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乔治·西德尼·阿伦戴尔(1)
拉本奴姆路
孟买
1919年8月4日
亲爱的阿伦戴尔先生:
感谢您的来信。我已再三拜读。现在我把您的来信及我这封回信一并刊登在《青年印度》上。
尽管我很愿意听从您的建议,但我自觉能力有限,难以胜任您信中提到的大任。我很清楚自己的局限。我天生喜欢宗教,厌恶政治。之所以涉足政治实在是因为我觉得生活各个领域皆与宗教密不可分,而政治又与印度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与英国人的政治关系必须要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我正竭尽己能推动这一进程。我没怎么过问您提到的这些改革,一是因为改革推进者都很可靠,再就是因为我认为有《罗拉特法》在,这些改革会陷入僵局。归根结底,如果印度舆论对这些改革的反响不佳,英国公民就可以让这些改革流产。英国人不信任我们,我们也不信任他们。彼此都把对方视为天敌。这才有了《罗拉特法》。行政部门就是为了压制我们才出台的这项立法。在我看来,这项立法就像一条毒蛇,束缚着印度。大英政府对旗帜鲜明的民意反对视而不见,仍是抓牢这部恶法不撒手,这让我觉得后果不堪设想。基于上列几点个人看法,您应能理解我为何无法过问这些改革。《罗拉特法》阻碍了改革的道路。在做好其他工作之余,我将毕生致力于消除这个障碍。
请您不要误解。我们会继续坚持非暴力公民抵抗。这是一条永恒的生命原则,我们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有意识或下意识地遵循。但令人感到忧虑不安的是,现在有些人将此原则运用到一些新的抗争方式上。为此,我们才依照你们的建议,暂停非暴力公民抵抗,目的就是为了展示我们抵抗的真正本质,为了把废除《罗拉特法》的责任抛给大英政府,交由伦敦各位支持印度的领导人(包括您在内)来处理。可是如果大英政府未能在一定合理的期限内废除该法案,那么我们必会顺理成章地重新展开非暴力公民抵抗。大英政府的兵工厂里没有一件武器能征服或摧毁公民抵抗的永恒大军。事实上,终有一日,世人将承认,公民抵抗是最有效,也是最无害的拨乱反正良方。
您提出团结的愿望。我认为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是各方总会有党派之别,而且想要改进的方面可能也不尽相同,因为总会有人想比另一些人走得更远些。我觉得良性的多元化没什么不好。不过我是希望大家能停止相互猜疑,不诋毁他人的动机。人根深蒂固的恶习并非源自彼此的不同,而是由于心胸狭隘。我们在言语上争论不休,为捕风捉影的事相持不下,结果忽略了实质问题。正如戈克利先生过去常说,政治不是被人作为事业的敲门砖,就是被人拿来当作闲着无聊的消遣。
我请您,请每位编辑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始终宽容、严肃、大公无私。这样我们便不会再如今日这般为彼此的分歧而争论不休。彼此有分歧并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私下的卑鄙,实是丑陋之至。
旁遮普省的判决和《罗拉特法》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因此修正判决和废除法案同样势在必行。我同意您的看法,有必要彻底修订《出版法》。事实上,正是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导致了煽动性言行。在我看来,政府针对《印度教徒报》和《自治之友报》所采取的措施毫无根据。(2)我也很遗憾地获悉,威灵顿勋爵(3)应为此负全责。好在政府的所作所为非但无损这两份报纸的声望和知名度,反倒让它们更加深入民心。判断一名记者是否超出了合理批判的界限,是否发表了煽动性言论,那是法官的工作。对《权利宣言》一事,我并不热衷。等到我们改变英国民众的想法,此事自会大有进展。我们要做让英国人敬重的朋友,不然就成为令他们敬佩的敌人。但二者都需要我们勇敢无畏,独立自强。我会让大家珍视威灵顿勋爵的忠告,做到说一不二,无惧后果。这才是纯粹的非暴力公民抵抗,真正的友善友谊之道。另一条道路就是按照古往今来的荣誉标准公然动用暴力,如果我们认为暴力称得上荣誉的话。但我认为,暴力毫无荣誉可言。因此,我斗胆为印度提供第一条道路,这条道路始终根植于荣誉,统称为“萨提亚格拉哈”。
您真诚的,
莫·卡·甘地
出自《青年印度》,1919年8月6日
附:乔治·西德尼·阿伦戴尔的来信
沙滩线街2号
马德拉斯
1919年7月26日
亲爱的甘地先生:
在伦敦,英国多位杰出领导人正一致力保印度能获得实质性政治自由。鉴于眼下您暂时中断了公民不服从抗争,能否冒昧请您对此予以关注,用您的影响力强化他们的努力?
我很清楚,您的首要任务是废除《法规汇编》中的《罗拉特法》。(4)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继续反对此项法案至关重要。我只想补充一点,反对《出版法》同样重要。现在您既已暂时放弃通过公民不服从策略反对宪法,您不认为我们可以联手发起一场共同运动吗?运动将有以下目标:
(1)完善《印度改革法案》。
(2)废除《罗拉特法》和《出版法》。
(3)坚决捍卫《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印度公民权利。该宣言最早于马德拉斯省会议上提出,其后于1918年8月至9月期间分别由印度国大党孟买特别会议与全印穆斯林联盟正式通过。
上列目标实现的顺序不分先后。但我要特别强调,印度的重中之重是保持团结一致。我们应倾尽全力营造团结,维护团结。
眼下可以通过两条途径为印度效力——你们的非暴力抵抗途径,伦敦方面致力完善《印度改革法案》的途径。双方何不暂时通力合作?或至少在某些共同工作上携起手来?
我很清楚您的一些追随者觉得《印度改革法案》不会有什么成效。难道该法案就没有可能起些铺垫作用?代表印度国民大会及相关运动的多位伦敦领导人正致力让该法案切实为印度服务,难道我们不应予以支持?
我渴望为印度效力,实是担心会错失任何良机,故而才毫不犹豫地向您进言。值此关键时刻,若我们能让印度团结一致,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岂非证明了印度的伟大?我知道,这需要您的帮助、指导和激励。日前我与桑卡阮·奈尔先生(5)交谈过。他对我谈到在他看来《印度改革法案》需作何改进,方能令其有价值,有所进展。贝赞特女士与蒙太古先生长谈了一次,之后她写信告诉我,前景还是很乐观的。我们这些在印度抗争的人能否也为推动《印度改革法案》出一把力?大家能否携手共事?能否由您担当主要领导人之一,发动一场至少为期数月的大型运动呢?
我就是一名平头老百姓,我想说的是,百姓们看到领导不团结,都很难过。我们一心热盼各方能共同行动。为了印度我们不该团结一致吗?如果联合发动群众,废除万恶的《罗拉特法》和《出版法》,修订《印度改革法案》和《权利宣言》,我们不就能团结一致了吗?如此崇高而又鼓舞人心的行动计划,我认为会赢得印度全体爱国人士的拥护。既然您已暂停公民不服从运动,我们正好可以毫无保留地通力合作。恳请您考虑我们携手共进的可能性,至少在现阶段共同进退。
致敬!
您真诚的仰慕者,
乔治·阿伦戴尔
出自《青年印度》,1919年8月6日
(1) 乔治·西德尼·阿伦戴尔(George Sidney Arundale,1878—1945),神学家、《新印度》编辑,安妮·贝赞特的自治联盟中的活跃分子。——原注
(2) 大英政府要求这两份马德拉斯地区的日报分别缴纳2000卢比的抵押金,同时禁止在旁遮普省和缅甸发行《印度教徒报》。——原注
(3) 威灵顿勋爵(Lord Willingdon,1866—1941),时任孟买总督,后于1931年至1936年间出任印度总督。——原注
(4) 《罗拉特法》(Rowlatt Act),英属印度政府于1919年3月通过的一项法案,该法案授权政府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有权将英属印度范围内包括恐怖分子在内的所有疑犯逮捕入狱。实际上,也是英国当局压制革命活动的具体措施之一。
(5) 桑卡阮·奈尔(Sankaran Nair,1857—1934),印度政治家,1897年曾任印度国民大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