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金会资助申请指南
一 针对诺斯洛普·格鲁门基金会的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基本要求
诺斯洛普·格鲁门基金会仅向国内税收署根据国内税法典第501条第三款第三项确定的免税组织提供捐助。该组织申请的项目应在国家级别上推进STEM领域的教育创新。
以下申请不纳入基金会考虑范围:
个人申请者
为抽奖、慈善步行、宴会或晚餐进行的筹款项目
校园内的学生组织、联谊会及荣誉社等
宗教类院校、主要目的在于传播宗教信仰的院校
运动队、支援性组织
广告或费用
限时募捐运动
设立基金形式的捐赠
学费
合唱团、乐队
基金会仅在前一年的秋季季度接受和审查针对第二年的捐助申请。申请者一年仅能提交一次经济援助申请。
如何提交资金捐助申请
捐助申请须经本网站提交,申请此类捐助,申请者需输入组织的免税号码,该号码将自动提交国税局数据库进行验证。申请者的申请也需包含如下内容。
非营利组织或机构的联系人姓名、职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组织的简要历史介绍、使命、目标和愿景
提供服务的类型、范围和服务地域
捐助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
项目预算和数额要求
影响人群
目前的运营预算,包括最新的财务报表
其他企业资助者的名单
董事及/或高级职员以及他们所属单位的名单
是否有诺斯洛普·格鲁门雇员予以赞助(姓名、电话号码)
其他联系信息
二 针对员工教育匹配计划申请
诺斯洛普·格鲁门基金会的员工教育匹配计划旨在认可和支持公司员工对教育的投入。请检查下面列出的合格/不合格的条件,以确定您的机构是否具有入选资格。
基于该计划现金资助的特点,该计划仅接受经核实的50至1000美元的教育捐款。基金会每年将为每位捐助的员工提供4个配对选择。全部配对资助的总额将不超过1000美元的捐款上限。
教育资助配对计划有两个重要的步骤:
员工/捐助者的捐赠登记
接受捐赠的学校/机构的审核
经过审核后,基金会将作出拒绝或批准捐助的决定。如果获得批准,捐款支票将直接寄给受捐助的教育机构。诺斯洛普·格鲁门基金会有权在任意时间变更、暂停、终止该项目计划,并保留审核确定何种捐助能够获得配对的权利。
满足受捐助资格的教育机构:
公立、私立的小学和中学
公立、私立的非营利性的有资格授予学位的两年制或四年制学院或大学,研究生学校,牙科、医学或法律院校以及国家认证的地区性评审协会认可的职业或技术学校、美国教育厅出版的美国高校高等教育指南中列出的学校
该项捐助经国内税收署认可可享受扣税优惠,且受捐助机构不是国内税法典第509条第一款规定的私立基金会。
校友基金会、筹款实体或支持团体(如PTA、PTO、PTSA等)必须隶属于有资质的学校并取得税法典第501条第三款第三点中规定的独立地位或与之相似的免税地位。
所有员工教育资助配对计划的受资助人必须为美国国内税收署第501条第三款第三点规定的税务豁免组织。
合格的教育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奖学金(不得授予指定的个人)
普通基金
年度基金
对专门学科的捐款(如工程、人文、商科、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