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制度文化的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阐释
第一节 文化、制度和制度文化
一 文化释义
“文化”一词,在中国古代原指“以文教化”。《周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即文而化之,是人类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今天所说的“文化”,大约是19世纪末从日文转译而来的,其源出于拉丁文Cultural,原有加工、修养、教育、文化、礼仪等多种含义。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文化包括人类创造的一切,而狭义文化只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本文分析所说的文化,主要指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信念和态度等。其根本属性是“以文化人”,中国文化的价值认同,即“以文载道”的文化价值观和“以文化人”的文明传承方式和表现方式。文化学者克虏伯和克勒克洪曾列举161种定义。人们从价值论、符号学、人类学、传播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等解读。文化的定义太多并且众说纷纭,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人们界定文化的方法、维度不同,最主要的几种界定方式是:描述性、历史性、规范性、心理性、结构性、遗传性的[1]。《人论》作者恩斯特·卡西尔给了“文化”一个新颖的定义:只有人的“文化活动”才能赋予世界以“意义”[2]。文化的传承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繁衍生息,绵延不绝;而文化的断裂则可以使一个民族精神萎靡,甚至走向毁灭。
美国学者A.克卢伯认为:文化是一种架构,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通过符号系统习得或传递。文化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多样性等特点。文化的核心信息来自历史传统。“文化既是人们活动的产物,同时又是人们活动的刺激物。”有一种说法,一流国家输出文化和价值,二流国家输出技术和规则,三流国家输出产品和劳力。美国当代杰出的文化人类学家玛格利特·米德(Margaret Meed)在《未来与文化》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三喻文化”,说现代社会文化已经由“后喻”文化发展到“前喻”“同喻”“后喻”并存的文化。著名文化史专家冯天瑜从文化形态学的角度把文化分为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心态文化层。其中,心态文化层又可区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3]著名学者钱钟书先生曾幽默地说:关于文化是什么,你不问我倒清楚,你一问我反而糊涂了。文化史家维克多·埃尔说“企图或者声称给文化概念确定范围是徒劳的。”[4]学术界大体采用英国著名学者爱德华·B.泰勒的经典定义:“所谓文化或文明,在其广泛的民族志的意义上来说,是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及其他人作为成员而获得的所有能力和习性的复合的总体。”[5]
维克多·埃尔也说,“谈论文化也就是在以某种方式谈论政治和经济”。经济是骨骼,政治是血肉,文化是灵魂。“政治是经常变化的,经济有着利益的暂时性,文化则具有恒久性。”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力量,也是生产力。文化不仅是软实力,而且是能带来真金白银的“硬实力”。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说“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2011年温总理又说“文化影响了一个国家和民族,更深刻更久远”。美国的文化人类学家本尼迪克有一个著名的论题:文化是人格在典章上的扩大。学术界对文化与文明的内涵加以区分。所谓文明,不仅仅指精神的价值体系,也泛指体系与制度及人类社会的总和。
制度文化是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只有对文化进行制度研究或对制度进行文化研究,才能更好地认识人类的社会变迁。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体制的形成在一定条件下是由其观念文化决定的。“当政治文化同政治结构之间的和谐状态受到侵蚀或瓦解时,就出现了政治变革。”[6]学界都认为是美国当代政治学家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首先把政治文化纳入政治科学领域的,而阿尔蒙德就把政治文化界定在民族范围之内。1956年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系统》中提出了“政治文化”的概念,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它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对其政治制度的认知、情感和评价。也是该国成员政治目标取向模式的一种特殊分布。”其后,人们在研究政治文化时,都十分关注政治文化的民族性问题。政治文化的民族性构成政治文化的重要属性。另一美国学者派伊(L.W.Pye)也说“政治文化一词涉及政治上一切有关的取向,不论是认知的、评估的或表情的”。政治学家西德尼·维巴把政治文化定义为:“由得自经验的信念、表意符号和价值观组成的体系,这个体系规定了政治行为所发生的主观环境。”政治文化是社会成员在政治活动中产生并通过后天学习和社会传递形成的反映客观政治过程的观念意识,是客观政治过程在社会成员心理反应上的积累或积淀,是一定范围的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政治价值取向、共同信守的政治行为模式和广泛流传的政治态度作风,具体包括政治态度、政治认同、政治共识、政治理想、政治作风和政治价值等等。政治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关于政治生活的心理学。政治文化依据不同的标准包括:体系、过程和政策文化;精英政治文化和大众政治文化;原始、依附、参与的政治文化;还有意识形态型与实践型政治文化(维伯)、同质性与异质性政治文化(社会学者)、完全的与工具的政治文化(亨廷顿)的分型。“文化的真正要素有它相当的永久性,普遍性,及独立性,是人类活动有组织的体系,就是我们所谓‘社会制度’……用来称呼这种人类活动有组织的体系最合适的名词莫若‘社会制度’。”[7]所以,文化首先便是社会赖以组成的一些基本规则,这些规则将一个民族的法律、制度、习俗、价值、思想体系以及与此相关的心理结构等不同的层面串联在一起,构成一个彼此协调的统一系统。而这些规则所体现的基本精神便是文化的统形力量之所在。因此,文化研究只有与制度研究相结合,才能进入知识、思想和信仰系统的制度文化视阈。
儒家制度文化熔铸了中国传统的制度文化精髓,影响着当代中国制度文明的路向选择。可以说,儒家文化传统是中国制度文化剪不断的根、理不断的源。儒家思想制度如宗法社会、思想学说、价值理念、礼乐制度、律令体系、科举教育等影响了中国文明进程的独特选择路径。儒家“敬德保民”“为政以德”的人性善恶之辩、礼法之学、王霸之争、德政之思建构了以“仁”“礼”为核心的制度文化体系,即德治主义或伦理政治。比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当官要为民作主”的人治思想;“别尊卑,明贵贱”的社会礼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伦理道德;“学而优则仕”的价值追求;“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因循守旧观念;“父尊子显、夫荣妻贵”的宗法观念;等等。李侃如指出,作为意识形态的儒学具有三个特征:极为保守、崇尚秩序、重视礼仪。[8]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以家长本位、自律本位、权力本位和均平本位为特点,这包括:家国一体的政治模式、大一统的政治观、君权神授的权力观、等级森严的统治观、轻法重德的致思方式等。历史学者许倬云也曾在《观世变》中概括了“中国文化史发展的模式”:天下国家和东亚文化圈,这就是古代制度文化的特征。他认为,在西周时期天命与天下的观念就因为超越任何单一族群的认同,可以发展为无所不容的普世秩序,从而开拓以德行与伦理作行为规范的文化突破,也准备了日后儒道两家天人可以会通的中国型思想。林毓生指出,中国思想制度虽然具有逆现代性特征,它是一个文化精神和社会制序“同构”、具有深刻生命机理和完整生命形态的制度文化体系,渗透着政治权力和制度伦理的广泛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但可以而且必须进行“创造性转化”。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文化传统相融合,是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文化视阈就是使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社会文化观念相结合,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民族的文化特质、思维模式、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结合起来,使之民族化。科学社会主义传入中国之后,不仅改变了中华民族的政治命运,而且也使我们中国的文化从传统形态逐步变为现代形态,其中一个最核心的东西就是从过去那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文化转变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先进文化。
二 制度界说
所谓制度(Institutions),是指规范人类偏好及选择行为的各种规则的总和,是人们要求共同遵守的、按照一定程序办事的规范或行为准则,它包括法律、规章以及各种政治政策等。也有人译为制序、体制、建制等。制度是用来规范、约束和调节人们的社会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则。制度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既能够凝聚共识,统一认识,更能够成为行动依据和行为准则。制度建设中的“制度”不仅包括遏制腐败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还包括一切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如法律制度、影响领导干部行为选择的社会规范等。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它的科层结构和制度网络。制度是用来调节组织关系,指导组织(社会)生活,规范组织行为,维持组织(社会)秩序,实现组织整体意志的保障的。制度是人们追求秩序化的一种方式,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制度创制,是一种伟大的创造。在影响和制约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诸因素中,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就规范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秩序而言,在制度、文化、心理等诸因素中,制度是纲,是牛鼻子。在现代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科学有效的制度能够为行为主体确定合理的行动边界,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制度精神及其价值观,减少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制度,组织的工作才能有序有效地开展,组织和成员的行为才能正确有效地规范,各种违纪的行为才能严格有效地约束。建构一套科学、平衡、公正的制度是实现执政效益的根本。制度的建设,必须要有前瞻性、针对性,制度之间彼此要衔接,要行得通,做得到。这是痛定思痛之后的一个充满深刻经验教训的结论。
“制度”一词最早出现在《商君书·壹言》:“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礼记·礼运》《论语·尧曰》《左传·昭公六年》等都有关于制度的精当论述。《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制度”的解释有两条:一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等;二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社会主义制度等。学术界通常认为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制度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泛指一切制度、体制、机制、规则、规范,是规则的集合。从类型上,制度有硬制度、软制度,有显制度、潜制度,有大制度、小制度,有新制度、旧制度,有好制度、坏制度,有进步、落后的制度,即所谓“良法”“恶法”“善政”“恶政”。一项健全的制度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实质性制度,规定做什么;程序性制度,规定怎样做;保证或监督性制度,即对违背制度的纠正和处理方法。人们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体现社会经济政治形态的本质的关系,另一类是社会经济政治运行中发生的关系。反映前一类社会关系的是社会基本制度,反映后一类社会关系的是社会具体体制。这两个层次的关系是,社会基本制度是根本的、稳定的和决定性的,社会具体体制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实现形式,则是派生的、变动的和从属性的。成思危认为,制度包括体制和机制两个方面。体制是指系统在某一时间点处的状态和结构,机制则是指系统演化的过程和动因。体制和机制两者又是相互依存的,体制是演化的出发点和结果,机制则是演化的路径。[9]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说:“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时代浪潮的形成,关键不在于科技,不在于人,而在于制度。”所谓制度,从行为的角度看就是“在有关价值的框架中由有组织的社会交互作用组成的人类行为的固定化模式”[10]。
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关于制度问题的研究始于霍布斯;当然,最有成效的当属制度经济学派。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诺斯认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构成了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制度是一个社会中的一些游戏规则;或者更正式地说,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调节人类相互关系的一些约束条件。”[11]根据诺斯的解释,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根植于文化传统的制度类型,会通过价值观、态度、习惯等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提供一种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他对“制度”的理解是,制度可能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也有可能是随着时间演进的。前者是“创立的制度”,后者是“演进的制度”。制度经济学家布坎南区分了“文化进化”与“制度创制”的不同。康芒斯又对“制度”下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定义,即:所谓制度,就是“集体行动对个体行动的控制、扩张和解放”。制度经济学经典性的博弈模型“囚徒困境”和历史学家阿克顿曾讲述的一个“分粥”的故事,说明好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可以更有效地保证公平、效率和民主,才能避免负和博弈和公用地悲剧。人类历史始终流淌着一条制度之河,“如果完全没有社会冲突,政治制度便没有必要存在。”[12]“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制度因素是推动历史沿着某一路径发展的相对稳定和最为核心的因素之一”[13]。新制度主义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的关系。”[14]不过,笔者认为,本文所论“制度”的含义应该不局限于制度经济学的视野,不是某种具体的规则、组织结构或者特定的行为方式,而是以制度权力为核心,渗透和制约到社会文化的各层面,并向政治权力制度辐辏的广泛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制度。制度是社会对权力的正式安排。
一个发达而进步的国度必基于一种昌明而伟大的制度;一个和谐而文明的社会必基于一种和谐而文明的制度。好的制度犹如好的道路,可以规范人的行为,创造社会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制度是集体行动对个体行为的控制,制度建构立基于社会的公共意志,对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量,即所谓乡有乡规、民有民约、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社会的文明首先是制度的文明,改革的成功是体制的成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好制度的受益者,也是不好制度的受害者[15]。制度有激励、促进、禁止和规范等功能。制度的执行力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软实力,它是一种对规则、制度的高度认同、忠诚与敬畏,是制度文化的核心。我们要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重视体制机制创新,用科学的制度推动科学发展。人们之所以有必要探索建立科学、完善、合法的制度体系,是因为一切执政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以及其效率如何、效果如何,首先取决于制度和体制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便捷,在于这个制度和体制运转得是否顺畅、灵活、高效。所谓“制度悖论”和制度异化是人类政治生活不高的根源。邓小平曾经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6]“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对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分析、总结非正式制度对中国执政体制的影响,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加强执政党和国家政府的制度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国是一个“熟人社会”,社会生活中政治伦理化、伦理政治化长期存在。在历史进程中自然积淀而成的非正式制度,往往比人为设定的正式制度对历史主体的变迁具有更为深刻的影响。为了避免与制度公开地冲突,有些人在制度之外“另起炉灶”,采取比较隐蔽的方式谋求特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潜规则”。就中国政治发展和中国执政体制的进路而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尤为明显。近年来一些所谓官场“潜规则”、权谋文化及“亚文化”日益盛行,并积重难返,问题十分严重,任由潜规则滋生、蔓延,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当今潜规则的盛行,既带有转型时代的特点,也有传统中国的因素,更有民族心理的负面作用。这是由于制度失效而滋生出的负向后果。如任其盛行就会瓦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道德基础和社会心理基础。如一些党员干部在发展观念上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十分严重。在潜规则下,正式制度就是摆设,就不能体现出制度正义,正义原则就得不到制度的有效保障。要克服对“潜规则”认同甚至“同流合污”的现象,破除制度文化生活中的“潜规则”[17],需从体制、机制上还权于民,减少各种非正式规则对新制度和新文化的排斥,使负向的隐性规则得到制度性的舒缓。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定不移进行制度建设与创新,努力建构保障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而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首当其冲的就是要破除各种“非正式制度”和“潜规则”。我们提倡领导干部要勇于向潜规则说不,就是要让制度大行其道,让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否则,就会破坏制度的严肃性,妨害制度的公正性,降低制度的权威性,削弱制度的执行力。不论明太祖朱元璋总结的“新官堕落定律”,还是民主人士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律”,都揭示出制度执行的“周期律”问题。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传统形成的“官文化”,加上落后的小生产习惯势力,包括皇权至上、家长制、个人崇拜以及无政府主义等,是中国现代制度文化建设的巨大障碍。
三 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是人类在政治生活和制度安排过程中所结成的各种思想观念的总和,包含着制定制度的原则、价值和理念等。作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安排、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中呈现的“基本倾向”通常被称为“制度文化”或“制度精神”。制度文化即人之内心的有关制度的观念系统,制度文化是制度的“内核”“灵魂”[18]。它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的各种制度规制和安排,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准则等,以及建立在制度文化基础上的现代性价值观念,如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世俗化和人的理性化,都是制度文化的反映。政治文化学者白鲁恂认识到政治文化的“双重性”特征,认为它提供了两个水平上的“有序主观政治领域”:一方面,制度文化塑造制度的外在环境;另一方面,文化濡化为制度精神。文化是制度的内化,制度是文化的凝固。文化孕育制度,制度选择文化。文化是生活方式形式的镜像和内化,而制度则是文化在现实社会的固化和外化。对于未来中国的制度走向,制度文明治理的目标秩序应当十分清楚,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责任、透明、廉洁、高效、和谐、人权等。市场经济制度文化的内涵是:秩序和供给、效率和公正、信用和资本;思想文化的最高境界是文明、和谐、幸福、尊严。建设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就是要建立一个以现代核心价值理念为灵魂,以市场经济、民主政制和公民社会为基本支撑的现代文明秩序。
政治有其自身的逻辑,而制度文化常常成为一种政治经济社会变革的“路径依赖”。制度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维度,是制度的理念、灵魂和生命。政治文明的最终标准是现代政治制度的文明,制度文化决定民主政治制度的最终确立和“良序”运作。制度文化的核心是指执政权力的获得和运作必须遵循符合一般社会价值观念的制度、机制和法律等规则,这是政权的程序合法性和运作合法性。人性若水,而制度就像河堤。当前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避免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形同虚设”“执行难”。制度尤其是社会政治制度的功能发挥,主要是通过国家的公共权力机构来实现。治理就是社会公共领域、特别是国家政治生活秩序的管治。公共的政府管理,公共的政治原则,也跟市场规则有着相似的秩序原理。现代制度文明和民主政治对公共权力及其运作的基本要求不仅是高效、合法,而且还有正当合理。而如何合法有效地控制公共权力及其运作,就是政治伦理和制度文化。实际上,制度文明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如何尽可能合法、有效地约束公共权力,使之能够合法、正当地运用。制度资源是执政合法性的主要基础。制度离不开文化,它是人内心关于制度的观念的外化。没有文化的制度和没有制度的文化都是不可能的。特定的制度总是以特定的文化作基础,特定的文化必然要求特定的制度作保障。制度是硬性的文化,文化是软性的制度。
制度从来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总是与一定阶级的思想传统、一定国家的历史文化相联系。在人类发展史上并不存在超越历史传统和现实条件的抽象的制度文化,而只有植根于民族国家传统和现实国情的制度文化。制度的目的绝不是扬恶抑善,而在于建构。政治理论中对人性的预设是建立其基本理念和制度框架的基础。从文明类型来看,中西文明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伦理型与法理型、内向型与外向型、整体性思维型与分析性思维型、家族本位型与个人本位型四方面。中西制度文化具有不同的制度文化路向:东方是耻感文化、西方是罪感文化;东方是伦理政治观、权力本位的政治价值取向、崇公抑私的财产观、经学的政治思维方式;西方是法治政治观、多元主义、崇尚私财和唯理的思维方式。[19]西方国家制度的文化源流是“性恶论”。西方受基督教文明的影响,认为人在产生之前就有“原罪”,人可能为恶,防止恶的办法除信仰外,就要靠制度层面的设计。从孟德斯鸠、洛克、霍布斯、休谟到韦伯、汉密尔顿,莫不贯穿这一思路。有人具体比较分析:中国传统文化是“化干戈为玉帛”,苏联提出了“化剑为犁”,而美国人却提出了“化剑为知识”;[20]香港制度文化的特色是“行政吸纳政治”(金耀基语)。1991年新加坡国会通过了政府提出的“共同价值观”,其主要内容是:“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有人概括为“鱼尾狮的政治学”[21]或“亚洲价值观”[22]或“儒家资本主义”(与基督教文化的资本主义相对应),认为这是新加坡一党长期执政保持活力、廉洁、和谐的源泉,是以文化人凝聚共识,造就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长期执掌新加坡政权的人民行动党的党徽图案是白色、闪电和蓝圆。白色象征着纯洁,强调的是廉洁;闪电象征着行动,要求的是活力;蓝圆象征着团结,注重的是和谐。[23]中西制度文化各自的特质亦当植根于思维方式的差异。对此,中西方的一些学者早已有所认识:以仁为本,是中国文化与以神为本的犹太教、基督教之间最根本的区别。[24]李约瑟曾说中国人的思想是直观的、有机的;相对的西方文化的思维是分析、结构、集结的。有些西方学者认为中国人的思维是一种“关联性思维”。许多中国学者也持有类似看法,认为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调和持中的态度”“直觉法”“实用理性”“象思维”等。
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从器物到制度再到文化的过程。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认识和接受,经历了器物文化——制度文化——文化心理的不断求索,这也成为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阶梯。正如梁启超所概述的那样,“第一期,先从器物上感觉不足……第二期,是从制度上感觉不足……第三期,便是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25]。一百多年来,诸如纲常名教、专制独裁、男尊女卑、夷夏之辨、重农抑商、“天不变、道也不变”等一些旧的价值观念受到冲击或否定,并逐渐为民主、自由、平等、博爱、重商、进步等一些新的价值观念所取代,民主和科学开始成为近代制度文化核心的价值观念。图强、维新、革命、科学、民主(反封建专制)、发展、和谐等,相继构成中国现代性追求过程的系列主题词。改革开放30多年,从“真理标准”到“市场经济”,从“民主法制”到“人权宪法”,从“民族国家”到“儒家传统”,从“经史子集”到“古今中西”,一些公共话语塑造了我们整个时代的心智模式。[26]学者何怀宏在他主编的《大家西学·观念读本》总序中言:“五四”时期,最著名的“观念先生”当推“德先生”(民主,Democracy)、“赛先生”(科学,Science)两位。很快这些观念又被“革命”“阶级”等遮蔽。后来人们有反省还应该有“莫先生”(道德,Moral)、“洛先生”(法律,Law)等,类似的重要观念还有多少自可商议,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西方观念大举登陆中国已逾百年,深刻地激荡了20世纪的中国。
中国的制度文化现代化不能走西方的老路,中国的具体国情也决定了中国制度文化现代化的鲜明特色。全球化背景下的制度文化现代化过程,也是一个“中国式民主”的建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存在超越具体历史发展阶段、永恒不变的所谓“一般民主”“纯粹民主”“绝对民主”,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适合于各个民族的唯一的政治制度和民主模式。民主化实际上是国家的制度建设过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政治,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国情和文化传统决定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如果我们不能坚定不移地发展民主,和谐社会难以构建,社会主义的旗帜也难以高扬。长久以来,民主的概念一直是人们关心和争论的问题,关于民主有数不清的定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社会的权力。民主是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和意愿做出决定的做法和机制,也是一种思想理念,是一种生活方式。民主不仅表现在规则、制度层面,也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层面。民主是一种认识,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它是社会主义的一面旗帜,推进民主是不可阻挡的世界历史潮流,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根本价值;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民主就是一系列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公正和人权的制度安排。民主作为人们的理想追求和国家的制度形态,其特定价值必须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体制和程序等来体现。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推动二者的互动,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中,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特色之路,也是建设中国式民主的根本规律。中国式民主实现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代议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有机结合。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和“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人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