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库存现金
一、库存现金的管理
库存现金通常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企业可以随时动用的货币资金。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保持一些流动资产,而库存现金则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可以随时用其购买所需的材料、固定资产,支付有关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也可直接用来偿还债务,还可随时存入银行。
在各国的会计实务中,现金的概念和范围有所不同,在多数国家,现金是一种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一切可以自由流通与转让的交易媒介,也就是说,包括库存纸币、硬币、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可以普遍接受的流通手段,主要有个人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汇票、邮政汇票、信用卡、银行本票、保付支票等。在我国,现金是一种狭义的概念,通常是指现行流通的人民币和部分外币。在会计核算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企业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因此库存现金是指留存于企业,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钞,企业必须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库存现金管理的内容。
1.界定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
企业可以使用的现金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劳保福利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款项;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现行规定1 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凡是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加强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库存现金的核定应由其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根据企业3~5日的零星开支确定其需要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日,但不能超过15日的日常零星开支,可以考虑距离银行的远近等因素。超过限定额度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低于限定额度的现金应及时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以补足核定的库存现金储备。
3.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企业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企业根据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此外,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二、库存现金账户的设置
为了总括反映企业库存现金的收付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现金的实际结存额。企业若有拨付内部单位使用的业务周转金,尽管也采用现金流转形式,但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单独组织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总账和库存现金日记账,分别组织企业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日记账一般由出纳人员根据经审核无误并收付款后的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情况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余额栏的结存数,并将账面结存数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数额相核对,保证账款相符。月度终了,库存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的余额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库存现金日记账的一般格式见表2-1。
表2-1 库存现金日记账
三、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收支业务的核算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例2-1】 方兴建筑工程公司开出现金支票一张,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5 000元备用。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库存现金支付的核算
【例2-2】 方兴建筑工程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持单据报销办公用品费用1 700元,以现金支付。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二)库存现金清查业务的核算
企业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库存现金清查。库存现金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长款或短款,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现象等。库存现金清查的方法一般为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单。
如果库存现金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将短款或长款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再分别情况处理。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对于库存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账户;对于库存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库存现金溢余,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例2-3】 方兴建筑工程公司在库存现金清查中,发生短款情况如下。
(1)清查中,发现库存现金实存额较账面额少115元,原因待查。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经查,上项库存现金短款属于出纳责任,应由其个人赔偿。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例2-4】 方兴建筑工程公司在库存现金清查中,发生长款情况如下。
(1)清查中,发现库存现金实存额较账面额多200元,原因待查。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经反复核查,上项库存现金长款原因不明,报经批准转作企业利得处理。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