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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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睡虎地秦简的版本凡四:其一,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7年,线装本。其二,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简装本,未含《日书》。其三,云梦睡虎地秦墓编写组:《云梦睡虎地秦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以发掘报告和图版为主,图版竹简旁列繁体字原文,无注释、译文。其四,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收入全简原大图版与繁体字释文、注释、译文,是学术研究的底本。

集释所涉睡虎地秦简诸版,以1990年版整理小组的意见为基础,径写“整理小组”而不再出注。若不同版本注释有所不同,则在其后标注年代,如“整理小组(1977)”。

2.行文体例依次为:简文、释文、集释、按语、译文。

3.简文依原简文字及符号录入。释文以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为底本,但个别标点依理解而有所不同;“集释”所引使用简体字。

4.集释所采诸家之说,以发表年代为序,只出与整理小组的意见不同或略有不同者。

5.整理小组或诸家意见后的“(译)”字,表示其未出注,而采用的是译文中的见解。

6.为避文烦,文中“早稻田大学秦简研究会”简称为“早大秦简研究会”,“中央大学秦简讲读会”简称为“中央大秦简讲读会”。又,文中的“睡虎地秦简研究会”,指睡虎地秦简公布后台湾地区研究秦简的组织。

7.文中所涉“简牍本”,指台湾睡虎地秦简研究会所作释文,载《简牍学报》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