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革同行:体改战线亲历者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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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产权制度改革

1993年,国家提出搞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广东,这个事主要是由省体改委负责。这个时期,我还推动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深圳进行国资委的筹划工作,像理论准备、舆论准备、方案设计,我都参与了。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第一任局长是汤炳午,我给他提了一个很明确的建议:来一次全面的资产改革。我觉得,我的资改方案要比现在国资委的改革方案好得多。我的思路是,以公平为起点,在全国范围内搞一次全面的资产改革。

首先,把整个国有资产所有权落实到不同的层级,全民的资产真正落实全民的性质,中央有中央的资产,地方有地方的资产。怎么分配呢?按照权益法,按照各地人口,地域大小,基础设施的条件,国家投资多少,还有照顾少数民族的政策等,计算一定的权重,把它分割开来。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一级的划分上,中央根据自己的事权先拿一块作为中央资产,地方根据权重分到不同的资产。不能是谁占有的资产多,谁就分得多,而是通过权重的不同,分到不同的比例。大家分的不是企业,分的是资产权。然后,将资产量化为票面的证券,在全国范围内流通这些资产券,让大家购买;一购买,企业的市场价格就出来了。这样做,使国有企业与政府脱离了行政关系,国有企业的产权就成了混合所有制产权了。不能像现在一样,中央看到哪个企业效益好,就收走了。像广东移动,一开始是地方办的,钱是以初装费的形式从用户手里集资的,本质上是“民办”公司。可是,中移动在香港上市时,就把广东移动这块资产无偿地收归中央,并以此为核心资产来发行股票。还有广州人寿保险公司,是广东与中国人保合资兴办的。中国人保出资格,广东财政出钱,结果也都变成中央资产了。所以,全国的资产必须分级管理。当然,怎么分,需要考虑历史和现实等多重因素;在这个基础上,形成混合所有制的产权。哪个企业效益好,更多的资产自然流向谁。这样,才是公平的起点,大家一起竞争。

第二,成立全国资产管理委员会,将其置于人大之下,由人大任命;人大从市场中挑选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去管理资产。现在,去找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档案,肯定有我写的这篇文章,但汤炳午没有采纳。他根本不敢给朱镕基提这个意见,朱镕基老批他。如果按照我这个思路干的话,国有资产不会是国务院一家的,也不会是现在的样子。没有明晰的产权边界,没有不同的利益主体,根本形成不了真正的市场经济。如果按照我的方案,中央和地方的边界很清楚;不像现在,所有的资源都集中在中央,中央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包括石油企业的改革,我反对搞成现在的三大石油集团。我主张,以油田为主体,成立不同的石油集团,全国起码有十几个石油产业集团。油田发展起来后,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开发油气资源。真正放开市场,让他们去竞争。不能搞成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这样的垄断集团。尤其是零售企业,应该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参与,开放市场竞争。但当时的领导却以迎接加入世贸为由,支持中石油、中石化以极高的代价几乎全面收购了各地的加油站,形成了今天这种垄断局面。中国就是这样,人微言轻。下面的主张,根本得不到采纳,一旦走上邪路,就越搞越腐败。

1993年秋冬,我在顺德推动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我提出,把一些好的企业打包卖掉,甩掉政府的包袱。当时,除了供水、供电这些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其他的企业基本上都从国有经济中分离出去了,全部卖给经营者,或者卖给职工集体了,变成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私人所有。后来,有人把这种做法形象地称之为“靓女先嫁”。我们干了这个事以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我的前任王琢给朱镕基写了一封信,批评顺德“靓女先嫁”的做法,说是仔卖爷田,搞私有化,是个危险的苗头。他还逢人就说:“看来,我推荐错了,弄了一个搞私有化的急先锋。”这就是指我啦。

1994年下半年,大概是八九月份,针对这些争论,我亲自带队,到顺德搞了一个调研。当时,我带了马壮昌,他是省体改委唯一的博士,后来是省物价局的副局长,还有我的秘书小谢,去调研了大半个月。回来后,我给谢非写了个报告。为此,谢非专门在松山宾馆召开了省常委扩大会议。在会上,印发了我们的调查报告。经过两天的内部充分讨论,会议肯定了顺德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那个时候,山东诸城的陈光,后来被人称为“陈卖光”,都是到我们这儿取经回去后才干的。陈光愿意造舆论,动静搞得挺大,而我们则很谨慎。虽然省委常委会肯定了顺德的改革方向,但同时提出了三不原则:不推广、不宣传、不争论。尽管这样低调,但由于改革的实际效果很好,广东其他地方看到了之后,纷纷跟着干,整个地市级经营性的国有企业大部分都卖掉了。像广州市国有成分保留特别多的情况,是很少的。现在,广州市成天唱要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成天讲国有资产增加了多少、多少,以为这是成绩。我就批评他们,看看你们的银行信贷增加了多少,全部的资源都是你们占有,你当然会增加了。原来一块土地值10万,现在值400万,增加的全是“市值”,不是经营创造的价值。

这期间,还有一件事,就是朱镕基要搞分税制,他来广东谈判。[3]开始,省里有人极力抵制分税制,依旧主张财政包干,说这是中央给广东的特殊政策,不能改变。我对省委书记谢非讲:“不能再坚持财政包干了。因为财政包干是强化地方格局的经济制度,与建立市场经济是背道而驰的,市场经济不能搞这个。现在,我们要争取的是,实行分税制以后,广东得到的自主财力不能缩减,在这个前提下,中央可以多拿一块。”这是我给谢非出的主意。当时,广东省与朱镕基谈判,就以广东1993年底的财政决算作为基数,实行分税制。当然,朱镕基也做了让步,中央原来打算以1992年为基数。同时,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也做了相应调整。这样,算是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暂时协调到一起了,把财政包干的制度改了。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但是,这次分税制改革没有搞彻底,没有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清楚。如果当时把事权划分清楚,不会搞成今天这个样子,使得地方政府越来越困难。这是一个不足的地方,但分税制的方向没有错。

1997年,我离开了省体改委,到企业去了。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改革要干的事情,我都已经讲清楚了,干不干,是决策者的事,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不过,让我很坦然的是,这些年来,像我这样干事的人,有几个不出事的?而我却没有出事,这让我感到很欣慰。我在省体改委和省证监会工作期间,对委内干部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企业内部的股票,一分钱都不准买,一经发现马上就开除,包括基金,我们一分钱都没买。所以,当年在“三讲”的时候,很多人都感谢我,说:“老易管得严,大家都很干净,都踏踏实实的。”后来,这帮干部有很多人都成长起来了,现在省发改委的一二把手都是我当年的部下。

(易振球口述,余希朝整理)


[1] 时任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

[2] 根据江春泽回忆:“1990年11月5日至7日,在北京郊区燕山石化招待所,我们召开了计划与市场国际比较研讨会,与会者30余人。其中,有中央联络部、外交部、安全部的相关司局的外交官和研究人员,有长期驻苏联东欧的记者,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东欧研究所的陆南泉、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的王金存、复旦大学的徐桂华、南开大学的张仁德,等等。我也邀请了一些国内从事改革工作的干部,如广东体改委的易振球、海南体改办的迟福林。与此同时,国家体改委在京西宾馆召开了省市体改委主任会议。”——鲁利玲注

[3] 具体时间为1993年9月13—16日。——鲁利玲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