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室内设计的基本定义
许多人把室内设计的概念等同于装修、装饰、装潢的概念,其实,装修、装饰、装潢和室内设计这几个概念是有所区别的,对应的层面也不同。
室内装饰或装潢,原义是指“器物或商品外表”的“修饰”,是着重从外表的、视觉艺术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问题,例如:对室内地面、墙面、顶棚等各界面的处理,装饰材料的选用,也可能包括对家具、灯具、陈设、小品的选用、配置和设计。
室内装修着重于工程技术、施工工艺和构造做法等方面,主要是指土建施工完成之后,对室内各个界面、门窗、隔断等最终的修整工程,含有一定的技术成分。
室内设计不同于大众认知的装修、装饰、装潢对室内空间所指的工作内容,它不仅包含上述三个方面的全部内容,还包括对空间机能、行为心理、技术设备、环境秩序等系统的设计层面内涵,是对工程技术、工艺、建筑本质、生活方式、视觉艺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营建的工程设计。
室内设计又是对建筑空间进行的二次设计,是建筑设计生活化的进一步深入,使环境能适应人的需要。它是对其构件围合的场域空间进行的再造与升华,使其能适合某一特定的功能场所需要,能符合使用者的目标要求,实现良好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机能营建关系,达到室内设计安全、健康、舒适的美好愿望。
室内设计是对人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之间关系问题的求解,是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法的过程。它依托物质、对应文化、抒发个性、寻求功能与机能的合理性,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研究室内设计还应从环境系统层面上去拓展,这一层面既有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人为环境,也有物理环境、生理环境、心理环境、文化环境、机能环境等多层面的内涵。只有全方位、多角度去思考它,才可使这个古老而又年轻的综合学科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成为一门设计科学。因此,我们又可把它理解为室内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俗话说,人生活的基础,无非衣食住行,安居乐业,这些从另一个角度充分地表明“住”与“居”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重要性,它不仅有物质功能的需要,还有精神功能的需要。室内空间是由建筑构件限定的“容器”界质来满足人正常物质与精神双重生活需要为目的的场所,是人类生存与生活的保障条件。室内生活的场域范围是室内设计物化再造的广阔空间,如图1-3和图1-4所示。
图1-3 家庭影院(一) 设计者:陈颖莉
图1-4 家庭影院(二) 设计者:陈颖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