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生活科学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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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内生活科学化的理论之源和国际之鉴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内生活的总体论述

一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内生活的总体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和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的实践中,针对工人阶级政党党内关系、党内活动准则等问题表明了党内生活的总的立场和基本主张。这些论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内所有成员一律平等,并负有互相帮助的义务。由马克思恩格斯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3条明确规定:“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因而有义务在一切场合下互相帮助。”[1]

第二,党内活动确立民主的原则和制度。恩格斯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中指出:“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2]无论是共产主义者同盟还是国际工人协会和第二国际,党内的所有重大决定都是通过民主方式由会议讨论作出的;各级领导人员都由选举产生,他们不仅有明确的任期,而且随时可以罢免。《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25条规定:“区部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一年后必须重新当选,方可连任。”[3]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又指出:“选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4]

第三,按章程办事,维护代表大会的权威,维护党的统一。1850年9月15日,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讨论迁往德国的科伦会议上,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是按照盟章办事的,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是有效的。”[5]关于代表大会的权威,《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30条规定:“代表大会是全盟的立法机关。”[6]第39条则明确肯定了代表大会作为全盟“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对于党内分歧,修订后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17条明确规定:“对中央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性质的控诉应转交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还解决中央委员会和同盟下级委员会之间的一切冲突。”[7]马克思恩格斯坚决反对巴枯宁派对第一国际的分裂活动,明确指出:“国际工人协会的各个支部不得规定同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相抵触的章程和组织条例。”[8]

第四,党内应当开展积极自由的批评和争论,实行对党的领导人的批评和监督。恩格斯指出:“批评是工人运动的生命要素,工人运动本身怎么能逃避批评,禁止争论呢?难道我们要求别人给自己以言论自由,仅仅是为了在我们自己队伍中又消灭言论自由吗?”[9]晚年他又针对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李卜克内西粗暴压制党内批评的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并指出:“不要再总是过分客气地对待党内的官吏——自己的仆人,不要再总是把他们当做完美无缺的官僚,百依百顺地服从他们,而不进行批评。”[10]

第五,反对党的领导人个人独裁和对他们的个人迷信。还在加入正义者同盟之前,马克思就把“摒弃章程中一切助长迷信权威的东西”[11]作为加入的一个条件。在第一国际期间,鉴于总委员会主席奥哲尔违反集体领导原则宣扬施行其错误主张的做法,1867年9月,在马克思的提议下,国际工人协会取消了总委员会主席一职。在第二国际时期,恩格斯又明确指出:“任何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12]

当然,在党内生活的实践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也不完全是正确和科学的,有些做法给后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教训,如对沙佩尔的处理就值得商榷。沙佩尔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任主席,后与马克思及同盟中央委员会发生意见分歧,中央委员会将其开除出党。而根据同盟章程规定,对党员的处分有暂令离党和开除出党两种办法;凡开除者不得再入党,但开除需经代表大会决定。然而,沙佩尔被开除既未通过代表大会,也未考虑让其暂时离党。而后来沙佩尔继续从事革命活动,从1856年起与马克思重新接近,1865年还当选第一国际总委员会委员[13]。现在看来,这一事件对后来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产生了消极影响。由此可见,遵循党内制度,慎重处理党内矛盾尤其是领导层的矛盾和意见分歧,确实关系重大,是党内生活科学化的内在要求。

二 列宁关于党内生活的总体论述

列宁领导和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他在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革命和执政的实践中,对党内生活作出了许多精辟论述,阐明了无产阶级政党党内生活的基本原则、准则、要求,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确立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共产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列宁明确指出“在党组织中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14]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和非常重要的任务。在列宁主张下,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通过了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组织章程。该章程第2条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15]列宁后来又将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入共产国际的必要条件。关于党内民主和党内平等关系,他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16]在非常紧张的战争时期,列宁一方面强调集中,但同时强调党内民主,带头垂范,坚持民主集中制。例如,在讨论与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时,列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先后经过5次会议讨论,据理力争反复说服大家,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权势打击压制他人强行通过决议,直至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了他所提出的建议。事后也没有追究曾经反对他建议的人的责任,如布哈林、托洛茨基等[17]

第二,把坚持集体领导作为党的根本领导制度之一。列宁指出:“为了处理工农国家的事务,必须实行集体管理制。”[18]这里的集体管理制不仅指党对苏维埃国家政权实行的一种领导方式,而且首先是指在布尔什维克党内实行集体领导原则。在领导俄共(布)执政时期,列宁严格遵循党章规定,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并定期召开党的中央委员会会议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一切重要决策都由上述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坚持在党内开展积极自由的批评和争论。列宁明确要求:“应当对党内的问题广泛地展开自由的讨论,对党内生活中各种现象展开自由的、同志式的批评和评论。”[19]不久他又指出:“行动一致,讨论和批评自由——这就是我们明确的看法。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先进阶级民主主义政党所应有的纪律。”[20]列宁还主张并实行在党的机关刊物上设置《争论专页》和出版专门文集,就党内的重大问题开展争论和批评。

第四,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反对有组织的派别活动。列宁认为:“应当从保持党的统一和实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是保证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基本条件这一观点出发。”[21]“代表大会宣布毫无例外地解散一切按这个或那个纲领组成的派别(如‘工人反对派’、‘民主集中派’等等),并责令立即执行。凡不执行代表大会这项决定者,应立即无条件地开除出党。”[22]在他的主张下,俄共(布)十大通过了《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

第五,遵循党章,以正当合法的形式开展党内斗争,以宽容的办法对待党内犯错误的同志。对于党内分歧和斗争,列宁指出:“通过党章来保证采取党的方式进行党内斗争。……要求党章保证每个少数派的权利,借以使那些经常发生的和无法消除的意见分歧、不满和愤怒,不再变成过去小组的庸俗的无理取闹和无谓争吵,而是形成一种目前还不习惯的捍卫信念的合法而正当的斗争。”[23]“进行思想斗争,只是争论和意见分歧不能导致破坏活动,不能妨碍正常工作。”[24]对待那些在实践中已经证明的犯了错误乃至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列宁并没有简单地对他们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没有简单地撤销他们党内外职务或开除出党,而是严厉地对其进行批评,着重使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和改正错误。即使像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犯了将十月武装起义泄密、几乎使起义夭折那样的严重错误,列宁在严厉批评他们犯了叛卖性错误的同时,也并没有对他们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更没有加以人身打击,仍然让他们担任政治局委员等重要领导职务。列宁后来还说:“我只提醒一下,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在十月的那件事当然不是偶然的,但是此事不大能归罪于他们个人,正如非布尔什维主义不大能归罪于托洛茨基一样。”[25]

第六,坚决反对党员干部特殊化和对党的领导人歌功颂德。列宁曾经明确指出:“工人领袖不是天使,不是圣人,不是英雄,而是普通的人。”[26]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领导的人民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人民委员、高级职员和官员的薪金的决定》,规定人民委员每月薪金最高标准是500卢布,另给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属每人补贴100卢布。这大体相当于当时俄国中等工人的工资水平。后来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和秘书未经列宁同意擅自将列宁的薪金提高至每月800卢布。列宁一经发现,就立刻要求他们给予纠正并分别给予两人严重警告处分。列宁虽然身居高位、德高望重,但他在世时,多次坚决反对为他本人祝寿和对他进行歌功颂德,并对企图这样做的有关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

应该说,由于列宁的正确认识和身体力行,在俄共(后来的苏共)执政的最初几年里,党内生活较为健康、正常,基本上保持了党的团结统一和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为后来者作出了示范和榜样。但是,从科学化角度看,列宁时期的党内生活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贯彻以及党内生活的正常运作主要依靠列宁的威望和他本人的亲自带动,尚未形成良性的稳固的制度和机制,也就是说,主要还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二是公开自由的批评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列宁不仅认为批评应当是完全自由的,他还主张这种批评“不仅在党的会议上,而且在广大群众性的集会上都是如此”[27]。后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等人也许正是遵循列宁这种主张去做的,但往往招来的是越来越多中央委员和党员的反对,使自己愈益孤立。实践证明,党内自由批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在群众面前公开暴露党的领导层的矛盾和分歧是否科学,确实值得商榷。三是未能培养和选定一位具有坚定民主意识和良好民主作风的后继者作为党的领导核心。躺在病床上的列宁对党和国家的命运忧心忡忡,口授了一系列被称为“遗嘱”的信件和论述。在其中一篇题为《给代表大会的信》中,列宁明确表明对斯大林的担心并建议将其调离总书记岗位。他说:“斯大林同志当了总书记,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我没有把握。……斯大林太粗暴,这个缺点在我们中间,在我们共产党人相互交往中是完全可以容忍的,但是在总书记的职位上就成为不可容忍的了。因此,我建议同志们仔细想个办法把斯大林从这个职位上调开,任命另一个人担任这个职位。”[28]他还明确表露出对斯大林和托洛茨基“两位杰出领袖”之间的矛盾有可能导致党出现分裂的担心。后来的事情证明列宁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列宁的担心不幸成为事实。斯大林继续留任总书记直至去世,而且日益集权。他不仅没有“十分谨慎”地使用权力,反而愈益滥用权力,以至于通过反复清洗和镇压将所谓“反对派”统统消灭,最后走向个人独断、个人崇拜,并酿成“肃反扩大化”的悲剧。苏共的党内生活发生严重扭曲,与科学化背道而驰。

尽管从科学化角度看,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实践中并不尽然科学,但他们的主张和实践确立了共产党党内生活的基本原则和准则,为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生活指明了方向、树立了榜样,成为党内生活科学化的主要理论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