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真”是主客体的一致性
事物是客观的,我们的认识是主观的,只有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相一致,才能说明我们认识的事物是真的。人们通过思维逻辑将认识的事物组合成各种观点、理论、知识。这种观点、理论和知识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真到什么程度,单凭思维逻辑无法最终验证,因为思维逻辑有其无法克服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是:(1)思维是具体人的思维,任何一个具体的人都不可能掌握事物的全息状态,我们最熟悉的事物也只能逼近而不能100%地掌握其全部信息;(2)人都有情感偏好,这种情感偏好可能导致认识偏好,认识偏好会偏离正确的思维路线;(3)任何思维都具有抽象性,而抽象就必然要省略很多具体的因素,被抽象掉的因素可能是事物结构中的关键环节,一旦失去了这个关键环节,就会导致失真;(4)事物是瞬息万变的,思维只能把握变化的规律,而很难与变化同步;(5)思维逻辑都是在假定的前提下展开的,这种前提本身包含着假的可能性,从假的前提出发,运用的逻辑方法再正确、再严密,其结论也必然有假的成分;(6)思维逻辑把握的是一般规律,而客观事物都是具体的、个性的,一般规律无法说明具体事物的多样性和特殊性。
上述思维的局限性,都有可能导致认识失真。真的事物,必然是既符合思维逻辑,又与客观实在相一致的事物。当我们对某种事物有了认识且认为符合逻辑时,并不意味着它必然全真。譬如我们选拔干部,组织部门有一套严密的程序和制度,强调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革命化,严格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查档案,搞民主评议、民主推荐,严禁卖官、跑官、要官。尽管如此,仍有不少贪官、庸官混入干部队伍,败坏了党的形象。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我们对“真”把握不够。组织部门的人再公正无私,再尽职尽责,也难以真正认识他们所考察的那些人。人的思想和行为是复杂的、多元的,是会随着地位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呈现在上级面前的是一种面孔,呈现在同事和下级面前的又是一种面孔,到了阴暗角落见到金钱和美女时,或许是我们想象不到的面孔。中国几千年有史可查的“吏治”都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现代民主制度主张行政官员由公民普选产生,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官员“真”的成分,那是因为多数人眼中的“真”要比少数人眼中的“真”更可信。尽管如此,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坏人、庸人为官当权。
东西方的经济制度都无法完全摆脱经济从热到冷,从冷到热的周期,除了制度和体制不完善(没有任何缺陷的完善只存在于人的理想中,而不存在于现实中)的原因外,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人的经济行为都是个性化的,任何经济理论都不可能个性化到每个人的每一次行为选择,任何经济政策在最微观的层次上都可能失效和失灵。
真不但体现在主流、主要方面上,也体现在非主流、非主要方面上;不但体现在本质属性上,也体现在非本质属性的细枝末节上。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越是细节的东西越具有真实性,越容易被忽略。当人们在主要知识结构、主要能力素质方面趋同时,任何一个细微的差别都有可能成为决定高低优劣的因素。
任何人的思维都不是万全的和万能的,思维永远和思维的对象存在误差。再亲再近的人,也不可能完全认识对方,哪怕是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最好的朋友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误会,这种误会说到底是人和人之间因思维的局限性不能100%相互了解造成的。人和人尚且如此,何况千差万别、瞬息万变的其他事物。
思维不能认识全真,而只能逼近全真。逼近全真的途径和方法是在实践中通过不断的试错、纠错,通过不断的求缺、创新,通过不断的精益求精,逼近至善至美的全真。真最终还要靠实践来检验。
实践是检验主客观一致性的唯一途径。人类通过研究揭示了生物基因组合的规律,能否根据这种规律按照人的意愿进行生物基因重组,进而改变生物形态甚或创造出新的物种,这个命题只有通过实践来解决,思维逻辑只能提供真的可能性,真的现实性只能由实践来证明。
实践检验真理,且是检验真理的最可信的标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思维与存在的差距;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才能克服思维的局限性,逼近事物的全真。
然而,实践也有其局限性。因为:(1)实践是在一定范围、一定地点、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由特定的人从事的活动,其经验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对不同范围、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不同的人来说,不完全具有普遍适用的真理性。(2)具体的实践活动受偶然因素的影响,会使实践活动发生扭曲和变异,出现意外结果。(3)同一理论指导下,或因对理论的理解不同,或因实践的条件、方法和路径不同,会出现不同的结果,致使实践对理论的检验结果相互矛盾。(4)对同一实践结果,人们的立场不同,看问题的方法不同,所持的观点不同,会总结出不同的实践经验。这些局限性说明,单凭一次性的实践检验,无法达到主客体之间完全的一致性。要达到完全的一致性,不但要全方位、多类型、多途径的反复实践,还要不断地完善理论、规范思路、凝聚人们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