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初发心者在家律要

一九二六年八月在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的开示记录

凡初发心人,既受三皈依,应续受五戒,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仅受一二戒都可。在家居士既闻法有素,知自行检点,严自约束,不蹈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