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能比死人还惨: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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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乡下好人

弗里曼太太除了独自一人时脸上毫无表情外,还有其它两种表情,热忱的表情及与之相反的表情。在一切人际交往中,她就只有这两种表情。热忱的表情像重型卡车前进般沉着而强劲。她双眼从不左顾右盼,但会随着叙事的转折而转动,似乎眼睛跟着一条黄线钻进了故事的中心。她很少使用另一种表情,因为很少有必要收回说过的话,但一旦需要,她脸上的表情会完全凝固,两只黑眼睛会几乎难以察觉地略微动一动,似乎在退缩,于是旁观者会看到弗里曼太太尽管站在那儿,像装满谷物的麻袋一个摞一个似的真真切切,心却不在那儿了。在这种情形下,想要跟她说些什么让她明白,这样的事霍普韦尔太太早就不会干了。就算她唠叨个不停也没用,从来都没人能让弗里曼太太承认自己在哪一点上错了。她会站在那儿,就算能让她说话,也是诸如“好吧,我不该说是那样,也不该说不是那样”之类的话,或者眼光扫过厨房最上层的架子,注视着上面一堆积了灰的瓶瓶罐罐,她也许会说:“你瞧,去年夏天你收起来的无花果,你没吃多少。”

她们总在厨房吃早餐时处理重大事务。每天早上,霍普韦尔太太七点起床,点燃自己和乔伊的煤气炉。乔伊是霍普韦尔太太的女儿,身材高大,肤色白皙,金发碧眼,一条腿是假肢。尽管乔伊三十二岁了,还受过高等教育,但霍普韦尔太太仍然把她当作孩子。乔伊会在妈妈吃早餐时起床,蹒跚着走进浴室,砰地关上门。过一会儿,弗里曼太太就会来到后门。乔伊会听到妈妈叫:“进来吧。”接着妈妈就会和弗里曼太太谈上一阵子,她们的声音很低,在浴室里根本就听不清。等乔伊进去后,她们通常都已经聊完了天气,开始聊弗里曼太太的女儿,要么是格莉妮丝,要么是卡拉玛,乔伊叫她们为格莉赛琳[1]和卡拉梅尔[2]。格莉妮丝十八岁,长着一头红发,追求她的人一大把;卡拉玛,肤色白皙,一头金发,年仅十五,但早已结婚,还有了身孕。她吃什么吐什么。每天早上,弗里曼太太都会告诉霍普韦尔太太,自从上次前来汇报之后卡拉玛又吐过了多少次。

霍普韦尔太太喜欢跟别人说,格莉妮丝和卡拉玛是她所知道的最漂亮的两个女孩子,说弗里曼太太十分贤淑,说她可以大大方方地带着弗里曼太太,无论遇见谁,都要介绍一番。霍普韦尔太太接着还会说当初她是如何雇到弗里曼太太一家子的,他们一家真是上帝送给她的,她已经雇佣他们四年了。之所以留他们当佃农这么久,是因为他们不是废物。他们是乡下好人。他们给了一个男人的名字作为担保人,霍普韦尔太太打电话给那个男人,他对她说弗里曼先生是个好农夫,但他的老婆却是世上最爱嚷嚷的人。“件件事她都要有份,”男人说,“要是尘埃落定她还没在现场出现,我敢说她准是死了,就是这样。你的事情她全都想知道。弗里曼先生我能受得了,”他说,“但那个女的哪怕在这儿多待一分钟,我和我老婆都受不了。”这番话让霍普韦尔太太好几天都无法做出决定。

最后,她还是雇佣了他们,因为没有别的人选,但是她事先就完全想好了该如何对付那个女人。霍普韦尔太太决定,既然那女人是那种什么事都想插手的人,她就不仅要让那个女人事事插手,而且一定要保证她事事都插手——她会让那个女人负责所有的事,让她主管一切。霍普韦尔太太自己没有坏品质,但她总有法子建设性地利用别人的坏品质,因此她从不觉得自己有所欠缺。她雇佣了弗里曼一家,一用就是四年。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这是霍普韦尔太太最喜欢的一句口头禅。另一句是:这就是生活!还有一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嗯,别人也有别人的观点。她通常会坐在桌旁说这些话,语气温柔而坚决,仿佛只有她才有这些看法。而高大笨重的乔伊,心中总是满怀愤慨,已经抹去了脸上一切表情,这时候她会盯着旁边一点,双眼呈冰蓝色,那副神情就像一个人故意让自己成了瞎子,还打算一直保持下去。

霍普韦尔太太对弗里曼太太说生活就是那样的时候,弗里曼太太会说:“我也常这么对自己说。”随便是谁想到的事情,没有什么不是她先想到的。她比弗里曼先生机敏。他们夫妇到这儿来了一段时间后,霍普韦尔太太对她说:“你知道的,你才是真正当家的。”还挤了挤眼。弗里曼太太说:“我知道。我反应一直都很快。有些人就是比别人反应快。”

“每个人都各不相同。”霍普韦尔太太说。

“是的,大多数人都是。”弗里曼太太说。

“这世上得什么人都有。”

“我自己也经常这么说。”

乔伊已经习惯了早餐时这类谈话,也习惯了午餐时更多此类的话,有时她们吃晚餐时也谈这些。没有客人时,她们在厨房吃饭,因为这样更方便。弗里曼太太总是设法在她们吃到一半时到来,看着她们吃完。如果是夏天,她会站在门口,但如果是冬天,她会把一个胳膊肘搁在冰箱顶上,站着俯视他们,或者站在煤气炉旁,稍稍提着裙子后面。她偶尔也会靠墙站着,头晃来晃去。她从不会急着离开。这一切对霍普韦尔太太都是种折磨,但她极有耐心。她意识到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弗里曼一家是乡下好人,如今这个时代,要是你找到了乡下好人,你最好留住他们。

霍普韦尔太太和废物打交道经验丰富。在雇佣弗里曼一家之前,她平均一年要换一家佃户。那些农民的老婆都不是那种你愿意留在你身边待很久的人。霍普韦尔太太很早就和丈夫离了婚,需要有人陪她在田里散步。乔伊被迫陪她散步时,不但话说得难听,而且一脸不高兴,搞得霍普韦尔太太说:“你要不高兴来,就别来了。”而乔伊直着身子僵着肩膀站着,脖子略向前伸,答道:“如果你要找我,我就在这儿呢——就跟我眼下一样。”

霍普韦尔太太原谅乔伊这种态度,因为乔伊腿的缘故(乔伊十岁时,在一次打猎事故中,那条腿被枪打断了)。霍普韦尔太太意识到她的孩子已经三十二岁了,二十多年来都只有一条腿,心里总是很难受。她仍然把乔伊看成一个孩子,因为一想到乔伊是个可怜的胖姑娘,三十岁了还从没跳过一支舞,从没有过正常人的美好时光,她的心都碎了。女孩的名字确实是叫乔伊,但她二十一岁时一离开家,就按法律手续改了名字。霍普韦尔太太相信乔伊是想了又想,最后才碰巧找到了这个无论在哪种语言里都是最难听的名字。就这样,她离开了家,把乔伊这个美丽的名字改了,直到改完后才告诉妈妈。她依法登记的名字叫赫尔加。

想到赫尔加这个名字,霍普韦尔太太就会想起一艘战舰宽阔空荡的船体。她是不会用这个名字的。她继续叫女孩乔伊,乔伊也会回应,不过完全是无意识的。

赫尔加已经学会容忍弗里曼太太,因为弗里曼太太让她不用再陪妈妈散步。甚至格莉妮丝和卡拉玛也有些用处,她们可以转移别人对她的关注。起先她以为自己会受不了弗里曼太太,因为她发现不可能粗鲁地对待弗里曼太太。弗里曼太太会奇怪地怨恨起来,阴沉着脸好几天,但究竟什么原因却不甚明了。当面直说她的不是,白眼看她,给她难看的脸色——这些她都无动于衷。可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弗里曼太太开始叫她赫尔加了。

她在霍普韦尔太太面前不会这么叫,这样叫准会激怒她,但当弗里曼太太和那女孩恰好一起在屋外时,她会在说完什么之后加上赫尔加这个名字,高大的戴着眼镜的乔伊—赫尔加则会横眉怒目,脸涨得通红,好像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乔伊认为赫尔加这个名字是她的私事。她当初选这个名字纯粹是因为这个名字念起来很难听,后来她才完全感到这名字跟她十分相符,完全如天赐一般。她想象这个名字像丑陋的大汗淋漓的伏尔甘[3]一样有效,伏尔甘待在火炉中,只要他召唤一声,女神就得出现。她把这个名字视为她最具创造性的杰作。她最大的一项胜利是她妈妈没能把她塑造成乔伊,但更妙的是她亲手把自己变成了赫尔加。可是,弗里曼太太喜欢叫这个名字,却只会让她十分恼火。似乎弗里曼太太圆亮、尖锐的眼睛深深穿透了她的面容,碰触到了后面的某个秘密。她身上有些东西似乎让弗里曼太太感兴趣,后来有一天赫尔加意识到那东西就是她的假肢。弗里曼太太对孩子们遭受的不为人知的感染、残疾、虐待等等的细节有着特殊的喜好。至于疾病,她更喜欢那些沉疴恶疾、久治不愈的。赫尔加听到过霍普韦尔太太告诉弗里曼太太打猎事故中的细节,乔伊的腿是如何确确实实地被打飞,她是如何一直清醒着。无论何时弗里曼太太听到这些,她的样子都像在听一小时之前刚发生的事。

清晨,赫尔加拖着沉重的步子走进厨房(她走路时本可以不发出那么难听的声音,可她偏不——霍普韦尔太太确信是这样——因为那声音非常难听),她瞥了她们一眼,没说话。霍普韦尔太太会穿着红色晨服,头发用碎布在头上缠了一圈。她会坐在餐桌旁,吃完早餐,而弗里曼太太胳膊肘向外支在冰箱上,俯视着餐桌。赫尔加总是把她的鸡蛋放到炉子上煮,然后交叉双臂,站在那儿看着鸡蛋,霍普韦尔太太会看着她——没有直视,而是既看得到她,也看得到弗里曼太太——同时在想,只要她情绪好一点,就不会那么难看了。她的脸并没什么问题,一副讨人喜欢的神情总是有用的。霍普韦尔太太说,遇事乐观积极的人,即使样子不美,也会显得很美。

每逢这样看乔伊时,她都忍不住想,要是那孩子没去读博士,情况会更好些。那个学位没让她出人头地,既然她已经获得了学位,就没有理由再去上学了。霍普韦尔太太认为女孩子上上学,玩一玩挺好的,但是乔伊已经“过了那个时期了”。反正,她身体不太结实,也去不了学校。医生告诉霍普韦尔太太,如果照顾得非常好,乔伊可能会活到四十五岁。她心脏不好。乔伊说得很明白,要不是因为自己这种情况,她早就远离这些红色山丘和这些乡下好人了。她会在大学里讲课,听课的人知道她在说什么。霍普韦尔太太能清楚地想象出乔伊在那儿的样子,就像一个稻草人,对着更多的稻草人讲课。现在乔伊整天穿着已经穿了六年的裙子和黄色运动衫走来走去,那黄色运动衫上还印了一个凸出的褪了色的骑马牛仔。她认为这很有趣,霍普韦尔太太却认为这很蠢,也正表明她仍然是个孩子。她很聪明,却没一点常识。霍普韦尔太太觉得她每年都变得与别人越来越不一样,越来越像她自己——自负、粗鲁、斜着眼。她还说些不像样的话!她对自己的母亲说——毫无先兆,毫无理由,吃饭吃到一半时站起来,脸色发紫,嘴里还有东西——“女人!你可曾看过自己的内心?你可曾看着自己的内心,发现你不是什么吗?上帝啊!”她大叫着,又坐了下来,盯着自己的盘子,“马勒伯朗士[4]说的没错: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光。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光!”霍普韦尔太太至今都不知道是什么惹出乔伊那番话。她只是说笑一笑又不会伤害到谁,本指望乔伊能听得进去。

乔伊获得了哲学学位,这让霍普韦尔太太完全搞不明白。你可以说:“我女儿是护士。”或“我女儿是老师。”甚至还可以说:“我女儿是化学工程师。”但你不能说:“我女儿是哲学家。”希腊人和罗马人之后就没有这种说法了。乔伊整天深陷在椅子里低头看书。她有时会出去走走,但不喜欢狗啊、猫啊、鸟啊、花啊之类的东西,也不喜欢大自然或是英俊的小伙子。她看那些英俊小伙子时的样子,就像她能闻到他们的傻气似的。

一天,霍普韦尔太太拿起乔伊刚刚放下的一本书,随便翻看了看,看到这么一段:“另一方面,科学必须要重新坚持其审慎和严肃,要声明其只关心‘是什么’的问题。‘无’——对科学而言,它除了是令人恐惧的东西,是虚空的东西,还能是什么呢?如果科学是正确的,那么有一件事是铁定的,即科学希望对‘无’一无所知。这是研究‘无’的绝对科学的方法。通过希望对‘无’一无所知,我们得知了这一点。”这段话用蓝色铅笔划了线,这些话就像莫名其妙的邪恶魔咒施在霍普韦尔太太身上。她快速合上书,走出房间,仿佛在打冷颤。

那天上午乔伊进屋时,弗里曼太太正谈着卡拉玛。“她晚饭后吐了四次,”弗里曼太太说,“夜里三点后起来了两次。昨天她什么都没做,净在捣腾衣柜抽屉了。就干了这事儿。就站在那儿,看她能找到什么东西。”

“她得吃东西。”霍普韦尔太太啜了一口咖啡,小声说道,同时注视着炉子旁乔伊的背影。她正琢磨着乔伊对卖《圣经》的小伙子说了些什么。她想不出乔伊与小伙子有可能聊些什么。

那是个瘦瘦高高的小伙子,没戴帽子,昨天来她们家推销《圣经》。小伙子出现在门口,提着个大大的黑色手提箱,手提箱很重,所以他提着箱子的那半边身子只得靠着门边支撑着。他似乎已经累得快瘫倒了,但还是语调欢快地说:“早上好,塞达斯太太!”接着把手提箱放到门垫上。小伙子身穿亮蓝色套装,黄袜子没有完全拉起来,相貌却不算难看。他颧骨突出,一绺看起来粘粘的褐色头发落在前额。

“我是霍普韦尔太太。”霍普韦尔太太说。

“哦,”小伙子说,假装一脸迷惑,但双眼放光,“我看到邮箱上写着‘塞达斯’,所以以为您就是塞达斯太太!”说着一阵哈哈大笑。他提起手提箱,趁着气喘吁吁之时,朝前跌进了她的客厅。简直就像是手提箱先动了,蓦地拉着他紧跟其后。“霍普韦尔太太!”他说着,一把握住她的手。“祝您健康!”又一阵大笑,紧接着突然一脸严肃。他停下来,诚挚地直视着她说:“太太,我有些重要的事要跟您谈谈。”

“好吧,请进吧。”霍普韦尔太太低声说,心里不大高兴,因为她的饭差不多准备好了。小伙子走进客厅,在一张直背椅的边上坐下,把手提箱放在两脚之间,朝屋子里四周扫视了一遍,仿佛要借此考量霍普韦尔太太。两个餐具柜上的银器闪闪发光。霍普韦尔太太断定他从来就没到过这么雅致的房间。

“霍普韦尔太太,”小伙子说起话来,他喊她名字的时候,听起来简直有些亲密,“我知道您信仰基督。”

“是的。”她低声应道。

“我知道,”小伙子说着停顿了一下,把头一歪,看起来非常聪明,“您是个好人。朋友们跟我说过。”

霍普韦尔太太从不喜欢被人当成傻瓜。“你是卖什么的?”她问道。

“《圣经》。”小伙子说,眼睛匆匆扫了一遍屋子,接着说,“我看您客厅里没有家用的《圣经》,我知道您就缺这个!”

霍普韦尔太太不能说“我女儿不信神,不让我把《圣经》放在客厅里。”她只是略有些生硬地说:“我把《圣经》放在床头了。”这可不是实话,《圣经》在阁楼某个地方。

“太太,”小伙子说,“上帝的话语应该放在客厅。”

“唔,我想那只是个人喜好的问题,”她回应道,“我想……”

“太太,”他说,“对基督徒来说,上帝的话语除了放在心上,还应该放在屋子里的每一个房间里。我知道您是个基督徒,因为在您脸上每一条纹路里,我都能看出这一点。”

霍普韦尔太太站起来说:“好吧,小伙子,我不想买《圣经》,我闻到我的饭糊了。”

小伙子没有起身。他扭着双手,低头看着,然后轻声说:“好吧,太太,我跟您说实话吧——如今没多少人想买《圣经》,况且,我知道自己太直截了当。我除了直说外,就不知道该怎样说才好。我只是个乡下人。”他抬眼瞥了瞥霍普韦尔太太不太友好的脸,“像您这样的人是不愿意糊弄我这样的乡下人的!”

“什么?”她大声说道,“乡下好人是世上最难得的好人!而且,我们都有各自不同的行为方式,得有各式各样的人,世界才能运转起来。这就是生活!”

“您说的对极了。”小伙子说。

“嗯,我认为这个世上的乡下好人不够多呢!”她激动地说,“我认为问题就出在这儿!”

小伙子面露喜色。“我还没自我介绍呢,”他说,“我叫曼利·波因特,来自威洛霍别附近的乡下,还不算不上是个地方,只是一个地方的附近。”

“你等一等,”霍普韦尔太太说,“我得去看看我的饭了。”她朝厨房走去,发现乔伊正站在门旁边,一直在听他们说话。

“打发掉世上最难得的好人,”乔伊说,“我们吃饭吧。”

霍普韦尔太太难受地看了她一眼,把蔬菜下面的炉火关小了些。“我可不能待人粗鲁。”她喃喃道,回到了客厅。

小伙子已经打开了手提箱,每个膝盖上搁着一本《圣经》,坐在那儿。

“你还是把这些收起来吧,”她对小伙子说,“我一本都不要。”

“谢谢您说实话,”小伙子说,“如果不是远到郊外,您是看不到实实在在的人的。”

“我知道,”她说,“真正诚实的人!”透过门缝,她听到一声叹息。

“我想许多男孩子来跟你说,他们为了完成大学学业而勤工俭学,”小伙子说,“但我不打算这么跟你说。不知为什么,”他说,“我不想上大学,我想为基督教奉献一生。唉,”他压低了声音说,“我有心脏病。可能活不长了。当你知道自己有毛病了,活不长了,那么,太太……”他停下来,张着嘴,盯着霍普韦尔太太。

他和乔伊状况一样!霍普韦尔太太知道自己眼泪盈眶,但很快抑制住,低声说道:“留下来吃个饭,怎样?我们欢迎你!”她听到自己这么说的刹那,又觉得不安。

“好,太太,”小伙子声音局促不安地说,“我当然非常愿意!”

乔伊只在被介绍给小伙子时看了他一眼,然后整顿饭的过程中,就没再瞧过他。他对乔伊说了几句话,她装作没听见。霍普韦尔太太无法理解这种故意没礼貌的表现,尽管她平日里也容忍了,而且她觉得自己总是不得不过于热情,以弥补乔伊的无礼。她鼓励小伙子谈谈自己的情况,他就谈起自己来。他说家里有十二个小孩,他排行第七,八岁那年,父亲被压死在树下。父亲被压得很惨,事实上,几乎给劈成了两半,完全辨认不出来了。他母亲辛勤工作,尽其所能地生活下去,一直让自己的孩子上主日学校[5],他们每晚读《圣经》。他现在十九岁,卖《圣经》已经卖了四个月了。当时已经卖出了七十七本,还另外有人答应要买两本。他想当一名传教士,因为他认为那是能为人们服务的最好途径。“失去自己生命的,将寻得生命。[6]”他简单地说,说得非常诚恳、真挚、热切,霍普韦尔太太无论如何都不能笑。他用一片面包挡着,免得豌豆滑到桌上,后来又用那块面包把盘子擦得干干净净。霍普韦尔太太看得出乔伊正在一旁观察那小伙子如何使刀叉,她也看出来每隔几分钟,小伙子都会热切地打量乔伊一眼,似乎想吸引她的注意。

吃完饭后,乔伊收拾完桌上的盘子后就走了,霍普韦尔太太留下来和小伙子聊天。他把自己的童年、父亲的事故以及碰到过的种种事情,又向她说了一遍。每隔五分钟左右,她都要强忍住不打哈欠。小伙子坐了两个小时,直到最后霍普韦尔太太说自己必须得走了,要到镇上见个人,他才装好《圣经》,向她道谢,准备离开,但在门口他停住脚步,紧握住她的手,说他在外出推销的时候从没遇到过像她那么好的人,还问他是否可以再来。霍普韦尔太太说她随时欢迎。

乔伊一直站在路上,很明显在看远方的什么东西。这时小伙子走下台阶向她走去,身子歪向提着沉重的手提箱的那边。他停在乔伊站着的地方,面对着乔伊。霍普韦尔太太听不到他说了些什么,但一想到乔伊会对他说些什么,她就直发抖。她能看到过了一会儿乔伊说了些什么,接着那小伙子开始说了起来,用空着的那只手做了个兴奋的手势。过了一会儿乔伊又说了些什么,小伙子又开始讲起来。接着令霍普韦尔太太诧异的是,她看到他们两个一起朝大门走去。乔伊和他一路走到了大门口,霍普韦尔太太想不出他们相互间说了些什么,她也不敢去问。

弗里曼太太一门心思要霍普韦尔太太注意到她。她从冰箱旁移到了煤气炉旁,这样一来,霍普韦尔太太就只得转身面对着她,以便显得在听她说话。“昨晚格莉妮丝又和哈维·希尔出去了,”弗里曼太太说,“她得了麦粒肿。”

“希尔,”霍普韦尔太太心不在焉地问,“是在修车厂工作的那个吗?”

“不是,是上按摩学校的那个,”弗里曼太太回答说,“格莉妮丝长了麦粒肿,已经两天了。她说希尔那天晚上带她出去时说:‘我来帮你把麦粒肿消掉。’她问:‘怎么消?’他说:‘你就在汽车座椅上躺下,我做给你看。’于是她躺了下来,他就拍她的脖子。拍了好几次,直到她让希尔停下。今天上午,”弗里曼太太说,“她的麦粒肿没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我从没听过这种事。”霍普韦尔太太说。

“希尔要她当着法官的面嫁给他,”弗里曼太太继续说,“她告诉希尔,她是不会在法官办公室里结婚的。”

“嗯,格莉妮丝是个好女孩,”霍普韦尔太太说,“格莉妮丝和卡拉玛都是好女孩。”

“卡拉玛说她和莱曼结婚时,莱曼说他当然感到这是神圣的。她说莱曼说他才不会花五百美元由牧师来主持婚事。”

“他愿意花多少钱?”乔伊在炉子旁问道。

“他说他不愿意花五百美元。”弗里曼太太又重复了一遍。

“好吧,我们都有事要做。”霍普韦尔太太说。

“莱曼说这样让他觉得更神圣了。”弗里曼太太说,“医生要卡拉玛吃梅干,说可以替代药物。说腹痛是由于被压到了。你知道我认为是哪里被压到了吗?”

“她过几周就会好些的。”霍普韦尔太太说。

“是输卵管里,”弗里曼太太说,“要不然,她不会像现在这么不舒服。”

赫尔加剥了两个鸡蛋放进碟子里,然后拿了一杯倒得太满的咖啡一起端上餐桌。她小心地坐下吃了起来,她打算不管弗里曼太太为了任何理由表示出要离开,她就会问东问西,好把弗里曼太太留住。赫尔加能察觉到妈妈在盯着她。第一个绕弯子的问题会是与《圣经》小伙子有关的,她不想把这个问题引出来。“他是怎么拍格莉妮丝的脖子的?”赫尔加问道。

弗里曼太太描述了一番希尔是如何拍格莉妮丝的脖子的。她说希尔有一辆五五年的墨丘利,但格莉妮丝说她宁可嫁给一个只有一辆三六年的普利茅斯,却愿意请个牧师主持婚礼的男人。乔伊问,要是希尔有一辆三二年的普利茅斯呢,弗里曼太太说格莉妮丝说的是一辆三六年的普利茅斯。

霍普韦尔太太说,像格莉妮丝这样有常识的女孩不多。她说,她喜欢那些女孩就是因为她们有常识。她说这让她想起了昨天有个非常不错的客人,一个卖《圣经》的小伙子。“天啊,”她说,“他烦死人了,但他那么真挚诚恳,都没法对他无礼。他就是个乡下好人,你知道的,”她说,“就是世上最高尚的人。”

“我看到他走了过来,”弗里曼太太说,“后来——我又看到他离开了。”赫尔加能感觉得到弗里曼太太声音里的些微变化,有点影射,似乎暗示着“他不是一个人离开的,是吗?”她仍然面无表情,但脖子变红了,她似乎要连同下一勺鸡蛋把这红色一起吞咽下去。弗里曼太太看着赫尔加,仿佛她们有个共同的秘密。

“嗯,各式各样的人才让世界运转起来,”霍普韦尔太太说,“我们各不相同,这是件好事。”

“有些人比其他人更相像。”弗里曼太太说。

赫尔加站起来,拖着脚步走进她的房间,脚步声是平常的两倍,然后锁上房门。她十点要在门口与《圣经》小伙子见面。她半个晚上都在想着这事。刚开始她认为这是个天大的玩笑,接着她看到了其中的深刻涵义。她躺在床上想象着他们之间的对话,表面上是疯言疯语,但其深度却是没有哪个卖《圣经》的人能意识得到的。他们昨天的谈话就类似这种。

他在她面前停下脚步,就站在那儿。他的脸瘦削,汗津津的发着光,尖尖的小鼻子在脸正中央,神情与在餐桌上时完全不同。他毫不掩饰他的好奇,着迷地凝视着赫尔加,就像一个小孩在动物园里看着一个新奇的动物。他呼吸急促,像是跑了很远才来到她面前。他凝视着的眼神似乎有些熟悉,但赫尔加想不起自己以前在哪里被这种眼神盯着看过。几乎一分钟他一句话都没说。然后他似乎倒吸了一口气,才低声说:“你有没有吃过两天大的小鸡?”

赫尔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简直就像是在一个哲学团体的会议上提出这个问题供大家讨论。“吃过。”她过了一会儿回答道,仿佛已经从各个角度都考虑过了这个问题。

“两天大的小鸡一定很小!”他得意洋洋地说,还有些神经兮兮地咯咯傻笑,笑得浑身直抖,脸变得通红。最后他平静下来,满眼爱慕地盯着赫尔加,但赫尔加的表情依旧没变。

“你多大了?”他轻声问道。

她等了一会儿才回答。她淡淡地说:“十七。”

他接连笑了好几声,就如同小小湖面荡起涟漪。“我看你有一条木腿,”他说,“我认为你真勇敢。我认为你真可爱。”

赫尔加茫然地站着,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陪我走到大门口吧,”他说,“你是个勇敢可爱的小家伙,我看到你走进房门的那刻起就喜欢上你了。”

赫尔加开始向前移动。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道,微笑着低头看着她。

“赫尔加。”她答道。

“赫尔加,”他喃喃道,“赫尔加。赫尔加。我从未听过有人叫赫尔加。你很害羞,是吗,赫尔加?”他问道。

她点点头,望着巨大手提箱提手上他那只红通通的大手。

“我喜欢戴眼镜的女孩,”他说,“我想得很多。我不像那种从不认真思考的人。这是因为我可能要死了。”

“我也可能要死了。”她突然说起话来,抬头看着他。他的眼睛非常小,是褐色的,闪烁着炙热的光芒。

“听着,”他说,“难道你不认为有些人注定会相遇,因为他们有种种共同之处,以及其他原因?例如他们都会严肃思考等等?”他把手提箱换到另一只手上,离她近的那只手就腾了出来。他抓住她的胳膊肘,轻轻地晃了晃。“我周六不工作,”他说,“我喜欢在森林里散步,看看大自然母亲披上了什么衣裳。越过高山到更远的地方,野餐什么的。我们明天能一起去野餐吗?答应吧,赫尔加。”他说着,用一种垂死的眼神看着赫尔加,仿佛感觉自己的内脏都要掉出来了。他甚至还朝她那边微微晃了一下。

晚上,她想象着自己引诱了他。她想象着他们俩一路走着,越过后面两块田地,一直走到谷仓。她想象着在谷仓,事情就那样发生了,她很容易就引诱了他,然后,当然她还得考虑到他可能会后悔。真正的天才即使面对头脑愚笨的人,也能将思想灌输给他。她想象着自己控制住小伙子的悔恨,将其转化为对生命的更深刻的理解。她消除了他全部的羞愧,将其变为有用的东西。

十点整,她背着霍普韦尔太太偷偷溜了出来,出发向大门口走去。她没带任何吃的,忘记了野餐时通常要带食物。她穿着一条便裤,一件脏兮兮的白衬衫,后来一想,又在领口上喷了些花碧氏[7],因为她没有香水。她来到大门口时,没人在那儿。

她来来回回看着空荡荡的公路,怒气冲冲,觉得自己被耍了,他只是想让自己听从他的摆布走到大门口。突然,小伙子从对面路堤上的灌木丛后站了起来,非常高大。他微笑着,举起帽子,帽子是新的,帽沿很宽。他昨天没戴那顶帽子,她不知道他是不是专为今天的野餐而买的。帽子是焦黄色的,环绕着一条红白相间的带子,他戴起来略有些大。他从灌木丛后面走出来,手里仍提着那个黑色手提箱。他依旧穿着昨天那套衣服和黄袜子,走起路来,袜子就滑进鞋里了。他穿过马路,说:“我知道你会来的!”

赫尔加心想他怎么知道,有些不悦。她指着手提箱问道:“你为什么带上了《圣经》?”

他握着她的胳膊肘,笑着低眼看她,似乎停不下来。“你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需要上帝的话语,赫尔加。”他说。有那么一会儿赫尔加简直怀疑发生的这一切是不是真的。然后他们俩开始爬上路堤。他们走进牧场,朝森林走去。小伙子在她身边轻快地走着蹦着。手提箱今天似乎不重,他甚至提着它直晃荡。他们穿过半个牧场,没说话,然后,他闲适地把手搭在她腰上,轻声问道:“你的木腿接在哪儿的?”

她红了脸,脸色难看,盯着小伙子,一时间他样子很尴尬。“我对你没恶意,”他说,“我只是想说你很勇敢。我想,上帝一直保佑着你。”

“不是,”她说,眼睛看着前面,快步走着,“我根本就不信上帝。”

听到这话,他停了下来,吹了声口哨。“不会吧!”他大叫道,似乎太惊讶,一时说不出别的话来。

她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他在她身边蹦了起来,用帽子扇着风。“一个女孩这样子也太不寻常了吧。”他边说边从眼角瞅她。他们来到了森林边,他又把手放在她腰上,把她拉过来靠着他,没说一句话,深深地吻了她。

这一吻的压力多过情感,却让赫尔加的肾上腺素骤然大增,简直能使人从着了火的房子里搬出一个塞得满满的箱子,但对她来说,这股力量霎时冲向大脑。甚至在小伙子放开她之前,她头脑无论怎样都还清晰、超然、有嘲讽之意,从远处觉得又好笑又同情地审视着他。她以前从未被吻过,她欣喜地发现那是一种寻常的经历,一切都在大脑的控制之中。有些人连废水也会享用,只要你跟他们说那是伏特加。小伙子神情中含着期待而又犹豫不决,把她轻轻推开,她转身继续前行,什么也没说,仿佛这事对她来说,再平常不过。

他气喘吁吁地跟在她身旁,看到她可能会被一个树根绊倒,忙去扶她。他抓住斜伸过来的长荆棘藤蔓,拉到一旁,直到赫尔加穿过。她走在前面,小伙子喘着大气跟在后面。然后他们出现在一个阳光照耀的山坡上,山坡缓缓下斜到另一个小一点的山坡。远处,可以看到存放多余干草的旧谷仓生了锈的屋顶。

山坡上点缀着矮小的粉色野草。“这么说,你没有被上帝救赎?”他突然停下来问道。

赫尔加笑了。这是第一次她对着小伙子笑。“在我的经济理论里,”她说,“我得救了,你下地狱,但是我告诉过你,我不信上帝。”

似乎没有什么能消除小伙子爱慕的神情。他盯着赫尔加看,好像动物园里一头新奇的动物把爪子伸出栏杆,亲昵地戳了他一下。她觉得他那样子像是又要吻她了,于是趁他还没有机会,就往前走了。

“咱们能不能在哪里坐一会儿?”小伙子低声道,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轻柔。

“到谷仓去坐吧。”赫尔加说。

他们快速向谷仓走去,仿佛谷仓会像火车一样悄悄开走。谷仓很大,两层楼,里面冰冷阴暗。小伙子指着通向顶楼的梯子,说:“我们不能上去,真扫兴。”

“为什么不能上去?”她问道。

“你的腿。”小伙子恭敬地说。

赫尔加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双手放到梯子上,开始往上爬。小伙子站在下面,显然惊叹不已。她熟练地把自己拉进了顶楼入口,然后向下看着他,叫道:“喂,要上来就上来吧。”于是他开始笨手笨脚地提着手提箱爬梯子。

“我们不会需要《圣经》的。”她说。

“难说。”他喘着气说。他进到顶楼后,又喘了会儿气。赫尔加坐在一堆稻草上。刀鞘似的一道宽宽的阳光,斜照在她身上,阳光里布满了尘埃。她靠在一捆干草上,脸转向一边,看着谷仓的正面门口,干草正是经过那儿从车上扔进顶楼的。遍布着粉色的两个山坡背后横亘着一片黑色的森林。天空万里无云,冷冰冰的蓝色。小伙子在她身旁坐下,一只胳膊在上,一只胳膊在下,抱着她,开始颇有章法地吻她的脸,吻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是一条鱼。他没有取下帽子,但把帽子往后推得远远的,免得碍事。她的眼镜挡住了,他则取下眼镜,塞进口袋里。

赫尔加开始没有回吻,但过了一会儿开始了。她吻了几次他的脸颊后,吻到了他的嘴唇,一直在那儿吻了又吻,仿佛要吸尽他的气息。他的呼吸清澈甜美,像小孩子一样,他的吻粘粘的,也如小孩子一般。他喃喃说着爱她,说从见第一面起就爱上了她,但那喃喃声就像被母亲哄着入睡的小孩发出的困乏烦躁的声音。整个过程中,她的脑子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也没有让感情占了上风。“你还没有说过你爱我,”最后他从她身边退开,低声道,“你一定得说。”

赫尔加的目光离开小伙子,朝空荡荡的天空望去,接着又朝天空下一道黑色山脊望去,然后向更远处似乎是两个涨了水的绿莹莹的大湖看去。她没有意识到小伙子把她的眼镜取走了,但这些风景对她而言却没什么异样,因为她很少留意周围的景物。

“你一定得说,”他又说了一遍,“你一定得说你爱我。”

她表起态来总是小心谨慎。“从某种意义上说,”她说,“如果你对这个字不那么严谨的话,你可能就会说。但那个字不是我用的。我没有幻想。我是一个看透世事,一直看到‘无’的人。”

小伙子皱着眉头。“你一定得说。我说了,你一定得说。”他说。

赫尔加几乎是温柔地看着他。“可怜的宝贝,”她低声道,“还好你不明白。”她搂着他的脖子把他拉了过来,让他脸朝下靠着她。“我们都会下地狱,”她说,“但是我们有些人已经摆脱了蒙昧,明白了这世上没有值得一看的东西。这是一种救赎。”

小伙子惊奇的眼光茫然地透过她的发梢看去。“好吧,”他几乎呜咽道,“但是你爱我,还是不爱?”

“爱,”她回答道,接着又说,“从某种意义上是爱。但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我们之间不许隐瞒什么。”她抬起他的头,看着他的眼睛。“我三十岁了,”她说,“拿了很多学位。”

小伙子看起来有些恼怒,但仍很固执。“我不在乎,”他说,“我不在乎你做过的任何事。我只想知道你爱不爱我?”他搂住她,在她脸上一阵疯狂地亲吻,直到她说:“爱,爱。”

“那好,”他放开了她,说道,“证明给我看。”

赫尔加笑了,两眼朦胧地看着外面变幻不定的风景。她甚至还没有打定主意试一试,就已经引诱到他了。“怎样证明?”她问,觉得应该拖一拖他。

他斜过身子,唇贴着她耳边低声说:“让我看看你的木腿装在哪儿的。”

赫尔加轻轻地尖叫了一声,脸上顿时失色。令她震惊的倒不是这个猥亵的建议。小时候她有时会感到羞愧,但教育把这种情绪的最后一丝痕迹都已经消除了,就像优秀的外科医生切除了肿瘤一样。对于小伙子问的这个问题,她不再会感到羞愧,就像她不会相信他卖的《圣经》一样。但就像孔雀对自己的尾巴一样,她对自己的假腿很敏感。除了她自己,从未有人摸过它。她在私底下照料她的假腿时,几乎将眼光避开,就像有人照料自己的灵魂一样。“不行。”她说。

“我就知道,”他低声说着,坐了起来,“你在把我当猴耍。”

“不,没有,没有!”她叫道,“就接在膝盖。就在膝盖。你干嘛要看?”

小伙子锐利的目光久久地注视着她。“因为,”他说,“木腿让你显得与众不同。你与别人不同。”

她坐着盯着他。脸上和冰冷碧蓝的圆眼睛里没有丝毫迹象显示出她受到了感动。但赫尔加觉得自己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让大脑开始抽吸她的血液。她认定自己一生中第一次面对真正单纯的人。这个小伙子有一种超出智慧的本能,触摸到了她的真我。过了片刻,她粗哑地高声说:“好吧。”就像彻底向他屈服了一样。她仿佛正失去自己的生命,却不可思议地在小伙子那里又找了回来。

他非常温柔地把那只松松的裤腿卷起来。假肢外面穿着白袜子,褐色平底鞋,假肢本身用帆布一样的厚料子包裹着,与残肢结合的地方十分难看。小伙子脱下假肢的鞋袜时,表情和声音都毕恭毕敬:“请取下再装上给我看看。”

她取下后又再安上,接着小伙子自己取下,轻轻地拿着,仿佛是真腿一样。“瞧!”他孩子气的脸上露出欣喜之色,“我现在能自己取下了。”

“装回去。”她说。她在想自己会和小伙子一起私奔,每天夜里他会取下假肢,每天早上再装回去。“装回去。”她说。“不着急。”他低声说,把假肢立在赫尔加够不着的地方,“先放一边。你还有我呢。”

她惊慌地轻叫了一声,但他把她推倒,又吻起她来。没有了腿,赫尔加觉得要完全依赖他。她的大脑似乎完全停止了思考,在从事某种并不擅长的其他功能。她脸上不同的表情来来去去。小伙子的眼睛如同两枚钢钉,会时不时瞥一眼身后立着的假腿。最后她推开小伙子,说道:“现在就给我装回去。”

“等等。”他说,向另一边侧过身去,把箱子拖到跟前打开。箱子带有淡蓝圆点的衬里,里面只有两本《圣经》。他拿出一本,打开封面。里面是空的,装了一小瓶威士忌、一副纸牌、一个印着字的蓝色小盒子。他把这些东西在她面前摆成一排,一次拿一个,间隔均匀地摆放着,就像在女神神龛前奉上贡品一样。他把蓝色盒子放到她手中。“本品仅供疾病预防使用”。她看完,把盒子放下。小伙子拧开酒瓶盖,然后停了下来,笑着指着那副纸牌。那不是一副普通的纸牌,每张纸牌背面都是一张淫秽图片。“来一大口吧。”他说,把瓶子先递给赫尔加。他在赫尔加面前举着瓶子,但她像被催眠了一样,一动也不动。

她再开口说话时,几乎是请求的语气。“难道你不是,”她低声说,“难道你不是乡下好人吗?”

小伙子扬起头,似乎刚刚开始明白赫尔加可能想侮辱自己。“我是啊,”他微微撅起嘴说,“但这不能阻止我要干的任何事情。我和你一样不管哪天都是好人。”

“把我的腿给我。”她说。

他用脚把赫尔加的假腿推得更远了。“来吧,让我们好好享受这时光,”小伙子劝诱说,“我们还没有好好相互认识一下呢。”

“把我的腿给我。”她尖叫着,想冲向前去拿假肢,但他很容易就把她推倒了。

“你突然间是怎么了?”他问道,皱着眉头拧上酒瓶盖子,把酒瓶快速放回《圣经》里,“你刚才还说你不相信任何东西。我还以为你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呢!”。

她的脸几乎都变紫了。“你真是个基督徒!”她咬牙说道,“你真是个好基督徒!你和所有的基督徒都一样——说一套做一套。你真是个完美的基督徒,你是个……”

小伙子的嘴都气歪了。“我希望你不要以为我信那破玩意儿!”他傲慢愤慨地说,“我卖《圣经》,但我机灵、见多识广,我可不是昨天才出生的,我知道我要什么!”

“把我的腿给我!”赫尔加尖叫道。他迅速跳了起来,快得连她几乎没看清,他就已经把纸牌和蓝盒子风一般扫进了那本《圣经》,把《圣经》扔进了箱子。她看到他抓住假肢,然后就看见假肢很快就孤零零地斜躺在箱子里,一头一本《圣经》。他砰地盖上箱子,一把抓起甩出了顶楼的洞口,然后自己也穿过洞口下去了。

他整个身子都出了洞口,只剩下了脑袋,这时他转头看了赫尔加一眼,眼神里再也没有爱慕。“我拿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他说,“有一次我用这种方法拿到了一个女人的玻璃假眼。你就别想你能抓住我,因为波因特不是我的真名。我每到一户人家就换一个名字,也不会在某个地方待很久。我还要告诉你另外一件事,赫尔加,”他说出这个名字时,有些看不起的口吻,“你没那么聪明。我一生下来就不相信任何东西!”接着那顶焦黄色的帽子在洞口下消失了,只剩下那姑娘,在充满灰尘的阳光下坐在稻草上。等她转过抽动着的脸朝窗口望去时,她看见小伙子蓝色的身影正成功地奋力穿过那个带绿点的湖。

霍普韦尔太太和弗里曼太太正在后面的牧场里挖洋葱,过了一会儿,她们看见小伙子从树林中现身,穿过草地直奔公路而去。“嘿,好像是那个看起来呆呆的好小伙子,昨天向我推销《圣经》的那个。”霍普韦尔太太眯着眼看着,说,“他准是向后面的黑鬼们推销《圣经》去了。他真单纯,”她说,“要是我们都那么单纯,我想这个世界会更好。”

弗里曼太太的视线一直往前面看去,在小伙子消失在山坡下的那一刻正好看到了他。她把眼光转回到刚从地里挖出的难闻的洋葱头。“有些人不可能那么单纯,”她说,“我知道我永远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