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粤商崛起的人文地理环境与社会背景
1.粤商三大群体
粤商是广东商人的总称。广东人主要分为三大民系:广府人、客家人、潮汕人。据华南理工大学客家研究所所长谭元亨教授粗略估计,广府人口占广州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客家人约占1/3,潮州人则占1/6。因此,这三大民系的商人,也就分别被称为广商、客商与潮商。广府人是最早到达广东的,占有西江流域及其下游的珠江三角洲,早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上扬帆万里的主角;潮汕人稍后才到,占有了潮汕平原,濒临大海,商贾活跃,那里曾被恩格斯称为“最具现代商业意味”的港口;客家人最迟来到广东,开始先到了粤东北一带,而后延伸到粤东、粤北,并成蛙跳式布点于全省。所以,海洋商业文化对他们而言,是后来才接受的(谭元亨,2008)。
早年在南洋一带有这样的民间谚语:客人开埠,广人旺埠,潮人占埠。这似乎是粤商中三大群体的历史性分工:客商注定是开创者;广商则善于把商埠搞得风生水起;最后,潮商牢牢站稳脚跟,成为生意强人。这几百年形成的民谚,无疑是有其道理的。当年,客家人张弼士等成了粤商最早的代表人物,而后来如霍英东、郑裕彤等广商则在香港经营得风生水起,如今,雄踞香港首富地位的却是潮商李嘉诚。可以说,广商、客商与潮商各有所长,相互补充,最终造就了“粤商”这一块引以为傲的名牌。
2.粤商崛起的人文地理环境与社会背景
广东濒临大海,是我国海岸线最长的省份,特殊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广东发达的海洋贸易。早在汉代,广东沿海已形成多个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其中,雷州半岛的徐闻因商货云集而成为天下最富庶的地方之一,民谚有“欲拔贫,诣徐闻”之说。南北朝时期,广州的富裕又引出“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的民谣。唐宋以来,广州因外贸的发达,素有“金山珠海,天子南库”之称。官府对进驻广州的海外商人专门设立市舶司加以管理,外商居住的“番坊”在广州大量涌现(刘正刚,2008)。
明清以来,广东商人充分发挥临海的“地利”优势,架起了中国与西方商业文明之间的桥梁,依托地理优势,获得发展的先机,在近代迅速崛起。1757年,乾隆皇帝实行对外一口通商,规定中外贸易只能集中在广州进行交易,并在广州专设商馆,作为外商食宿、交易的重要场所。此时,广州十三行也在1757年开始成为清政府指定的全国唯一专营对外贸易的“半官半商”垄断机构。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清政府被迫实行“五口通商”。从1757年到1842年,广州独揽中国外贸长达85年。十三行也成为当时中国的首富。以行商为代表的广州豪商,已如同其印度、美国商人伙伴一样,成为国际性的商人。华商输出中国的茶叶、棉、丝、糖等商品,同各国的国际商人联结在一起,利用他们的关系在亚洲以外的地区营运其商业资本。《南京条约》签订后,国内多个沿海城市作为通商港口开放之后,广州的商业、文化开放地位仍然突出,成为外国经济贸易、文化信息传入中国大陆的前沿阵地(谭元亨,2011)。
可以说,近代是粤商崛起与发展的重要时期。海外贸易的冲击促使粤商接触到现代工商业,这也使得早期粤商所涉及的行业多是与外贸有关的行业为主。伴随外贸活动的自主经营,粤商积累了生存与发展的原始资本。而在面向内地与海外的商贸活动中,粤商则扩大了他们的社会影响力。[1]这样,粤商以其重要的商业地位获得了应有的社会地位。
美国人马士(Hosea Ballou Morse)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一书中,详尽地叙述了近代中国对外交往史,现将与广州相关的部分节录下,以期对早期粤商崛起能够有更为清晰的历史脉络。
1575年,西班牙人最初来到广州。
1604年,荷兰船首次来到广州。
1637年,英国人在威得尔率领下最初来到广州。
1685年,康熙皇帝敕令准一切海口对外通商。
1689年,英国人在广州通商。俄罗斯人(葛洛文和沃拉绍夫)与中国人订立“尼布楚(或尼尔臣斯克)”条约。
1702年,皇商被指定为广州对外贸易唯一的经纪人。
171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商馆在广州建立。
1720年,广州的“公行”首次组成。
1728年,广州的正税外增课附加税。法国商馆在广州建立。
1736年,乾隆皇帝恩诏取消广州的附加税。
1754年,“保商”制度在广州建立。
1755年,同外国船的交易只限于行商。
1757年,广州成为对外贸易的唯一市场(一口通商)。
1760年,英国代表企图取得广州方面条件的改善,但未成功。
1762年,荷兰商馆在广州建立。
1771年,广州公行正式解散。
1782年,广州公行改组并重新建立。
3.粤商文化精神
不同的“商帮”具有各自独有的文化精神、经营理念和行为特征。由于地处南部边陲,远离政治中心,并较早接触到西方文化与思想,造就了粤商自身独特的文化精神和特征。那么,粤商作为一个独特的商帮,其文化精神又有何独到之处呢?按照程宇宏和黄鹏燕(2008)的研究,粤商文化精神包括了对粤商的思维特点、行为方式、行为效果及其影响的各类研究与相关著述。吴水金(2001)认为,商人精神是指商人的商业伦理和商业道德,明清时期粤商的商人精神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粤商的从商宗旨和原因是由象山之学的“治生为先”观念、追求人生价值、追逐利润动机复杂交织而成;二是在经商中的敬业精神和观念,具体表现为对于职业的执著追求,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坚忍不拔、百折不回等职业精神;三是商人的商业伦理观,其核心是“义利观”,而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儒家的义利观。
欧人(2001,2003)认为粤商具有讲求实际、敢想敢干、灵活善变、迷信、淡泊政治的人格特征。欧人将粤商的商业精神总结为:全民皆商的重商精神、敢为天下先的开拓创新精神、重利不务虚的务实精神以及“借鸡生蛋”的灵活变通精神。
黎安雄(2005)将广东人的商业精神概括为“灵活变通”,并具体体现为四种经营风格:广府商人的“头脑灵活”、潮汕商人的“善于经营”、客家商人的“商文并重”和新客商的“开拓进取”。他还归纳了粤商独具的十大“从业特性”:通权达变、经商大胆、嗅觉敏锐、“王婆卖瓜”、敢于竞争、讲求实利、善捉商机、红灯绕道、“借鸡生蛋”、温情赚钱。
与其他中原地区的商帮不同,南粤由于远离政治中心,战乱较少,粤商对传统儒商文化的传承与融合是其区别于其他商帮的一大特色。所谓儒商文化,就是基于东方传统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以儒家思想积极因子为内核的特色商贸文化,现今为世界广泛认同。儒商文化具有如下特质:仁德、仁义(取之有道);和睦、友爱;诚信;谦恭、礼敬;亲善、乐施、平和(如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包纳、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调和、制衡(过犹不及、满则溢);张弛有道……其核心是“仁至上,和为贵”。对比观照粤商文化特点:兼收并蓄;灵活开放,寓商于娱(工作娱乐两不误),人情味浓(生意不在仁义在),务实果敢……及粤商文化的核心特点:“和气生财、平和处事、谦和待人”。[2]很显然,从个体外在表现形式上,粤商文化融合海内外各种商帮文化精髓并具有鲜明独特的南粤地域特色;从母体内在实质上,是传承弘扬并兼具了儒商文化的许多优良特质,特别是和谐精神。
4.传统粤商杰出代表:广州十三行
1720~1840年,是以广州十三行为代表的本土粤商崛起且迅猛发展的阶段,也是早期传统粤商闻名于世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粤商主要是以从事海外贸易的行商为代表。
康熙五十九年(1720),16名广州行商歃血为盟,联合成立公行,成为广东十三行的起点。1757年,广州成为中国唯一合法对外开放的海洋贸易口岸,这不仅极大促进了中国对外贸易在广东的发展,也给十三行的崛起提供了绝佳的历史条件。广州十三行是继徽商和晋商之后中国有名的商人群体,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极高的世界影响力。
广州一口通商造就了十三行商人。十三行的著名行商有潘家同文行、伍家怡和行、卢家广利行等。因和外国人做生意,所以他们都有英文名,如同文行为TUNGFOO,怡和行为EWO,广利行为KWONGLEI。清代规定,所有外国商人到广州贸易,必须先到澳门报关。经批准后,在中国引水员的带领下抵达广州黄埔港,用小船将货物运到商馆,然后再寻找自己合意的行商,由行商负责销售货物,其需要在中国购置的回头货也由行商负责采购,外商只需在商馆内等候即可。外国商人在广州的一举一动都在中国官府和行商的掌控之中。十三行实际上属于官商性质的对外贸易商人团体,行商为外商代办进出口货物应纳税银的事务,外商若要向中国官府反映情况或提出要求,也由行商负责代为转达。清政府官员不直接同外商打交道,政府关于外商的一切命令、文书均通过行商向外商转达,并由行商监督执行。由于清政府对海外贸易的严格管制,使得许多行商带有典型的官方色彩,许多行商也由此被称为“红顶商人”(刘正刚,2008)。
(1)同文行[3]
同文行由潘启创立,时间约在1743年前后,是十三行举足轻重的富商。1753年,同文行抓住机遇,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做成了一笔巨额生意。英商与潘启签订了一份合约,英商需要1192担生丝,每担175两,预付金160两,4个月左右交货。此外,还订了1900匹丝织品和1500匹南京布的合约。这笔交易加速了潘启向富豪迈进的步伐。
当时中外贸易多以物物交换方式进行。英国商人需要大量的丝、茶,运到中国的主要是毛织品,但毛织品在中国并没有多大的销路。潘启抓住这一机遇,在与英国签订合约时,明确提出如果英商需要他推销毛织品,则必须多买他的茶叶,且要多付茶税。如果不要他推销毛织品,则他的茶价可降低4%。据统计,1773年,潘启承销了两份毛织品,英商向他订购了7500担茶叶。1784年,潘启承销了6份毛织品,英商则向他订购了12000担茶叶。同文行在外贸交易中始终掌握主动权,英商虽满腹牢骚,但也无可奈何。当时同文行的贸易区域遍布对外贸易的所有欧洲国家以及东南亚各国,还有部分美洲国家。可以说,潘启参与了当时的全球化贸易,已经是一位世界级大商人,同文行也成了广东行商的领头羊。
在今天的瑞典“哥德堡号”博物馆,有一幅广州富商的玻璃肖像画,瑞典人称他为“潘启官一世”(Puankhequa.I)。所谓“潘启官一世”,就是来自广州十三行之同文行的老板潘振承,“启官”是当时对他的一种尊称。这幅画像据说是潘振承送给瑞典东印度公司老板尼古拉斯·萨格林的。潘振承年轻时曾3次前往菲律宾做生意,会说一口流利的葡萄牙语。瑞典东印度公司“哥德堡号”到广州基本上就是和他做生意,潘振承也在瑞典投资设立了海外贸易公司。哥德堡大学图书馆至今还珍藏着一份1767年的贸易合同,上面有潘振承的亲笔签字。当然,潘振承的同文行不仅与瑞典东印度公司做生意,也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往来甚密。有史料记载,1772年,同文行成为广州第一个接收伦敦汇票的行商。177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付给潘振承仅生丝和武夷茶合约的预付款就将近银元16万两。1783年,同文行退赔英方的废茶达1402箱,价值超过1万两。那么,潘氏家族究竟有多富?《法兰西公报》当年曾刊登的一位法国商人的文章中描述道:“我最近参观了广州一位名叫潘启官的中国商人的房产。他每年花在这处房产上的花费达300万法郎……这一处房产比一个国王的领地还大……整个建筑群包括三十多组建筑物,相互之间以走廊连接,走廊都有圆柱和大理石铺的地面……这花园和房子可以容得下整整一个军的人马。房子的周围有流水,水上有描金的中国帆船。流水汇聚处是一个个水潭,水潭里有天鹅、朱鹭以及各种各样的鸟类。园里还有九层的宝塔,非常好看。”[4]一座乔家大院,使人们认识了晋商的辉煌。一艘“哥德堡号”仿古船,则使人们了解了粤商的显赫。[5]
(2)怡和行
道光十四年(1834),怡和行商伍秉鉴向外商宣称,他的资产“约值2600万元(银元)”,相当于银子1872万两,也就是当年清朝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伍秉鉴生于1769年,他父亲伍国莹曾是另一行商首领潘家的账房,后自己创立了元顺行,巅峰时期在20家行商中居第6位,并成为东印度公司的债权人,债款多达7万余两。
伍秉鉴主持怡和行时,其在东印度公司的贸易额一直居行商的首位。以茶叶贸易为例,1814年怡和行与该公司的茶叶合约为34000箱,占行商总额的16%;1830年为50800箱,占18%,价值120万两以上。加上其他商品,还有同散商和美商的贸易,年贸易额达数百万两。
伍秉鉴也很愿意和广州口岸外商中的新锐——美国商人往来。日后中国最大的鸦片贩子美国旗昌洋行,便经他一手扶持而壮大,他的外贸商品全部由旗昌洋行代理。1856年,旗昌在上海船舶公司50万元资本的总额中来自伍家的长期贷款就占30万元,只要伍氏抽提资金,旗昌的业务便十分紧张。美商戏称他为“教父”。伍家在美国投资的利息,每年达20余万两白银,怡和行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跨国财团,甚至美国一艘商船下水,也用伍家的商名“浩官”。英国人则将他与林则徐的蜡像一同陈列在伦敦的名人蜡像陈列馆。伍家同外商由一般贸易交流,发展到密切的信贷公司,进而附资于外商企业,并在国外经营证券投资,最终成为富甲天下的豪商。
(3)广利行
卢观恒(1746~1812),字熙茂(因其捐有官衔,外商均称之为茂官),广东新会人。卢观恒出身贫寒之家,乾隆年间,年近40的卢观恒为摆脱贫困,只身赴广州打工谋生。由于卢观恒无技术也无文化,只能为当时十三行附近的一家歇业的商铺当看护。而后有部分洋商租借卢观恒所看守的商铺储存货物,并明码标出各种货物价格,委托其代为出售。卢观恒经营有方,并深得洋商信赖,因此慢慢开始与洋商合伙经营。1792年(清乾隆五十七年),卢观恒正式成为十三行行商,开始自营广利行。卢观恒杰出的经营才能使得短短几年广利行便成为十三行之首。1800年,卢观恒与同文行的潘有度同被任命为行商首领。1808年,卢观恒与伍秉鉴同管公行事务,成为首席行商,直至1812年12月20日去世。
卢观恒在经营广利行时,极为重视诚信与信誉。179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特里顿号(Tritan)来广州贸易。在检查广利行生丝的时候认为其所交付的几绞过粗,不符合要求,卢观恒得到消息后,立即答应重新挑选,并尽快给付,同时也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卢观恒的诚信经营不仅为其带来了财富,更使得其平安渡过了经营危机。据史料记载,英国委员会曾“预付给茂官50000元,如他们认为有必要,本季还可以用现金或货物预付更多些,总数可以达到200000两”,以解卢观恒因帮助万和行而致的经营困难(肖应云,2009)。
卢观恒所涉贸易广,而且数量颇大,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记载,乾隆五十二年(1787),卢观恒出资13万两白银,与英国两家公司订立出口茶叶合约。1786~1788年,卢观恒与英国东印度公司有大量的棉花交易,以后又一直成为与该公司进行该项贸易的主要商人。自其成为十三行商总之后,按照粤海关监督与英国东印度公司间的商定,广利行所经受的贸易货物更为庞大。1800年,卢观恒占有毛织品3份、武夷茶1300箱、其他茶叶共2.4万小箱的份额;1808年,占有毛织品4份、武夷茶600大箱、其他茶叶1.8万小箱的份额。在卢观恒的操持下,1797年,广利行超越怡和行,发展成为仅次于同文行的第二大行商。[6]
自1820年(嘉庆二十五年)伶丁洋面鸦片及各项商货走私贸易兴起之后,多数行家营业亏损,资金欠缺,负债很多,常有倒歇,除此外还有清朝政府的盘剥。1773~1832年这数十年中,洋行捐款就达400万两之巨。同时,行商自身奢侈的生活也使得资金更为紧张。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英军军舰长驱直下,直接停泊在了南京的下关。清朝连忙派出钦差大臣,签下了中英《南京条约》,从此五口通商,废止了十三行独揽中国对外贸易的特权,十三行也遂日趋没落。原来的行商有的跟着外商到其他通商口岸经营,有的则留在广州继续营业。买办以新的面貌出现,他们代理外商在各口岸进行买卖,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的商人。近代中国的大买办中,广东人几乎独占鳌头,如吴健彰、唐廷枢、徐润、郑观应等,他们都在上海的外国洋行中充当过买办,有的人原本就是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