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5. 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能行使分红权吗?
解答
视具体情况而定。分红权即利润分配权, 至少应当包含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两个层面。分红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而享有的权利是典型的股东自益权。股东行使分红权仅与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有关, 与其是否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完毕出资义务无关。但是, 若股东未根据公司章程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将影响股东获得利润分配的份额或分红权将受到限制。若股东间无约定,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且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 可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相关法规
《公司法》
第34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 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解释 (三) 》
第16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