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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初发心者在家律要
一九二六年八月在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的开示记录
凡初发心人,既受三皈依,应续受五戒,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仅受一二戒都可。在家居士既闻法有素,知自行检点,严自约束,不蹈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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