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对“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划分
我们是否给过“传统社会”一个独立且明晰的概念呢?没有,我们对其所有的理解都是从“现代社会”这个参照系而来的,而且所谓的“传统社会”很大程度上是被想象和构造出来的,特别是在工业社会理论和现代化理论研究者看来,传统社会就是一切“不现代”的社会。我们发现,基于这样理解的社会阶段划分标准总是会变的,比如18世纪的研究者所认为的“现代社会”,现在更多地被归到传统社会中,在一些研究者看来“传统社会”之所以被认为是传统的只是因为它“不现代”。
当以历史的视角去观察社会变迁的时候,我们总会习惯将历史划分为几个阶段,但是这种做法容易造成认知上的误区。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任何一个民族都难以避免对历史细节的遗忘,从而导致人们因为原有的历史阶段划分而产生历史认知上的断裂感。这种断裂感所引致的麻烦数不胜数。社会断裂本身也会形成一种传统并以知识的形式被后人所延续,使得后来的社会在面临社会转型时往往会陷入多元化的价值冲突之中,进而导致人们试图修补这种裂痕的行动变得难上加难。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发生中断的社会将被迫转向另一个转型路径,历史上很多国家的转型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俄国的社会转型就是典型。从彼得大帝改革以来,俄国经历了数次社会中断,每一次中断之后,都被迫走上一条新的探索之路,直到现在,依然在不确定中摇摆前行。也就是说,当人们对历史社会认知的断裂感与社会断裂传统发生共振时,将会产生思想上的混乱。
这种断裂感所塑造的传统时常影响着我们的认知,比如民众对负面新闻报道的反应——特别是很多人义愤填膺地指责政府的某些行为时,已经更多地被情绪左右,而不是出自独立思考和判断。在这些人中,存在这样的认知方式——他们的内心中有一个潜在的假设,那就是:以前我不关注新闻,所以类似事情并没发生过。这种认知方式也经常发生在我们对历史问题的理解上,时常表现出对问题的认知缺乏必要的历史感。如果说现在被视为最好的,那么过去往往被理解为“水深火热”;如果现在被认为“糟糕的地狱”,那曾经的某个时候就是“世外桃源”;……“古今之争”反映了人们对这种历史认知的内在矛盾冲突。同样,一些学者为了方便研究而采用的对历史阶段的划分方式也同样会造成这样的认识误区——我们常识中认为的每一个历史阶段之间都有难以跨越的鸿沟,因为断裂性替代了更为主流的连续性,在我们逐渐淡忘的过程中,两个原本相互承接的历史阶段被理解为一种替代关系,并被强化成“你死我活”互相排斥的状态。
事实上,要想尽可能准确地对历史阶段做出划分,就需要把时间拉长到足以分辨出社会差异的那个点,这样才能找到其间的分水岭,这是因为在某一时段内社会变迁可能并非总是那么明显。但是,后人未必如很多作者那样去认识,而是把自发演进的制度和秩序看成仅仅是一些偶然因素的结果,那些存在于千年之中的差异,却被缩略到仅仅是某个时段“临门一脚”的问题,这是很多社会在转型中所面临的一个困境,但这也是学术研究与政治实践之间存在的难以调和的矛盾,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情。所以,本书为了在叙述上的方便,不可避免地要对近千年人类文明史做出一定的阶段划分,但是为了消解可能造成的误区,依然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做出交代。
首先,我们如何理解“传统社会”?此时,我们迫切需要发展合乎政治学的合理的想象力,在历史感受、空间想象力以及现实感上实现彼此的和谐,特别是希望借助“政治学的想象力”,[3]把我们带回到那个时代。这样便于我们感受一个真实的时代。我们知道这很难,所以只能从认知方式上做出改变——放弃习惯上采用的以“现代社会”作为参照系的做法,而是以“传统社会”本身作为起点,以正向的历史视角考察社会演化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我们需要借助极限思维方式,想象出一个无限趋近于一个社会的状态。我们需要选择一个具有明显区别的历史时期作为起点——这个起点不是为了证明后一个社会对前一个社会存在多少优越性,而是要说明自这个起点以后,我们可以明显发现越来越多的与后一个社会间的相关性。若以“传统社会”为起点,那么到“现代社会”期间定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变迁过程,在不断传承与重构的历程中,孕育出新的社会来。这种新的社会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特质上的变化,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始终处于运动之中,至于这种运动是否总意味着发展,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而言,欧洲从封建社会到现代国家的过渡经历了很长的历史过程,其间也有很多制度发生了变迁。如果将欧洲封建社会理解为传统社会,市场社会理解为现代社会,那么显然,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这个过程中跨越了一个很大的鸿沟,这个鸿沟可以被描述为:“传统社会→现代性因素萌发的社会→现代性因素大量出现的社会→无限趋近于现代市场国家的社会→现代市场国家社会”。从一个历史发生过程来看,传统社会一定有其自身的特征,这种特征不是通过现代社会去认知的,而是通过自身显明的。比如欧洲曾有过的封建社会时代,那时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以地域为中心,强调恪守祖先留下的土地;在政治上实行分封制,在法律上则是通过封建法制体系调节国王与诸侯关系以及领主与农民关系,城市则形成自己的城市自治法;教会主权与世俗主权在土地和人口方面展开竞争,农民在经济上自给自足;贵族主要依靠土地出租获得收益。现代社会则以文化认同为中心,实行自由宪政民主的政治制度,体现在小共同体高度繁荣,统一的国内市场且市场化程度高,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成为一国政府和国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等。通过比较,我们容易看出,这两种社会并未存在多大的相似性。由此,通过比较两种社会的特征,我们自然会发现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很大的鸿沟,这个鸿沟就是“现代性因素萌发的社会→现代性因素大量出现的社会→无限趋近于现代市场国家的社会”这一过程,我们习惯称之为“社会转型”。
其次,我们如何理解“现代社会”?无论何时,人们身处的社会总是被认为是现代的,所以这个“现代”也始终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向未来不断位移。我们所要关注的是,这个“现代社会”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现代社会”同样存在着多样的社会形态,人们往往根据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甚至文化的不同特质进行定义和划分,如在政治上将政治社会分为自由民主社会、威权主义社会、极权主义社会……在这些定义的背后,都有人们所坚守的各类“主义”,与这些“主义”相关的思想往往都已诞生了几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表明,所谓的“现代社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连续性的发生,如果没有基于对过去的理解,不可能有“现代”的意义。但是,“现代社会”的确呈现给我们各种“新”的东西,这种“新”是在与过去的比较基础上被呈现的,例如在科学技术上的一次次重大突破,在物质文明上的不断累积,在制度设计上的创新,此外还有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或者说传统的现代性转化等等。
最后,我们如何对待已经存在的历史断裂性?研究社会转型问题,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修补在人们内心中已经默认的两种社会之间的鸿沟,而不是引导人们进一步放大它。试图通过对历史传统进行全盘否定并非如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变得轻而易举,反而会因断裂的传统给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增加了一个维度。本书中所有出现的“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概念,都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起见,而不是刻意制造一个并不存在的鸿沟,否则历史上“跨越社会历史鸿沟”的事情就只能是天方夜谭,人类历史上也就不会存在令人神往的经典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