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暴风雨之夜——同时见到西班牙和非洲——向一艘宏伟的陌生船只致敬——海格力斯之柱——直布罗陀巨岩——令人生厌的重复——“王后”的宝座——平静地被征服——秘密岩洞的奇观——直布罗陀居民——几个怪咖——私自去非洲找乐子——闯入摩尔人驻防地(而且没死)——无端被指责——在摩洛哥帝国登岸
有一周的时间,我们的船都在汹涌澎湃、冷酷暴虐的海洋中颠簸起伏。这一周里,由于晕船,船舱里尽现荒凉。冷清的后甲板被野心勃勃的浪花反复泼溅,以至于烟囱从上到下都结了一层白色的盐壳。这一周里,我们白天躲在救生艇和舱面室里发抖,晚上就去吸烟室吐着令人窒息的“云雾”,大呼小叫地玩着多米诺骨牌。
这七天里,数最后一晚的暴风雨最强。没有打雷,也没有其它的动静,但船头却一阵阵的砰砰作响,大风吹过缆索发出尖锐的哨声,还有翻腾的海浪冲击声。而整艘船却一直向上攀升,就像是它能升上天堂似的,而一瞬间它又静止不动,停在半空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接着一个猛子扎下去,如同跳崖一般。大片的海浪像暴雨似的冲刷着甲板。四下一片漆黑。不时有一道颤动的、火光般的闪电划破夜空,原来空无一物的地方竟是一片起伏的水世界,黝黑的缆索也被点亮成了发光的银色,人们的脸色被映照得鬼魅般的惨白!
好多平时习惯避开夜风和海浪的人,此时也吓得聚在了甲板上。有些人想这船是躲不过今夜了,与其缩在幽冥般的船舱里,在昏暗的灯下猜测海面上的恐怖情景,不如站在外面的狂风暴雨中,亲眼看着危险来临,因为前者让人觉得更可怕。只要出来,出来看到船在暴风雨强悍的魔掌中挣扎,听到海风咆哮,面对发狂的海浪,观看闪电劈出的奇观,他们便成了这强烈幻景的俘虏,迈不动步,移不开身了。这是个狂野而又非常、非常漫长的夜晚。
六月三十日,一个美丽的清晨,七点钟的时候大家听到陆地就在眼前的好消息后,纷纷奔向甲板!再一次看到大家庭全体现身,既难得又开心,尽管每个人脸上的喜色还只能部分掩盖被暴风雨长期折磨后显出的惨相。但很快,大家空洞的眼睛就闪烁起欢喜的光彩来,苍白的脸颊也再度飞上红霞,被晕船弄得虚弱的身体被明亮、清新的早晨所刺激,如获新生。而且,这时还有一种更为强大的感染力:精疲力尽的流浪者再次见到了幸福的陆地!看着这片陆地,大家的思绪全都回到了祖国。
我们驶进直布罗陀海峡中间的那一刻,右边是高耸的、黄渍斑斑的非洲山峦,山脚都隐在蓝色氤氲中,而山顶则被白云包裹着,正如《圣经》中所描述的:“密云和幽暗笼罩着大地。”我相信,这句话说的就是非洲这一处特殊的地方。我们左边是花岗岩弯梁的西班牙古代圆顶教堂。海峡最窄处只有十三英里。
沿着西班牙海岸航行,不时看到造型古雅的石塔,我们猜是摩尔人[22]的,但后来对此有了更多的了解。从前,摩洛哥的盗匪们常常驾船沿西班牙大陆[23]海岸游荡,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登上岸,突袭并攻占一个西班牙村庄,把所有能搜罗到的美女全都掳走。这种买卖颇痛快,因而广为流行。西班牙人于是在山上建了这种瞭望塔以便严密监视这群摩洛哥投机分子。
从另一方面来说,被一成不变的大海弄得审美疲劳的眼睛在看到陆地时,真觉得美丽异常,全船人都无比喜悦。可不多一会儿,我们正站着欣赏云雾缥缈的山峰和烟霞缭绕的低地时,突然一幅更美的画面像磁石般把每双眼睛都吸了过去——一艘宏伟的船,层层叠叠的帆把它堆成一艘高高的大肚帆船!它像一只巨鸟在海上飞快地掠过来。非洲和西班牙已被遗忘。所有的敬意全部给了这漂亮的闯入者。众目睽睽之下,这艘船华丽地轻驰而过,船上的星条旗随风飞扬!来不及多想,帽子和手帕全都被抛到空中,欢呼声此起彼伏!这旗帜以前就很好看,现在更是光芒四射。我们甲板上的好多人第一次明白了与在国外见到的国旗相比,国内飘着的国旗竟平淡至极。看到它就和看到祖国、看到所有的偶像一样,这种感觉让人心跳加快,叫人热血沸腾!
我们离著名的海格力斯之柱[24]不远了,而且已经看到了立在非洲的一根,名叫“猿山”,这是座雄伟的古老山峰,山顶上是一条条清晰的花岗岩脊。另外一根,壮观的直布罗陀巨岩还在前方。古人认为两根海格力斯之柱是启航之始和世界之末。古人的信息很闭塞。就算先知们写了一本又一本书、一封又一封信,但从未有任何暗示表明海的另一边有伟大的美洲。我觉得或许他们知道它的存在。
眼前很快出现一座孤独而庞大的岩礁,像是矗立于宽阔的海峡正中,可以看到海水从四周翻涌并冲刷着它。不用讨厌的、见多识广的学舌者们说,我们也知道这是直布罗陀。一个王国里是不会有两块这样的巨岩的。
据我目测,直布罗陀巨岩有一英里半长,一千四五百英尺高,底部有一千三四百英尺宽。它的一侧和一端笔直地从海中升起,就像是房屋的一面墙;但是另一端却参差不齐,另一侧也是面陡峭的斜坡,即使是一名士兵也会觉得很难爬上去。直布罗陀城就被围筑在这面斜坡下,或者说直布罗陀占据了这面斜坡的一部分。无论从哪个角度——断崖一侧的山坡、海上、高处,不管往哪个方向看,直布罗陀都是一座石头夯筑、炮台重重的城镇。从任何视角看,它都是一幅生动夺目的画卷。它平直、狭长的一块土地伸出海面,让人想到屋顶板一头边缘留下的一坨泥。这块地有几百码是属于英国的[25],然后从这里,大西洋沿一个条状地带延伸到地中海,这部分有一千三四百英尺长,两三百码宽,是“中立区”,不属于任何一方。
“你是不是想途经西班牙去巴黎?”这个问题在从法亚尔岛到直布罗陀的路上不断有人问起,我觉得没有任何一个问题比这个更烦人,也没有任何一个答案会像与之配套的回答“我不知道”一样乏味。最后时刻,有六七个人遵从自己的意愿,下定决心要这么走,而且真走了,这让我马上放了心,在我有空下决心不去西班牙的时候,想去也来不及了。我的思路一定是千头万绪的,有时候需要一个星期才能理清楚。
不过瞧瞧,麻烦又来了。我们还没完全摆脱西班牙的焦虑,直布罗陀的导游们又启动了另一桩烦恼——他们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一个传奇故事,只是没有惊到任何一个人,即使听第一遍也没有:“那座高山名叫王后宝座,因为有一次当法国和西班牙联军打到直布罗陀城外时,一位西班牙王后把她的宝座放在了那山上,说只要英国旗不从堡垒上降下,她就决不离开那里。如果不是英国人仗义,把旗子降下来几个小时,那她就得违背誓言,不然就得死在那里了。”
我们骑了驴子和骡子,爬上又陡又窄的街道,走进英国人炸山开出来的地下岩洞。这些岩洞像是宽阔的铁路隧道,每隔一段就有大炮从海拔五六百英尺的洞口里探出头出来,怒视着海面或城中。这个地下工事大概有一英里长,金钱和人力的花销一定是庞大的。岩洞中的大炮正好可以控制住两个大洋的半岛以及港口,可我觉得架在那里没什么意义,因为没有士兵能爬上如此陡直的岩壁。不过,那些高高的洞口倒是看海景的极佳视角。在一个由岩脊上的崖石凿出来的大洞穴里,安放着一门巨型大炮,窗户便是几处洞口,一眼望去便可见到不远处的一座山,一个士兵说:
“那座高山名叫王后宝座,因为有一次当法国和西班牙联军打到直布罗陀城外时,一位西班牙王后把她的宝座放在了那山上,说只要英国旗不从堡垒上降下,她就决不离开那里。如果不是英国人仗义,把旗子降下来几个小时,那她就得违背誓言,不然就得死在那里了。”
我们在直布罗陀的最高处停下来休息了好长时间,毫无疑问是骡子累了,它们也有累的权利。军用公路修得不错,只是非常陡,而且也很长。从狭长的岩脊处看,风景绝佳:船只都像是极小的玩具船,用望远镜才能看出它们是大型船。据说五十英里、甚至六十英里之外肉眼看不到的船只,用同样的望远镜可以看得一清两楚。往下看,一边是望不到头的一排炮,另一边直入海面。
我正舒服地在城墙上休息,让热腾腾的脑袋在美妙的微风中凉下来,属于另一个团的一个好事导游走过来对我说:
“先生,那边那座山名叫王后的宝座——”
“先生,我是个无依无靠的外国孤儿。你就可怜可怜我。今天,别再用那个最可恶的古老传奇来惩罚我了!”
这不,我又飚骂人话了,虽然曾发誓不再用。可是这种刺激不是正常人类能受得了的。当西班牙、非洲和蓝色地中海那壮丽的全景图在你脚下展开,你正想凝神欣赏、静静地沉浸在这美景中时,有人上来骚扰,你飚的骂人话说不定比我还狠。
直布罗陀经历过几次长时间围城,有一次持续了近四年(最后以失败告终),英国人使用谋略才占领了它。令人惊讶的是,之前人们都只是梦想着用强攻的方式来实施这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这种方式被用了不止一次。
一千两百年前,摩尔人曾经统治过这里,他们当年的城堡还岿然屹立在城中央,城垛上苔痕斑驳,城墙上战火飞溅的印迹依旧,而战争却被人们遗忘了。不久前,在巨岩后面发现了一座密室,密室里有把做工精湛的剑,以及一些考古学家并不熟悉其样式的旧盔甲,只推测是罗马人的。直布罗陀海角的一个洞穴内曾发现过各种各样的罗马式盔甲和文物;据史料记载,大约在公元元年时期,古罗马曾经统治过这一地带,这些文物像是印证了这一说法。
在那处洞穴中还发现了人类骨骸,外表结着厚厚的一层石化外壳,有聪明之士大胆地说这些人生活的年代不是洪水期,而是在洪水期前一万年。这可能是真的——好像也够合理,但是这些人类已经不能对此发声,那这话题也就不会引起公众的广泛兴趣了。这处洞穴里同时还发现了动物骨骼和化石,这些动物在非洲到处都是,但在记忆和传说中,却从未在西班牙任何地方出现过,除了直布罗陀这座孤山外!所以从理论上说,直布罗陀和非洲之间的海峡曾经是一片陆地,而那片现在连接直布罗陀和西班牙山峦的中立地峡以前却是海洋。于是,这些非洲的动物们当然就遍布直布罗陀(说不定就在巨岩后面,那里有大量它们的骨骼),当巨变发生后,它们就被隔离在外。海峡那边,在非洲的群山中全是猿类,而且直布罗陀的巨岩上现在也常能看到猿类,但在西班牙的任何一处都见不到!这是个有趣的课题。
英国有支六七千人的驻军在直布罗陀,所以有很多穿鲜红色军装的士兵,也有穿红蓝相间军装和穿雪白的便装的,还有光膝穿着奇异的苏格兰高地军装的。这里还可以看到来自圣罗克[26]目光如水的西班牙姑娘们;塔里法来的蒙着面纱的摩尔美女(我猜她们是美女);来自非斯[27]的包着头巾、围着腰带、穿着长裤的摩尔商人;从得土安和丹吉尔来的长袍、光腿、衣衫褴褛的穆斯林流民,他们的肤色有棕、有黄,也有墨碳黑。同时这里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他们穿着宽大的长袍、戴着小圆帽、趿拉着拖鞋,和在画片、剧场里看到的犹太人一模一样,和三千年前的犹太人也一模一样。可想而知,我们这个由十五六个美国大州人马组成的部落(不管怎么说我们中的朝圣者就是给人这种部落群体的印象,因为他们散漫地行进在这些别人的土地上,带着一种印第安人自得而独立的神情)在今天这五彩缤纷的时尚全景中已然目瞪口呆了。
说到朝圣者倒是提醒了我,我们当中有那么一两个有时候真讨厌。但是,我没有把圣人算在里面。我得说明一下,圣人是个缺心眼的老傻瓜,他一个人的饭量顶四个人,看上去比那些一脸正确的法兰西学术院的人还聪明,只要能用长句他决不简短节说,而他的长篇大论往往不知所云、张冠李戴。但在遇到深奥的主题时,他总会冷静大胆地发表一番见解,并且会得意地引用某些子虚乌有的作家作品中的内容,在被别人怼到墙角时,他就转而发表和刚才相反的观点,说他一直就是这么认为的,同时用你的观点来反驳你,只不过在你的原话里夹杂着东拉西扯的空话,以此作为他的原有观点,恨得你牙根痒痒。他在旅行指南上读了一章,他那糟糕的记性把内容弄得一团乱麻,然后就用这些乱糟糟的玩意来折磨别人,并且搞得像是他多年来的积累,是他在大学时从博学的作者们那里搜罗来的,而这些作者已然不在人世,作品也绝版了。这天吃早饭时,他指着窗外说:
“你们看到非洲海岸外侧的那座山了吗?我觉得这就海克伍斯枕[28]之一,它旁边就是最大的那一个。”
“最大的那一个,这词用得好,但是两根柱子不在海峡的同一侧啊。”(我见过他看的那本不靠谱的旅行指南。)
“这话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有些作者就是这么说的,有些结论是不同的嘛。老吉布森[29]对此没说过什么,只是完全回避,吉布森被难住时总是这么做。但是罗兰普顿,他怎么说的?他说它们是在同一侧的,而且崔库连、索伯斯特、苏拉库斯和朗古马格——”
“得了,够了。你要是一心只想编造作者和证据的话,我无话可说,就让它们呆在一侧好了。”
我们不介意圣人,反而挺喜欢他。我们可以很轻松地容忍圣人,但是我们船上还有一位诗人和一个好脾气的冲动白痴,他们才真是大家的麻烦。第一位把他的大作抄本给过领事、司令、酒店老板、阿拉伯人、荷兰人,其实就是见人就给,只要这些人能忍受他最善意的痛苦折磨。他的诗作在船上倒也没人计较,尽管他有一次半小时挥就一首《暴风雨中的海洋颂歌》,接着又来一首《啊,致船腰处的雄鸡》,这两首诗之间的切换被认为很是生硬。不过当他把一首诗送给法亚尔总督,另一首送给直布罗陀的总司令,上面还都署上了“‘教友城’号桂冠诗人”时,所有人都不爽了。
刚才我提到的另一位是年轻、青涩、不太机灵、没什么学问,也不怎么聪明的人。不过,有一天假如他能把自己所问问题的答案都回忆起来,那就会变成另一种样子了。他在船上是有名的“问号”,这名头用的时间长了,就简称为“问”。他已经有两次显出与众不同来。在法亚尔,大家指着一座山告诉他此山有八百英尺高,一千一百英尺长。然后又说贯穿山里的隧道长二千英尺、高一千英尺。他居然就信了,还给每个人都重复一遍,讨论一番,再记下来读一通。最后,他从一个爱思考的老朝圣者的评语里悟出一点道道:
“对啊,是有点吓人哦,这隧道太特别了吧,冒出山顶大约二百英尺,还伸出山体差不多九百英尺呢!”
在直布罗陀,他用美国和美国奇迹这番胡吹乱侃把见多识广的英国军官们抵到了死角,纠缠个没完!他告诉他们中的一个,我们开来两艘炮艇就能把直布罗陀轰到地中海里去!
此时,我们几个人正在按自己的计划进行着一次私人的快乐短途之旅。我们把多一半的白人游客组织起来登上一艘小汽船,驶往历史悠久的非洲摩尔小城——丹吉尔。我们尽情享受、无比欢畅。从波光粼粼的水面快速驶过,呼吸着阳光之地的温和气息,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了。我们心无旁鹜。我们无拘无束。
我们无意间开进了不欢迎外人的马拉巴特堡垒(摩洛哥国王的一个据点),竟毫无惧意。所有的驻防士兵全副武装地出来,威吓气势十足,而我们还是不怕。于是全部士兵在城墙上反复行进,冲我们一字排开。即使如此,我们也没有退缩。
我觉得我们真的不知道什么是恐惧。我打听到马拉马特堡垒的驻防部队长官的名字叫穆罕默德·阿里·本·撒可姆。我说最好再弄几支驻防部队来帮帮他,但他们回绝了,说他除了守住这里也没别的事可干,他有这个能力,也干了两年了。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证据,这和名声可不一样。
昨晚在直布罗陀买手套的经历不禁又跃入我的脑海。丹、船上的外科医生和我一起去了大广场,听着军乐队演奏的优美乐曲,欣赏着英国和西班牙女人的美丽和时髦。九点的时候我们往剧院走,路上碰到了同船的将军、法官、准将和美利坚合众国驻欧、亚、非三大洲特派员,他们刚去了俱乐部,登记了各人的头衔后,被账单给榨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建议我们去法院附近的一个小百货店买小羊皮手套。他们说那里的手套不仅样式高级,而且价格也很公道。好像戴羊皮手套去剧场是一种时尚,我们马上照此攻略行事。那店里一位很漂亮的年轻小姐给我拿了一双蓝色的手套。我不想要蓝色的,但她说这双戴在我的手上很好看。这话让我心下轻轻一动。我偷偷瞟了几眼自己的一只手,它看上去好像也还挺入眼。我用左手试戴了一只手套,略觉脸红。显然,这尺寸对我来说太小了。但我听她一说又觉得满意起来:
“哦,正合适呢!”而我知道才不是这样。
我用力拉了拉,可无济于事。她说:
“哎呀,我看你是经常戴羊皮手套的吧,不像有些先生戴的时候动作那么粗鲁。”
这本是我期待的最后一句恭维话。我只知道怎么完美地戴上鹿皮手套。我又使了一下劲,手套从拇指根部撕破到掌心,我想藏住这个裂缝。可她还在继续恭维着,我心一横,决定死也要配合下去:
“哦,你真有经验!(手背处又裂开了。)它们正适合你,你的手真小,假如手套撑破了,你是不用付款的。(中间也裂开了。)我总是能看得出哪位先生是戴羊皮手套的内行。这样戴真好看,只有经常戴才会戴出这种效果。”借用水手的话说,手套的操后帆水手都“错了位”,指关节处的羊皮也分了家,整只手套成了个可怜的破烂儿。
我被捧得迷三倒四,便不好意思撕破脸皮,也就没办法把这破烂货扔回给那天使。我全身燥热、心生恼怒、无计可施却始终笑着。我恨那两个家伙,因为他们全程看得兴味盎然。我盼着他们赶紧滚蛋。我心里烦躁透顶,却欢快地说:
“这手套做工真好,太适合了。我喜欢正合适的手套。不,请别介意,女士,不必介意。另一只手套我去街上戴,这里太热了。”
店里确实热,是我这辈子呆过的最热的地方。我付了账,优雅地躬身告别时窥到那女人眼神中略含嘲讽。等我到了街上回头往店里看,她正为了什么事在自顾自地笑着,我自言自语地挖苦着自己:“呵,对啊,你知道怎么戴手套,是不是?自以为是的蠢货,随便哪个不嫌麻烦的女人吹捧你几句,你就晕了!”
那两个家伙的沉默弄得我很烦。最后丹若有所思地说:
“有些男士不知道怎么戴手套,可有些却知道。”
医生也开口了(我觉得他是在对着月亮说):
“但总能轻易看得出哪位先生经常戴羊皮手套。”
过了一会儿,丹自言自语道:
“哦,是啊,这种戴法真优雅,只有经过很长、很长时间的练习才会这么戴。”
“果真如此啊,我注意到一位男士戴羊皮手套的时候,就像是在揪着猫尾巴把它从灰洞里拽出来那样,他对戴羊皮手套很在行啊,他有经……”
“伙计们,你们还没完没了了!你们以为自己很聪明,可我觉得不是。要是你们把这老梗告诉船上任何一个人,我决不原谅,到此为止吧。”
他们让我自己呆了一阵子。我们相互间开玩笑开过头的时候,就会让其中一个独处片刻。不过他们也买了手套,经历和我一样。今天早上我们一起把这些手套全扔了。它们做工粗糙、不经戴,上面斑斑点点全是黄色污渍,既不能戴也不能在众人面前显摆。我们无意间取悦了天使,但不想请她进门。但她却请君入了瓮。
丹吉尔到了!一群高大健硕的摩尔人下了水,把我们从小船背上了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