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引言:重建困境与研究进路
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和救灾害度最大的一次地震,也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人员伤亡最多的地震灾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外部冲击”影响深远。初期的救灾与安置受到海内外各界的关注与投入,然而进入灾后重建时期[1]社会各界关注热情逐渐减退。与此同时,灾后重建项目繁杂、任务艰巨、周期长、所需资金巨大等特征逐渐呈现。虽然政府对于灾后重建工作的推动依然不遗余力,但在实际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因此,有效应对灾后重建困境,探索一条新的、高效的灾后重建之路,就成为政府、社会及学界共同关注的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灾害研究(disaster research)是国内外学术界近年来相当感兴趣的议题。首先对自然灾害进行社会学方面研究的是地理学家Gilbert F.White和社会学家J.Eugene Haas,他们在1975年出版的《自然灾害研究评鉴》(Assessment of Research on Natural Hazard)一书中一改过去把自然灾害等同于“自然的或技术的危险”或“环境极端事件”的做法,开启了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的先河。社会学家埃里克森(Erickson)阐述了灾害会导致个人主义与依赖、自信与顺从、自我中心与团体取向之间的冲突。[2]爱特斯坦(Edslstein)利用档案数据与深度访谈,提出了“社会过程模式”(the social process model)分析框架,比较了社会大众、政府机构、社会工作者与受害者等通过社会过程相互影响而在行动和认识上出现的不同反应。[3]皮科克(Peacock)等人对美国佛罗里达南部(South Florida)安德鲁飓风(Hurricane Andrew)从灾害和复原(disaster and recovery)两个角度进行了解释。[4]普特曼(Putnam)[5]及中川翔子(Nakagawa)与肖(Shaw)[6]认为,以公民自愿参与为基础形成的公民组织在灾后恢复中扮演重要角色。这些研究虽然粗略涉及了非营利组织[7]与灾后重建的关系,但并没有对非营利组织参与灾后重建的非正式途径有哪些,参与机制是什么以及如何采取正确的组织策略或适当的工作模式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在国内研究中,赵延东认为自然灾害具有复杂的社会属性,并引入“社会资本”这一社会结构性资源概念分析其在灾害中的角色和作用。[8]根据大型经验社会调查结果,他全面分析了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社会资本在受灾社区居民灾后恢复过程中的作用。国内其他一些有关灾害社会学或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直到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才陆续开始(如周利敏),[9]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而其中有关灾后重建的研究就更少了。就已有的灾后重建研究来看,重视直观经验的研究较多,而深层次的理论探讨非常缺乏。在其他研究领域中,国内学者已经注意到了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性,但在我国这样一个强政府、弱社会的国家中,将非营利组织引入灾后重建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在考量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自己的研究问题:灾后重建为什么需要非营利组织参与?非正式参与[10]途径或模式有哪些?如何反思非正式参与行为?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灾后重建还不是一种普遍现象,甚至未成气候,非营利组织也未能有效彰显其组织优势,正因为如此,才反映出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意义,能为灾后重建提供理论和实务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