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海禁锁国与广州十三行——重商文化与粤商创新
明、清以来中央政府大多采取海禁锁国政策,只允许特定港口开展贸易。而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广州被指定为独口通商口岸后,它成了名副其实的商埠都市。众所周知,封建时代的中国一直是一个重农抑商的国家。广州却在一口通商的“经济特区”式的商埠环境中跳出了重农抑商的束缚,形成了务实逐利的重商文化。本节首先回顾自明清实行海禁锁国和广州一口通商政策以来,广州商业贸易的整体状况,尤其是清代广州十三行的景象;其次描述重商文化在广州一口通商贸易中的萌发过程;最后通过分析行商的创业百态来说明重商文化中的自由竞争精神和拼搏创业精神。
(一)“广州出了个世界首富”——一口通商政策与十三行传奇
2001年,《华尔街日报》(亚洲版)在“纵横一千年”专辑中,统计了上一个千年世界上最富有的50个人。名单中有6位中国人,他们分别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刘瑾、和珅、伍秉鉴和宋子文,他们都代表了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巨富。而其中五人均为政治家或政府高官,唯有伍秉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生意人。他就是“广州十三行”商人中的一员。十三行商人是专门负责协调中外通商的贸易商,其发端于明朝时期的朝贡贸易,并在清中期发展到了全盛阶段。
1.前身:“朝贡”和“回赠”
明朝初年,为了稳固初生的朱氏政权、巩固海防和防止倭寇,明政府实行海禁政策,封锁自由贸易。官方所承认的贸易只有贡舶,即以“朝贡”和“回赠”形式进行的特殊贸易形式。由于是朝贡,外国商人就必须首先向大明朝称臣,并根据当时的标准按时来进贡。那个时候的外国商人乘船在如今广州荔湾区的十八浦路登岸,住在有一百二十间房的“怀远驿”,慢慢等待其所进贡的贡品被押解进京后皇帝的回赠。当时明朝廷自负“怀柔远人”,因此回馈的价值往往高于贡品。
隆庆元年(1567年),明朝开放了海禁。明代对外贸易袭用唐、宋以来的市舶制度,下设牙行,带有半官商性质,负责评估货价、介绍买卖、协助官府征税和管理外商。所谓牙行或称牙人、牙商,又叫撮合商、居间商,其实质是在买卖交易中撮合成交的经纪人。在明朝的市舶贸易制度中,牙行的功能也变得多样化,如说合贸易、拉拢买卖、接受委托、代人经商和代收商税等,而且在契约买卖和赊欠贸易中的担保作用也非常重要。这便是之后清朝十三行行商和近代买办的雏形。
2.发展:以官制商,以商制夷
清政府则承袭了明末的海外贸易制度,对沿海人民出海经商并未明文禁止。但清初顺治十二年(1655年)为了在经济上割断台湾原明朝郑家势力与大陆的联系,实行了全面的“禁海”。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为了振兴沿海地区萧条的经济,康熙皇帝下令废除明朝以来施行的禁海令,在东南沿海设立粤、闽、江、浙四大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封闭了闽、浙、江三海关,仅保留粤海关对外通商,使广州成为全国唯一的通商口岸,并建立了半官半商的“十三行”专门负责对外贸易业务。
图1-6 广州十三行
十三行早期的贸易对象,有荷兰、英国、丹麦、西班牙等西欧国家。外商洋行受严格限制。例如:外商与中国官府交涉,必须由十三行作中介;外商不得在广东省住冬;蕃妇不得来广州;外商不得坐轿;外商不得学汉文等。因官办的商行往往诸多舞弊,而十三行价格统一,货不掺假,不欺诈,有良好商业信用,外商若需中国商人代办手续,多通过十三行。除了做生意之外,十三行还要与来华洋商打交道,从货物买卖到日常起居,事无巨细,都必须通过十三行。美国商人亨特在《广州番鬼录》中说:“由于与被指定同我们做生意的中国人交易的便利,以及他们众所周知的诚实,都使我们形成一种对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感。”
3.巅峰:伍浩官的私人财产即1872万两白银
直到鸦片战争之前,广州的外贸都空前繁荣,成为中国内外贸易的极盛之地。中华帝国与西方列国的全部贸易货物都集中和交易于广州。中国各地物产都运来此地,各省的商贾货栈也在此经营着赚钱的买卖。十三行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商贸传统,一度成为唯一“对外贸易特区”,独享外贸特权,鼎盛时商行多达几十家,巨贾辈出,富可敌国。屈大均有诗云:“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1822年十三行发生了一场大火,大火中熔化的洋银满街流淌,竟然流出了一二里地,仅此一场大火就烧毁了商馆价值4000万两白银的财物,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全盛时期十三行的华贵景象。
图1-7 伍秉鉴
十三行中最为著名的是广东南海县富商伍秉鉴经营的怡和行。伍秉鉴于嘉庆十八年(1813年)成为十三行总商之首,并维持了数十年之久。其矗立于珠江岸边的伍家庭院,可以与《红楼梦》的大观园媲美。广州十三行成为当时与两淮盐商、山西晋商并立的行商集团。其中经营长达百年的伍氏家族让行商的资产达到了历史的顶峰。道光十四年(1834年),怡和行商伍秉鉴向外商宣称,他的资产“约值二千六百万银元”,相当于白银1872万两,是当年清朝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按现在的价格计算,相当于30亿美元甚至更多。这是当时世界上单个商人拥有的最大一笔财富。
4.完结:一场为了“商业尊严”的战争
由于清政府采取闭关锁国政策,加之当时封建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因此除了皇家奢华所需的奇珍异宝之外,中国对外商的商品需求很少。因此外商在朝贡贸易和十三行贸易中往往都处于财富(主要是白银)输出的地位。当时一位佛罗伦萨的商人抱怨到:“只要银子落到中国人口袋里,就再也不会流走了。”在财富和暴利的驱动下,不少外商开始铤而走险,将大量鸦片输入中国。据史料记载,输入中国的鸦片,由道光即位之初的四千余箱,猛增到道光十八年(1838年),即鸦片战争爆发之前的40200箱。鸦片的泛滥危及了民众的健康与生命,并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政府财政收入日渐短绌。道光延续自雍正以来的禁烟政策,但鸦片走私不但不见收效,反而日益猖獗。事态的发展引起了朝野人士的警觉。
道光十八年(1838年),朝廷任命湖广总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禁鸦片。次年3月,林则徐抵达广州,随即开展禁烟,严查烟贩,整顿水师,晓谕外商呈交鸦片。并于6月3日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两万余箱(200多万斤)鸦片。林则徐虎门销烟的消息很快传到了英国,举国震动。不久之后,一个叫做托马斯·斯当东的英国人,面对500多位英国下议院议员,发表了慷慨激昂的讲演:“如果我们在中国不受尊重,那么我们在印度很快也会不受尊重……如果我们会输掉这场战争,我们就无权开展;但如果我们不得不打赢它,我们就无权放弃。尽管令人遗憾,但我还是认为这场战争是正义的,而且也是必要的。”随即,大厅里响起了长时间的掌声。1840年,第一次中英鸦片战争爆发,英国军舰长驱直入,清军连连战败。清朝连忙派出钦差大臣,签署了《南京条约》。在这场为了“商业尊严”的战火过后,广州十三行制度就此终结。
5.黑夜中的中国商业文明创新火种
广州十三行是在西方世界工业文明不断进步、海上贸易不断繁荣,西方国家要求打开中国市场,而清朝政府却采取闭关锁国和一口通商政策的条件下,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制度产物。十三行时期(1686~1842年)是从开海禁设海关到贸易迅速发展,直至中国的贸易壁垒最终被攻破,并被纳入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大转折时代。中国的保守性与西方的进攻性在这一时期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从而使这一时期的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在整个外贸史上都独具特色。十三行商人一方面是清帝国对外贸易的合法垄断商,另一方面又是周旋于西方开放贸易要求与清政府闭关锁国政策之间的中介人。因此可以说,十三行制度和商人是上述两种力量的制衡产物,而最终又由于这两种力量的失衡而消亡。
广东十三行是经清廷特许设立的对外贸易组织,承销所有外国进口货物并由其代购内地出口货物,而且还负责规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同时,他们又受清政府委托行使一定的外交权,负责向外商征收进口货税,并代政府经办一切同外商的交涉事宜。这个商人群体经营了大清王朝全盛时期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甚至一度自主地活跃在外国投资和国际贸易的舞台上,是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传统商人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商业史上罕见的且留下鲜明色彩的中国商人群体之一。
(二)“生存于官商夹缝中的红顶商人”——重商文化的重商精神
广州十三行制度下的行商团队是中国经济史上一个颇具特色的商业团体。他们以自由港口贸易起家,形成一定商业规模后,受到清廷青睐。而后清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对之加以限制和利用,以达到“以官制商,以商制洋”的目的。为了在朝廷和外商的夹缝中生存,十三行商人们不断通过类似今日的“企业家精神”,不惜承担协调各种关系所需的费用和巨大的商业风险,巧妙地利用甚至突破当时的制度限制,成功地进行了内外商业贸易,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由此培育和强化了广东地区所特有的重商主义文化。
1.官商:帝国的对外贸易垄断者
广州十三行是清政府特许的具有半官半商性质的对外贸易垄断组织。粤海关作为官府机构,不直接与外商进行贸易,十三行便充当了二者沟通的媒介。从官府的角度看,十三行是外商的代表;从外商的角度看,十三行是官府的代表。粤海关直接领导十三行,十三行从属于粤海关,受粤海关监督管理,并为其服务。清政府建立十三行的目的是“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确保税收。
清政府规定,外商来华后必须由行商作保,保商要负责外商在华的一切行为。外番各国夷人载货来广,各投各行贸易。十三行总揽一切对外贸易,向清政府承担洋船进出口货税的责任,如外商需要的其他物品,由洋行统一负责购买,若外商违法,洋行要负连带责任。此外,清政府屡次颁布防范外商的规条和禁令,例如外商不准在广东过冬、外商到粤只能住在指定的商馆内、外国妇女不准进入夷馆、不准雇佣汉人作为仆役、不准与官府互通文书、外商不准乘轿、商船到粤后须接受官府稽查管理和外国兵船不得驶入内洋等。清政府通过十三行行商传达对外商的各项管理政策,行商代清政府直接管理和监督外商。
与合法化的对外贸易垄断和清朝廷对外事务“代理人”的职能相匹配的是十三行商人的“官衔”。虽然十三行商人不是传统科举制度下的官僚缙绅,但他们一般会通过捐输巨款换来官衔和职务。当时十三行的大户如潘、伍两大家族都通过巨额的“政治献金”捐得了朝廷的三品顶戴,这已经是商捐所能得到的最高官阶。
2.民商:投资美国太平洋铁路的国际商人
尽管在官方的说法里,十三行是头戴朝廷官帽的“红顶商人”,但商业运营和政治管理始终是性质截然不同的活动,因此尽管十三行的商业活动是起源于政治决策,但这种商业活动本身又能够自我运行,并形成相对独立的影响。很多十三行行商的行为都是彻彻底底的商业行为,譬如十三行早期的行商首领潘振承曾出面促成清政府取消约束外商的“生丝出口禁令”和十三行的“公行制度”。而在嘉庆年间,行商卢观恒为了与英国公司建立长期合作的利益关系,不惜违反清朝禁令,帮助偷运白银,卢家由此独占了东印度公司对华的棉花交易。因此,与其将十三行商人当成垄断封建帝国对外贸易的“官商”,还不如将其视为在清朝廷闭关政策下争取利润的“民商”。
十三行的商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官商对外贸易的樊篱和界限,在广府地区形成了浓厚的商业文明气息。行商们在清代思想禁锢的大环境下,已经有着广阔的国际商业视野,相对自主地进行世界范围的商贸往来,有着极为频繁的国际交流。其中伍秉鉴、潘有度等商人更是在当时的世界商贸舞台上赫赫有名。伍秉鉴投资领域包括美国证券市场和英国东印度公司。19世纪中期,伍浩官不但在国内拥有地产、房产、茶山、店铺和巨款,而且在美国投资“太平洋铁路”、证券交易和保险业务等方面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跨国财团。
3.重商精神与商业创新
在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中,“学而优则仕”一直是社会精英的理想,而工商业作为下等的三教九流则处于社会认同的边缘。正如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描述到的那样:“对商业现象的鄙视,对市场秩序的厌恶……对生意人的仇视,尤其是史官的仇视,就像有记录的历史一样古老。”十三行商人生长于朝廷政治和商业贸易的缝隙之中,其代表的商业文明和重商文化是在中国传统思想的边缘所生长出的一朵奇葩。可以说,十三行对外贸易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政治色彩最淡薄、官营程度最低和商品经济程度最高的正式外贸活动,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对外商业贸易的最高峰。
行商们在受到西方资本主义潜移默化的影响后,已不再是纯粹的封建官商了,而是一群正向资产阶级转化的典型人物。不过,这种转化的力量和强度尚不足以使行商向资产阶级进行全面的转化。尽管如此,十三行的重商文化还是对广东地区的贸易创新和商业活动产生了重大的历史文化影响。这种重商主义文化是对中国历史上传统的“重农轻商”制度规范的一次极具叛逆精神和鲜有的突破。时至今日,开个商铺仍然是广东人最习惯的生存方式。改革开放之初,在全国大多数地方的人还耻于讲利时,广东人已经在“恭喜发财”了,而深圳就已经大胆地提出“时间就是金钱”的强烈的市场竞争式的口号了。
(三)“十三行”真的是“十三”行吗?——重商文化的竞争精神
广州十三行中的“十三”并不是一个实数,而是虚指行商的数量之多。在商行存世一百多年的历史中,商人之间争夺利润的贸易竞争是异常激烈的,能够保持长盛不衰的家族极少。和今天大多数中小企业一样,许多洋行都在开业后一二十年内就倒闭歇业了。因此百余年的十三行发展史给我们集中展示出了一部充满了创业、竞争、债务和破产的行商竞争历史,这在中国的商业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1.行商百态:创业、竞争、债务和破产
行商发展的一个主要压力来自朝廷。在官府眼中广州十三行只是他们用来和外商贸易的一个工具,他们赋予十三行的贸易特权已是莫大的恩惠,行商们应为此感恩戴德,终生报效清廷,满足各级官府的政治和经济诉求。因此广州十三行又被称为“天子南库”,为宫廷生活提供了大量的珍奇洋货。由于清代帝王的宫廷生活往往奢靡铺张,地方官员每逢节庆寿诞都要进献奇珍异宝,以博取皇帝和妃嫔的欢心。因此,十三行行商往往成为地方政府盘剥的对象,政府以各种名目,向行商勒索摊派捐输报效银两。到鸦片战争前夕,十三行行商平均每年的税费负担超过了10万两白银。
行商发展的另一个压力来自外商。十三行的贸易垄断地位使得他们面对着巨大的利润诱惑,行商之间难免存在争夺对外贸易垄断权的斗争。这种内部斗争无益于共同利益的获取,反而让外商从中渔利。为了协调行内外关系,建立稳定的经营秩序,行商们决定成立公行组织,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公行成立后遭到外商的激烈抵抗,因此时设时废。在西方商人的钳制和中国官方的桎梏下,商行在经营上面临着各种不测的风险,多数洋行周转不灵,债台高筑,惨遭破产厄运。
2.同文行:从“船员帮工”到“十三行领袖”
潘振承创建的同文行是广州十三行中首屈一指的行商,其经营历经潘振承、潘有度和潘正炜,经历了广州十三行发展的各个阶段。潘振承的创业史和商业创新活动描绘了当时广州商业激烈竞争的场景。
潘振承生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的一个农民家庭,少年阶段生活异常贫苦。1728年,潘振承年仅14岁就到海边给人当船工,冒着风高浪大和被海盗抢劫的危险,三次驾船南下吕宋(菲律宾)经商。贩卖茶叶、丝绸、瓷器等商货给英国、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外商,获利颇丰。乾隆三年(1738年),潘振承在闽籍一个姓陈的洋行里经理事务。乾隆七年(1742年)左右他向清政府请旨开设同文行,开始独立成为行商老板。潘振承诚信经营,擅长外语,其与外国商人做生意可直接对话,比其他行商经翻译对话更有优势。潘振承笃守诚信的商业品格使得许多外国商人乐意与之进行贸易往来,还被外国商人称为“最可信赖的商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潘振承被清政府选为广州十三行商总,是连续出任商总时间最长的行商。
在十三行行商中,潘振承最具有商业远见,他率先使用汇票与外国商人进行贸易结算,以减少白银交易所带来的不便,进一步提高了贸易的结算效率,促进了资金的快速流转,这对于当时习惯于白银交付的中国商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那时所谓“夷人到粤必见潘启官(潘振承)”,以至于闻名于世的瑞典哥德堡号商船到广州时,应对方要求,潘振承还把自己的一幅画像送给了关系友好的一位瑞典商人。至今,潘振承的玻璃画像还保留在瑞典哥德堡市博物馆里,这是欧洲所有博物馆中唯一珍藏的一幅中国人画像。
3.天宝行: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相比起潘家和伍家这样的大商号,广州十三行更多的是一些小商行,他们的创业奋斗史更加体现了粤商勤劳拼搏的商业创新精神。天宝行的创建人梁经国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梁经国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徒四壁,一贫如洗。他无法入学读书,白天到距家30多里外的广州做小贩生意,夜则回家帮助母亲织布,母子相依为命。梁经国18岁(1778年)时,入冯氏洋行做伙计,学习洋行商务。这一做就是整整30年。19世纪初叶,中英关系恶化,在政商夹缝中生存日益艰难的广州十三行行商纷纷破产或陷入经营窘境。而在这种内外交困的形势下,梁经国竟然大胆创立天宝行,正式成为广东十三行行商之一。
天宝行创立之后,行商仍然没有摆脱衰退的困境,甚至每况愈下。此时,行商均处于欠官饷和欠夷款的夹缝中,继续倒闭破产。而刚刚创建的天宝行,梁经国却以其“实在诚信”的经营方法独树一帜,生意逐渐兴盛。至嘉庆末年,达到鼎盛,大得外商客户好评。同时,梁经国利用天宝行良好的商誉,争取到了东印度公司长期的贸易合作,天宝行在东印度公司的支持下渡过难关。此后,天宝行的地位不断上升,从创立后的第三年(1811年)排位倒数第一,升至1831年的第五位。1842年,由于中英《南京条约》的签署,天宝行才被迫停业。
4.竞争精神与商业创新
在广州十三行发展的百余年过程中,竞争构成了行商之间关系的最主要内容。根据张晓宁的统计,1750~1839年的89年间商行破产数量已经达到了35家。其中包括有102年历史的“广利行”,也有当年成立的“福顺行”,有11家商行的历史未超过10年,当时商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现代创新管理的研究表明,有效的市场竞争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通过非创新方式如垄断获取租金,并且能够促进企业通过创新应对来自政府、外商、潜在进入者和直接竞争者的竞争压力。只有创新和企业家精神才能使任何经济产业保持高度的灵活性与自我更新能力。广州十三行中行商间激烈的竞争促进了十三行的新陈代谢和推陈出新,在百余年的发展史上,这些红顶商人们建立了诸多新行商制度、贸易规则和外贸关系,使得十三行制度在官商夹缝中得以生存,顽强地维持了上百年。这种基于竞争的创新精神是粤商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