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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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政治中的假

政治的“政”字左边是公正的“正”,右边是文明的“文”,公正文明之治是政治的本义,政治的本质是公共治理。一国之政,必然是一国之公正,一国之文明;一省之政必然是一省之公正,一省之文明;一家之政必然是一家之公正,一家之文明。这是政治的真谛。治国者若偏离国家的公正立场,背离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从一帮一派的私利出发,以公权而谋私利,不是正大光明执政行政,而是靠阴谋权术掌控政权,则是政治中最大的假。这种假的现象表现在各个方面。

首先,是执政党腐败现象的乱真之假。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这是《党章》和党的文件明文规定的党性原则,体现了党性之“真”。但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演变成了贪官,他们口头上讲党的理想信念,表面上爱国忧民,背地里却千方百计为个人谋取私利,精于敛财之道、淫色之术、整人之法,台上台下完全是不同的嘴脸。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本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但是一些干部自以为尊,视百姓为草芥,与民争利,仗势欺人,横行霸道。这种现象如果多了,人民群众就会对执政党的性质产生质疑。

其次,是官场潜规则的乱真之假。官场是政治舞台,政治属性通过官场规则体现。党有党纪,国有国法,从国家宪法到党的章程,从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到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都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光明正大的政治文明。然而,现实的官场中并不全是这些显规则支配官员的思想和行为,而在相当范围、相当程度上,是官官相护、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升官发财的潜规则在起作用。这种潜规则下的官场风气,使仁人志士厌恶官场,质疑政治的清明。

最后,是社会不公的乱真之假。公正是政治的基本原则,不公则乱。党和国家对全体人民是一视同仁的,不存在法理允许的特殊利益集团和阶层歧视。但现实中的贫富两极分化、城乡二元结构现象都背离了政治的公正原则。究其原因,除了历史延续和市场竞争的因素之外,现实体制和政策纵容了有特权的人和阶层利用政治资源取得垄断地位,这些人和阶层利用垄断地位巧取豪夺,进而形成特殊利益集团,是加剧贫富分化、城乡差别的主要原因。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是对政治公正原则的否定,是造成民众仇官、仇富的直接原因。

此外,政绩造假,选举造假,官场假话,干部失察,政府失信,政策失真,都是政治生活中的乱真之假。

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民主之真不在民主的形式上,而在人民权益的真正实现上。不管是西方民主,还是中国民主,目前都有假的成分,都不能确保人民权益的真正实现。西方民主的直接选举、三权分立,是不同党派、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角逐,参选人选前对选民的承诺与选举后实施的具体政策是不同的,选前的承诺是为选票讨好多数选民,选后的政策却是为既得利益讨好少数财团,民众的愿望和诉求无法真正实现。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主集中制,也存在民主失真的问题。人民的代表不能真正代表人民,人民却往往“被代表”;组织的集中不能完全体现人民的意志,却往往体现官僚的意志。民主环节上因“被代表”而使民意失真,集中环节上因官僚意志而使民主失真,人民的权益也很难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