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隐喻
我们来看齐鲁斗法所包含的几个隐喻。
首先值得关注的是两位的施政纲领。在斗法之前,太公提出要“尊贤”,周公提出要“亲亲”。哪个好?相信不等聊公问完,大家就要举双手外加脚丫子赞成太公。“亲亲”两字联想开去,大约可以想到的有“任人唯亲”“封建礼教”“家族式管理”乃至“家天下”等。
但如果将这个问题放到古代来问,恐怕答案就不会这么一边倒,而可以激起一番唇枪舌剑了。我们先来看看“亲亲”和“尊贤”的象征意义。
所谓“亲亲”,乃是指以血缘为纽带,建立起一个宗法制度。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是一个大问题。我们来看看周公的智慧:
首先,国家元首产生的办法有很多,比如兄终弟及,比如贤人政治,比如投票选举,等等。那么最早的原始部落是怎么产生领袖的呢?明末清初的大学问家王夫之先生告诉我们:一个部落里面,总有一个打野兽打得最多或者分配食物最公平大家都信得过的人物,比如某甲,就被大家公推为部落首领,此时还是选举政治(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长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某甲再牛,也只能领导本部落,别的部落自有其能人在,如某乙某丙之流。三个部落组成一个联盟(方式可以有多种,比如联姻合并,比如战争兼并),公推一个更牛的,于是某甲又被推了上去;两个部落联盟互殴,决出胜者,某甲又成为胜利者……如此下去,最后各大赛区胜出者中的终极冠军,便成为天子(因而尤有所推以为天子)。
天子某甲老了,要死了,搞禅让,搞贤人政治,以自己为标准挑一个同样优秀的人把位置让给他。这实在是一个好制度,问题在于让人起了争心。
商鞅先生用他一贯刻薄而讥讽的语气说过:市场上满是兔子,但是最贪心的小偷路过,也不会多看一眼,因为这些兔子都是有主的;一只兔子在野外跑,尧、舜、禹、汤这样的大圣人也会争相来追,因为这只兔子还没主。
的确如此。此言命中禅让制度的最大要害。从古至今,很有一些人和书对禅让制度揭出所谓黑幕,说尧是被舜逼宫的,舜是被禹害死的,等等。或许不乏以今小人之心度古圣人之腹,但实有其事的可能性也不小,且能得到一些非主流史料的支持。在我们这里,某甲要老死了,继承的候选人有乙丙丁三个。谁上?谁贤谁上呗。关键问题在于——
谁贤?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武力解决。如此一来,政治继承的成本就太高了。这是“尊贤”的第一大害:考核贤能的指标过于主观,无法量化。
怎么办?我们继续看王夫之的论述:在这样的情况下,便有身在其位的人(比如大禹)谙通其道,赖在位子上不肯走,而产生了世袭制度(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制度一旦产生,经历数世,便有了惯性和惰性。后世即便有那么几个昏君暴君,也起码比无政府状态强(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据者,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
以上抄自王夫之的《读通鉴论》。这就是世袭制度的起源。在没有民主选举的情况下,这确实不失为一个选择。
有人要说啦,那君主一人世袭不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搞诸侯卿大夫士的全面封建世袭吧?(“封建”在这里指封邦建国,即分封诸侯搞世袭的制度)这岂非效率太低下了?
今人考虑过的事情,古人都已经考虑过了。太阳底下无新事。这不是说今人没有思考的权利,但今人的思考必须在古人思考的结束之处展开,这是起码的负责任。
三国的时候,有位曹元首(不是外号,是人名)。说起来此人也不陌生,乃是曹操的干爷爷大太监曹腾的哥哥之后(关系还是有点远),在魏国也是位皇室宗亲。
在哪个时候当宗室也别在魏国当宗室,那叫一个憋屈,看看曹植就知道了。曹元首憋屈之余,写了篇《六代论》,大谈分封诸侯搞世袭的好处。他说:一个人搞,不如大家搞。一旦出事情,兄弟之间可以有个帮衬。他用了一个俗语:“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以扶之者众也。”不过墙倾有众人扶,墙倒自然有众人推。对于封建世袭制的这个弊端,曹元首可怜巴巴地说:“以前七王之乱,乃是因为给诸王的权太大了。如果少给一点权,断不会造反的。”分明是“大爷,您看着赏点儿吧”的口吻。
曹元首是局中人,我们请上第二位封建世袭制的辩护者,来看个局外人的说法。此人也不陌生,乃是三国陆逊之后——陆机。
陆机先生为封建制的存在提出了一个有力的理由:有利于地方建设和国家的发展。用句现在的话来讲,有利于地方发展的可持续性。为什么这么说呢?陆机从人性的角度做了分析。
根据经济学理论,人是趋利避害的,不管在官僚制度下还是封建制度下。比如某甲,在洛阳做个县令。按照太公“尊贤上功”的纲领,他最紧要的是做出业绩来。所以,洛阳老百姓的所谓幸福感、洛阳城的所谓长远发展百年大计,是不在他考虑范围内的(君无卒岁之图,臣挟一时之志)。他会大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三年任期一到就往中央提拔了,把一堆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留给下任。
但是如果皇帝下令,封某甲为洛阳侯,情况立马不一样。侯爵可以世袭,也就是说洛阳这块地方就成了你和你的子孙的私产(当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理论上讲洛阳只是由你代管)。这可得好好珍惜了,子孙根呀!老百姓快乐了你得好处,国家吃亏了你倒其霉(民安,己受其利;国伤,家婴其病),所以世袭制对国家好处大。
到明末的时候有位顾炎武。他老先生经过对天下郡国的实地考察,虽然没有提出恢复封建制的动议,但也认为不妨使地方官员封建化,以抬高其地位加重其权力(尊令长之秩),一个县令便是五品官职。地方搞得好则不妨以世袭为奖励。这样一来,人人为己,则国泰民安(合天下之私,恰可成天下之公)。
我们再回到周公的时候。究竟是“亲亲”为核心的封建世袭制度好一点,还是“尊贤”为原则的理性官僚制度好一点?
这真的不是一个那么容易回答的问题。
前引齐鲁斗法的故事,出自西汉人的记载,反映的未必是西周的历史事实,而更可能是“废封建、行郡县”的周秦之变大背景下,汉代人自己的思考与纠结。如此纯粹的“亲亲”和“尊贤”,只可能存在于理论层面,而不可能出现在西周现实之中。“亲亲”之礼反映的乃是一个“差序”,即等级;而“尊贤”之法则是一个“平等”,即流动。差序和平等,孰优孰劣,不好说,得看具体的事情。而在一定的情势下如何达到两者的比例均衡,才是最关键的。
周公现在就面临着如何在西周初年精确调节两者比例,使其达到制度上的黄金分割点的问题。
非大圣贤不能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