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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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遂公盨(恭、懿、孝时期)

2002年春保利艺术博物馆的专家在香港古董市场上偶然发现的本器,后购买并收藏于保利艺术博物馆。本器之盨盖已失,只存器身,盨底铸铭文98字。本器著录于《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铭文之释文如下:

天命禹敷土,随山浚川,乃差方设征,降民监德;乃自作配飨。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厥贵唯德。民好明德,顾在天下。用厥绍好,益美懿德,康亡不懋。孝友吁明,经齐好祀,无欺心。好德,婚媾亦唯协天。釐用孝信,复用祓禄,永御于宁。遂公曰:民唯克用兹德,无悔。

由于本铭多次言及“德”与社会规范的关系,所以成为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中难得的早期资料。自2002年保利艺术博物馆收购遂公盨并公布其铭文以来,很多学者对铭文加以研究,因为铭文涉及大禹治水,并出现了6次“德”字,以至于学者大多认为,盨铭的中心思想在于颂扬大禹之德、或大禹的德政。[69]但笔者细读铭文,发觉其内容与大禹之德并无直接联系。铭文所称举的德,是社会成员,尤其是“民”所当遵守的一种规范。

遂公盨铭文公布以后,很多学者都做出了释文。周宝宏教授曾汇集各家观点做出集释,[70]此后亦不断有学者发表新见。然而遂公盨铭文仍有不少费解之处,需要继续探究。故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新释读,陈陋见以请教于方家。为了便于讨论,笔者按照铭文意义加以分段:

第一段:天命禹敷土,……乃自作配飨。

第二段:民成父母,……康亡不懋。

第三段:孝友吁明,……永御于宁。

第四段:民唯克用兹德,无悔。

第一段开篇就提到了禹,说其依据天命,敷土、随山浚川、差方设正、降民监德。由于有这样的功绩,于是自作配飨。敷土、随山浚川之事见于《禹贡》《大戴礼记·五帝德》《诗·长发》等,如《禹贡》说“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虽然上述古籍和铭文字句略有差异,但大体意思当相去不远。

之后出现两个由“乃”字开头的句子,其中何谓“差方设正”,诸家解释分歧最大。裘锡圭先生释作“畴方设正”,方,法也;正,官也。[71]但是方在东周以后的文献中才具有法、礼法或法术的意思。西周金文中的“方”字毫无例外都用作方位词,如“四方”“东方”之类。故不当解释为“法”。李学勤、朱凤瀚、周凤五等学者认为此句指相地制贡之事,应当是比较合理的。

下文“降民监德”和“差方设正”同为“乃”所引领,其主语相同,均是禹。裘锡圭、周凤五等学者认为降民的主语是天,指上天授予降民给大禹并监视大禹的德行,但从文句来看,其义并非如此。从《禹贡》等古书上看,行“设征”,即有制定贡赋事迹的人均为禹,而非抽象的天。既然“设征”者为禹,那么从语法上看,“降民监德”的也应该是禹。否则短短数句间,主语来回变动,文义就很混乱了。朱凤瀚引《楚辞·天问》“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指禹受命省视下土四方称为“降”,是正确的。监,是视察、省视的意思。降民监德,即大禹受天之命,下人间万民之中,视察人民之“德”。

第二个“乃”字句,其主语依旧是禹。徐难于先生根据金文和传世文献,指出配可作名词,也可作动词。但在西周,其名词和动词的使用场合、意义截然不同:作动词时指人君去匹配天命;作名词是指天地选立可配天命者。周人自己绝不会自作为配,故主语当是天。[72]但目前所见到金文资料中,配在绝大多数场合都以动词出现,名词者仅有此例;[73]较早的传世文献如今文《尚书》中,配做名词亦仅一例,在《吕刑》中,其文曰:“今天相民,作配在下”,主语确是“天”,但为孤证。徐文所举其他例证均出自《诗经》,其年代较晚,不能完全依靠其考证西周观念。徐文的发现非常有价值,但这种情况可能更多是东周思想的反映。

《吕刑》又说“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这是说君主能肩负天德,就可以自己获得“元命”,金文和《尚书》中使用“自作”一词的主语,都是从人,而无从天者。其语境甚至含有恭卑之义。诸如“自作不典”、[74]“自作不和”、[75]“自作弗靖”,[76]则有申斥义;而“自作孽不可道”,[77]甚至有贬斥义。这或许和上古作为代词的“自”的使用范围有关。“乃自作配飨”,是说禹以自己的行为而获配飨上天的资格。

以上这一段都在说禹的功绩。在治理洪水后进而治理社会,这是上古文献讲述历史的套路。根据铭文,禹治理社会的重点,就在于“监德”,即省视人民是否依据德的准则来行事。铭文叙述这段故事,是为了表示重视德,由来久矣,远古圣王即已如此。

第二段开始讲述“我王”,即周的君主。从这里开始,就和大禹没有关系了,而开始论述本朝(周)的价值观。

“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厥贵惟德”的意思是,周的君主受人民拥戴,而成就其天子地位的,天子由此设置辅佐之臣,周王受拥戴的根源就在于“德”。“父母”即代指“王”,这种用法屡见于古籍,如《尚书·洪范》中说“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学者大多认为“我王”是大禹,但以器者遂公的角度和语气来看,王只能是周王。从《尚书》用例来看,“我”和“王”搭配者均为周王。如《多方》中所说“惟我周王灵乘于旅”“尔曷不夹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立政》中说“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周凤五先生说,我王谓时王,犹言“今上”。考诸金文,凡称王者通常指时王,而对前代周王或通称先王,或直称文王、武王等谥号。但是本铭很独特,论证王何以成为王,或许为泛指。此处存疑。

“民好明德,顾在天下。用厥绍好,益美懿德,康亡不懋”这句话中的个别字词,如“顾”“美”等字当如何释读,学界尚有分歧。不过其整体意思大致可以把握,即人民好慕光明之德,行之于天下。以其努力,增益美德,永不懈怠。这段的主语是周王。民好明德是统治者(周王)行德的原因,因为民好明德,所以统治者要努力推行德于天下。

第三段是推行德的效果,其效果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孝友吁明”“经齐好祀”“无欺心”“婚媾亦唯协天”。

“孝友吁明”之“吁”当如何释读,各家意见不同。但其大意可知,亦为光大之类的意思。“孝友吁明”是指遵行孝友,其道彰明。孝友为西周社会的伦理基石,对孝友行为的称颂,屡见于金文之中。经齐好祀的经齐,为《乐记》中的“经正庄诚”之意,[78]祀,指祭祀。这句话是说敬重地对待祭祀。

无欺心之“欺”字,释文差异也相当大。周凤五先生释作“讻”,并引《诗集传》“讻,讼也”,指出这句话说“无争讼之心也”。但金文中尚未见到其他讻字,较早“讻”字的文字资料在楚帛书、诅楚文和《汗简》中,写法和此字差别较大。从铭文字形来看,左部从其,右部似从兇、或从鬼。本文暂从朱凤瀚说,释为欺。[79]婚媾亦唯协天,是说婚姻合于天意,而只有“好德”才能做到这点。

“釐用孝信,复用祓禄,永御于宁”中的“釐”是赐、予的意思。祓禄,即福禄。这句话是说赐用孝、信之准则,则回报以福禄。赐的主语仍为“我王”,即周天子。孝、信分别和前铭之孝友、无欺心相对应,是德的体现。铭文中的御,其写法同于匜铭,指履行、实践,[80]在本铭中是永享安宁的意思。

最后一段是遂公的总结。遂公说:“民唯克用兹德,无悔”。悔是过错、错误、罪的意思。[81]即人民只有用此德,才会没有错误,不会犯罪。

通过对铭文的整理,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段指明大禹的作用在于“监德”,二至四段是说周天子因重视德而受到人民的拥戴,人民履行德,天下才安宁。遂公盨铭文关于“民德”的提法,是德观念的演变中的一个重要节点。目前学界关于西周“德”内涵之演变,以及德与政治原则、社会规范的关系的论述仍较模糊,此论题尚有待结合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