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忒修斯之船
在这个城市发展日渐繁华的城市里,唯一还保留着中华古典风格的来福客栈的门突然被打开,一个只有一只手,带着墨镜的高瘦男子走了进来,坐在靠门口的一个角落。
“老板,来玩阳春面。”
“好嘞,一碗面五块钱,请稍等一下啊。”来福客栈里的店员报菜道。
话音还没有落下,来福客栈门又开了。
一名身穿大衣、手插在兜里的警察走进门,站在门口向店内望去,号线在寻找什么。果然,不久之后,他就径直向之前那个在墨镜的男子,坐在他的对面。
“来的倒挺快,面还没上呢!”那个戴墨镜的男子说道。他不慌不忙的把手伸进口袋里,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根烟,然后又把手伸进口袋,准备拿出打火机来。很显然,他没有找到。
“有火么?”他说。
警察有些犹豫,手还是插在兜里,没有动作。
“我不会跑的。”他把那只手放在桌子上,补充道。
警察听到后,缓缓的将左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伸进大衣内的口袋里把打火机给拿出来,然后扔给他。右手依旧没有动。
“呵呵。”男子先是一怔,随后又无奈的笑了两声,点燃了烟,使劲吸了两口,吐出来一层薄薄的烟雾。
警察冷冰冰的看着男子,就像一个正在命令的机器人一样盯着他。
“你来么?”男子将吸了两口的烟递了出去,不过并没有收到回复。
警察依旧移动没动的盯着他。
男子把烟拿了回来,似乎是在自讨没趣,道:“不愧是忒休斯的产品,哪怕就是脑袋被炸碎了,也能完完整整的给你修好。我这左手,自然也不在话下!”
在这个时代,医疗技术非常发达,其中尤其以“忒休斯人体修复公司”为最,人体损坏的各个器官、各个部分,甚至是心脏、大脑,完全可以在这家公司通过替代的方式都修复好。
只不过......
“可是你还知道你是谁吗?”男子问道。
警察没有任何表示。
“金正国,男,36岁,未婚,于xxxx年xx月xx日考进中央军事大学,于xxxx年xx月xx日服役于第xxxx师......因行动受伤一千两百五十三次。”关于警察的身份信息,墨镜男子如数家珍的一一报了出来。
可是警察还是毫无所动。
男子生气了,一把把手中吸过的烟头按在警察的手上,在警察的手上烫出了血。
警察依旧没有动作,就像根本没有感觉到一眼,继续执行盯着墨镜男子的命令。
看到这样的警察,男子好像看到了什么令人绝望的东西了一般,颓然的靠在椅子上,眼睛也失去了仅有的一点光彩。他从怀里拿出来一张照片。那是那场行动之前,班长给拍的。
照片上,一名英俊的男子,咧着嘴角,好像在说“这天地下有什么能让我怕的!”一样。而旁边,就是墨镜男子,两人搂着肩,一起笑着。
面上来了,男子胡乱吃了两口面,填饱肚子后,把筷子横放在碗上面,说道:“走吧!”
警察紧紧跟着男子站起来,走出门外......
没错,忒修斯确实把他完完整整的,一根头发四都不少的修复好了。可是,当他身体的每一处都被替换的干干净净了,他还是自己熟知的,喜欢说笑话的战友么?
远远照过来的黄色车灯让他慢慢的停下了脚步。跟着金正国一起作战的他,这是第几次去“忒修斯人体修复中心”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