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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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聊公读西哲孟德斯鸠之《论法的精神》,至第三十一章,有云:“我们应当用法律去阐明历史,用历史去阐明法律。”乃拊掌大笑曰:“此言得之!”

孟氏得之,毕竟是西洋的东西。聊公决心用自己一支如椽大笔,数着历史上几个或真或假的公案,来聊上一聊。

聊公的案子,都是些平淡无奇、情节简单的小案子,断然比不上狄公案之回环曲折,亦不如包公案之疑雾重重。但以其机节独到、启思发想,与禅宗公案颇有似处,故录之耳。

有了缘故,还缺少位主人公。此事难不倒聊公。但见聊公抬起手来,飞击键盘,打出“某甲”两字,一位英明神武的主人公就此诞生。聊公继续击键如飞,某甲亦随着键盘的起伏跌入了时空的漩涡。前途之叵测,情节之跌宕,保证他经历一次再也不想有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