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概论(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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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货币制度

课前导读

秦灭六国,统一了中国,建立了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车同轨、书同文、修长城、筑驰道、统一货币参见图1.4、图1.5,加强中央集权。那么,秦始皇统一货币,是将哪一种货币作为通用货币的?秦始皇采取了两种统一货币的主要途径:一是由国家统一铸币,严惩私人铸币,将货币的制造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二是统一通行两种货币,即上币黄金和下币铜钱。改黄金以“镒”为单位,一镒为二十两。铜钱以“半两”为单位,并明确铸金币明“半两”二字。铜钱造型为圆形方孔,俗称“秦半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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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秦统一货币

货币制度是伴随着金属铸币的出现而开始形成的。在前资本主义时期,金属铸币,形状各异,成色、重量不统一,导致货币流通混乱,使计算成本、价格、利润发生困难,不利于生产和流通的发展,为了解决铸币混乱,方便流通,各个国家都在货币方面制定了种种法规,货币制度就是从这些法规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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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秦始皇统一货币后用的半两钱

一、货币制度的内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货币也自有货币的规矩——货币制度。各国或地区因经济、社会的差异,会有不同的货币制度形式选择,但它们具有一定的共性。

货币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所确定的本国货币的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货币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作为本位货币材料的确定、货币单位的确定、本位币的铸造、发行及流通秩序的确定和准备金制度等

1. 确定货币材料

货币材料简称“币材”,是指用来充当货币的物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如确定用黄金充当货币材料就构成金本位。货币金属是建立货币制度的基础。历史上先以白银为货币金属,随着黄金开采才过渡到黄金、白银并用,最终选择黄金。现代不可兑换的信用货币,选择币材的技术上的意义已经超过经济意义,防伪成为关键技术。

2. 规定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是指货币制度中规定的货币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二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值”(每一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规定了货币单位就有了统一的价格标准,从而使货币更准确地发挥计价流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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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单位的值

英国“镑”,按1816年的铸币条例,其重量规定为纯金123.27 447格令(合7.97克)。美国货币单位“美元”,据1934年1月法令,1美元含纯金13.714格令(合0.888 671克)。我国的“银圆”,按北洋政府在1914年颁布的《国币条例》规定,一个“银圆”,含纯银6钱7分9厘(合23.977克)。

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的单位是“元”,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用多少“元”来表示。其他国家商品的价值也是以自己国家的货币单位,如英镑、日元、卢布、美元等来表示。

当代世界范围流通的都是不兑换信用货币,不再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单位货币的价值要依靠稳定的货币发行来保证。

3. 货币的铸造、发行及流通秩序

在货币铸造与发行历史上,货币的铸造权通常由国家垄断,即由国家铸币厂按标准规格铸造,但并不排斥也有私人受权办厂造币的情况。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流通中的货币一般有本位币和辅币之分。

本位币即主币,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材料所铸成的铸币。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主币的特点是:①足值;②自由铸造、自由熔化;③无限法偿;④自由输出入。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通货,日常用于小额交易与找零,用贱金属铸造。辅币的特点是:①不足值,实际价值小于名义价值;②国家限制铸造,只有国家铸造;③有限法偿,防止辅币充斥市场。

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是指通过法律对货币的支付偿还能力做出规定,即规定货币是无限法偿还是有限法偿。所谓无限法偿,是指无论支付数额多大,无论属于任何形式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本位币一般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所谓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支付中若超过规定的数额,收款人有权拒收。有限法偿主要是针对辅币而言的。

在不可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下,纸币一般由一国的中央银行垄断发行,分现金流通和非现金流通两种渠道,非现金流通是货币流通的主要渠道。

4. 建立黄金准备制度

在金本位制度下,建立黄金准备,又称金储备。其用途可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作为扩大和收缩国内金属货币流通的准备金;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在不可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下,黄金外汇储备的作用一是用作国际支付清算的准备金,二是用来维护本币币值的稳定

二、货币制度的演进

货币制度作为经济制度最重要的局部,经历了一个发展和演进的过程,各个国家演变进程有较大差异[2]。当今世界货币制度主要承袭自欧洲文艺复兴和大航海时代之后的货币制度,从其主流货币制度发展过程来看,大体上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四大类型(见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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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货币制度的演进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币的一种货币制度,是最早的货币制度之一,盛行于16世纪。我国从宋代开始,铜币、银币并行,直到1933年才实行银本位制,但不久就废止了。银本位制的缺点是白银的价格很不稳定,使得货币单位价值不能相对固定。因此,到了20世纪初,许多国家纷纷放弃这种制度,改用金银复本位制或金本位制。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金、银两种铸币同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实行金银复本位制后,大量金、银铸币进入流通,满足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但也暴露了这种货币制度的不稳定性。

1. 平行本位制

金银两种金属货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其价值比例由市场决定,国家不予规定。在实行“平行本位制”下,出现金价、银价两种价格,引起价格的混乱,给商品流通带来了许多困难。

2. 双本位制

两种金属货币的比率由国家规定,按法定比率流通。两种货币都是无限法偿货币,可以自由铸造。16世纪英国财政大臣格雷欣发现了一个有趣现象,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即良币,必然退出流通——它们被收藏、熔化或被输出国外;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人们称之为格雷欣法则,亦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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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欣法则

美国独立后,在1792年政府将金银的比价定在1∶15,别国的比价是1∶15.5,于是在美国国内人们在支付时只用白银(劣币),不用黄金(良币),把黄金输往国外,换取白银牟利0.5,同时美国在国外购货,则以支付黄金有利(15克白银换1克黄金,少付0.5),而其他国家在美国购货,则以支付白银有利,这样金币逐渐外流,使金银复本位变成了银本位制,因为白银驱逐了黄金。其后,美国国会于1834年将比率改为1∶16,这样一来又造成了相反的局面。黄金实际价值低于其铸币价值,迫使银币外流,复本位则变成了金本位制。

3. 跛行本位制

两种金属货币同为本位币,并由国家规定固定的比率,并规定只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演化为金币的代符号,是事实上的金本位制。因为银币不能自由铸造,如同人有一条跛腿,故称“跛行本位制”。

(三)金本位制

以黄金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包括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1. 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最典型的金本位制。它是指国家规定黄金为货币金属,金铸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其特点是:①货币单位规定为一定量的黄金,以金币为本位货币;②金铸币参加流通,自由铸造、自由熔化、无限法偿,其他金属铸币限制铸造、有限法偿;③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④黄金可自由输出入;⑤金准备全是黄金。

金币本位制的缺点是:①货币量随流通需要量变化,但黄金数量一定,它的弹性只能在黄金数量范围内变动;②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黄金存量不同,相互之间争夺黄金储备;③银行券兑换不能继续。结果,金币本位制被废除,各国相继实施金块本位制。

2. 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叫生金本位制,其特点是:①其货币单位规定有含金量,但不铸造、不流通金铸币,而流通银行券;②黄金集中存储于政府;③居民可按规定的含金量在一定数额以上、一定用途之内,以银行券兑换金块。如英国1925年规定银行券数额在1 700英镑以上方能兑换黄金。要维持金块本位制,必须以国际收支平衡或有大量黄金足以供给对外支付之用为条件,反之,若国际收支逆差或资金外流严重,黄金储存不足,则金块本位制便无法维持。1930年后,在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黄金减产,英、法、比利时等国先后放弃金块本位制。

3. 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作为黄金匮乏国维持金本位制的方式。其特点为:①货币单位规定有含金量,但国内流通银行券,无铸币流通,无金块可兑换;②中央银行将黄金和外汇存在另一个实行金本位的国家,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兑换比率;③居民可按这一比率用本国银行券兑换该国货币,再向该国兑换黄金;④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要维持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价。

(四)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指以不兑换黄金的信用货币为本位币,由政府赋予无限法偿能力并强制流通的货币制度,这也是当今各国普遍推行的一种货币制度。信用货币制度的特点是:①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并由国家法律赋予无限清偿的能力。②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也不能兑换黄金,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的数量控制,贵金属非货币化。③货币是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通过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调节。④当国家通过信用程序所投放的货币超过了货币需要量,就会引起通货膨胀,这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所特有的经济现象。⑤流通中的货币不仅指现金,还包括银行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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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货币制度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欧洲联盟成员国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种具有新的性质和特征的区域性货币制度——欧洲货币制度随之出现。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与此同时,欧共体更名为欧盟,1995年12月正式决定欧洲统一货币的名称为欧元,1998年7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正式成立,欧元作为一种跨主权国家创造的信用货币,于1999年首先在欧元区使用。截至本书出版,欧元区共有19个成员,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奥地利、芬兰、葡萄牙、爱尔兰、卢森堡、希腊(2000年)、斯洛文尼亚(2007年)、塞浦路斯与马耳他(2008年)、斯洛伐克(2009年)、爱沙尼亚(2011年)、拉脱维亚(2014年)和立陶宛(2015年),另有9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欧元作为当地的单一货币。欧元创始人为经济学家罗伯特·蒙代尔,被誉为“欧元之父”。

三、我国的货币制度

(一)我国人民币制度的建立

我国现行的货币制度是人民币制度。人民币最初是1948年12月1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发行的,它标志着新中国货币制度的建立。

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具有一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可以流通的,不可兑现的信用货币。人民币是信用货币,它采取的是不兑现的银行券形式。1955年3月1日,我国又发行了新版人民币,同时建立了辅币制度。这种主辅币制度一直保持到现在。现在流通使用的是第五套人民币。

(二)我国现行人民币制度的内容

1. 人民币是我国唯一法定货币

人民币具有无限法偿资格,人民币是我国的本位币,在我国行使货币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 人民币的单位

人民币的基本单位是元,辅币为角和分,它们之间的兑换比例是,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

3.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货币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严禁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4. 黄金外汇储备是用作国际支付的准备金

黄金外汇储备包括黄金储备、外汇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等。它是国家经济后备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于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有时也用于急需商品的进口,调节一国的汇率。我国的外汇储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掌握和管理,禁止金银计价流通和私下交易。

5. 人民币是非自由兑换货币

可自由兑换货币是指持有者可以自由将其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政府对这种兑换不加任何限制。人民币只能在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人民币最终必然会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现在人民币跨境贸易流通结算范围不断扩大,其世界货币角色迟早会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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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套人民币简介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货币流通的要求,1999年10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之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68号令,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共八种面额: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第五套人民币根据市场流通中低面额主币实际起大量承担找零角色的状况,增加了20元面额,取消了2元面额,使面额结构更加合理。第五套人民币采取“一次公布,分次发行”的方式。1999年10月1日,首先发行了100元纸币;2000年10月16日发行了20元纸币、1元和1角硬币;2001年9月1日,发行了50元、10元纸币;2002年11月18日,发行了5元纸币、5角硬币;2004年7月30日,发行了1元纸币。

为提高第五套人民币的印刷工艺和防伪技术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8月31日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纸币和不锈钢材质1角硬币。

(三)人民币发行程序

人民币的发行程序是先从央行的发行库出库到达业务库,各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等方式将资金投放到市场,称为资金出库。企事业单位通过商品销售和劳务付出取得业务收入存入商业银行形成资金的回笼,商业银行将回笼的资金交回到发行库,称为资金入库(见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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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人民币发行程序

发行库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发行基金的金库,是办理货币发行的具体机构,人民币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货币,是调节市场货币流通的准备基金。出库是央行发行基金支付给商业银行的行为。相反,入库是各商业银行将现金缴回到发行库的行为。

业务库是商业银行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而设置的金库。业务库保管的货币是流通中的现金。商业银行将进入自己业务库的现金通过一定方式支付给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称为现金投放。相反,现金由市场各单位和个人缴存到商业银行的行为叫现金回笼。

(四)人民币与港币、澳门币和新台币

人民币在我国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不是法定货币,香港和澳门地区按照基本法自行决定发行港币和澳门币。但是现在在香港、澳门地区有些商店接受使用人民币交易。台湾地区使用新台币来进行买卖交易,但银行和商家也允许人民币和新台币互换。其区别主要如表1.1所示。

表1.1 人民币、港币、澳门币与新台币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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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MB是原来习惯上的简写,现在CNY是正规简写,两者实际上均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