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消费者未索取发票,因产品缺陷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向谁索赔?
案例场景
刘某看到某超市经营的热水壶等产品在搞促销,于是就买了两个热水壶,给了父母一个,自己家留用一个。因为走得急,就忘记向商家索要发票了。但是没承想,父母使用热水壶一个星期不到,热水壶就发生了爆炸。经鉴定,热水壶本身的质量存在问题。刘某找到商家要求赔偿,但是商家以刘某没有发票为由拒绝进行赔偿。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应该怎么办呢?
依法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发票丢失或者未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在发生商品质量问题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就比较困难,一些经营者也往往以没有凭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消费者在遇到上述情况时,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首先应当注意寻找有无其他凭证可以证明购物这一事实。比如,寻找购物的收据或电脑打印的小票,这些也能起到证明作用。还可以寻找人证,如其他受害者证言等。
2. 要求产品的生产者退货,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并不需要发票,只要有产品残骸并足以证明该产品为生产者所生产,消费者就可以索赔了。
3.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这件没有发票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已经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与经营者协商后又无任何结果,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本案中,刘某可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要求赔偿,如果生产厂家拒绝的话,可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专家解析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由于销售者不依法履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一旦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这时便有选择的权利,既可选择销售者进行赔偿,也可选择生产者进行赔偿,被选择的对象都应该先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