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注意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的建设,使常委会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凡属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对工作问题作出决议、决定以及人事任免等,都经省人大常委会集体讨论、审定。对一时定不下来的重大问题,常委会经过多次讨论后再慎重地作出决定。我们感到,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律的规定,集体行使好职权。
注意加强学习。组织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文件,学习六届全国人大三次、四次会议的文件,学习宪法、法律、法规,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并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要求,整顿机关作风,改进工作。
在工作中注意了调查研究。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机关工作人员,围绕贯彻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常委会每次会议的议题、地方立法和办理议案等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求审议决定的问题比较符合客观实际,减少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如法律委员会,主动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会有关委员会协商,作出制定法规的规划,提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华侨委员会为了检查监督侨务政策的落实,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侨乡进行调查,并召开了各市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华侨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研究了如何监督、支持同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华侨政策问题。教科文卫委员会为组织草拟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和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收集意见,并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制定这些法规,提供依据。
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这是了解群众思想反映,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国家机关与群众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一年来,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2922件,接待来访400多人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一些重大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亲自过问,要求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有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派人进行调查,与有关部门和市、县协商,妥善处理。一年来经常委会负责同志批办和办公厅调查处理的来信209件,75%已有了结果。
省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也逐步充实了一些力量,建立起一些经常性的工作制度,注意探索工作规范化的经验,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但是,无论在人员编制、干部队伍结构和干部素质以及思想、组织、制度建设方面都还不适应工作任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加强。
关于外事工作,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接待了泰国、赞比亚、阿根廷、日本、印度、罗马尼亚、苏联、美国、英国、挪威、澳大利亚等28个国家和地区的议会、议员代表团28批,418人。根据来访的要求,我们分别与日本兵库县议会代表团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团举行座谈,向他们介绍了我省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情况;与英国下议院贸工委员会代表团和挪威议会能源工业委员会代表团举行座谈,向他们介绍了我省经济发展、开放改革以及经济立法等情况。通过接待、座谈,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扩大了对外影响。今后要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与各国地方议会和人民之间的联系,以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各位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离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全省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有待今后解决。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七五”计划和赵总理关于“七五”计划的报告,是建设和改革的宏伟蓝图,是全国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要履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促进“七五”计划的实现。要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要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抓紧地方立法特别是加强经济立法工作。要大力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今冬明春,县(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撤区建镇、建乡工作将在全省逐步铺开,要认真总结试点的经验,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要端正作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努力做好工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查。