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全十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出版前言

《新元史》,民國柯劭忞(一八四八-一九三三)撰。柯氏字鳳蓀,又字鳳笙,號蓼園,山東膠州人。清同治九年舉人,光緒十二年進士,曾任翰林院日講起居注。宣統二年選爲資政院議員,出任山東宣慰使,兼督辦山東團練大臣。民國三年,選爲參政院參政、約法會議議員,均辭未就。任清史館總纂,又代理館長,纂修《清史稿》,總閲全書,删正各朝本紀,並撰《天文》、《時憲》、《災異》三志,《儒林》、《文苑》、《疇人》各傳,另有趙爾巽修、柯劭忞纂《清史藝文志》四卷單印本。卒於民國二十二年。

《新元史》是柯劭忞最重要的一部著作。關於柯氏的學術成就、《新元史》的得失和學術界的評議等問題,張京華教授的前言作了詳細論述。而另一些重要問題,如柯氏何時萌生編撰想法,何時開始搜集材料,何時撰寫,何時初具規模,何時成書,何時排印、刊刻,何時被定爲二十五史之一,何時修訂再印,等等,有的没有明確的説法,有的若明若暗,有的言人人殊。今略作梳理。

一、《新元史》的編撰過程

柯劭忞治史,開始時重點並非元史,牟小東《記近代史學家柯劭忞》:

一次,劭忞先生與家兄潤孫閒談。劭忞先生問家兄:「你知道我平生用功最多的是哪一部書?」家兄那時剛剛問學,如何能瞭解柯先生用功最多的是哪部書?先生説:「我四十歲之前,集中精力爲《文獻通考》校注。不只校勘出《通考》刻本之誤,也校出馬貴與編撰之誤。自有《通考》以來,不用説校,就是從頭到尾讀一遍者,不知有誰?後來由於捻軍戰事影響,稿本全失,遂改治元史。」家兄曾問柯先生何以不撰《新宋史》而著《新元史》?先生説:「只將舊史删改而找不到新材料去增補,則大可不必另撰新史。《宋會要》我見不到,何從撰《新宋史》?」徐松自《永樂大典》中抄出《宋會要》,柯先生當然知道,而《宋會要輯稿》的影印出版,則是柯先生歸道山以後的事。(《史學史研究》一九九三年第一期)

可見,他之所以研究《文獻通考》而不撰寫《新宋史》,是因爲没有見到《宋會要》等大量的新材料。

柯氏光緒十二年年近四十,中進士入翰林,得以閲讀大量元史新材料。牟小東文云,時《永樂大典》尚有八千册存於翰林院,其中有無刻本流傳的元代各家文集及元《經世大典》,遂抄録其中有關元史材料。稍後又得讀柯逢時所藏《經世大典》原本二三十册,於是有了撰寫《新元史》的基礎。後又得洪鈞《元史譯文證補》,並翻譯洪氏所未及見到的東西方學者的著作。又博訪《四庫全書》未收之秘笈和元碑拓本等等,參互考證。採摭乾隆時錢大昕以來各家研究《元史》的成果,訂誤補遺。

至光緒末,《新元史》已有部分稿子。魯海《柯劭忞與新元史》:

晚清陳代卿在《節慎齋文存》的《北遊小記》中記柯劭忞:「光緒甲辰六月初二,余由津門乘火車入都……居停主人爲柯鳳蓀少司成,余權膠州時所得士也,時方十四齡,文采斐然……四十餘年,見余猶執弟子禮不倦,其血性有過人者。鳳蓀樸學,不隨風氣爲轉移。著有《新元史》,嘗得歐洲秘藏歷史,爲中土所無。余在京見其初稿,以爲奇書秘傳,未知何時告成,俾余全睹爲快也。」(《史學月刊》一九八一年第六期)

光緒甲辰爲光緒三十年,即一九〇四年。陳代卿記述的「初稿」,可以理解爲已經開始寫作的稿子。

中國古代的「正史」定爲《史記》等二十四史,是清乾隆纂修《四庫全書》期間的事。至清末的宣統初年(一九〇九年),曾有過欲將魏源《元史新編》列入正史的官方舉措,柯劭忞成了此次事件實際上的主角,也反映了其時《新元史》初具規模。

王建偉《清末決定元史新編未能列入「正史」的關鍵文獻》:

《元史》刊行不久即遭物議,入清後學者更以糾訛重修爲志。清初邵遠平曾撰《元史類編》四十二卷,晚清李慈銘一度推譽其爲「於舊史具有增削,斷制亦多審當,采證碑誌,俱鑿鑿可從」。乾隆年間,又有公推「一代儒宗」的錢大昕計劃重修《元史稿》一百卷,成書者雖僅《氏族表》三卷與《藝文志》四卷,但於後世元史研究亦多開創之功。鴉片戰争以後,近代思想家魏源處乖離之世,有感而發,遂以一己之力,發憤撰著《元史新編》。惜草稿初成,其人即捐塵世,直至半個世紀後的清末光緒三十一年(一九〇五),方由族孫魏光燾請歐陽俌與鄒代過二人「伏案數年」,重加整理,勒爲九十五卷刊行於世。魏源在日,有仿《新唐書》、《舊唐書》前例並存之意,曾托人代呈,「而期朝廷列爲正史,以補舊《元史》之不足」。嗣以草稿初成,兼之時局變化,魏源旋亦身故,未克實現。至光緒三十一年,魏光燾請人將《元史新編》整理刊行,並復申其族祖魏源遺志,謂「倘當代大君子爲加鑒定,上呈乙覽,俾得與新、舊《唐書》,新、舊《五代史》同列正史,以傳之天下後世」。不久有翰林院編修袁勵准正式上奏,呈請朝廷將《元史新編》列入正史,遂有清末「欽定正史」之舉措。這是中國君主專制王朝的最後一次「欽定正史」。(《文獻》二〇一六年五月第三期)

王建偉發現相關原始檔案一則,正是在清末「欽定正史」事件中決定《元史新編》最終命運的關鍵文獻,前賢迄未引用。此件原始文獻現藏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録副奏摺」案卷中,題爲「奏:孫家鼐等,《元史新編》校閲已竣呈繳原書並附呈《校勘記》由」:

國史館總裁、大學士臣孫家鼐等謹奏,爲《元史新編》簡員校閲已竣,謹將原書呈繳,並附呈《校勘記》一册,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等於上年九月初九日准軍機處交片:本日翰林院編修袁勵准呈進故員魏源重修《元史》,奉旨「著南書房會同國史館詳閲具奏,欽此」,欽遵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奏派學部丞參上行走柯劭忞暫充國史館幫提調,俾勘定魏源《元史新編》是否能列入正史,奉旨「依議,欽此」。今該員已將《元史新編》校閲完竣,並撰《校勘記》一册附於原書之後,呈請具奏前來。

臣等公同覆閲,竊謂自遷、固以後,因舊史陋不足觀,或奉敕别爲一書,或出於私家之撰述,如宋祁、歐陽修之《新唐書》及修之《新五代史》,皆義例精嚴,足證舊史之紕繆,文章之美,又遠出舊史之上,故頒爲正史,人無異辭。至柯維騏之《宋史新編》,用力雖勤,論者終廁於别史,良以《宋史》固嫌蕪冗,然柯氏之書取材不出舊史之外,文筆又未必逾於舊史,宜其不能爲正史也。魏源長於史學,尤精輿地,所撰《海國圖志》、《聖武記》諸書久已傳播海内,以《元史》過於草率,别撰《元史新編》,以補前人之未及。然卷内有目無書者不止一處,蓋猶是未成之稿。源删掇舊史,具見剪裁,增皇子諸王傳及太祖、太宗、憲宗平服各國傳,苦心搜討,最爲詳贍。其《氏族表》、《藝文志》全本之錢大昕,《宰相表》訂訛補漏多採錢氏《考異》之説,《河渠》、《食貨》諸志提綱掣領,芟除冗漫,亦較舊史爲愈,洵卓然可傳之巨制。然其書乃别史體裁,間與正史不合。如列傳標分各目,曰功臣、文臣、武臣、相臣、言臣,一部《二十四史》,從無此例。源意在以事分人,實已大偭史法,與邵遠平《元史類編》以宰輔、庶官等目分題者何以異?《欽定四庫全書》隸《元史類編》於别史,則此書亦别史也。又元太祖之事蹟,莫詳於洪鈞所撰之《元史譯文證補》,其書本之元人拉施特書,爲中國未見之秘笈。源所撰《太祖本紀》,以拉施特書校之,訛漏殊多,均應改定。至《世祖本紀》以下,全用《元史類編》原文。遠平删節舊史,謬誤叢出,或存其事而删其日,使甲日之事移於乙日,或將甲乙丙三日之事並於一日,甚至將正月之事而移至於秋冬,連篇累牘,幾於糾不勝糾。此本紀之可議者也。舊史列傳,蕪者宜芟,闕者尤宜補。博考元人文集及現存之石刻,名將如張興祖見於姚燧所撰之碑,如寧玉見於閻復所撰之碑;名臣如陸垕見於陸文圭所撰之墓誌,如高克恭見於鄧文原所撰之行狀。其人皆舊傳所無。又舊傳略而碑誌詳者,如虞集所撰之姚天福碑,危素所撰之哈喇解家傳,趙孟頫所撰之阿魯渾薩里碑,程鉅夫所撰之昔里鈐部先世述。似此者尤不勝枚舉,源書一概不登,採摭未免儉陋。至如泰赤烏,太祖之族人,而與西夏、高昌諸國同列一傳。赤老温愷赤與赤老温,一爲劄剌爾氏,一爲遜都臺氏,而誤爲一人。有《奸臣傳》,而無《叛臣》、《逆臣傳》。外國宜爲傳,不列於傳而列於志。《儒林》、《文苑》、《忠義》、《孝義》諸傳,一卷之中區分子目,曰儒林一、儒林二,從一至於六七。列傳之末,往往云某人碑其神道,某人撰其志銘,皆有乖於史法。此列傳之可議者也。《氏族表》宜據《蒙古部族考》補之,《地理志·西北地附録》宜據洪鈞附録《釋地》補之,《百官志》删内宰司、修内司及上都留守司、尚供總管府等之官屬,《選舉志》删會試各行省中選之名額,《禮志》删祀南郊禮節,《樂志》删郊祀樂章。刑法爲朝廷大政,而志竟無之,使一代典章制度闕而不完。此表、志之可議者也。臣等管窺所及,竊謂源書入之别史,實在《宋史新編》之上,入之正史,則體例殊多未合,尚非《新唐書》、《新五代史》之比。臣等爲慎重史事起見,公論攸關,不敢臆爲軒輊。編修袁勵准請將魏源《元史新編》列入正史之處,應毋庸議。臣等愚昧之見,是否有當,伏乞皇上聖鑒訓示。

再,史館幫提調柯劭忞以校閲事竣,呈請銷差。臣等查該員别無經手事件,自應准其銷差。合併聲明。謹奏。

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

這份由孫家鼐、榮慶、鹿傳霖、陸潤庠、朱益藩、吴士鑒、鄭沉等人具銜的奏折,其評述《元史新編》部分,顯然出之於「國史館幫提調」柯劭忞之手。其否決《元史新編》列入正史的理由,可以概括爲第一猶是未成之稿,第二觀其體例乃是别史,第三所用材料尚有重大缺漏,第四體例和撰寫方面也存在諸多問題。這份「理由」,可以視爲柯氏自己編《新元史》的取材和編例。

據王建偉研究,《元史新編》奉旨交南書房會同國史館閲辦,起先並非即交柯氏勘查,而是由史官惲毓鼎主持,於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底擬出覆奏草稿,謂「分正體、補缺、匡謬、正訛四段,而折重於平服各國傳、外國傳、宗室世系表,以特表其長」。但後來以種種原因發生變故,國史館方再奏請柯劭忞爲幫提調重新審閲。此爲《元史新編》最終未能列入「正史」的關鍵節點。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惲毓鼎《澄齋日記》載「史館總裁奏以柯充史館幫提調,專任閲看魏氏《新編》……今日特來訪,請余助理其事」云云。《澄齋日記》還説,柯劭忞已「精研《元史》垂二十年」,且「成本紀若干卷」,本爲審讀《元史新編》的絶佳人選。

前述柯氏四十歲之前治學重點在《文獻通考》,如從四十歲開始將治學重點轉向元史,至宣統元年年過六十,已用力二十年之久,且能寫出對《元史新編》的如此全面的評議,其《新元史》已有詳細綱目并已撰寫相當一部分稿子是毫無疑義的。學界或認爲柯氏以一位正在撰寫《新元史》的學者,否定《元史新編》列入正史的動議,難逃瓜田李下之嫌,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説明柯氏作爲元史專家對魏氏著作的評述是中肯的,且其時柯氏的《新元史》已初具規模。

民國初年,柯氏《新元史》稿初成。房學惠《羅振玉友朋書劄》披露《一九一三年二月十五日柯劭忞致羅振玉》:

弟之《元史》稿冬間亦粗成,七八卷刊清,食貨諸志見亦脱稿矣,容得便寄上,嚴爲指摘是荷。(《文獻》二〇〇五年四月第二期)

又《一九一三年柯劭忞致羅振玉》:

弟近撰《元史》諸志,粗已就緒,欲得公所刊《海運》書一閲,至以爲叩。

又,弟近得明初人所著張陳明方諸載記,係明鈔本,似國初撰《明史》諸公未見,此書亦可謂秘笈矣。(同上)

又:

承示欲助貲刊鄙著《元史》,感戢無似,但愧不敢當耳!擬脱稿即郵寄公與静庵閲之,再議剞劂,今固不敢領此款也。近得文芸閣所鈔《經世大典》數册,内馬政、鹽法、倉庾俱完整,若刊入叢書,亦一佳事矣。(同上)

這幾通書札明示,在一九一三年,柯氏的《新元史》已接近完成,羅振玉表示將出資幫助其刊行。

大約在兩三年以後,即一九一五至一九一六年間,《新元史》終於完稿。由王宇、房學惠《柯劭忞致羅振玉手札廿三通》(《文獻》二〇〇一年一月第一期)所揭載的柯氏諸信札,可以考見柯劭忞《新元史》成稿及初次排印的時間。文中所録之第四札云:

頃由瑞臣兄處送來惠款三百元,以爲刊書之費,至爲感泐。惟公旅食東瀛,亦非饒裕,弟殊增愧赧矣。拙著付梓須明年春間,此項存弟處恐便隨手用去,益無以副公之原期,擬與瑞臣妥商,先存於翰文齋韓君處,明年開梓,以便陸續取用,較爲妥便。高誼雲天,必不敢辜負此意也。

信中有「拙著付梓須明年春間」云云,據其以下數札,《新元史》開排的那一年「梧生」去世,梧生即柯氏的兒女親家徐坊,徐坊逝世於一九一六年,則此信乃一九一五年所寫,其時《新元史》應已接近完稿,羅振玉兑現早先的承諾,惠款三百元,以爲刊書之費,説明羅氏對此書的重視。「瑞臣」是寶熙的字。寶熙(一八七一-?),滿洲正藍旗人,愛新覺羅氏,字瑞臣,前後在清廷、民國任官,曾任僞滿洲國的内務處長。

其第七札云:

敝著《新元史》共二百五十六卷,其體例大概仿班、范二史,與後來諸史稍不同。目録刊成,當先呈左右。

「目録刊成」云云,説明已開始刊刻。但其書實爲二百五十七卷,此處謂二百五十六卷,説明後來有補充或分合未定。

其第八札云:

《新元史》已一律告竣,共二百五十七卷。梧生與壽民兩兄任訂書之事。擬先就排木板,印五百部,費省而工邇。梧生近患肝氣,事逆中□。俟其痊癒,不難料理就緒也。自惟疏□,幸賴友朋之力成此一書。而左提右挈,公之力尤多。涵泳高義,尤深感泐矣。

大奸隕世,實快人心。而時事搶攘,阽危百出,不知遼東皂帽何日言於東海,言詐□寤慨。

「大奸」當指袁世凱,一九一六年改元,即皇帝位,六月卒。據此,此札當寫於一九一六年六月。「東海」是徐世昌的號。徐世昌(一八五五-一九三九)天津人,字卜五,號菊人,又號東海。一九一八年由安福國會選爲總統,一九二二年卸任。

其第六札云:

敝著排印僅十餘卷,約歲杪可完,但校刊太疏,容奉呈教正。

其第五札云:

弟之拙著已排印五十餘卷,全書共二百七十卷,今秋或可竣工。校刊弟自任之。忙迫已亟,幾於日不暇給矣。前索《經世大典》抄本,弟有二册在亂書堆中,無從尋覓,以至遲遲不作報書。今撿得一册,托轉世兄寄呈。尚有一册,容撿出即當續寄也。

傕、汜構亂於卓殛之後,可爲歎息。幼安歸國之期恐仍需時日矣。

「傕汜構亂於卓殛之後」應指一九一六年六月袁世凱死後的亂象,「今秋或可竣工」云云説明此信即寫於其年六月,「幼安」是謝介石的字。謝介石,張勳復辟時被授爲外務部右丞。二百七十卷當爲約數。

其第九札云:

前奉手翰,敬悉興居康豫,至以爲慰。弟一切均記□粗通。惟梧生於八月一日去世,良友□□,□□無似,並時事紛紜,目見耳聞,俱增歎吒,益覺無聊賴耳。

附上《高麗史》一卷、《安南志略》三卷,乞詧入。《志略》尚有一本,因二小兒抄一副本,校讎未竟,容續行奉上。元楊仲益國《氏族葬圖》及《經世大典》抄本一册並奉呈。《族葬圖》關於元一代掌故,似可刊入叢書。《大典》抄本内有《謚法考》,極爲珍秘。惟此係文學士芸閣所輯,《大典》所載,本之《元志·因革禮》。又王圻《續通考》載元謚法,王亦采自《因革禮》,不採自《大典》,芸閣均未之知。乞公録一副本,將此本寄還。又乞勿遽行付梓。俟忞得暇,取《續通考》,詳加考訂,作《元謚法考》,寄呈教正,再付梓不遲也。此外尚有《大典》抄本數册,倉促不及撿出,容再寄。

弟頽力衰顔,壯心未已,不甘作遁世一流人也。梧生亡,吾黨又少一人,想聞此噩耗,亦爲涕零。世無忠孝人,但亟圖自私自利耳。唐之季世,政於今日相同,公以爲然否?

拙作《元史》,梧生本任行管刊刻,今已下世,此事須著壽民□□任之。今歲杪可付梓也。

徐坊卒於一九一六年八月一日,此信應寫於其後不久。《新元史》刊刻之事,本由徐坊主事,現在準備請「壽民」擔任,壽民其人無考。信中還提到了多種與元史相關的圖書資料,也很重要。

其第十札云:

敝著《新元史》共二百五十七卷,見已排印訖,均裝訂,二月内即可竣事,容再寄呈教正。

此爲第十札,未明標時間。寫於一九一六年秋後的第九札謂徐坊已下世,《新元史》刊刻之事須著壽民任之,此札謂已排印完成,則應在其後之一九一七年。文章作者考證,札十一-十三言賑災等事。一九一七年,華北遭水災,羅振玉鬻物助賑,友朋相助籌款,柯參與其中,故這三通書札均爲一九一七年所寫。作者將第十札繫於三書之前,可證他認爲此信寫於此前或此期間,故知《新元史》鉛印本於一九一七年完工。這裏寫的「共二百五十七卷」是準確的。

二、《新元史》的排印和刻印

據上所述,新元史的第一個版本是完成于一九一七年的鉛排本。

今上海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等處均藏有此本。上圖所見共五十九册,二百五十七卷。館方書目著録有《勘誤》一卷,而實物未見。書外形高一九七毫米,寬一二二毫米;版心高一四二毫米,寬一零七毫米。每半葉十行,行二十四字。單魚尾。上面魚尾上題「新元史」,下題卷數、本紀(表、志、列傳)、葉數;下面魚尾上下空白。

第一册爲目録。目録首頁,首行頂格題「新元史目録」,次行空一格小字題「賜進士出身日講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讀國史館纂修膠州柯劭忞撰」。

此本有校改痕跡,如卷一葉一下第八行第七字「議」,有筆跡劃去「言」旁,并於該行天頭書「義」字。刻本作「義」(葉一下,第十行,第七字)。又同卷葉三上第三行第二十字「免」,有筆跡將上部改作「刀」,加點,天頭書「兔」字。刻本作「兔」(葉三上,第九行,第十一字)。又同卷葉五上第九行第十三字「針」,旁有△符號,天頭書「釘」字。刻本作「釘」(葉六上,第一行,第六字)。卷一末「史臣曰」一段下,又有「高宗」二段,「高宗」二字高二字,刻本則高一字;三「博爾濟錦」,「爾」字皆係後貼上,原似作「宛」,難以認清。卷四葉十上第四行第十八至二十一字作「奇十察克」,旁有△符號,天頭書「欽察」。刻本作「欽察」。卷七葉八下第六行第二十四字作「章」,旁有插入符號,天頭書「平」字。刻本作「平章」。同卷同葉第七行第二十字作「辛」,旁有△符號,天頭書「幸」字。刻本作「幸」。《地理志六》(卷五十一)葉二十二上「下桑亘」,無改動,當作「直」。表部分基本無改動。

這些改動,應是當時購藏此書者據《勘誤》所爲。

鉛印本之後,又有木刻本,即退耕堂本。退耕堂爲徐世昌的齋名和刻書處名。徐世昌與柯劭忞爲同年進士,又同時入翰林。在那個時代,鉛排印書是新的技術,但讀書人仍看重傳統的木刻本,木刻本的成本要比鉛排本高得多。這一次是徐世昌資助了柯劭忞。徐氏序云:「余既爲付梓,又序其簡端,以諗承學之士,庶幾以余言爲不謬乎?」

關於此本的刊刻時間,有一九一九、一九二〇、一九二一、一九二二年等多種説法。

《新元史》木刻本前有「教育部呈文」和「大總統令」各一道,然均未署日期。

「教育部呈文」有云:「本年十一月七日,准公府秘書廳函開柯劭忞所著《新元史》一部,奉諭交部閲看等因。」「本年」是那一年呢?呈文末署「署教育次長代理部務傅嶽棻」,查劉壽林編《辛亥以後十七年職官年表》(中華書局,一九六六年,第五六-七二頁),傅嶽棻於一九一九年六月五日任此職。其年五月四日,「五四」運動爆發,因聽聞政府有撤换之意,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於九日晨辭職出京。蔡元培的辭職使學潮再起波瀾,北京教育界開始了長達數月的挽留蔡元培的運動。在挽蔡的過程中,北大聯合其他學校組織了北京專門以上學校職教員聯合會。教育部總長傅增湘因主張慰留蔡元培而承受巨大壓力,先是離部出走,後又呈請辭職。十五日傅的辭呈被照准,次長袁希濤十六日起暫行代理部務。北京學生於六月三日上街分頭講演,導致政府大規模逮捕,使得處於國務院與各教職員、學生間的袁希濤左右爲難。五日傅嶽棻就教育次長職,同日令胡仁源署北大校長。蔡元培於九月十二日返京,十三日,傅嶽棻即拜訪蔡元培,但此後數日政府方面輿論卻報導傅嶽棻訓令各學校一致上課,如學生聯合會再有蠢動立即解散;北京大學限二十日上課,如再不上課,即嚴行查辦或解散一部分。蔡元培雖已返京復職,但能支持多久,則很難預料。在此情形下,北大浙籍教職員馬叙倫、周作人、朱希祖、康寶忠等人可能即有意驅傅,但必須師出有名,就是借發「現」以驅傅。所謂發「現」,就是要求教職員薪俸全部或大部分發現大洋。罷傅一事,雖由靳雲鵬擔保,但此事經教職員一再交涉,因安福部的干涉而始終未能做到。一直到直皖戰争結束,安福部倒臺,靳雲鵬再次組閣,纔做到了驅傅的承諾。(詳見《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二〇一一年第三期何樹遠《五四時期北京教職員聯合會的挽蔡驅傅運動》)

傅嶽棻於至一九二〇年八月十一日去職。據此可確定呈文遞交於一九一九年年底。據教育部呈文,閲看《新元史》以決定可否列入正史,乃由公府秘書廳奉諭交辦,教育部呈大總統文謂「擬請特頒明令,將柯劭忞所著《新元史》仿照前例與《元史》一併列入正史,用廣流傳,以光册府」,大總統令的頒布距此不會太久。

前已述及,一九一七年鉛印本之後,應即開始籌備木刻本的工作,由鉛排本到木刻本,柯氏一定有所修改,前述上海圖書館藏鉛印本中之批改,在木刻本中均已照改,即爲證據。至一九一九年教育部呈文之時,應已大體刻成,至一九二〇年補刻大總統令和教育部呈文後印行,其事或就在傅嶽棻去職之前。徐世昌一九一八年至一九二二年任總統,時間是相合的。據筆者在上海辭書出版社圖書館所見,退耕堂開雕本有徐序在前和「大總統令」在前兩種印本,或與此有關。

上海圖書館藏有四部「退耕堂開雕」本《新元史》,均爲初刻本。外形高三二二毫米,寬二一三毫米;版心高二二二毫米,寬一五四毫米。行款半頁十行,行二十一字。其中一部編號四〇二三〇三—六二,前有内封。標明第一册的内容有序、命令、呈文和目録。上海辭書出版社圖書館藏有兩部「退耕堂開雕」本《新元史》,其中一部原爲蔣氏密韻樓藏書,封面藍紙黃綾包角,扉頁正面爲書名,背面爲「退耕堂開雕」版記,目録前首爲徐世昌序,下爲「大總統令」和「教育部呈文」,另一部封面白色,裝訂較爲簡單,目録前首爲「大總統令」和「教育部呈文」,下爲徐世昌序。財産登記時間爲民國十九年六月六日,距初刻出印已近十年,應爲初刻之後印本。

退耕堂開雕本又有所謂庚午重訂本。庚午年爲民國十九年,即一九三〇年,時柯劭忞已八十三歲,在經過修訂以後,印行《新元史》新版本。此本現在上海頗難見,據内容差異辨别,上海圖書館與上海辭書出版社均無藏。北大圖書館有《新元史》的鉛印本、民國九年「退耕堂開雕」本、民國十九年本,但著録上没有提到有「庚午重訂本」字樣。

一九三五年上海開明書店縮小影印出版《二十五史》,《新元史》所用底本即爲經作者最後修訂的「庚午重訂本」,一九八九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聯合出版《元史二種》,其中的《新元史》實際上也是用的「庚午重訂本」,其底本來自上海圖書公司,《出版説明》謂「《新元史》版本,初稿爲鉛印本,刊於一九二〇年前,錯字多,不足據。定稿有天津徐氏退耕堂刻本,開明書店《二十五史》即據以影印」,殆因學界習稱之「庚午重訂本」原書中並無相應版記或刻印時間標注,而「退耕堂開雕」版記則仍其舊,行款亦與初刻相同(實際上絶大多數印版仍用舊版),故當時做如此叙述。

開明書店籌劃影印《二十五史》之時間距庚午年即一九三〇年及柯劭忞逝世之一九三三年甚近。開明書店版一九三五年出版,一九三六年葉聖陶爲開明書店撰寫的廣告,説到「庚午重訂本」(見葉至善、葉至美、葉至誠編《葉聖陶集》第十八卷《廣告集》中,《開明版新元史》一則,注明原文於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一日刊出):

明代編修《元史》,工作非常潦草。當時參與其事的人,不通曉蒙古文,對於元代的典章文物不很了了,只是胡亂抄録一陣,以致舛誤百出。一般批評都説各史中間《元史》最爲荒蕪,應該加以修訂或考證,這就給了一部分學者提出了一個用功的目標。他們用功的結果,自然成了著作,最著名而成書最後的是柯劭忞的《新元史》。

《新元史》立例非常謹嚴,所取材料有許多是一般人所未見的;跟《元史》的草草成書正相反背。這部書對於《元史》,恰同《新五代史》對於《五代史》,《新唐書》對於《唐書》一樣;在傳統上,又曾被列爲正史;我們在取得了它的出版權以後,就把它跟《二十四史》結集在一起,合稱《二十五史》。我們所依據的是庚午重訂本,也就是最後的定本。庚午是民國十九年,這個本子印成之後,不到幾年,柯氏就逝世了。

除了《二十五史》以外,匯印的全史都無《新元史》。先前木刻的《新元史》售價很貴,而且不易買到。因此,我們特地把《二十五史》裏的《新元史》另印單本,供應文化界的需求。備有《二十四史》的一定樂於聽到這個消息,因爲有了這一部書,他所有的全史是完璧了。史學家跟元史研究者必然歡迎這個普及本,是我們所敢斷言的。

值得注意的是,廣告中提到,「我們在取得了它的出版權以後,就把它跟《二十四史》結集在一起,合稱《二十五史》。我們所依據的是庚午重訂本,也就是最後的定本。庚午是民國十九年,這個本子印成之後,不到幾年,柯氏就逝世了」,《二十四史》都是古人的著作,其中最晚的《明史》成於清乾隆間,都已經没有版權問題,但《新元史》是當代學者的著作,必須從作者或其繼承人那裏取得出版權。也有文章説柯氏後人一直在跟開明書店争版權。

所以不能將開明書店出版《新元史》看作是一般的古籍影印(複製),正如葉聖陶先生在所擬廣告中所説的,「木刻的《新元史》售價很貴,而且不易買到」,開明書店是用影印的方式出版了一部當時的新的著作,而且通過這種方式,使《新元史》得到了較爲廣泛的傳播,要知道,開明書店版的《二十五史》在當時是可以稱爲暢銷書的。

柯氏一九一三年至一九一七年致羅振玉信札的刊布已經使我們得以弄清了以前一直十分模糊的《新元史》成稿和初次印行的時間,相信隨著新資料的不斷出現,「退耕堂開雕」的刊刻過程和「庚午重訂本」的修訂刊印過程一定也可以更爲清楚的。

三、《新元史》幾種主要版本的優劣

以明確標注爲「庚午重訂本」的開明書店本與上海古籍出版社和上海書店的《元史二種》相較,僅有極細微的差異,而以這兩種本子與上海圖書館所藏四部及上海辭書出版社圖書館所藏兩部相較,則確實可見修訂的情形。

(一)增補内容

以《新元史》卷五一志第十八《地理志六》爲例:

「播州軍民安撫司」條之「二十九年,改隸湖廣行省,領播州軍民都鎮撫司」下,加了數行小字注文「播州宣慰使楊鑑降明,所領安撫司二,曰草塘,曰黃平。是黃平、草塘二處俱設安撫司,舊志略。所領長官司六,曰真州,即珍州,曰播州,曰餘慶,曰白泥,曰容山,曰重安。惟重安不見舊志」,對《元史》卷六三志第十五《地理志六》的相應内容有較多的補充。

「新添葛蠻軍民安撫司」,原無「軍民」二字,《元史》同上亦無「軍民」二字,然其卷一六本紀第十六《世祖十三》至元二十八年十二月己巳有「立葛蠻軍民安撫司」,卷一七本紀第十七《世祖十四》至元二十九年正月丙午又有「從葛蠻軍民安撫使宋子賢請」云云,《全元文》卷五六六陸文圭七《中奉大夫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墓誌銘》載揚珠布哈「大德元年除嘉議大夫、葛蠻軍民安撫使」。均可證柯氏修改有據。

「平伐等處軍民安撫司」,「軍民安撫司」爲重訂所加,《元史》卷六三志第十五《地理志六》相應記述亦無,武宗本紀中有。

「平伐等處軍民安撫司」下「密秀丹張」,下增添注文「丹張即前單張,各郎西即前葛浪洞,草堂即前草塘,恭溪、焦溪、林種俱見前。疑諸地前屬播州,後屬平伐,遂重複如此」,對諸地名的重複提出了疑問。此下有地名「上桑置」「下桑直」,其中的「置」字初刻作「直」是,「下桑直」下有注文「元初置桑直縣安撫司」云云,庚午重訂部分重刻時將「上桑直」刻成「上桑置」,顯爲涉下而誤。

「不賽因大王位下」注文「旭烈兀四世孫」,原爲小字單行,重訂改爲雙行,以與全書體例相符。

(二)删削内容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二三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儒林一》有《張樞傳》,卷二四一列傳第一百三十八《隱逸》又有《杜本傳》又附「張樞」,内容與《元史》卷一九九列傳第八十六《隱逸》之《張樞傳》大體相同。庚午重訂本删去了《隱逸》中《杜本傳》附「張樞」,同時删去了書前目録中的「張樞」,而未及删去卷前目録中的「張樞」。

(三)修改内容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一九九列傳第九十六《愛薛傳》:「愛薛,西域人,祖不阿里,父不魯麻失。愛薛通拂菻語及星曆醫學。」庚午重訂本改爲:「愛薛,拂菻人,祖不阿里,父不魯麻失。愛薛通拂菻語及星曆醫學。」《元史》作:「愛薛,西域弗林人,通西域諸部語,工星曆醫藥。」據清洪鈞《元史譯文證補》二十七《西域古地考二》(清光緖刻本)「拂菻」條:「拂菻之名,唐時始見,《舊唐書》云『拂菻國,一名大秦,在西海之上』《元史》『愛薛,西域茀菻人』,是元時猶有此稱。漢大秦爲古之羅馬,今之義大利。東晉時羅馬分王居黑海西,今土耳其都城之地,轄治東境,别之曰東羅馬。羅馬國亡而東羅馬獨存,明時始爲土耳其所滅。其都城名康思灘丁諾潑里斯,康思灘丁,王名,蓋始建城者,潑里斯猶言城,諾爲連屬字,猶華文之字,今亦省文稱諾潑爾,東羅馬本國之書則稱康思灘丁諾潑凝,其地土人省文,惟稱潑凝,急讀之音如潑菻,阿剌比人稱之爲拂菻。本屬城名,假爲國號。唐時阿剌比人滅波斯,侵印度,環葱嶺地悉歸役屬,方言流播,遂入中華。此《唐書》拂菻所由來也。」按:西域有廣狹兩義,狹義專指葱嶺以東而言,廣義則凡通過狹義西域所能到達的地區都在内。「退耕堂開雕」初刻本作「西域人」,失之籠統,《元史》「西域弗林人」,「西域」爲廣義,亦不甚精確,庚午重訂本遂改爲「拂菻人」。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二三七列傳第一百三十四《文苑上》「范梈」,目録及正文均誤作「范椁」,庚午重訂本已改正。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二三九列傳第一百三十六《篤行上》類傳小序「《周官》以六行教萬民,曰孝弟睦婣任恤」,庚午重訂本「弟」改爲「友」,是。

庚午重訂本總體優於初雕本,但以兩者相較,也存在少量初雕本不誤而庚午重訂本反誤之例,原因是修訂時出現新的錯誤、修訂後版面之限制以及原版殘損等等。如: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四三志第十《五行志上》,至正二十四年,「正月,保德州民家膊豕生豚,一首二身八蹄二尾。又海鹽趙氏宰豬,小腸忽如蛇,宛延而走,及里許方止」。庚午重訂本末脱「止」字。應爲原版日久殘損。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五一志第十八《地理志六》「思州軍民安撫司,宋思州,元置安撫司」,庚午重訂本誤作「元置安撫思」。又「白泥等處,元初,蠻酋楊正寶,以功授白泥司副長官」,庚午重訂本誤作「泊泥」。又:「上桑直……下桑直。」庚午重訂本誤作「上桑置」。疑爲部分重刻時涉上下文而誤。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二一〇列傳第一百七《老的沙傳》「時哈麻與脱脱有隙」,庚午重訂本作「與哈麻與脱脱有隙」。挖改有誤。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二一八列傳第一百十五《余闕傳》「推官黄秀倫,經歷楊恒」,庚午重訂本改爲「推官黄秃倫歹,歷楊恒」。「黄秀倫」改爲「黄秃倫歹」,是,然「經歷楊恒」之「經」字不可省,此顯爲在改一字、補一字時誤挖去了「經」字。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二三七列傳第一百三十四《文苑上》卷前目録「洪希文」,庚午重訂本誤作「洪无文」。應爲「希」字殘損,誤補「无」字。

「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卷二三八列傳第一百三十五《文苑下》顧德輝「集唱和詩十卷,爲《草堂雅集》」,庚午重訂本作「集唱和詩十三」,按當作「集唱和詩十三卷」,初刻本誤作「十卷」,重訂本補「三」字,占「卷」字位,遂脱「卷」字。

開明書店《二十五史》本所用爲庚午重訂本,但與同爲庚午重訂本的《元史二種》本相較,也出現少量差錯,原因應出於印製前的剪貼、描修等技術環節。如:

《元史二種》本卷五七志第二十四《百官志三》「二十二年,權置山北道廉訪司於惠州」,開明書店版誤作「三十二年」。按下文有「二十三年」、「二十五年」,又同書《惠宗本紀四》二十二年九月「甲辰,權置山北道廉訪司於惠州」,《元史·百官八》亦云:「二十二年九月,權置山北廉訪司於惠州。」

《元史二種》本卷八六志第五十三《禮志六》「一曰迎香。……至日質明,有司具香酒樓輿」,開明書店版誤作「主日」。

《元史二種》本卷二一二列傳第一百九《崔敬傳》「直而不訐,即惠宗亦無以罪之」,開明書店版誤作「直而不許」。

《元史二種》本卷二二六列傳第一百二十三《徐夀輝傳》「閏三月」,開明書店鑄版誤作「門三月」。

《元史二種》本卷二三八列傳第一百三十五《文苑傳下》王逢「至正中,作《河清頌》,台臣薦之」。開明書店版誤作「台臣萬之」。同卷:郭鈺「牛衣以當長夜遂成痁瘧」。開明書店版誤作「遂成店瘧」。

《元史二種》本卷二四三列傳第一百四十《釋老》目録「王處一」,開明書店版脱「一」字。

《元史二種》本卷二四五列傳第一百四十二《列女中》《吴妙寧傳》「唶異而去」,開明書店版「唶」誤作

《元史二種》本卷二四八列傳第一百四十五《雲南湖廣四川等處蠻夷傳》「五月,宋氏復令平浪巡檢歐陽濯龍」,開明書店版誤作「歌陽濯龍」。

除以上版本以外,「退耕堂開雕」初刻本,一九五六年臺灣《二十五史》編刊館有景印本。一九七五年臺灣藝文印書館有《二十五史》仿古線裝縮印。一九八八年中國書店有三欄縮印影印本,仿古線裝六函六十册,單頁,係借故宫博物院藏板刷印,原版「退耕堂開雕」改署「北京市中國書店刷印」。一九九八年天津古籍出版社有《二十四史外編》本。

基於以上論述,這次校點整理,以庚午重訂本爲底本,「退耕堂開雕」初刻本爲校本,參校以《元史》、《續文獻通考》(王圻)、元人碑傳、文集等,遇有異同之處,凡可判定爲《新元史》明顯訛誤者,適當改字出校,餘以異同校列之,或不出校勘記,以儘量保持《新元史》原著面貌。

柯氏另撰有《新元史考證》五十八卷,對撰寫《新元史》過程中所遇「事有異同」者略加考證,説明去取之由,也起到了交代《新元史》主要取材的作用。今亦加以標點整理,附於書後。

另攝製本書鉛印本、退耕堂開雕初刻本、庚午重訂本等各版本之書影若干幀,冠於書前,供研究參考。

《新元史》出於一人之手,卷帙浩繁,至爲不易,難免存在一些問題。如雖然校訂了《元史》的一些錯訛,但卻又增加了一些謬誤,柯氏門人陳漢章撰《新元史本證》,指出了《新元史》的許多互相矛盾和錯誤的地方,可作參考。至於有些學者認爲應補缺的卻没有補,如《藝文志》,則乃柯氏有意爲之,前引牟小東《記近代史學家柯劭忞》云:

家兄牟潤孫早年曾受學於柯先生,他曾問柯老:「您著《新元史》,爲什麽没有《藝文志》?」柯老説:「你知道不知道《漢書藝文志》所根據的是漢中秘藏書目?我找不到元内府藏書目,何從爲之撰《藝文志》。」由此可見,《新元史》中没有《藝文志》,柯先生是有充分理由的。

柯氏蓋因未見元代官方藏書目録,不願勉強拼湊,闕則闕之也。

《新元史》問世以後,章太炎説:「柯書繁富,視舊史爲優,列入正史可無愧色。」王國維、梁啟超以此書未叙體例及取材爲憾。其實,此書的體例雖未作概括,而全書結構一遵諸正史,還是嚴謹而清晰的。上文所引柯氏於宣統初年所作對魏源《元史新編》的評述,也可以看作對《新元史》編例的表達。至於取材,王國維、梁啟超只是認爲柯氏應於書前作出交代而已,此點《新元史考證》已經作了補救。有人認爲由於該書所引用的材料,一概不注明出處,致使學者不敢引用,則亦過矣。試問二十四史中有哪一部是事事注明出處的?柯氏在評述魏源《元史新編》時有云:「列傳之末,往往云某人碑其神道,某人撰其志銘,皆有乖於史法。」此爲史家之通例,亦爲柯氏之例。

總體而言,《新元史》後出轉精,其體例較爲嚴謹,其採擇文獻有超越前人之處,特别是在明《永樂大典》只剩下不到一千卷的今天,似不能斷言「凡他能接觸到的材料,今天人們都能看到,可以直接利用第一手材料,不需要轉引《新元史》中的轉手材料」,要知道柯氏當時是翻檢過多達八千卷的《永樂大典》的。

這次本社整理出版,對於此書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從而推動元史研究的進一步發展,是有意義的。

李偉國
二〇一七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