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广西体育局推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实践
从2008年下半年来宾市开始规划“三求”工程起,广西体育局就积极参与了地方政府的项目研究和策划工作。来宾市向广西体育局提出,可以从来宾农民群众非常喜爱的篮球运动入手,推动来宾市农民健身工程开展并为全区积累经验。广西体育局在与来宾市政府充分沟通并进行详尽的项目考察的基础上,认为来宾市群众体育基础好、群众出资投劳建设篮球场等体育设施的积极性高,应该给予肯定和引导,并设想,第一步,使来宾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成为推进该市“三求”文化惠农工程的有力“抓手”、“突破口”和自治区农民健身工程的典型;第二步,依托这个典型,不仅能够有效推动和实现农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目标,而且能够带动农村其他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事业的整合建设与全面发展,实现不同部门社会事业项目之间的良性互动。于是体育局与来宾市政府很快启动了在小平阳镇、八冬行政村和牛辽自然屯建设综合公共服务设施试点示范工作。建设内容既满足农民健身工程在镇、行政村和自然屯的总体要求,又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其中小平阳镇主要建设包括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两张乒乓球台、一座戏台和包括一条健身路径在内的全民健身广场;改造一栋老建筑,使其具备卫生室、计生服务室、农家书屋和文体活动室等复合功能。八冬行政村主要建设一个灯光篮球场、两张乒乓球台,一座戏台以及一栋包括卫生室、计生服务室、农家书屋和文体活动室等功能的综合楼。牛辽屯则按自然屯的标准建设一个灯光篮球场和两张乒乓球台。广西体育局安排了62.6万元支持三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此项工作得到了时任自治区分管体育工作的副主席李康的肯定,要求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并总结出经验。2009年,广西体育局在自治区各相关厅局中率先为来宾市“三求”工程安排了637万元体育设施建设资金。4月,国家体育总局在南宁召开全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会议。总局领导及与会代表前往来宾市考察了小平阳镇、八冬村和牛辽屯三个不同层级的农村综合公共服务设施试点示范项目,对广西的探索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自治区政府也及时肯定了广西体育局和来宾市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李康副主席于2009年5月,组织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国土、住建、体育、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等十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到来宾市开展联合调研,深入兴宾区小平阳镇、八冬村、牛辽屯,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七建村、高仁村和青山村,走村串户,与农民群众和市、县、乡镇及村干部广泛交流,听取意见;召开专题研究会学习相关政策,统一各部门思想认识,要求群策群力寻求破解村级公共服务难题的途径。专题研究会议决定,总结和提升来宾市经验,在全自治区范围内,以修建篮球场为突破口,整合发改委、财政、住建、国土、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科技等11个部门的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对来宾市“三求”工程内容进行拓展,将标准的村级卫生室、农家书屋、人口计生咨询服务室、农村电影放映、科普培训等设施建设纳入其中。重点指导和支持来宾市33个行政村,开展以修建篮球场为突破口的广西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先行试点工作。
此次专题会议后,为了服务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为下一步全区全面推广打好基础,自治区体育局不等不靠,以主动服务的意识,安排了专项资金,会同具有甲级规划和建设资质的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立足广西区情,编制了《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指导手册》包括《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建设实用手册》、《建设图集》和《效果图集》共4册。通过对室外篮球场、健身活动场地、戏台、卫生文体科技综合楼规划和建筑标准的制定,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从外观到内容、工艺流程、工程管理和质量验收等,进行了统一设计和规范。在建筑风格方面,结合不同民族风俗,提供了壮族、汉族、苗族、瑶族、侗族五个民族各具特色的设计方案。
同时自治区体育局承担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来宾召开“全区村级篮球场建设暨整合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现场会”的大量组织工作。8月,自治区政府现场会在来宾市召开。会议要求,要把破解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难题作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部署的重要措施落实到农村基层。当年确保完成建设600个村级篮球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每个市完成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试点建设任务并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本覆盖全区行政村。会议强调,在推进全区村级篮球场建设和整合村级社会事业项目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中,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整合资源;二是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三是保证质量、便民实用;四是统筹兼顾、立足长远、着眼当前。会议决定:①将村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定名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②明确建设内容为一个篮球场、两张乒乓球台、一座戏台和一栋综合楼。综合楼由村级卫生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人口计生服务室、科技培训室、文体多功能活动室等“五室”构成。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增加其他综合功能。③在来宾市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和数量,力争5年内在全区14353个行政村都建成一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会上印发了广西体育局主持编制的《指导手册》,广泛征求各市县和部门的意见。
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体育局收集和整理社会事业各部门在基层安排项目的建设标准、资金和实物补助方式、配给和下达渠道以及项目管理方式,形成整合资源的具体操作意见上报自治区政府。1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整合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5号),随文印发了《指导手册》。
同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成立“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试点经验研究”联合课题组。自治区副主席李康任课题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建新,广西体育局局长容小宁和副局长张冬梅任副组长。课题组专家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赵京兴、农村发展研究所朱钢、社会学研究所宓小雄三位研究员。自治区政府委托体育局负责广西地方的具体工作。课题组深入广西各地调查研究,形成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下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主报告,《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需方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和《广西“十二五”财政收入增长预测》三份分报告。报告与广西市、县、乡镇、村、屯五级的典型材料,以及《指导手册》集结成册,2012年由广西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1]
自2009年自治区政府部署在全区启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以来,至2014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连续6年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计划。截至2013年,自治区共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4628个,累计投入资金15亿余元,其中,自治区安排专项建设资金72975万元,各部门资金整合投入5984.2万元,各市(县、区)配套资金投入49569.7万元,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捐资投劳折合25917万元。同期,广西体育局还组织基层在镇、村、屯建设了5767个篮球场,中央和自治区两级体彩公益金投入19942万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投资安排和项目管理在自治区层面上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2009年末,各厅局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根据可用土地、配套资金、群众意愿、资源整合等条件综合平衡,逐个落实、确定具体的建设名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在2010年初统一下达建设计划的通知,明确当年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下达的建设计划,落实年度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各相关部门确认配套资金并由自治区财政统筹核拨到基层每个项目;自治区绩效办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情况列入相关部门年度业绩考核内容;文化厅、体育局、卫生厅等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基层资金落实、工程实施、项目运行保障等进行专题检查督促并向自治区政府做出汇报。
随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程序的规范和使用功能的整合,民政部门、农业水利部门以及基层党建、广播电视、村务公开等业务也逐步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合署,形成了一个服务内容更丰富、更便民的村级公共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