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础乐理知识
音乐是由许许多多不同音高的音组成的,经过长期实践与探索,人们把这些不同音高的音有组织地连起来,通过各种不同音色的乐器或人声演奏和演唱,来传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逐渐形成了名为“音乐”的艺术体系。因此音乐被全世界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称为“无国界”的人类共同语言。
一、声音的特性
音是由物体振动而产生的,它属于一种物理现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物理特征。
1.高低
音的高低是由发音体在一定时间(秒)内的振动次数(频率)决定的。振动次数越多,音越高;振动次数越少,音越低。在唱歌时音的高低控制不好,就会跑调。
2.长短
音的长短是由音的持续时间决定的。发音的持续时间越长,音则长,反之则短。在唱歌时跟不上节奏或忽快忽慢,就是音的持续时间控制不准确造成的。
3.强弱
音的强弱是由音的振动幅度(振幅)决定的。振动幅度大,音则强,反之则弱。掌握不好音的强弱变化,就容易节拍混乱。
4.音色
音色是由发音体本身的材质、形状、大小及其能发出泛音的多少来决定的。如敲击金属或木制品所发出的声音会明显不同。这也是我们容易从听觉上区分各种不同乐器发出的声音的原因。
二、乐音
音乐中的音根据其振动是否规则,可分为乐音与噪音两种。我们把振动规则、高低明确的音称为“乐音”。例如:钢琴上每个琴键所弹出的音,其振动频率都是有规律的。以部分音组中C音的振动频率为例:
由此可见,乐音的振动很规则并且音高是确定的。音乐中主要使用的是乐音,但是还有一种与乐音不同的音也被大量使用,这就是振动不规则、高低不明确的“噪音”。噪音振动不规则的原因,大多是由发音体的振动方式以及音的传播方式所决定的。噪音性乐器的典型代表是锣、鼓等打击乐器,人们常利用它们独特的音色来体现音乐的节奏及色彩以作为音乐的补充,噪音也是音乐表现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国际标准音
将音乐中所使用的音在高度上以一定的标准,作为定音标准的参照音称为“标准音”。在18世纪以前,由于世界各国采用的定音方法和发音材料不同,再加上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标准音存在很大的差异,不便于音乐的交流与创作,艺术家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改变这种混乱的局面。1834年,欧洲的一些物理学家在德国斯图加特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把标准音定为a=440Hz,以便于物理学方面的声学研究。1859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一次有音乐家和物理学家共同出席的国际会议上,修改了以前的标准,将a=435Hz作为国际标准音。1939年5月,在英国伦敦召开的国际会议上,重新确定a=440Hz为“国际第一标准音”,并沿用至今,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四、乐音体系
我们已经知道构成音乐的音是人耳能听到的声音中极少的一部分。常用的乐音范围约为27~4100Hz。在这个范围内全部有固定音高的音的总和称为“乐音体系”。在乐音体系中,人耳能清楚辨别的音高最小单位称为“半音”;两个半音相加等于一个“全音”。在所有乐器中,能包含全体乐音的代表乐器就是有“乐器之王”美称的钢琴。钢琴的琴键有黑、白两色,相邻的两个琴键(含黑色)构成半音,隔开一个键(含黑键)的两个键构成全音。标准的钢琴键盘共有88个琴键,即88个乐音,其音域为最低音A2(振动频率27.5000Hz)到最高音c5(振动频率4186.0076Hz),涵盖了整个乐音体系,换句话说:乐音体系就是由这88个音构成的。随着电子乐器的出现与发展,乐音体系向高低两个方向稍有扩展,但仍以传统乐音体系为主体。
乐音体系键盘示意图
五、音名与唱名
乐音体系中的乐音虽然有高低不同的88个音之多,但它们从低到高始终重复、循环着七个“基本音”,这七个音称作“本位音”,其它各音的名称都是这七个音变化来的。七个本位音都有各自的名称,叫作这个音的“音名”,用大写或小写的C、D、E、F、G、A、B来表示。当以C调(即1=C)演唱这七个基本音时,分别将它们唱作Do、Re、Mi、Fa、Sol、La、Si。由于这七个固定的音名在歌唱时使用,所以称它们为本位音的音名。
六、音组
由于七个基本音名在乐音体系中循环、重复使用,因此产生了许多音名相同而音高不同的“同名音”。为了便于区分这些同名音,便将乐音体系中的音以七个一组,形成若干个音的单位,称为“音组”。
乐音体系音组分布图
在乐音体系中央的这个音组称为小字一组。比小字一组高的音组顺序定名为小字二组、小字三组、小字四组和小字五组;比小字一组低的音组顺序定名为小字组、大字组、大字一组和大字二组。顾名思义小字组就是用小写音名表示,并在音名的右上方加注数字以示组别。如:c表示小字组的c音,c1表示小字一组的c音,f2表示小字二组的f音。大字组用大写音名表示,并在音名的右下方加注数字以示组别。如:D表示大字组的D音,G1表示大字一组的G音,B2表示大字二组的B音。
七、十二平均律与全音、半音
在乐音体系中,将各音的音色精确高度及其相互关系的确定法则称为“律制”。律制是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发展形成的,并成为确定调式音高的基础。目前通行的有三种律制,即“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其中“十二平均律”使用最为广泛。十二平均律是我国明代音乐理论家朱载 运用科学计算首创的定律法。将一个八度(音组中两个相邻的同名音之间的音高距离称“八度”,如c1—c2)平均分成十二个均等的音,其中每个音作为音高的最小单位,称作半音。两个半音构成全音。在七个基本音中,除E和F、B和C之间为半音关系,其余相邻的两音都为全音关系。由此,七个本位音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八、变音记号与等音
当基本音升高半音时称为“升音”,在音名的左上方加注升音记号“ ”,表示该音被升高半音。如等。
当基本音降低半音时称为“降音”,在音名的左上方加注降音记号“”,表示该音被降低半音。如等。
当基本音升高全音时称为“重升音”,在音名的左上方加注重升音记号“”,表示该音被升高两个半音。如等。
当基本音降低全音时称为“重降音”,在音名的左上方加注重降音记号“ ”,表示该音被降低两个半音。如等。
将已经升高或降低的音还原称为“还原音”,在音名左上方加注还原记号“ ”,表示该音被还原。如等。
以上五种表示音的升降变化的记号称为“变音记号”。
等音记号:在半音相等的条件下,相距全音的两个音,当前音升高半音时等于后音降低半音。如等。当前音重升时等于后音,如等。相距半音的两个音,当前音升高半音时等于后音,如等。这种音高相同而音名不同的音称为等音。
等音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