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之年吃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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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话下

这些年,关于宋代的话题又热闹起来,比如汝瓷,比如《江山万里图》,另外还有插花、熏香之类的,这些都是宋人的雅。其实,宋代也有很多俗的地方,不管是艳俗还是恶俗(这些都在文章里罗列了),有些事情甚至不堪回首。我以为,宋代的所谓雅,都是建筑在这些基础上的。所以说,宋代的雅,雅得让人绝望。它甚至没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却给我们解读那个时代,提供了一条线索。

但是为什么要写李清照,可能是由于我的一知半解吧。总之,写作是秘密,还是不说为好。还是让我们聊宋代吧,宋代人也有很多可爱的地方,比如他们傻傻分不清河豚和鲔鱼,更不知道椰子为何物,竟以为椰汁能把人喝醉。有时,我真怀疑他们的酒量。宋代人不一定是世界上最早吃花甲的人,但是对这种事物也普遍感到陌生,我担心他们一开始会连壳带肉一起吃掉。

但不是所有宋人都那么没见识。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就对各种蛤蜊有过精确的描述:“按,文蛤即吴人所食花蛤也,魁蛤即车螯也,海蛤今不识。其生时但海岸泥沙中得之,大者如棋子,细者如油麻粒。黄、白或赤相杂,盖非一类。乃诸蛤之房,为海水砻砺光莹,都非旧质。蛤之属其类至多,房之坚久莹洁者,皆可用,不适指一物,故通谓之海蛤耳。”

另外,宋人已经知道枸杞为陕西极边生者,果实圆如樱桃,没核。

宋人还认为硫黄与钟乳皆生于石,是神仙药,为阳气溶液凝结而就,每年夏至这天服用百粒,能去除脏腑中之秽滞。其源头可以作为汤池洗澡,沸腾处还可烹饪。

不光硫黄,山獭也被宋人视为奇僻之品,能解箭毒。中箭者研其骨少许敷之,立消(也有说就酒喝下去的)。《桂海虞衡志》云:“(山獭)出宜州溪峒。”峒人云:“獭性滛毒,山中有此物,凡牝兽皆避去。獭无偶,抱木而枯。”

宋人的风俗习惯也很有意思,他们以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为月忌,凡事必避之,其说不经。后见卫道夫云:“闻前辈之说,谓此三日为河图数之中宫五数耳,五为君象,故民庶不可用。”

宋人还对一些怪病百思不解。有个叫吕缙叔的突然得了一种病,每天都在缩小,到死的时候,几乎缩成了婴儿。还有一个松滋县令姜愚,没有任何疾病,只是有一天突然不认字了,数年后方稍稍复旧(现在看应该是轻微脑梗之类的)。又有一人家妾,看直的东西都是弯曲的,而弯曲的东西,比如弓弩或角尺,则都看成钩子。时人视为奇疾。

宋人以为,有些神秘的小虫子也会导致疾病。彭乘在《墨客挥犀》中说到蜣螂,把这种小虫描述得十分可怕:“蜣螂夜飞,宜避之,撞人胸腹或臂股间,辄遣子而去(意思是说,在你身上下崽)。人或不悟,子渐隐入肉中为患。生股臂间者,犹可传疗,若入心腹,则不可治也。”其实所谓蜣螂,不过就是现在的屎壳郎。

不过,宋人找到了治疗应声虫的方法。《续墨客挥犀·卷五》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淮西有个叫杨勔的人,自称“中年以后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每次说话,肚子里就有声音小声效仿。近几年,效仿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有个道士见了非常吃惊,说:“你肚子里有一只应声虫,不马上治疗的话,会殃及妻子、子女。办法是读《本草》,遇到应声虫不回应的药名,吃下去病就会好。”于是,杨勔按照道士的话开始念《本草》,读到雷丸这味药时,应声虫突然不吭声了。杨勔便狂撮雷丸,很快病就好了。

长汀的街头有一个乞丐,也得了这种病,引来很多人围观。有人跟乞丐说,吃了雷丸病就会好。谁知这个乞丐说:“某贫无他技,所以求衣食于人者,唯藉此耳。”意思是说,我这个人没什么长项,病治好了,就没法卖艺了。

宋朝地域歧视也比较严重。倪彦曾经在太原府当幕官,发现太原人喜欢吃枣,无论贵贱老少,袖口里经常揣着枣,没事就取出吃上一枚。太原人牙齿都是黄的,就是由于吃枣的缘故,难怪嵇康说:齿居晋而黄。(这让我想起老唐,他在太原生活了十来年。去年四月,我还陪他在太钢附近找到了他家的旧居。)

宋人嗜古,李清照和赵明诚这对奇葩夫妻便是明证。

宋代玉器造型开始接近写实,以花、鸟、兽为主,尤其是龙凤呈祥之类的主题最受欢迎,主要是老百姓也可以赏玩。但也开始了大规模的造假,仿制了很多商周时期的器型,比如玉圭、玉璧、青铜鼎等,很多玉器就是宋人给起的名。(因为那时还不时兴田野考古,宋代以来的金石著作中,其中的一些史前玉器都被当成夏商周三代的玉器被著录。)

书画作品的造假更不用说了,可能因为宋朝高人多,就连张伯驹老先生都打了眼。我个人认为,字画造假始于临摹,未必有什么不良动机,只是临着临着就乱真了。宋徽宗就临摹过张萱的《捣练图》和《虢国夫人游春图》。

但最著名的仿造例子是北宋哲宗绍圣三年(1096),在咸阳县刘银村修舍时,从地里掘出一枚古玉印,上面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几字,马上献给了朝廷。哲宗信以为真,将其视若国玺,后经蔡京和李公麟等鉴考,证明是假的。蔡京大家都知道,李公麟是北宋画家,擅长纸本白描,画过《五马图》《临韦偃牧放图卷》等。

后来宋朝倒霉,就倒在这枚印章上了。难怪徽宗对它不待见,“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自作受命宝”。那枚玉玺从此下落不明。

曾经在一个古玩摊见到一个青铜的小铲,年代在宋以前。它的柄很细,有两厘米长,铲的顶端有四个小圆孔。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文扇,上面的四个小孔是穿鹅毛用的,由于年代久远,上面的丝线和鹅毛都没了。古人写完毛笔字久久不干,特别是南方,就要用文扇去扇。这是一件需要耐心的活计,一般都是贴身丫鬟或者书童方能胜任。好在古人的毛笔字都写得不太大(不过寸余),因为没有一得阁,研起墨来颇不容易,所以才会惜墨如金。即便是写匾额,也是先写了小样再拿去放大。

我个人喜欢宋代,主要原因是宋代没有宵禁,可以夜间出来混小酒馆。另外,宋代人也迷恋乱力怪神,喜欢讲鬼故事(因宋时忌讳渐多,文人还喜欢讲前朝掌故,不太触碰现实题材)。我就特别爱看那些女妖怪勾引落魄书生的鬼故事,不管它们有多恐怖。

宋人花钱方面,不管是商人还是市民阶层,花钱都大手大脚,甚至钱不过夜,就好像这些钱是偷来的抢来的似的。钱花光了没关系,直接去当铺把衣服和手头的东西当了接着耍。传说当年西湖边上的当铺就是给这些人开的。

书稿完成之后,正值狗年(农历戊戌年)正月,屋里明媚如春,狗狗们在床上或趴或躺,晒着天阳。而屋外寒风朔朔,北京自入冬以来一场像样的雪都没下。有一天突然想吃花甲米线,这件事听着有些奇怪,因为之前从没吃过。这种吃食在北京尚属新生事物,只有在重庆、成都等地才能吃到。再有就是如何写这篇序,更是着实踌躇了一阵子,李清照当年写《金石录后序》,就让我有些不解。后来才知道,之前因为有人写过序,再写就是后序了。虽说是后序,却也排在了正文前面。

感谢高大师,送给我第一本参考资料,还将这本书的文稿推荐给北岛。感谢任小强,帮我找来与本书相关的诸多细节。感谢鸭姐,帮我在网上买书。感谢狗子,慨然为我写跋。感谢阿坚跟我分享他在怀仁的旅行经历。雍熙三年(986)正月,宋辽在金沙滩打过一场恶仗,宋损兵折将,从此元气大伤,埋下了悲催的种子,也才有了后来的“澶渊之盟”。

感谢老葛、石磊、方叔、袁玮、小姚、郑献成、魏海波、王忻、王海、哈雷、左梨、蛋挞、老瓦、老楼、陈飞、天晖、宏志、汉行、罗艺、立峰、孙助、应昊、潜夜、夏夏、任伟东、关洛勤、细细、江泛、丁小禾,为本书提供了诸多支持和帮助。

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