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绝对主义思潮兴起的思想背景
一 古典思想的复现
公元475年,日耳曼人攻陷罗马城,西罗马帝国覆灭。这一标志性的事件成为古典时代和中世纪的界标,前者是文明、缜密和智慧的化身,后者的文化特征里则更多地包含着野蛮、粗疏和蒙昧的因素。虽然将中世纪的一千年称为“黑暗时代”有失偏颇,但是,日耳曼人在文明程度和文化发展水平上的确落后于古典时代的希腊和罗马。
在基督教的驯化和教导下,日耳曼人踏上新的思想文化的路途,开始蹒跚学步。但是,这不意味着只有基督教担当着欧洲新主人的启蒙老师。罗马法在中世纪早期的延续成为传播古典文明的渠道。[13]在公元12世纪开始兴起的罗马法研究的热潮中,某些古老的私法原则被注释法学家扩充和转义,用来论证政治领域中的问题。尤其是在后期的评论法学派阶段,这种“使法典符合现实需要”的原则表现得更明显。从而,在基督教教义之外,又出现了一套同样权威和影响深远的政治话语体系。对此,德国政治哲学家埃瑞克·沃格林(Eric Voegelin,1901~1985年)曾评价说:“到1100年,以《查士丁尼法典》形式存在的罗马法吸收了罗马以及东方基督教统治秩序中的专制主义,并且获得了超越西方世界地区性法律和人为法的尊严。它已经成为欧洲文明的普遍因素之一,与帝国的尊严、教会和拉丁语齐名。经过思想的积累,在社会需要一套更精细的对行为和程序作出规范的典章时,罗马法很自然地就发展成一种规定世俗内部秩序的模式。”[14]
13世纪下半期,拉丁文版本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在思想界掀起了一场几乎称得上是观念革命的转变。它给人们展示了一种独立自治的政治组织形式,在那里,政治不再仅仅是通向天堂或地狱的驿站,还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的领域。[15]这种思想对中世纪主流的基督教政治思想无疑会起到颠覆性的作用。由此,乌尔曼评价说,“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理论上,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复现成为标志中世纪和近代界线的分水岭”。[16]
如果罗马法研究复兴和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重现只是古典文化回归欧洲的序曲,那么文艺复兴则是古典文化再生的高潮。对于政治思想的发展而言,文艺复兴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赞颂,以及对现实生活的肯定引发了观念上的转变,使人们开始为政治生活赋予更加积极的意义。[17]宗教改革虽然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建立,但是,改革家们的初衷乃是要回归中世纪早期那种纯洁原始的基督教组织,“复苏神学理想、神学政治,诉诸圣经讨论政府形式,这是回到中世纪早期的理想,这种理想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文艺复兴的联合影响下几乎消失了”。[18]
12~16世纪欧洲的思想文化界经历了罗马法研究复兴、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重现、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古典的希腊精神和罗马文明再次进入欧洲文化的视野。在欧洲文明的历史长河中,这四个世纪是短暂的,博大精深的古典文明在这一时段接踵复现,这不能不说是这个时代的特征。
二 政治思想的现实主义趋向
在一定程度上,古典著作的复现以及古典思想的传播为了应对现实的需要,[19]而这些思想经过学者们的过滤和转义具备了新的内容,甚至可以说是“旧瓶装新酒”。与中世纪前期基督教超验主义的思想独占鳌头相比,思想领域中的“新生代”表现出现实主义的趋向。
这种现实主义趋向最明显的体现是后注释法学派的方法论。他们主张,在法律与实际相抵触的地方,必须使法律切合实际。[20]如果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经过神学的改造只是提示人们此世的生活也是有意义的,那么文艺复兴对人的赞美以及对事物发展偶然性的认可,则是试图挣脱“伟大的存在之链”,[21]要人在此世的现实生活中做自己的主人。
尽管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瓦拉和伊拉斯莫试图寻找更洁净的精神生活,路德和加尔文也坚持只有在为上帝增添荣耀和为了得到神的解救时,世俗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但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对西方人的长远影响在于,人们开始承认此世生活的责任,而不是推卸和逃避,这就为一个积极的、有活力的和世俗化的社会铺平了道路。[22]
笔者认为,由古典文化引发的新思想开始将人们的希望从天国拉回到现世,但是,这种“回归”过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政治思想领域,这种“中途”状态表现为,一方面,基督教的话语和道德观念继续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论述着此世公共生活的意义,人们谴责教会的腐败,但是一如既往地真诚相信教义的真理性。另一方面,在君主制中央集权的现实发展背景下,罗马法和亚里士多德著作中蕴涵的政治思想以及文艺复兴对古典精神的颂扬,使学者们能够并且乐于为这种处于萌发状态的政治组织形式做论证。在充分世俗化的现代人看来,这两者似乎是格格不入的,但是,近代的学者就是将这两套思想体系嫁接在一起,从而使近代政治思想呈现一种过渡性的特征。
三 三种政治学说的并存与冲突
古典思想的重现为近代政治思想界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现实中的政治发展也是新象迭出、变化莫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学者们纷纷著书立说,表达自己对变化中的政治态势的思考。概言之,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学说主要有以意大利学者为核心的共和主义学派、以法国宗教战争为背景的反暴君派以及君主制国家的意识形态——绝对君权思想。
这三种学说都有各自的论述重点,彼此有交叉和认同的部分,但是,前两者与绝对王权思想基本处于对立状态。共和学派以意大利城市共和的传统为基础,强调:君主制的独断会导致对公民的奴役,破坏以自治为内容的自由;官员应该由民众选举产生,而不是世袭;行使政治权力的职能附属于公共的职位,而不是个人的财产。[23]反暴君派认可君主制的合法性,他们更强调:在君主变得暴虐时,人民有权利反抗和推翻它,因为君主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让,君主与人民之间是契约关系;人类是天生自由的,即使与政府签订契约表示服从,也没有完全放弃所有的权利,而是保留了反抗权,契约必须一直对公共权力的行使具有约束性的效力;君主是公共利益的监护人,是法律的执行者。[24]对于主张绝对君权的学者来说,君主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的公共事业增益的,而不是与人民的权利处于敌对状态,在这一点上,绝对主义思想与前两者是一致的;绝对君权思想主张君主权力的绝对性和最高地位,否定传统混合政体思想,这是它与共和学派的分歧;绝对主义学派主张构成政治共同体的关键在于服从,像反暴君派那样强调反抗权只能导致动荡和混乱。
各种政治学说的并存与冲突是新旧时代转折中政治思想过渡性的表现形式。这些学说互为补充又彼此对立,相互联系又彼此疏离。传统观念与新鲜的视角和论证方式裹挟在一起,形成思想的旋涡,各种成分在旋涡中翻腾转合,酝酿着新的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