自卫队)”合作的方向转换;②在合作领域上,由军事领域的合作向经济、政治、安全等多领域方向转换;③在合作的性质上,由“专守防卫”的消极防卫态势向积极合作的灵活反应型、进攻型同盟转化;④在合作范围上,从“防卫日本”向“地区制衡”进而向全球性的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转换;⑤在合作的主导关系上,由“美主日从”到“美主日协”,进而向“美日协同”方向转换;⑥在合作态势上,由集团防卫下的美国为核心的“轴辐方式”向以美国为核心的“同心圆方式”“同盟网络化”方向转换,并以日美同盟为主,寻求辅助性的、补充性的地区多边安全体制的建立;⑦在合作的变革方式上,美日在维持现状与解散同盟的选择之间,寻求渐进性的变革之路;⑧在合作的目标和任务上,日美同盟由应对传统威胁向应对传统与非传统的多样化的、变动性的、非对称性威胁方向转换;⑨在分担体制上,由“责任分担”向“权力分担”的方向转换;⑩在变革的合法性追求上,美国重新界定本国的国家利益与威胁的层次,日本制定国内的有事法体制特别是对美协作的体制,乃至于主张修改宪法,获取集体自卫权;⑾在合作的义务性规定上,由美国保卫日本的“单向性”“片面性”向美日相互防卫的“相互性”方向摸索。总之,尽管可以从相对意义上界定日美同盟合作的转型(或转变、转换、转化)的大体轮廓与“方向”,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清晰地区分各个“方向”仍然是一项复杂的课题,每个“转型”的背后可能都有全局性的、整体性的变革意义。

有鉴于此,本书将美日同盟体制的维持作为一个既定的前提,将重点置于如何维持、如何变革的研究上;将合作看作一个基于共同利益的同盟的一种属性,而将美日矛盾如何协调以及协调的程度与变革的程度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将同盟应对共同威胁与危险看作同盟本身的目的,是同盟固有的特性,而将重点放在美日对威胁与危险的界定与同盟内在变革的关联性上;在承认维持同盟是一种目标性安排的同时,更将同盟看作谋取国家利益的一种手段,是服从国家战略安排的从属性机制,是与一国战略文化、结盟文化紧密相关的国家道路选择和国家目标转换的问题。

2.有关日美关系的研究

冷战后的日美关系议论可以说主要是围绕着3个“威胁论”展开的。

第一,“日本威胁论”是1985~1995年日美关系研究中的主题。其核心是“美国霸权”还是“日本霸权”的问题。1988年,受美国五角大楼的委托,由基辛格、亨廷顿、布热津斯基等著名人士组成的长期综合战略委员会提出了一份名为《选择性抑制》(Discrminate Deterrence)的报告。该报告指出,如果将来日本走“军事大国化”的道路,对世界战略的平衡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即便日本不走军事大国道路,经济大国的经济力将同样对国际战略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他们主张进行选择性的抑制战略。[35]“敲打日本论”“日本异质国家论”“‘贫穷’的日本论”“人种偏见论”以及“日美战争论”和“封锁日本论”等,是这个时期,主要的话题。[36]这个时期,日本国内存在一种非常乐观的认识,认为只要日本作为(美国霸权的)支持国尽可能地采取行动和确立规范,不久的将来由美国霸权向日本霸权的更迭或许是可行的、可能的。日本的有些人士也指出,日本的课题就是在美国陷入难以解决的困境而愤怒的时候,日本如何进行有效的调和。[37]通过这样的努力,一个类似于17世纪由荷兰霸权向英国霸权、20世纪由“不列颠治下的和平”(Pax Britannica)向“美国治下的和平”(Pax Americana)的权力转移,将再次在美日之间上演,日本将成为国际舞台新的权力核心与主宰。[38]

第二,“朝鲜威胁论”“中国威胁论”[39]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取代“日本威胁论”成为日美研究的课题。[40]其核心是“中国霸权”还是“美日霸权”的问题,而实质上则是通过树立新“假想敌”,为日美同盟的继续维持寻求合法性政策依据。以此为基础,日美议论的核心发生转向,由相互猜疑、争执转为相互妥协,日美关系不论是政治关系、安全关系,还是经济关系、文化关系,都凭借这种“威胁论”的宣扬而得以重新确认和重新定义,开始了“日美同盟关系复兴”之旅。[41]

第三,“恐怖主义威胁”“非对称威胁论”。“9·11”事件后,恐怖主义威胁的兴起和反恐战争的进行,为日美同盟关系的转型创造了契机。日美同盟在“威胁基础”战略和“能力基础”战略上被加以均衡性地改造。“威胁基础”战略成为“地区性同盟”最合理的依据;“能力基础”战略成为“世界中的日美同盟”最充分的借口。日美同盟关系进入“蜜月时代”[42]

从总体上看,3个“威胁”在今后日美关系中仍然会以不同的方式继续发挥作用,这是由日美的“战略思考”所决定的。日本著名学者鸭武彦指出,日本的现实主义者追随美国学者的论点,过于强调国家中心主义;在政策方面,这些学者过于关心由几个少数大国所形成“势力均衡”下的理论与政策。这些所谓的“战略性思考”实际是在延续“两个恐怖”:一个是从“苏联威胁”到“中国威胁”的“恐怖均衡”的制度化,另一个是由“军国主义”恐惧到“新国家主义复活”恐惧的延续。[43]而美国为了维持其长久霸权,仍会把防止大国的挑战以及挑战联盟的出现作为一项现实政策。

3.有关日美同盟前景的研究

冷战后,特别是1992~1995年,日美同盟的前景论争也是最核心的问题。本书将在第五章进行详细比较,因而在此只将日、美学者、政客的核心观点做一总结。按照美国学者迈克·望月的权威分析,美国方面对日美同盟前景的研究与分析可归纳为几个大的流派[44]:①“崩溃的冷战帝国”派;②“维持现状最好”派;③“小心‘潘多拉效应’”派;④“渐进主义万岁”派;⑤“日本还应做得更好”派;⑥“面向真正的同盟”派。笔者对日本有关日美同盟的议论也进行了归纳,参照美国学者的方式,将其总结、概括为:①“解散或废除同盟”派;②“一国和平主义”式的“消极现实主义”派;③“永远的盎格鲁-撒克逊”派;④以主体性意识和自主行动为核心的“积极的现实主义”派。因其观点庞杂,在此就不进行详细论述了。

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案也很多,这里只简单地介绍几个较为典型的。1992年阿斯平研究所(The Aspen Institute)的报告书指出,未来日本面临4个选择:①解散同盟,脱离美国成为“理所当然的大国”(A “Natural” Great Power);②一种地区性的战略安排,在东亚建立“日本的贸易体制”;③维持现状的选择,继续维持两国现存关系;④成为“全球民生大国”。报告书认为,日本选择第①和第④的可能性最大,结论是第①是最坏的局面,第④对日美关系最有利。日本学者指出,“不知这是对日本的绥靖政策,还是对日本的封锁政策”。[45]不过,从报告的题目(《为升起的太阳套上缰绳:应对日本雄起的美国战略》)看,显然是后者。

美国学者理查德·塞缪尔斯和克里斯托弗·特梅从美国亚洲政策与日美同盟的关联出发,认为美国有4种可选择的方案:①维持现状,维持现存同盟政策;②重塑同盟,建立(内外)“平衡(对等性)的同盟”;③无盟友方案,采取“离岸平衡”或“自由联盟”的策略;④转换盟友,寻找新同盟国。[46]他们认为,后3种选择与“维持现状”相比,各有利弊。对于美国来说,如果日本不采取均衡、对等的同盟强化政策,美国就应该选择“重新结盟”的方案;如果这样的选择仍然不可取,美国就不得不选择代价昂贵的远距离“离岸平衡”政策。

日本学者真锅俊二指出,日美同盟面临3种选择:①现状维持——军事性的双边安全政策;②部分修正——综合性、多边安全政策;③改变现状——日美安保条约、军事同盟废除。[47]他认为,日美同盟在强化的同时,加强联合国、多国部队形式的多边安全形式是可取的,而解散同盟仍然是不足取的,但日本存在这样的诸多准备也并非“纯粹的理论假设”。这种思考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日本是很具有代表性的,即在坚持日美同盟强化的同时,签订日美非战条约、日韩非战条约、日中非战条约等。[48]对此,主张无条件强化同盟的冈崎久彦则认为:“现如今有人说用日、美、中、俄‘四国条约’取代日美同盟,无疑是再现20世纪20年代的噩梦”。[49]

建立“多层次的安全保障结构”设想。日本的许多研究者认为,双边同盟方式与多边安全机制并非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实际二者是“一种两层建筑式”的结构,日美安保体制是下层,多边机制是上层,下层稳定,上层则牢固;上层安稳,下层才可以减轻负担和风险。[50]神谷万丈指出,日美安保体制作为亚太安全争端处理机制是“唯一现实的选择”。不过,日美双边同盟不是亚太和平与安定的“万能药”,二者并不排斥,安保体制是预防措施的最好的“保险”;如果预防措施成功,则使日美两国大幅度削减事务负担和成本成为可能。因此,他认为现在日本的安全研究者不应该讨论哪个更重要,而应该就“多层次的安全保障结构”的构筑提出更富建设性的意见。[51]

4.有关日美安保体制的研究

日美安保体制是战后日本安全政策的基础。在日本,日美安保体制方面的研究著作、论文可谓汗牛充栋,要想做一详细分析非常困难。有鉴于此,本书重点研究日美安保体制因何维持、如何维持、怎样维持这些问题,因而注重冷战结束以后日美安保争论的动向。鉴于在正文还要详细阐述,在此仅就其观点作一简单概括。第一,对于日美何以能维持,从维持原因分析主要有:①“同盟惯性论”;②“安保体制再认识论”;③“机能性的延续论”。第二,在如何维持,怎样维持方面,主要有:①“再定义”与“再确认”之争;②“再定义”与“再·再定义”论等。[52]

从总体上看,“日美安保研究”在冷战期间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日美在探讨安保体制时,美国往往倾向于“战略论”,而日本则倾向于“解释论”。[53]日本的研究具有“狭义”的“防卫研究”色彩,而非一般意义的“安全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战略研究”进入日本研究者视野,安保研究才具有了新变化,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综合安全研究成为新研究课题,但总体无法撼动安保研究的垄断地位。20世纪90年代,“安保研究”虽具有了“安全研究”的色彩,但“安保”本身却日渐被“国家安全”“同盟”所取代。[54]“安保研究”的这种变化,既是日本对安全认知变化的反映,也是日本安全战略与政策变化的体现。

5.与日美同盟相关的权威报告

冷战后,直接与日美同盟相关的权威报告有:1990年的《东亚战略报告》;1992年的《东亚战略报告》;1994年的美国INSS对日关系报告——《日美同盟基础的动摇》;1994年的《防卫问题恳谈会报告》(“樋口报告”);1995年的美国国防部报告;1995年的美国《东亚战略报告》;1997年的《阿米蒂奇报告》;1998年的《东亚战略报告》;1998年的《佩里报告》;2000年的《阿米蒂奇报告》;2004年的《防卫问题恳谈会报告》(“荒木报告”);2007年的《阿米蒂奇报告》等,这些报告都从政策层面对日美同盟关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正文中,按照需要将论及相关报告的核心内容。

(三)国内研究的现状

中国对日美安保体制、日美同盟关系的研究,从这一体制诞生以来就没有停止过。自20 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计其数,从总体的研究现状看,传统的研究有这样几个突出的特点。①“日美安保体制论”与“日本论”的结合色彩非常浓厚。在众多的文章、著作中,重视安保体制与日本国家战略的相关性是中国研究的特色。与此相比,“日美安保体制论”与“美国论”的结合相形见绌,“日美安保体制论”与“日美关系论”的结合则更少。日本是中国的邻国,历来对中国政治、安全问题有很大的影响;美国是世界霸权国,对中国战略的影响更深远,因此,从总体上看,美国研究和日本研究在中国占很重要的地位,但“美国论”“日本论”与“日美同盟论”在有机联系上并不充分。②“日美安保体制论”与“日美同盟论”互为一体。中国学者在传统上重视日美同盟的军事层面,对于安保体制的研究非常多,但几乎都是以“军事同盟”为前提进行研究的,认为日美安保体制就是军事同盟体制,政治、经济、文化等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这种军事同盟的“低级政治”。因此,从“同盟”关系研究日美 “同盟政治”“同盟经济”“同盟文化”,以及从同盟关系研究安保体制关系的文章相对较少。③“日美安保体制论”与“日美一体论”的结合色彩浓厚。从整体上看,日美安保体制论多见于日本外交论、大国论、霸权论、安全论,从中透视安保体制对中国的影响。但对日美安全关系特别是美国对日安全政策、日本对美国安全政策,以及美日安全问题上的协调、摩擦、冲突的研究相对较少。中国的学者更多地认为日美是“铁板一块”,因此很少重视对安全政策决策过程的研究,也很少重视日美冲突方面的研究。④“日美安保、同盟论”与“比较同盟论”结合较弱。尽管所有文章都涉及美国的战略、日本的战略以及日美的同盟战略,但日美同盟与北约等美国其他同盟相比较的研究相对较少,单纯的日美同盟论、北约论的色彩非常强,而缺乏从美国安全政策、同盟政策来审视日美同盟、比较各个同盟的更加理论化、关联化的研究。从这样的特点看,冷战后国际形势的变化客观上要求中国学者更加全面、系统地对日美同盟关系进行研究。

从总体上看,冷战后国内学者的“日美同盟关系”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日美关系的研究

冷战后,中国学者更加认识到日美关系对中国以及世界的巨大影响,因此,对这对双边关系的研究也更加深入。我国学者刘世龙以美日关系的周期性发展为核心,对日美双边关系发展的规律性进行了研究。他将1791年以来的日美关系[55]划分为两个周期,每个周期又划分为4个阶段,从而对日美关系进行了宏观的定位(见表0-1)。他从周期的演变中揭示日美关系的历史特征:摇摆于平等与不平等之间。其基本规律是:平等意味着竞争、不平等意味着合作。[56]通过美日关系这两个周期的考察,他从美日竞争——冲突——合作——竞争的演变中对日美安保合作进行了历史性定位,从而为考察日美安全关系变化趋势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启示。也就是说,冷战后日美关系总体上进入了“合作与摩擦共存”的阶段;日美安全同盟本身也存在合作与摩擦两个侧面,而且这种关系可能意味着双边关系逐渐会向第3个周期循环演变。在平等(竞争)——不平等(合作)——平等(竞争)的循环中,日美安全同盟关系受日美战略关系的影响,带有日美关系整体的特征。不过,他也指出,尽管周期性在此前的历史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但“第三个周期(日本再次挑战失败并东山再起)不具有必然性”。[57]因为趋利避害是国家本身的特性,日本会从历史的教训中理性地摸索新发展模式。这也就使日美关系充满了许多非确定性,从而使日美同盟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表0-1 日美关系的两个周期

我国学者张德明从东亚经济中的日美关系视角,探讨了日美经济同盟从“蜜月”到博弈、再到竞争与合作参半的历史转变,挖掘了日美协调与冲突的深层根源。他认为两国经济战略和经济政策的差异、严重的双边贸易失衡不利于美国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迁等,使两国表现出既合作又竞争的特性,这种竞争说到底就是日美东亚主导权的竞争与协调。[58]应该说,这样的研究对冷战后的日美同盟关系研究也有非常大的启示,日美经济摩擦、美国经济安全的重视以及围绕霸权更替问题的国力竞争,都是涉及冷战后日美大战略的问题。

我国学者于群利用美国的档案材料对美国对日政策的研究[59],则使人更清晰地了解到政策制定的复杂性。他以史的形式而不是论的形式对美国对日政策、决策过程进行了考证和说明,清晰地展现了各种意见分歧的存在、各种选择方案出台的背景、各个部门的职权竞争、各色人物的主导权争夺。尽管他的研究只限于1945~1972年,但其从具体政策的协调、摩擦、冲突与妥协中,揭示出日美两国利益既一致又矛盾的特性,从而对冷战后日美两国的冲突、妥协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可供参照的视角。

以上3本日美关系研究著作实际上代表了3种不同的研究方法:第一种是以长波周期的审视,第二种是具体问题领域的挖掘,第三种是一种政策过程的再考证。虽然三者的时间跨度不同,一个是以1791~2001年的日美200年关系为研究对象,侧重全面的关系分析;一个是以1945~2000年的战后日美关系为对象,侧重于经济问题的具体研究;最后一个仅以1945~1972年的一个特定的时段为对象,侧重于安全决策机制和过程的研究,但是,三者可以说对冷战后日美同盟关系研究都具有非常大的借鉴价值。那就是,日美同盟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关系,既需要宏观的视角,也需要问题领域上的深入挖掘,还需要注重日、美各自国内政策和决策过程,如果忽视任何方面,都可能使研究无法以全貌示人。

2.对日美同盟关系的研究

冷战后随着西方军事同盟的战略性转变,我国学者对同盟进行理论和实证的研究也逐渐增多。[60]其中,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分析日美同盟关系的文章也日渐增加,如从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理论、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理论对“再定义”问题进行多重透视,[61]从国际体系角度对日本对外结盟行为进行分析,[62]从同盟困境问题审视日美两国的政策互动[63]等。尽管这样的文章现在还比较少,但从总体上看,日本研究与国际政治理论研究的结合有日渐增强的趋势。另外,一些不多见的比较研究也受到重视,如将日美同盟与日英同盟、德美同盟、美韩同盟以及北约进行比较[64]等。这些研究表明:“日本问题”“日美同盟”问题本身出现了许多需要重新解释、再认识的问题,需要借助更多的理论、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对于冷战后日美同盟的嬗变,国内学者也有非常深刻的认识。日美两国维持同盟的争执、战略的磨合以及日美同盟阶段性的变革,成为人们关注的核心。在总体上,学者们认为,这种转变是双方的利益需要使然。日美同盟是美国亚太战略的一个关键部分和基石。美国欲保持全球“领导地位”,就必须保持在亚太地区的“领导地位”;而欲保持在亚太的地位,又必须首先巩固美日同盟。[65]对于日美同盟转变的多重影响,中国学者更为关注。一般认为,日美同盟实际上代表着冷战结束以后在亚太地区重塑新安全格局的一种模式,是美国运用军事同盟的形式在亚太安全事务中推行一种霸权稳定的安全模式;美国所谓的日美同盟“瓶盖论”(限制日本论)尽管存在某种“合理性”,但更多的人认为日本通过这种关系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如果没有这种特殊的日美关系支撑,日本战后的“经济奇迹”是无法实现的;冷战结束以后,日本绝不会轻易放弃这种特殊关系,尽管日美关系在各个领域尤其是经济领域的摩擦在增加。在认为日美同盟强化可能会加剧地区安全困境、破坏地区平衡的同时,有的学者也指出,日美加强安全同盟可能对地区安全造成消极影响,但日美安全同盟也可以发挥正面作用。[66]

在中日关系日渐严峻的形势下,中国学者对日美强化同盟的战略“意图”更加关注。从趋势上看,冷战后日美谋求改造日美同盟,由冷战时主要针对苏联,开始向针对朝鲜、中国转变。日本将加强和改造日美同盟看作走向“普通国家”的依托,将(日美)安保看作通向国际社会的护照。不过,从长远的观点看,日本对美战略也存在着不确定性,现在日本通过发展对美关系来积蓄力量,目的是有朝一日摆脱美国的控制。[67]对于冷战后日本国内的日美同盟议论,我国学者也进行了归纳,认为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日本各界精英围绕日美同盟的见解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以“脱亚入美”为集中表现的亲美派政策倾向,以“脱美入亚”为集中表现的亚洲派政策倾向,以“入美入亚”为集中表现的平衡派政策倾向,以及以“海权”对“陆权”的模式来论证日美同盟合理性的倾向,等等,他们认为从趋势上看,在当前和未来可预见的相当长时期内,“日美基轴”仍然是支配日本对外方针的主流思想。[68]

3.对日美安保“再定义”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锋芒毕露的日美战略使中国学者更深入地研究、反思“再定义”的深层内涵。“再定义”使人们开始认识到安保体制本身已经“质变”,开始从“双边型”向“地区型”转变、从“防御型”向“进攻型”转变、从“利益保护型”向“全面干预型”转变,[69]这是冷战后日美寻求“新敌人”,对中国采取全面遏制的战略举措。1997年防卫合作指针的修改、1999年应对周边事态法案在日本国会的通过,使人开始从深层研究冷战后日美军事同盟的“未来功能”。从冷战后美国的同盟开始从为“两超争霸”服务向为“一超独霸”服务转变;同盟防卫开始不断扩大;针对目标由单一变为双重,即针对现实威胁和潜在威胁;在与目标指向国的关系上,既有敌对的一面又有相互依存的一面。[70]不过,军事同盟针对性和排他性的本质没有变化。尽管日美采取了“模糊”或“掩盖”的手法,但其战略意图昭然若揭。

在这样总体的认识下,对日本同盟再定义的就事论事式的思考,也让位于理性的反思。人们开始审视“再定义”与“再确认”的本质属性,指出这对日本而言是一种“身份的确认”,即“再定义”是日本从美国经济上的“挑战者”(身份)重新返回“支持者”身份的“正式契约”。[71]这种转变是日本基于未来战略的选择,不但是为了“遏制中国”,而且企图以排他性双边安全同盟来独揽东亚安全秩序。与此同时,日本坚持追随美国的同盟路线本身的“合法性逻辑”也发生变化,本质上是以“强权政治论”为基础的现实主义判断、以“普通(共同)价值论”为基础的意识形态倾向、以“瓶盖论”为基础的自我约束逻辑等因素构成的混合物。[72]

正是日渐成熟的对日认识,使中国学者开始冷静地看待日本国内政治的“总保守化”、美国日渐清晰的“单边主义”化,在客观地认识“对日外交革命”的局限性和“伙伴关系”的理想性的同时,不断地剖析日本有事法制的立法化、对美支援的扩大化以及日美战略目标的清晰化。“日美安保体制论”也开始与“美国论”、“日本论”以及“地区秩序论”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