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这段历史是从牛仔们那儿搜集来的,我一直难以相信,直到1893年秋,我亲自结识了这个诡计多端的强盗,终于对他有了比别人更深刻的了解,我才相信那并非空穴来风。几年前,宾果活着的时候,我曾当过捕狼的猎人,可是后来换了另一种职业,就把我拴在写字台上了。我急需改弦易辙,所以当一个也在喀伦泡做牧场主的朋友要我去新墨西哥,试试看我能不能对付一下这帮劫掠成性的狼的时候,我就接受了他的邀请。由于我迫不及待地要见识见识这位大王,所以就尽快赶到了该地的高坪上。我花了些时间,骑着马四处奔走,想了解了解这一带的情况,我的向导时不时指着一具还粘着皮子的牛骨头架子说:“这就是他干的好事。”
我心知肚明,在这个崎岖坎坷的地区,想用马和狗来追捕老暴纯属徒劳。因此,毒药和机关是唯一有效的办法。目前,我们的捕狼机还不够大,于是我就先从毒药入手。
捕捉这个“狼人”的办法数以百计,我就用不着一一赘述了,凡是含有马钱子、砒霜氰化物或者氢氰酸的东西,没有一种我没试过。凡是能用来当诱饵的肉类,没有一样我没用过。但是,一个早晨又一个早晨我骑着马前去察看结果,却发现这纯粹是枉费心机。对我来说,这位老狼王太狡猾了。只举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他的绝顶聪明。有一次,我根据一个老猎手的指点,把一些奶酪跟一只刚宰的小母牛的腰子上的肥肉拌在一起,放在一只瓷盘里煨烂,再用一把骨头刀子把它切开,免得沾染上金属味儿。等这盘食饵凉了以后,我把它切成块儿,每一块在一面掏一个洞,再塞进大量的马钱子和氰化物,这些毒药是放在绝不透气的胶囊里的,最后,我又用奶酪把洞封起来。操作期间,我始终戴一副在小母牛的热血里浸过的手套,连大气都不敢朝这盘饵食出一口。等一切就绪,我把它分装在一只涂满了牛血的生皮口袋里,又在一根绳子头上拴上牛肝和牛腰子,骑着马把它们拖在地上。我这样兜了一个十英里的圈子,每走四分之一英里,就扔一块毒饵,而且总是小心翼翼,绝不让手去碰它一下。
一般来说,老暴总在每个星期的头几天光顾这个地区,后几天,估计是在格兰德山山麓附近度过的。这天是星期一,就在当天晚上,我们正要睡觉的时候,我听见了大王陛下低沉的吼声。一听到这声音,有个伙伴简短地说了句:“他来了,等着瞧吧。”
第二天早晨我出发了,急着想知道结果如何。不久我就发现这帮强盗踩的新爪子印,老暴在最前头——要看出他的爪印总是很容易。普通的狼,前爪只有四英寸半长,大的也不过四又四分之三英寸。可老暴的爪印,根据多次测量,从前爪到后跟,足有五英寸半长。后来我发现,他的其他部位也比例相称,从脚跟到肩头的高度为三英尺,体重达一百五十磅。所以,他的爪印虽然被他的追随者踩模糊了,但是并不难认。这群狼很快就发现了我拖牛肝和牛腰子的路线,并且照例跟踪而去。我看得出,老暴到第一块饵食这儿来过,还在周围嗅过一阵子,最后总算把它捡起来了。
这时的我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我总算逮住他啦,”我大声喊道,“不出一英里,我就能找到他的僵尸啦。”接着,我快马加鞭往前飞奔,一路又眼巴巴地盯住尘土上又大又宽的爪印。后来我又发现第二块毒饵也不见了。我好高兴啊——这下可真的逮住他了,说不定还能逮住狼群里的另外几只哩。宽大的爪印还是继续出现在路线上。我站在马镫上把前面的平原仔细地搜索了一遍,可是连死狼的影子也没看见。我又跟着往前走——发现第三块饵食也不见了——循着狼王的脚印,走到第四块饵食那儿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实际上一块也没吃过,只不过是把它们衔在嘴里带走了而已。然后,他把前三块饵食堆在第四块上面,还往上撒了一泡尿,以表示对我的伎俩的极端蔑视。然后,他离开了我投饵的路线,领着被他守护得万无一失的狼群,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这只是我许多类似经历中的一例。这些经历使我相信,要消灭这个强盗,毒药是绝对不可取的。可是我一边等待捕狼机运来,一边还在继续使用毒药,这也不过是因为,要消灭许多草原上的狼和其他有害动物,放毒还是当时一种可靠的手段。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在我的眼皮底下发生了一件事情,进一步说明了老暴的残暴狡猾。这些狼至少有一件事,纯粹是为了寻开心才干的,那就是惊扰虐杀羊群,不过他们很少吃他们。平时,绵羊总是一千头到三千头合成一群,由一个或几个牧民来看管。到了夜里,他们就集中在能找到的最隐蔽的地方,羊群的每一边都睡着一个牧人,严加防范。绵羊是一种没有头脑的动物,哪怕一丁点儿风吹草动,也准能把他们吓得东逃西窜,但是他们天性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也许是唯一的——大弱点,那就是紧跟领袖寸步不离。牧民们也就充分利用了这个弱点,在绵羊群里安插了五六只山羊。绵羊认识到了他们有胡子的表亲的聪明优越,所以在夜里遇到警报的时候,就把这些山羊团团围住。通常,他们都是因为这样做才没有被冲散,也容易得到保护。但是,情况并不总是这样。去年十一月末的一个晚上,有两个佩里科牧人被狼群的袭击惊醒了。他们的绵羊群挤在山羊周围,山羊呢,既不傻,也不怕,他们坚守着阵地,摆出一副临危不惧的架势。但是天哪,这回带头攻击的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狼啊。山羊是羊群的精神支柱,这一点老暴知道得和牧人一样清楚。他飞快地跃过密密匝匝的绵羊背,直扑那些山羊,转眼之间,就完全结果了他们的性命,于是这群倒霉的绵羊,就向四面八方逃窜开来。以后几个星期,差不多每天都有焦急万分的牧人跑来问我:“近来你见到过失散了的有OTO标记的羊吗?”我往往只好说看见过的。有一次是这么说的:“见了,在钻石泉那儿见到过五六具残骸。”另一次大概是这么回答的:“我见过一小‘股’在玛尔佩坪上乱跑。”要不,我就说:“没见过。不过两天前,胡安·梅拉在塞德拉山见过二十来只刚刚被杀死的羊。”
捕狼机总算来了,我和另外两个人埋头苦干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把它们安装好,我们不辞劳苦地工作着,凡是我能想到的有助于捉狼的办法我都采用了。捕狼机安装好的第二天,我就骑马出去巡察,没有多久,就碰上了老暴从每架捕狼机旁边跑过的爪印。从尘土上,我能看出他那天晚上全部所作所为的底细。他摸黑一路小跑而来,尽管捕狼机隐藏得不露痕迹,第一架马上就被他察觉了。他立即叫狼群停止前进,并小心翼翼地把捕狼机四周的土扒开,直到捕狼机、链条和木桩全部暴露无遗,只剩下上面的弹簧没有触发。一路走去,他用同样的办法处理了十几架捕狼机。不久,我注意到,他一发觉有可疑的行迹,就立马停住脚步,拐到一边。于是我立即想出了一个哄他上当的新招儿。我把捕狼机安置成H形,就是说,在路的两边各放一排捕狼机,再在路中间安置一架,权当H中间的横杠。可是没过多久,我发现这个计划又泡汤了。老暴顺着这条路小跑而来,而且在发觉那架捕狼机以前,就已经完全深入到平行的两排机关中间了。可他及时刹住了脚步。至于他为什么或是怎么样洞见症结的,那我可说不上来。我看准是有什么野兽守护神在伴随着他。这时候,他寸步不偏,谨慎缓慢地沿着自己走过的爪印又退了回来,每一步都分毫不差地重叠在原来的爪印上,直到离开这个危险地区。接着他绕到一边,用后爪一个劲儿地扒土块儿和石子儿,最后把捕狼机全部触发了。还有很多次,他也是这么干的,虽然我变了花样,加倍小心,但他从来也不上当。他的聪明好像永远万无一失。要不是后来那桩不幸的联姻毁了他,并把他的名字添到那长长的英雄榜上,那么直到今天他也许还在干着他那强取豪夺的勾当哩。这些英雄,独自一身时,总是所向无敌,但都由于可信的同盟者的轻率而死于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