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荫贵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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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派政治势力对招商局控制权的争夺

招商局自创办之日起一直是官督商办,1885年盛宣怀任招商局督办后,大权在握。但是,1901年李鸿章死后,袁世凯担任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看准轮船、电报两局利润丰厚,力图将之控制在手。1902年盛宣怀因父亲去世,依制辞去本兼各差,袁世凯趁机上奏清廷,要求把轮、电二局“奏归北洋督办”。[1]

同年12月,袁世凯以吊盛父丧为名,亲至上海与盛宣怀面谈轮、电二局归北洋管辖的问题。双方展开了明争暗斗。盛宣怀力陈“轮局纯系商业,可易督办,不可归官”。[2]袁世凯虽然表面上同意“官商互相维持,认真经理”。但真正用心所在却是“(招商局)一切要务随时禀承臣核示遵办”。[3]这场争斗,以袁世凯的胜利宣告结束。1903年,“督办盛宣怀去职,北洋大臣袁世凯派杨士琦为总理”同时把盛宣怀的老对头徐润拉入局中任会办。此后,袁世凯控制招商局长达5年之久。

在袁世凯的控制下,招商局“官督”的色彩愈来愈浓厚。在他拟定的改革招商局局务九条中,把招商局财务、外事和各项重大局务的决定权直接控制在手。如“动支款项在一万两以上者,须禀请本大臣核准,方可开支。如有急需,应电禀请示核办”。“与各国洋商或他国轮船订立合同,须先将合同草稿呈请本大臣核准后方准签字”。“局中雇用洋员,遇有提升职位或加增薪俸及应行更换者,须禀请本大臣核夺”,[4]等等。

袁世凯并先后札委了“会办五人、坐办二人、提调二人、稽查二人、正董事三人、副董事三人、漕务商董二人、帮办一人”,“其挂名文案领干修者颇多”。[5]

袁世凯的这些做法,进一步暴露了其利用“官督商办”体制以遂其私利的意图,加剧了广大招商局股东的反感,也为盛宣怀利用“商办”为名重夺招商局大权提供了条件。

1907年,盛宣怀即计划利用江浙股东的力量召开招商局股东大会,希望由“商人自禀商部,立案承办”。[6]他借“招商局生意大坏”,大做文章,要人们注意“本年竟致亏本达六、七十万之多。现已借债一百万两,并将上海浦东码头栈房基地卖出两处”,“股票已落至一百二十两,尚无人愿受”。强调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皆由于局中总理会办,全属外行,一味官气,不谙商情”。而要使招商局“持久不败”,“断不可归官经理,惟有商办之一法”。[7]即“将轮船招商局改归商办,赴部注册,如有应禀之事,与部直接,毋庸官督。应照商律,即由各股商公举总理、协理、办事董、议事董,每年结帐呈报农工商部、邮传部,查核实在盈余,酌定报效数目。所有邮传公事,均当定章承办”。他要求农工商部批准,“年内即由股商公举总、协理及各董事,自明年正月起即归商办。届时必当预先电请各省埠股商公举代表,到沪会议一切章程,以符公理而救危局”。[8]盛宣怀的这些设想和计划,在袁世凯把持招商局时,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1908年,光绪和慈禧先后辞世。靠逢迎慈禧发迹的袁世凯被逐回老家“养疴”。盛宣怀认为时机已到,又开始进行夺回招商局的行动。1909年初,盛宣怀授意郑观应组织招商局商办事宜,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和要求邮传部允许招商局成立董事会并准许商办。于是,郑观应一边联络招商局旅沪旅粤港澳股商向邮传部上书,要求仿照隶部商办铁路设立董事会之例,“准由轮船股商就沪设立董事会,集思讨论,以符商律,而安各省股商之心”。[9]另一面赶到上海设立招商局股东挂号处,声明“挂号逾股份之半即开股东大会”,[10]以便按照商律组织商办。这时,袁世凯的心腹徐世昌尚未就任邮传部尚书,又因“援引路案”难以拒绝,因而招商局设立董事会的要求得到批准。

经过郑观应等人的一番努力,到宣统元年五月底止,“已得股份全额十成之六”,[11]超过郑观应预期的“全数之半”的目标。于是公议1909年8月15日在上海静安寺路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织商办隶部章程,并筹备注册立案。[12]

1909年8月15日招商局股东会在上海如期召开,会上选出盛宣怀、郑观应、施肇曾等9人为第一任董事。盛宣怀任董事会主席,施肇曾为副主席,顾润章、严廷桢为查账员。这9名董事和查账员基本上都是盛氏集团成员。

但此时袁世凯的心腹徐世昌已就任邮传部尚书,自不愿盛宣怀以“商办”名义重掌招商局大权。1909年8月,徐世昌即以“招商局奉旨归邮传部管辖”为名,札派“钟文耀充正坐办,总理一切局务,前直隶通永道沈能虎充副坐办,专办漕务,候选道唐德熙充会办,仍兼总董,办理揽载股事宜,候选道陈猷充会办,仍兼总董,办理翻译股事宜”。[13]随后又将补用道王存善“派充会办”。

1909年9月,以盛宣怀为首新成立的董事会向邮传部呈送了《轮船招商局股份有限公司隶部章程》,10月,徐世昌执掌的邮传部在审批此章程时,删去了章程标题中“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同时把章程中股东会议有权决定局中大事,有权批准公司签署各项合同,有权修改章程内容等进行批驳修改,并声称“完全商股与完全商办不同……尤未便以完全商股混入完全商办”。[14]随后邮传部“实行接管招商局,除董事会外,负责职员为正坐办钟文耀,副坐办陈遹声(字蓉曙),会办兼总稽核王存善,总董唐德熙、陈猷、施亦爵”。[15]事实上宣告了盛宣怀以“商办”方式夺权的失败。

未能夺到招商局大权的盛宣怀大失所望,12月他在给赵竺垣的信中说:“邮部仍蹈本初覆辙,悉用官派,侵渔商利,年年亏本。以一千数百万元商产,欲取给商息四十万而不足,各省华商,咨嗟太息”。又说:“招商局董事会数月以来一事不能办,仍是城北(指徐世昌)所派之委员,横行无度。委员皆是道台,为华商之蠹则有余,与洋商竞争则不足。真有本钱者皆各退避三舍,无怪乎华商之莫能兴起也”。[16]

1910年5月,盛宣怀又以通过第一次股东年会援照公司章程“公举总协理主持局务”的方式试图入主招商局。股东会“举定盛宣怀为总理,杨士琦、李经羲为协理”[17]报部。6月16日,邮传部批复:“认为招商局向隶北洋,本系官督商办,上年奉旨归部管辖,诸承旧贯,毫无变更,乃该董事会自背旧章,并不呈部核准,遽已举定总、协理,殊堪诧异”,并以所举总、协理皆行政官长,事属“乖谬”,“本部现在惟有凛遵谕旨,确守成规,仍照旧用三员之董,实行官商督办”。[18]在此情况下,盛、杨、李三人均只好辞不就职。

1911年春,上海报纸纷纷刊登“政府拟有计划,将招商局收归国有”的消息,“各股东闻讯纷纷至招商局探问究竟”,[19]董事会同时亦发电至邮传部询问,邮传部复电否认了这一消息。同年7月,因招商局经营每况愈下,董事会呈请修改章程,邮传部鉴于“年来各国商业竞争剧烈,土货壅滞,商船各艘以及栈房码头收数均绌,亟应设法整顿,以图补救”的现实,不得不同意董事会提出的修改章程。

修改后的章程虽仍保留“本局承袭北洋官督成案”,“循照旧章员归部派”,但与过去相比,已有很大改变,如章程的名称首先即恢复为“商办轮船招商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条又强调“本局完全商股,已奉农工商部注册给照,悉按商律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同时把办事权力归还董事会:“员归部派只任监察,董归商举责在办事”,并强调关系重大之事,“悉经董事会公议后行,所举办事董暨各局分董,应由董事会缮给委任书,至更举为止”。对部派之员的数量和权力也作了限制:“部派之员嗣后以二人为限,一人专司监察,一人兼办漕务”。[20]至此,招商局的经营权才重新被盛宣怀以商办方式夺回手中。

辛亥革命后,清政府所派官员钟文耀等撤离招商局,盛宣怀逃亡日本,局务全归董事会主持。此时袁世凯派曹汝英、施肇曾以“审查员”身分到上海重新推行“官督商办”体制,试图把招商局收归北洋政府,[21]但遭到招商局广大股东的反对,未能成功。而盛宣怀则一面通过招商局股东中的亲信以商办为名抵制袁世凯控制招商局的计谋,一面又通过多种渠道向已窃取辛亥革命果实的袁世凯“示好”结欢,获准于1912年末回国。

1913年,盛宣怀利用招商局股东年会决议仿照日本邮船会社办法,由股东推选董事九人,再由董事互推二人为正副会长执掌大权,把袁世凯的亲信但不能经常兼理招商局事务的杨士琦推为会长,缓解与袁世凯的矛盾。盛宣怀自任副会长,实际稳操实权。分掌全局事务的主船、营业、会计三科,也都由自己的亲信董事兼任,成为专务部长。盛宣怀重夺招商局大权后,又于第二年采取两项重大举措,一是将招商局的资本升值至840万两,二是把与航业无关的产业分出,另设积余产业公司。如此一来,不仅加强了对招商局的控制,更重要的是使袁世凯攫夺招商局的计划更加难以实行。袁世凯亲信杨士琦、王存善事后向袁所上节略中说:“为今之计,只须防止其不准将产业抵押变卖,及股票卖与洋人,以杜航权落于外人之手,待时机一到,便可收回国有。”[22]看来袁世凯虽未放弃把招商局控制在手的打算,但一时也拿盛宣怀无可奈何。

1916年,袁、盛间围绕招商局的争斗虽随着盛宣怀、袁世凯的去世而结束,但围绕着招商局的官商矛盾和权力之争又在盛氏集团和李鸿章的后裔李国杰等人之间以及盛氏集团内部展开,矛盾争斗不绝,同时北洋政府力图控制招商局的企图也始终没有放弃。

1919年,新董事会成立,“选孙宝琦(慕韩)为会长,李国杰为副会长,董事而兼任局中重要职务者为盛重颐兼经理,郑观应、陈猷、邵义蓥均兼科长”。[23]孙宝琦曾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代理国务总理,此时则以税务督办奉大总统令兼任招商局董事会会长,实则是北洋政府想通过孙宝琦对招商局实行“整顿”。

孙宝琦是盛宣怀第四子泽承的岳父,但与李国杰、盛重颐等人不合。1920年4月,孙宝琦致函交通部辞董事会会长之职。他说:“(招商)局中诸事,均由经理三科长担任,暗中自有主持之人,即欲整顿,无从着手”,他抱怨自己自从被选后“局中营业状况款项收支数目从未见过片纸只字,毫无建议用人之权。始则受李(国杰)盛(重颐)之指摘,继则受傅(宗耀)邵(义蓥)二人之愚弄,虚与委蛇,而事权不属,安能实力整顿”。他说:“若欲实事求是,必须重改章程,董事不得兼任科长,慎选精明强干之经理,始可日起有功”。他重提招商局是官督商办之局:“大部职权所在,谅能督率进行”。此时交通部也果然以官督姿态训令招商局,谓“科长系办事之职,董事系议事之职,性质地位极端相反,未便准其兼充。所有该局兼职人员,如有愿充科长者,应将董事名义取消,另行选举”。不料招商局董事会复称:“现行章程,议为各事,尚称融洽”,如有不妥之处,“容候明年股东常会由敝会自行提出,请众股东当场修改表决,以符公司定例”。[24]

1922年,又发生交通部查办招商局一事,先是北洋政府以交通部呈招商局董事兼科长傅宗耀勾结郑洪年等煽惑路工罢业,接济徐树铮饷糈,把持招商局航政等因,要将傅宗耀“拿交法庭办理”,两日后又发布大总统令,以交通总长高恩洪呈称上海招商局股东控告董事会傅宗耀等草菅人命,败坏航政,舞弊营私,侵占公产等罪,“应请派员彻查”。但当派员前往查明时,当即有部分股东组织股东维持会反对查办。而地方议会、地方军事长官及旅沪宁波同乡会等又都站在招商局一边。双方争斗过程中北方政潮突起,王宠惠内阁辞职,继而吴毓麟任交通部总长,“将查办招商局案根本取消”,才使这一风波暂告平息。[25]但是围绕招商局内外的矛盾争斗仍未结束,除各派别各集团争斗屡屡导致董事会改组外,官方也并未放手。1927年初,蒋介石发布沪字第十号任命状,委任杨铨(杏佛)办理招商局事宜。同年4月,正式组织“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几经曲折,终在1929年将招商局收归国有。

从以上简要的叙述可知,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围绕着招商局的各种矛盾斗争,譬如袁、盛之争,盛氏集团内外派别之争,政府与招商局间官、商之争,错综复杂,始终未曾停息。但是,这些争斗,绝大部分不是为了发展招商局的航业,而是为了争权夺利。这种种争斗,导致招商局“积弊益深,把持益力”,恶性循环,进而发展到“几乎无人不弊,无事不弊”[26]的程度。处于这种状况中的招商局,除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少数几年以外,连年出现亏损,而且亏损额越来越大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